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家的“传家宝”激励着我
2021-08-18罗金钗
文/罗金钗
罗金钗
罗金钗,中共党员,原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退休干部,现为“红土桑榆老党员工作室”负责人、新罗区法院调解超市和龙岩市妇联婚姻家庭纠纷特约调解员。
闽西的初夏,时而倾盆大雨,时而阳光普照。闷热的天气,让人有些烦躁。
这天下午,在新罗区南城街道莲滨社区龙铁名苑小区一间退休法官工作室里,我参与调解一起离婚纠纷。
这是一对同窗学友的夫妻,学历资历相当,门当户对。原本婚姻基础好,自2016年登记结婚,次年生育一男孩,家中欢天喜地,爷爷奶奶更是笑口常开。然而,因男方长年外地谋生,过着聚少离多的日子,两人的感情渐渐地变淡了。
为此,男方以夫妻双方多年分居,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提出已满四周岁婚生子归其抚养,抚养费由自己负担。
依照法律程序,我引导当事人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女方辩称,同意离婚,因男方在外地工作,抚养孩子条件受限,不同意男方抚养孩子的要求。但如果孩子的爷爷奶奶同意接受并负责照顾孩子,她也可接受孩子由男方抚养。
罗金钗(中)为当事人调解家庭纠纷。
女方同时提出,因其在照顾孩子和家庭方面付出更多,要求男方一次性经济帮助12万元,并于调解当日一次性履行完毕。
面对女方提出经济帮助的要求,我综合考量了女方提出要求的事实依据和合理性,与男方面对面进行沟通。但男方对女方提出的条件,一时难以接受。任凭我苦口婆心地劝说,综合运用“罗金钗调解三字经”,双方还是互不退让,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窗外,天空中滚滚乌云黑沉沉地压下来,顿时,狂风大作,倾盆大雨在此刻哗啦哗啦降下来,迅速打湿了这个城市。顷刻间天地变成白茫茫的一片,我只感觉眼前朦朦胧胧的,心情郁闷到了极点。
突然间,我看到桌上放着老父亲罗荣照的三本红色证书,光彩照人。这些证书,记载着父亲英勇善战、立功挂彩的革命功绩。它是罗家的“传家宝”。
1928年4月,年仅15岁的父亲跟随邓子恢闹革命,参加了闽西第一支农民游击队。1929年春,在“红小鬼”连当传令兵;同年3月,毛泽东、朱德率红四军入闽,领导了著名的三打龙岩城的战役,父亲曾随邓子恢领导的游击队参加了第二和第三次战斗;1930年6月,父亲在漳平永福攻打国民党炮楼时,左腿中弹负伤;1932年6月,在上杭茶地消灭民团时,为了掩护战友背部中弹负伤;1934年春起,父亲在红八团担任一营二连四班班长,参加了艰苦卓绝的闽西三年游击战争,几经生死考验。
龙岩市新罗区党史办主任郑学秋撰写的《邱金声团长麾下勇猛的战士》,描述的就是父亲机智勇敢的战斗故事。
1984年,人民政府颁发给老父亲罗荣照“五老”“革命伤残军人”和“红军失散人员”三本荣誉证书,享受国家定期补助费。1989年5月,时任中央办公厅主任的温家宝曾到家中慰问父亲;1998年“八一”前夕,时任龙岩市市长黄坤明也来家中看望和慰问父亲,肯定了父亲的革命功绩。
想到父亲身经百战,英勇顽强,作为“红二代”的我渐渐释怀。我传承父亲的红色基因,怀揣着对司法事业的执着和一腔为民的情怀,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法官,不就是为了要给老百姓办实事吗?我清晰地记得,父亲和我说过最多的话就是“永远听党话,跟党走”,父亲做的最多的事就是帮助群众的事。
较之父亲,遇到这点困难算什么呢?为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我认真地分析案情,理清是非责任,为当事人双方想出最佳调解方案。在征得爷爷奶奶答应照顾孙子的前提下,我又一次次耐心细致地劝说,用温和的语言、真情的开导,希望当事人双方能够打开心结。
我的调解最终打动了当事人,男子同意一次性给予女方经济帮助12万元,并于主持调解当日一次性履行完毕。为此,一起离婚纠纷涉及的孩子抚养和经济帮助问题在诉前得以圆满解决。
窗外雨停了,空气变得清新了,天空出现了一道彩虹,让人感到一阵心旷神怡。看到双方当事人脸上满意的笑容,我也感到由衷地欣慰,深深地呼了一口气。
退休十多年来,我坚守司法第一线,把退休法官老党员工作室开进小区,开到妇女儿童身边,提供法律服务、调解矛盾纠纷、助力社会治理,成为群众身边的“解忧便利店”,就是为了让居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让“老党员工作室”夕阳下更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