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2021-08-22
本刊记者 温 靖,郭 黎
本刊记者 温 靖,郭 黎
为加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高重要农副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乡村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近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要求,下发文件通知,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
据悉,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要求各级相关部门在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上,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注重需求侧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农有、农用、农享”的原则,围绕鲜活产品,聚焦新型主体,相对集中布局,标准规范引领,农民自愿自建,政府以奖代补,助力降损增效,推动产地冷藏保鲜能力、商品化处理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显著提升,促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加快实施、农产品产销对接更加顺畅、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衔接,更好满足城乡居民需求的总体建设思路,围绕实施区域、建设内容、支持对象、补助标准四个方面明确了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重点。
实施区域:实行扩面推广与典型示范相结合,中央财政支持将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区域扩大至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中国融通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各省”),聚焦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832个脱贫县,选择产业重点县(市、区)(以下简称“县”),重点围绕蔬菜、水果,兼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开展设施建设,鼓励向832个脱贫县倾斜。在此基础上,择优选择100个产业基础好、主体积极性高、政策支持力度大的蔬菜、水果等产业重点县,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同时支持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中国融通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推进试点,推动形成绿色、高效、全链条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服务网络。
建设内容:通风贮藏库。在马铃薯、甘薯、山药、大白菜、胡萝卜、生姜等耐贮型农产品主产区,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
机械冷库。在果蔬及其他种植类农产品主产区,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和果蔬速冻库;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窑洞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制冷设备,改建为机械冷库。
气调贮藏库。在苹果、梨、香蕉等呼吸跃变型农产品主产区,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有关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
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发展和储运加工的实际需要,规模较大的设施,可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预冷库或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清洗、分级、检测、信息采集等设备以及新建贮藏设施专用的供配电设备。
支持对象:依托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832个脱贫县可不受示范等级限制),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下属农场,中国融通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主体”)实施。试点县可因地制宜鼓励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及可有效实现联农带农、“农超对接”的相关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补助标准: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有关要求,采取“双限”适当支持。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832个脱贫县不高于40%,单个主体(不含农垦农场和中国融通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具体补贴标准由地方制定。对每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以下简称“试点县”)给予重点补奖,原则上第一年安排补助资金2000万元,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并根据规定的支持对象和补助标准确定,下一年重点根据试点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服务网络绩效评价结果,再适当安排奖励资金继续支持。对农民合作社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到全体成员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
两部门在文件通知中,从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高效使用资金、严格风险防控、加强宣传示范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