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级退耕还林工程寻甸县现金补助兑现一览表编制简介
2021-08-18韩飞荣
韩飞荣
(云南省寻甸县林业和草原局营林绿化站,云南 寻甸 655200)
1.工程实施情况
退耕还林还草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着眼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审时度势,为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做出的重大决策。而昆明市市级退耕还林工程又是在国家退耕还林计划尚未安排的情况下,市委、市政府着眼于全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进而实施的一项重大生态治理工程。工程自2012年启动,连续实施三年,实施情况如下:
1.1 市级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情况。寻甸县2012-2014年共实施市级退耕还林工程134945 亩。其中2012年48850亩,2013年48500 亩,2014年37565亩。
1.2 整合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先建后补)情况
寻甸县2017-2019年共实施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63700亩,其中,整合市级退耕还林56954亩。
1.3 2017年22000 亩,其中,整合市级退耕还林2012年3240亩、2013年12181亩、2014年4579亩;新建2000亩。1.2.2 2018年26400 亩,其中,整合市级退耕还林2012年12233亩、2013年7647亩、2014年4833亩;新建1687亩。1.2.2 2019年15300 亩,其中,整合市级退耕还林2012年7286.5亩,2013年2322.5亩,2014年2632亩;新建3059亩。
2.昆明市级退耕还林工程补助政策变化情况
2.1 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林业局关于印发昆明市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暂行办法的通知(昆财农〔2012〕2号)。
2.1.1 对法定在册承包耕地退耕还林的:每年每亩给予基本口粮折现补助500元。种植核桃的,连续补助8年;种植其它经济林果及生态林树种的,连续补助5年。2.1.2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无证事实耕地的:每年每亩给予基本口粮折现补助300元,连续补助5年。2.1.3实施退耕还林的,每亩当年一次性补助种苗费200元;培育成为核桃采穗圃的,每亩当年一次性补助种苗费1000元。2.1.4对昆明市实施的退耕还林基本口粮折现补助和种苗费补助资金,争取上级部门给予列项支持;未纳入上级支持的退耕还林基本口粮折现补助资金和种苗费补助资金,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安排按比例承担,第一板块县(市)区级全部承担;第二板块市级财政承担50%,县(市)区级财政承担50%,第三板块市级财政承担80%,县(市)区级财政承担20%。
2.2 中国退耕还林二十年(白皮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中央根据退耕还林还草面积拨付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退耕还林补助 1600 元/亩(2014—2016 年为 1500 元/亩),其中财政部通过专项资金安排现金补助 1200 元、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种苗造林费 400元(2014—2016 年为 300 元);补助资金分三次下达给省级人民政府,第一年 900 元/亩(含种苗造林费,2014—2016 年为 800 元/亩)、第三年 300 元/亩、第五年 400元/亩。退耕还草补助 1000 元/亩,其中财政部通过专项资金安排现金补助 850 元、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种苗种草费 150 元;补助资金分两次下达,第一年 600 元/亩(含种苗种草费)、第三年 400 元/亩。
2.3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市级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昆政发〔2017〕40号)
2.3.1 补助标准。全市退耕还林补助标准统一为每亩2800元,其中:每亩一次性补助种苗造林费300元;农户生活补助费每年每亩补助500元,连续补助5年。补助资金分年度统筹安排使用。2.3.2资金筹措。2.3.2.1 2012-2014年已实施的60.47万亩市级退耕还林,每亩补助2800元。其中:30.24万亩符合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和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实施条件的面积分别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和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在按照国家和省级有关标准给予补助的基础上,剩余部分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分板块按比例配套补足;其余30.23万亩市级退耕还林,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分板块按比例配套给予补助。2.3.2.2向国家、省级争取新实施的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和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每亩补助2800元。在按照国家和省级有关标准给予补助的基础上,剩余部分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分板块按比例配套补足。2.3.2.3各县(市)区可结合当地实际提高退耕还林补助标准,提高补助标准的部分由县(市)区级财政自行承担。2.3.2.4分板块按比例配套为:第一板块(西山区、官渡区、五华区、盘龙区、呈贡区、安宁市),区(市)级财政全部承担;第二板块(晋宁区、宜良县、石林县和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市级财政承担50%,县(区)级财政承担50%;第三板块(寻甸县、禄劝县、富民县、嵩明县、东川区、倘甸和轿子山两区、盘龙区的松华坝水源保护区),市级财政承担80%,县(区)级财政承担20%。
3.昆明市级退耕还林工程寻甸县现金补助兑现一览表(县级用表)编制构想
根据寻甸县市级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情况和整合(先建后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情况,结合市级、国家级对工程的补助政策及补助政策变化情况,提出昆明市级退耕还林工程寻甸县现金补助兑现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编制构想为:
3.1 一览表必须反映出各年度工程实施情况
3.1.1 工程分年度实施面积。3.1.2工程分耕地类型情况。3.1.3工程分年度整合(先建后补)不同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情况及变化情况。3.1.4备注:补充说明工程分年度面积变化(损失)情况等。
3.2 一览表必须反映出补助政策兑现情况
3.2.1 工程分年度现金补助兑现情况。3.2.2兑现资金文号和日期。3.2.3本次兑现金额、累计兑现金额。3.2.4截止本次兑现后,现金补助累计每亩兑现金额。3.2.5备注:补充说明本次分年度兑现面积和每亩兑现金额标准等。
4.昆明市级退耕还林工程寻甸县现金补助兑现一览表(县级用表)编制
根据昆明市级退耕还林工程寻甸县现金补助兑现一览表编制的构想和思路,结合寻甸县2012年至2016年原政策兑现情况及2017年至2019年完善政策兑现情况,编制完成昆明市级退耕还林工程寻甸县现金补助兑现一览表(县级用表),示例如下:
昆明市级退耕还林工程寻甸县现金补助兑现一览表(县级用表)工程实施年度:2012年 单位:亩、元、元/亩
昆明市级退耕还林工程寻甸县现金补助兑现一览表(县级用表)工程实施年度:2013年 单位:亩、元、元/亩
昆明市级退耕还林工程寻甸县现金补助兑现一览表(县级用表)工程实施年度:2014年 单位:亩、元、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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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4.1 未整合2=未整合1-整合2017年;未整合3=未整合2-整合2018年;未整合4=未整合3-整合2019年;…。
4.2 序号1兑现情况按照第一次兑现文号开始至2016年底依次填写和计算;序号2起始累计数 =序号1累计终止数+本次兑现数;以后各序号整合面积兑现依次在各序号栏依次进行。未整合面积依次转下一序号,直至不再整合。
4.3 序号3未整合面积起始累计数=序号2未整合面积累计终止数+本次兑现数;序号4起始累计数=序号3累计终止数+本次兑现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