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血站暴露惊天案
2021-08-23陈名海
陈名海
左:陈登富。右:黄保勤
表面学“孔繁森”
黄保勤,1950年10月生于贵州省大方县,初中毕业后入伍,曾先后在总后某团服役、在西安政治学院学习,在总后汽车管理学院任教。这个有志气、有才气的年轻人奋发向上,努力学习,获得了大学文凭。1986年,黄保勤转业到贵州民族学院,成为一名大学教员,又打拼五年成为该学院副教授。1996年,他担任该学院的党委副书记。
黄保勤的前半生,历经十七年的军旅生涯,十年的不懈奋斗,人到中年,拥有体面的工作,受人尊敬,过上了小康生活。黄保勤表面不动声色,内心却极度失衡。他看社会上那么多大款土豪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而自己作为“高级知识分子”却罗锅上山——钱(前)紧!更让他心理失衡的是,一家人住在学校分配的一套狭窄的房子里。黄保勤一直想换套宽敞明亮的住房,无奈积蓄不够,他常为此感到焦虑。
看到别人纷纷发家致富,自己却只能领固定的薪水,黄保勤无法忍受。他当时盘算着:宁当鸡头不当凤尾,离开这个精英云集的地方,到贫困地区当官,拥有实权才能走上致富捷径。
于是,黄保勤主动找到学院上级组织,坚决要求到贫穷落后的地方挂职锻炼。“活着的孔繁森”不请自来,上级组织当即批准,让他到威宁县挂职县委副书记。高级知识分子放弃舒适生活,主动去艰苦地方扶贫,媒体大量报道,他红极一时。
1996年5月,挂职结束,黄保勤回校担任系主任。这不是他想要的,他决定离开这里。黄保勤又强烈要求到穷困地区发展事业!他又一次如愿以偿,组织让他到黔东南州黎平县挂职任县委副书记。
1999年5月,黄保勤第二次走向基层,他再次成为“政坛楷模”!“学者型官员献身新农村建设”,这种老黄牛式的奉献精神难能可贵,媒体再一次大量报道。组织上对其悉心培养,破格提拔。按规定,挂职期限通常是两年。但黄保勤到黎平县仅挂职半年,就调回州里当了州长助理。8个月后,他被任命为镇远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到2001年12月,他被正式任命为县委书记。短短两年时间,黄保勤就华丽转身,摇身一变,从大学党委副书记变成县委书记。
内心想当“王宝森”
不久,黄书记被人盯上了,这个人叫陈登富。
陈登富出生于1955年,发迹前是镇远县卫生局一名普通驾驶员,经常给领导开车。1995年,镇远县拨出6万元专款,成立“单采血浆站”,该血站被定性为县卫生局直属的副科级卫生事业单位。陈登富开车拉着领导到处联系办血站,渐渐地,他成为血站的员工。他钻营有术,很快坐上血站站长的“宝座”。
陈登富为了发家致富,曾去东北买大米、到广东买木材,试图大赚利润差价,但都没成功,如今他当上血站站长,想借此大赚一笔。
镇远血站刚建立就“生意红火”,因为买方市场广阔。一些生物制药厂或公司以低价收购血浆,制成昂贵药品,卖出超高价。如某医药公司花80元买到一袋血浆,生产的人血白蛋白一支就可卖到130元,经过加工生产出来的药品就可卖到2340元!所以,一些生物制药厂想尽办法多收购血浆,以获取巨额利润。采血者希望获得更多的血浆,而供血者的身体承受能力有限,二者是个矛盾。
为了保证所采血浆的质量,严防过度采血造成对供血者的伤害,国家对血站的采血有严格规定。但一些药厂和采血站为了赚取暴利,置国家规定于不顾,大量超采,利令智昏!
陈登富允许血站违规大量超采,但血站只能啃骨头,大肥肉让“陈站长”吃了。陈登富采取类似两套账的做法:先是按国家规定计划内采的血浆,让各药厂把款汇到血站的账上,这部分所占比例极小;他利用县里对血站管理上的漏洞,鼓动很多农民每月多次采血浆,压低给他们的补贴,大肆囤积血浆,然后高价转卖给外省血浆制品企业。对大量超采所卖出的血浆,他让药厂把钱汇到“镇远铁合金厂”和“黔东南伟业公司”账上。這两企业看上去是陈登富亲属开的,实际为陈登富掌控,这部分巨额资金实际会转到陈登富个人账上。血站如果急需钱,他就让血站打借条向这两家私企借。血站的“欠条”不断累积,陈登富个人财富却日益丰厚。他经常“睁眼说瞎话”,对县卫生局每年都上报说血站效益不好,发工资都困难,以此蒙骗上级,闷声发大财。
站长暴富了,血站却业绩惨淡。镇远血站单是向铁合金厂的所谓“借款”,就已高达600万元!陈登富仍然不满足,他一直想把血站变为个人所有,永远霸占这座“人血金矿”,但一直没找到机会。
当黄保勤出现时,陈登富认为机会来了。别人认为黄书记大义凛然,而陈站长却看出了他的“道貌岸然”。最典型的事例是:镇远县有石头,有采石场,但改建县城主要道路所用的石材竟然是黄书记从他的老家拉过来的,耗费了当时这个国家级贫困县大量的人力物力!这条石板街总造价高达两千万元!群众议论纷纷:“为什么舍近求远,不用我们镇远的石头呢?”陈登富暗想:“笑话!用镇远石头,黄书记哪里还有运作空间?既然书记大人爱钱,那就好办了。”
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陈登富揣着3万元,敲响了黄书记的家门。后来,他还采取了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贿赂贪官常见“法宝”,全方位出击,把这个看起来高不可攀实则奢侈堕落的县委书记彻底征服了。
化公为私“陈土匪”
2002年4月,黄保勤组织县里有关部门领导召开会议。他提出血站效益不好,准备顺应国家企事业单位改制的潮流,将血站由国有制改成私有制,让陈登富担任法人。分管副县长和卫生局主要领导等人极力反对,拿出国务院有关文件,强调血站不能由个人经营。
财迷心窍的黄保勤十分反感,来了个“歪嘴和尚念经”:“你们思想太保守了,要思想再解放一点,步子再大一点,才能改变镇远县的贫困面貌嘛。”
他利用县委书记的权力,力排众议,多次组织召开常委会议研究此事。那个极力反对改制的卫生局主要领导,事后不久就被“书记大人”调离了岗位。“杀鸡儆猴”后,其他有正义感的领导和干部明知此事严重违规,因害怕遭受打击报复,再也不敢发出反对声音。
黄保勤大发威风,迫使县里作出违反国家规定的决议:于2002年5月23日,由县国资公司下文,将原本事业单位的血站,明确改制为私营企业,陈登富成为唯一的法定代表人。
在黄保勤的鼎力支持下,血站顺利完成非法改制,成了陈登富个人所有。至少价值数千万元的血站被认定为只值两百万余元!陈登富敲骨吸髓,仅仅以两台旧车抵给政府,就算还清了当时的财政投入。
有了靠山,陈登富更加胆大妄为地疯狂敛财。陈登富故意“简化”法定采血程序,多采血、快采血。机器不够用,就搞人工操作,很多器械来不及消毒就重复使用,增大了感染风险。
镇远县青溪镇大山村50多岁的农民黎辉隽,听信忽悠,和妻子成为卖血专业户!在一个月内献了4次血浆后,回家就无法起床。他儿子和儿媳为了给他挣钱治病,也加入这一卖血行列。不到两年,儿子原本强壮的身体越来越虚弱!有一天,他去血站卖了580cc血,为父亲换来了80元治病钱。回到家后,却发现父亲已经不幸去世,其状惨不忍睹!2003年4月,一同卖血的母亲,也因肝病去世。临终前,母亲拉着他们夫妻的手,泪流满面地说:“你们以后千万别再卖血了,我和你爹就是死在了卖血上啊……”
镇远县青溪镇刘孝翰老人多次卖血,突患急性肝炎去世,医疗鉴定为“与多次献血浆有因果关系”。有家属去找陈登富索赔,陈只肯掏出三千元作为赔偿。再去交涉,陈就指使打手行凶,将人打成重伤。
可悲的是,镇远县竟然无人敢受理此事!
正义不会缺席
时任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得知此事后极其震怒,马上批示:立即展开调查,案结后,要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严防“血耗子”发人民的血财。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接到指示,综合已掌握的证据线索,决定对镇远县血站站长陈登富立案侦查,并把这项艰巨的任务交给侦查经验丰富的反贪局刘副局长。
经过侦查,检察官们发现有个名叫吕斯莎的女人,从建设银行分三次往陈登富的房地产公司打款两百万余元。经过调查,得知她是贵州某学院的退休干部。一个工薪族何来如此巨款?检察官们通过进一步调查,得知她是镇远县委原书记黄保勤的夫人。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们兵分两路,一路在省城继续调查黄保勤夫妇,另一路会同接受异地调查任务的石阡县人民检察院,调查陈登富。
石阡县人民检察院陈检察长在当地卫生局领导协助下,摆下“鸿门宴”,智擒“血耗子”。随后,办案组对陈登富的住宅和办公地点进行了仔细的搜查,只在他的宝马车里搜出8万元现金和几十瓶茅台酒。虽然也查获了一些账簿,但其财务电脑的主机不翼而飞,血站的会计早已逃之夭夭。办案组马上对陈登富突击审讯,他交代了向吕斯莎行贿13万元等问题。
吕交代了受贿13万元等问题,审讯进展顺利。但仅过了两天,她和陈登富同时翻供。与此同时,陈登富家人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等多个部门喊冤,指责检察机关非法抓捕,刑讯逼供。黄保勤一方面为妻子鸣冤叫屈,另一方面频繁出现在离镇远县城不远的青溪,和朋友聚会,商讨对策。
2006年9月,黄保勤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办案人通过检查他的手机发现,他与石阡县看守所某些人频繁通话,其中和一个民警谢满囤通话了180多次。检察机关当即对谢采取措施,他承认自己收受好处费,在值班期间,把手机交给陈登富和吕斯莎,让他们对外联络的犯罪事实。同年底,谢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吕斯莎在办案人感召下,承认了大量受贿问题。黄保勤心理防线轰然倒塌,交代了以权谋私的犯罪事实。
2008年5月27日,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黄保勤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二十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吕斯莎因犯共同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吕没上诉。
2008年8月5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陈登富利用职务之便,指使、勾结被告人任某某、陈某某,采取开设其他账户,隐瞒、转移销售收入,隐匿、伪造财务凭证等手段,虚构事实,侵吞国有资产965.81万元,构成贪污罪;向黄保勤夫妇行贿46万元,构成行贿罪;陈登富应陈某某要求,挪用血浆站资金50.94万元归还借款以及资金占用费,二人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陈登富指使任某某使用私设的银行和个人账户进行血浆销售活动,偷逃国家税款415.05万元,陈登富、任某某的行为构成偷税罪。
综上,陈登富犯贪污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和偷税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二审维持原判。
家祭無忘告乃翁
2010年4月初,贵州省镇远县原“单采血浆站”被政府改造成办公大楼;朝阳中,那血迹斑斑的“血站”牌子被丢进路边的烂泥沟里;墙上那些“采血工作流程图”也全被撕下来,扔进烈火中,烧成灰烬。前文所述因卖血而去世的老者子女一行,特意前来,只为亲眼看见这个喝干了父母鲜血的“血耗子”老巢被摧毁。
单采血浆本身是合法的,但必须规范有序地进行。所有地方政府都不应该倡导所谓“血浆产业”来振兴经济,不能诱导缺乏知识的百姓狂热“献”血,更不能交给陈登富这样的人管理责任重大的采血站点。对这一行业,必须时刻监督,慎之又慎,才能防患于未然。
(本文除黄保勤和陈登富外,其余人为化名)
编辑:夏春晖 38675320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