新工科背景下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培养模式研究
——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为例
2021-08-31唐雅媛罗恩韬
唐雅媛 任 盛 罗恩韬
(1.湖南科技学院,湖南 永州425199;2.湖南文理学院,湖南 常德415000)
1 相关概述
1.1 新工科
新工科指的是我国围绕高校工科类专业课程育人工作所开展的一次深化改革发展倡议。该倡议的提出意在应对我国国内所开展的新一轮产业变革、科技革命,用于对“中国制造2025”、创新驱动发展等一系列国家产业经济发展战略构成支撑服务效用。自2017年2月开始,在国家教育部以及各地高校、企业的共同作用下,新工科建设工作在全国各地逐渐推广开来。“复旦共识”“天大行动”“北京指南”作为新工科建设三部曲,正式开启了我国工科教育改革的新征程。
1.2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是国家为实现高校人才培育质量的提升,在教育部的倡导下以高校、企业为主要参与对象,所开展的一次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主题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该项目的实施,充分贯彻落实了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以“政府搭台”“企业支持”“高校对接”、“共建共享”为标志的良性协作育人循环机制,在激活各方育人积极性、创造性的同时,将校企合作塑造成了一块金字招牌,为高校人才培育质量的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 当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人才培育现状
面对近年来发展态势迅猛的人工智能技术及产业,我国教育部在2018年专门印发了《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教技〔2018〕3号),提出各地高校要对人工智能予以高度重视,并深入研究相关交叉学科,形成以“人工智能+X”为代表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在此背景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再次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被纳入到高校新工科重点建设项目当中。但由于缺少足够的实践经验,且各地高校因自身育人实力、办学方式、育人目标等的差异化,导致各高校新工科建设实施进度不一,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实施效果更是参差不齐。具体而言,新工科建设背景下高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大多数高校的人才培育工作,仍带有传统工科育人观念的色彩。表现为注重理论教学,关注学生计算机专业知识体系的建立,忽视实践教学环节,并未给专业实践教学提供充足的教育资源、条件、制度支持。同时,未能够实现计算机行业标准与高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育人标准制定的充分衔接,导致学生专业技能、技术掌握程度不足,专业创新能力、实践能力欠缺。
二是,以校企合作著称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培育模式存在薄弱环节。尤其是高校、企业未能够在充分协商、沟通的基础上建立统一化的育人目标、育人流程及管理配套设施,这决定了校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难以实现持久而深入的开展。在此种情况下,新工科建设目标的实现也将会变得遥遥无期。
三是,高校师资队伍存在明显的能力缺陷。大多数院校中的专业教师多为本科院校毕业的专业对口人才。他们拥有充足的专业知识、先进的专业技术,能够灵活掌握包括现代化教学技术在内的多种教学方式方法。但也正是碍于职业、身份的限制,这些教师关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探讨仅限于学术科研上,很少真正的参与产业生产实践。不仅不了解真实的工业生产流程,长时期与行业的脱离也导致其所掌握知识、技术逐渐滞后于社会发展。高校师资队伍在育人能力存在明显缺陷的情况下,难以挑起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的大旗。
3 新工科背景下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培养模式实施措施
3.1 树立新工科育人理念
新工科建设本身就属于一个极具开拓创新意义的育人工作改革,而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培养模式更是被作为新工科育人工作重要手段存在,是一种新型的育人模式。面对这种新变化,作为高校而言也必须在审时度势的基础上,积极转变传统认知,树立以新工科育人理念。具体而言,高校要改变对工科建设的传统认知,建立极具创新意义的多方协同育人新思维,从宏观视角去审视新工科建设,分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在教学内容、目标等方面与相关专业课程、企业存在的连接点。由此来充分发挥产学协同在专业建设、体系构建、产学对接等方面的重要驱动效应。
3.2 增进产学合作对接
合作对接是实现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的关键一环,只有不断增进高校与企业之间的产学合作对接,才能够建立完善的合作协同育人体系。为此,高校要保障自身育人目标与企业用人标准的充分对接,结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特点,以当今计算机行业标准为依据,制定明确的专业育人标准。按照“技术训练对接岗位要求”“理论教学对接实践教学”“课程内容对接职业标准”的方式,对学生在知识、技术等方面的掌握程度以及专业能力素养培育重点等进行明示。同时校企还必须在进行充分协商、沟通的基础上,建立明确的育人合作机制,明确高校专业指导委员会、相关职能部门、专业教师以及企业管理者、协同育人代表等相关人员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中所承担的职责。
3.3 构建产学合作课程体系
新工科背景下,高校要深入结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特点,发挥市场导向作用,明确专业教学内容。在充分发挥企业育人辅助效用的基础上,尽快构建起由计算机专业基础课程、公共基础课程、实践课程共同组成的“多位一体”的课程体系。将专业能力训练贯穿到育人的各个环节当中,对学生的专业实践学习提出一定的要求。首先,高校要突破专业局限,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课程改革拓展至电子通信、信息技术、物联网等相关专业课程,邀请多专业课程教师一同参与教学改革工作;其次,企业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育人辅助作用,为高校课程建设工作提供相应的平台、技术、师资、经费支持,并将行业对计算机人才的新要求纳入到整个协同育人环节当中,以构建系列课程、专项课程的方式,来推动高校专业育人内容的完善,为高校提供行业最新技术、人才、发展资讯。全力配合并支持高校的育人工作,与高校一同打造极具生态化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生态系统。
3.4 创建产学合作条件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对专业实践教学环节有较高的要求,因此,高校需要积极优化自身产学合作条件。尤其是针对高校现有师资存在明显能力缺陷的情况,高校更是要将师资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对待。具体而言,高校要尽快建立“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目标,依托产学合作互补优势,通过“内培外引”,积极构建高校产学合作专业育人队伍。一方面,鼓励专业教师、团队凭借自身专业技术研究成果与企业开展多元合作,积极推进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另一方面,高校要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务合同,建立灵活、流动的用人机制。高校中的教师可以与正式员工一样,进入企业生产一线,进行技术服务。企业中的高级工程师、技术专家也可以进入到高校当中,参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课程育人工作,并对专业教师的实践教学提供一定的指导。从而在校企双方人才流动的基础上,推动校企人才互动、沟通,在相互学习、相互影响的基础上尽快培养出一支拥有“双师”素养的师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