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中美需就中概股监管问题加强沟通
2021-08-16王晓霞
王晓霞
7月30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下称SEC)主席加里·詹斯勒发布声明称,鉴于中国市场最近的事态发展以及中国公司可变利益实体(下称VIE)结构的整体风险,已要求增加对中国企业赴美上市的信息披露要求。
对此,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8月1日的答记者问中回应称,已注意到SEC的有关声明,特别是对上市的信息披露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两国监管部门应当继续秉持相互尊重、合作共赢的精神,就中概股监管问题加强沟通,找到妥善解决的办法,为市场营造良好的政策预期和制度环境。
加里·詹斯勒在声明中阐述:在中国的许多行业中,公司不得拥有外资所有权,也不能直接在中国境外的交易所上市。为了在此类交易所筹集资金,许多中国运营公司都采用VIE的结构。在这种安排下,一家中国运营公司通常会在开曼群岛等其他司法管辖区设立一家离岸空壳公司,向公众股东发行股票。
该空壳公司与这家总部位于中国的运营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和其他合同,然后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等外汇交易所发行股票。对于美国投资者而言,这种安排为这家总部位于中国的运营公司创造了“风险敞口”。
因他担心普通美国投资者可能没有意识到他们持有的是一家空壳公司的股票,而不是一家中国运营公司的股票,所以他已要求中概股赴美IPO要在显著位置清楚地披露:是否获得中国当局批准在美上市,VIE架构公司上市主体与运营实体的关系,“中国运营公司、空壳公司发行人和投资者面临中国政府未来行动的不确定性,这可能会严重影响运营公司的财务业绩和合同安排的可执行性”等信息。
近一个月,在美国上市的中概股受到重挫。据平安证券的研报统计,6月30日至7月30日,标普美国中概股50指数下跌了20.1%,同期标普中国A50指数和标普中国500指数仅分别下跌12.8%和9.4%。在美国和香港上市的中概科技企业股价下跌最为显著,“纳斯达克金龙中国指数”(Nasdaq Golden Dragon China Index,涵盖美国上市的中概互联网企业)和恒生科技指数整月分别下跌22.0%和16.9%,而同期纳斯达克综合指数和A股科创50指数分别涨1.2%和0.2%。
从6月底中国对滴滴开展的网络安全审查,到7月下旬针对学科类教培机构的大力整肃,引发了市场对中国监管政策进一步收紧的担忧。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前述答记者问中强调,“中国推进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坚定不移,金融对外开放的力度会不断加大。”
他表示,“一直以来,我们对企业选择上市地持开放态度,支持企业依法合规选择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企业不管在哪里上市,都应当符合上市地、运营地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当前,中国主管部门对有关行业进行规范管理,目的是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中国证监会将与有关部门密切沟通,进一步统筹处理好投资者、企业、监管等各方关系,进一步提高政策措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对于中国资本市场的前景,他判断“是可预期的,是可持续健康发展的”。他称,今年以来,中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稳中向好,一大批优秀企业蓬勃发展,资本市场的优质投资标的不断增多。只要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是好的,质量是高的,生态是不断改善的,自然会得到投資者的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