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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网上药店的监管探讨

2021-08-23方莉

中国典型病例大全 2021年8期
关键词:监管对策

方莉

摘要:网上药店具有价格实惠、方便,而且覆盖面广泛,市场潜力大的特点。但是,近年来,网上药店的监管一直比较困难,亟需采取有效措施来规范网上药店的经营,以促进其健康发展。基于此,本文探讨了我国网上药店监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完善我国网上药店监管的对策,希望能为我国网上药店的监管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网上药店;监管;对策

【中图分类号】F7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026(2021)08-420-01

网上药店(又称虚拟药房)最早起源于美国,是指企业依法建立的,能够实现与个体消费者在互联网上进行医药商品交易的电子虚拟销售市场,药企通过在网上展示药品信息及相关服务,用户通过网上查询药品目录,比较、选择相关药品及服务,然后在线或离线支付费用,最后由卖方处理订单并分发药品。2005年,我国首个网上药店诞生——药房网。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我国的网上药店得到了长足的发展,部分网上药店已经取得了合法的经营资格,还有一些网上药店已经形成了自身的品牌优势,但是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网上药店仍处于起步阶段,并且药品的经营范围也比较有限,仅限于非处方药物。从整体上看,网上药店在我国医药零售市场所占的份额还很小,但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在其的经营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行为,需要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以维护我国网上药店销售的正常秩序。

一、我国网上药店的部分相关规定

按照《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网上药店必须是药品连锁零售企业;具有两名执业药师负责网上的实时咨询服务:在药品交易网站只能销售非处方药,不得销售处方药;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必须经过审查验收并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必须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标明《证书》号码,《证书》分为三类:一是网上零售交易类,C证;二是第二方批发交易类,B证;三是第三方平台交易类,A证。也就是说,网上药店必须要取得C证,并且只能零售,不能批发。

二、我国网上药店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尽管我国已在药物监督领域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其在1984年制定,次年开始实施,那时候互联网在我国还未被大众广泛接受,许多规则并不全面,有关互联网销售药品的法律、法规未做修改。一是有关法律法规对网上销售药品的特殊性认识的不全面,没有针对此方面制定完整的管理规范。二是网络售药的相关监督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但目前我国还没有具体的法律,由此造成立法滞后、立法层次较低、立法部门色彩浓厚等问题。三是由于我国网络药品的相关立法位阶较低,所以也就无法充分保障到人民群众的药品安全。

(二)监管主体的监管手段滞后

当前,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手段和监管水平滞后于互联网技术和市场需求。国家药品监管机构为网上药品交易设定的高门槛,部分原因就是监管手段跟不上,担心互联网这种新的形式会带来新的问题和难以解决的问题。此外,目前我国药品监管部门在网络化、信息化建设方面进展缓慢,缺乏合适的硬件和设施,一定程度上严重制约了药品监管部门对网上药店的监管。

(三)网上药店的监管机制不健全

药店在网络上运营的成本远比实体药店要底,交易流程被大大简化。当前阶段由于网上药店的监管机制不健全,网上药店的准入门槛低,这就使得各种网络药品销售渠道、APP和其他电子商务提供商层出不穷,但水平却参差不齐,各种原因导致我国药品网络非法销售药品行为频发,如虚假药品宣传、非法销售禁售药品、销售假劣药等。

三、完善我国网上药店监管的对策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国家应加强立法工作,尽快完善网络药品销售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监管部门的权责范围,全面明确以下几方面的规定:建立网上药店及工作人员准入门槛、药品质量的控制、药品物流速度与质量的保证、药品信息的准确披露等;还要明确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证书》的医药企业应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

此外,可以适当加大对网上药店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目前我国网上药店的交易大多是小额交易,虽然额度不大,但是仍需制定相关的程序,以减少消费者与药品电商的矛盾,尽量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二)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网络监管水平

网上药店是信息社会网络技术、电子技术和数据处理技术在医药流通领域的综合应用。因此,为了适应网上药店的快速发展,药品监管部门需要加大对网络化、信息化建设的投入。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发挥监管作用,确保网上药品交易安全、有序进行,要实行全面有效的实时监管,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对药品采购配送等信息进行监管,对大量虛假药品广告进行过滤,从而减少虚假药品的生存空间;还可以对网上药店实施网络监管,以及对网上药店上传的数据和信息进行及时分析和处理,有效提高药品监管部门的工作效率。

(三)完善网上药店的监管制度

当前,我国对网上药店的管理采取事先审批、事后监督和信息披露机制,但是却很难在物流配送、药店经营等方面进行管理。因此,我国要完善对网上药店的全程监督,有关监管部门必须对药品信息、广告是否合法、药品来源是否正规等问题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并严格把控网上药店运营实体的资格。还可以借鉴美国网络销售药物的监管经验,构建一个健全有效的网上药店认证体系,如验证网上药店是否合格、执业药师资格、所售药品真伪等。此外,我国还需要加强对网络销售假药、未取得资质即在网络上销售假药、在网上发布非法药品宣传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快建设网上药店监管制度的脚步。

总结

作为一种新型的药品零售模式,网上药店是药品零售企业发展的新趋势,如何充分发挥其优势,尽量避免劣势,不断解决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稳定、方便、高效的药品购物环境,需要政府在给予政策支持的同时,还要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监管部门提高网络监管水平、完善网上药店的全程监督等方面入手,促进网上药店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薛原,杨令.“互联网+”背景下网上药店市场经营现状与监管对策探讨[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20,(5):376-379.

[2]孙迎.网上药店规范经营的问题及监管策略[J].家庭医药,2020,(6):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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