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助特征与管理优化
2021-08-14王文欢邢怀滨王英辉
王文欢,冯 勇,张 威,张 俊,邢怀滨,薛 瑞,王英辉
(1.广西大学,广西南宁 530004;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北京 100085;3.国家科技评估中心,北京 100081)
1 研究背景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地区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地区科学基金”)旨在支持西部边远及少数民族地区部分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培养和扶持该地区的科学技术人员,稳定和凝聚优秀人才,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1]。地区科学基金从1989 年设立之初的资助范围仅为7 个省区陆续扩展规模,到2015年扩大为11 个省区和8 个市州,至今资助范围未做调整。大量研究表明,地区科学基金设立30 多年来,在稳定和凝聚西部等落后地区优秀人才、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例如,内蒙古农业大学获资助项目“蒙古绵羊卵巢发生中生殖细胞凋亡的研究”是曹贵方入职后获得的第一项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坚定了他继续留在内蒙古从事科研工作的决心,后期也使他逐渐成为建设边疆的科教骨干,建起了科研平台,培养了多名优秀学生[2];宁夏大学获得地区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为学校产、学、研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提升奠定了良好的科研基础,同时年轻教师也因为及时获得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助而可以安心科研,为学校的发展和增强地方基础科学与应用基础学科研究作出了积极的贡献[3]。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事业的不断发展,科技创新区域格局随之调整,地区科学基金资助区域的科技实力和发展环境发生了一系列重要变化。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新时期,党中央提出要推动中西部地区走差异化和跨越式发展道路,构建各具特色的区域基础研究发展格局,逐步消除发展不平衡的局面[4]。党的十九大也明确了新时代基础研究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基础研究对我国科技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5]。研究发现,作为支持西部等欠发达地区基础研究的重要渠道,地区科学基金资助存在学科领域集中、地理分布不均的问题[6-7],难以惠及众多的普通科研人员,迫切需要优化调整资助策略,以适应新时期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需要。当前,西部地区的优秀人才等科技资源也持续呈现出向东南沿海流失的趋势[8]。因此,如何优化调整地区科学基金的资助策略和管理机制来应对上述形势变化,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
关于地区科学基金的已有研究,多数是基于项目负责人(职称、学位、年龄)、资助单位性质、项目学科分布及获得资助项数或经费等信息,对资助情况或资助成效进行分析。例如,陈雪珊等[9]从研究领域、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获资助区域等方面介绍2006—2015 年间地区科学基金资助情况;练硝等[10]通过对2013—2015 年间云南省地区科学基金资助总体情况、资助项目的学科方向及机构类型等数据分析,探究地区科学基金对云南省基础科学研究的资助成效;高阵雨等[11]分析了地区科学基金的资助项目数、男女科学家所占比例、申请人职称和资助经费等。部分学者对资助政策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完善基金资助的思考,如陈晓芳等[3]从地区科学基金的资助范围、同行评议、成果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议;吴善超等[12]指出应进一步明确地区科学基金的资助定位,统筹调整地区科学基金的资助率和资助强度,完善地区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等。也有学者探讨了地区科学基金对人才培养和科技与经济进步的作用,如杨新泉等[13]指出地区科学基金推动了农学基础与作物学学科的发展,为当地培养了农业科研人才,促进了地区农业科学技术发展;方勇等[14]研究发现地区科学基金对于地区人才队伍稳定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张威等[15]指出地区科学基金促进了地方特色学科发展和科研平台建设,且支撑引领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以往研究从不同角度说明了地区科学基金对西部欠发达地区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提升科研水平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但随着区域科技协调发展,需要作出适当调整以符合时代要求以及地区科学基金的设立初衷。本研究对地区科学基金自设立以来30 多年的发展历程和资助特征进行系统梳理和分析,并探讨其是否满足新形势下西部等欠发达地区创新发展对基础研究的需求,是否有利于促进各地区形成各具特色的基础研究发展格局,进而提出地区科学基金管理的政策优化策略。
2 地区科学基金整体资助特征
2.1 资助经费年均增长率较小,资助率连续下降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基础研究的繁荣发展提升了我国国际科技竞争力水平,科学基金对基础研究的投入不断增加,地区科学基金的资助规模在过去30 多年间也随着科学基金整体规模的扩大而不断增长。1989—2010 年,科学基金批准经费总额从1.30 亿元稳步增长到96.53 亿元,地区科学基金批准资助项目数量从106 项增长到1 326 项,经费从259.44 万元增长到3.36 亿元;2011 年,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增加到 182.75 亿元,是2010 年的1.89 倍,到2018 年稳步增长到307.03 亿元,年均增长9.03%。其中面上项目资助金额2011 年为89.89 亿元,2018年增长到132.93 亿元,年均增长6.74%。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金额2011 年为31.17 亿元,2018 年增长到49.76 亿元,年均增长8.11%。而地区科学基金资助金额2011 年为9.99 亿元,2018 年增长到13.17亿元,增长了3.18 亿元,年均增长仅4.71%,约为科学基金经费总体增长率的一半。在研究需求和项目申请规模不断扩大的趋势下,地区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相对缓慢增长直接导致了资助率持续下降(见图1)1),尤其是2011 年以来,地区科学基金资助率连续7 年下降,到2018 年下降到16.41%,明显低于面上项目(20.46%)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0.54%)。
图1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与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资助率的年度分布趋势
2.2 单项资助金额与面上项目资助金额的差距越来越大
1989—2018 年,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的单项资助金额如图2 所示。由图2 可知,尽管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与面上项目的研究周期相同,但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单项平均资助金额长期低于面上项目:2006 年以前,单项平均资助差值范围为0.05万元~3.56 万元(平均1.93 万元),2007—2011 年的差值范围为7.17 万元~11.25 万元(平均9.22 万元),特别是2012 年以来差距显著增大,差值达到21.29 万元~32.04 万元(平均24.57 万元);而面上项目单项平均资助金额是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1.52~1.67 倍。2018 年,面上项目单项平均资助金额的直接经费为58.86 万元,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仅为37.57 万元,年均不足10 万元。图1 中,2015 年科学基金经费管理改革后,单项资助金额统计只包括直接经费,因此图中曲线呈现下降趋势并不表示项目资助金额减少。
图2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单项平均资助金额的年度分布趋势
3 地区科学基金资助的区域分布特征
各地区获得地区科学基金的资助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地基础研究实力的强弱。地区科学基金资助的区域包括11 省区和其他5 个省份的8 个市州,考虑到其中西藏自治区和8 个市州的科研规模与其他省区不具备可比性,因此选取地区科学基金资助的10 个主要省区作为分析对象(以下简称“10省区”)。在这10 省区中,甘肃省2009 年才被纳入地区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因此为保持统计数据时间的一致性,采用2009—2018 年的地区科学基金资助数据来分析其区域分布特征。
3.1 在各省区的资助经费比例基本稳定
2009—2018 年,地区科学基金共批准立项资助经费96.49 亿元(2015 年以来的数据只包括直接经费),年均9.65 亿元,其中96.04%的经费由10 省区获得,代表着地区科学基金经费的主要分布情况。对各省区获得地区科学基金经费占地区科学基金总经费的比例情况进行分析,各省区经费(平均值±标准差,平均资助经费)占比从大到小依次为:江西(18.31%±0.038,1.70亿元)>云南(15.91%±0.017,1.51 亿 元)>新 疆(14.38%±0.027,1.27 亿元)>广西(14.05%±0.023,1.30 亿元)>内蒙古(9.47%±0.02,0.86 亿元>甘肃(9.4%±0.023,0.91亿元))>贵州(7.68%±0.018,0.74 亿元)>宁夏(占5.23%±0.003,0.48 亿元)>海南(3.86%±0.003,0.35 亿元)>青海(1.72%±0.003,0.15 亿元)。由图3 可知,近10 年各省区地区科学基金资助经费占比数据点相对集中,且标准差均未超过0.05。可见,每年地区科学基金在10 省区的分布比例基本稳定,但不同省份间差距较大,占比最高的江西省超过最低的青海省有10 倍之多。当前,地区科学基金资助对象主要集中在江西、云南、新疆、广西等少数地区,其他地区获得的资助较少。
图3 2009—2018 年10 省区获得地区科学基金资助经费占比变化趋势
3.2 在各省区的资助率基本稳定
从各省区获得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助率来看(见图4,箱线图中圆点表示平均值,上下限表示最大值和最小值,矩形盒的上下两端分别对应数据的75%分位数和25%分位数),2009—2018 年10省区获得地区科学基金资助率均值为20.36%。除青海省的资助率一直偏低,仅2016 年出现一次大幅提高为28.42%,其余省份获得地区科学基金资助率的均值变化范围保持在19.30%~22.74%之间,资助率变化不大。可见,每年地区科学基金在10 省区的资助率处于基本稳定状态。
图4 2009—2018 年10 省区地区科学基金资助率变化趋势
3.3 各省区基础研究投入的内部结构差异显著
基础研究需要有稳定的支持和投入,因其本身具有长期性、基础性和不可预见性等特点。目前,我国的基础研究投入以中央本级财政为主,加上地方政府、社会和企业的少部分投入。从10 省区基础研究投入的内部结构分析(见图5)2),2009—2018 年,地区科学基金总经费占科学基金中基础研究总经费比重的均值为17.04%,其中新疆28.04%>江西27.09%>内蒙古24.70%>宁夏20.43%>海南14.66%>广西14.43%>云南12.94%>贵州11.28%>青海8.84%>甘肃7.98%。虽然地区科学基金在10省区的分布相对稳定,但各省区内部的基础研究投入结构存在很大差异,其中新疆、江西、内蒙古和宁夏获得的年均地区科学基金经费占本地区基础研究投入都达到20%以上,而青海和甘肃都低于10%,部分省份对地区科学基金的依赖度偏高,地方政府对于基础研究的投入严重不足,基础研究投入结构不合理。
图5 2009—2018 年10 省区获得地区科学基金年均资助经费及其占地方基础研究年均经费比例
3.4 各省区人均获得地区科学基金经费差异显著
对比分析10 省区每全时当量获得地区科学基金资助金额如图6 所示,总体均值为3.39 万元/人年。其中,江西5.81 万元/人年>新疆4.88 万元/人年>内蒙古4.21 万元/人年>海南3.85 万元/人年>宁夏3.60 万元/人年>云南2.69 万元/人年>甘肃2.50万元/人年>贵州2.24万元/人年>广西2.11万元/人年>青海2.05 万元/人年。可知江西是青海的2.8 倍,表明10 省区人均获得的地区科学基金资助金额差异显著。
图6 2009—2018 年10 省区基础研究人员全时当量与每全时当量获得地区科学基金资助金额
综上可见,2009—2018 年期间,地区科学基金在10 省区的分布格局基本稳定,资助经费和资助率在各省份的分布比例变化不大,但10 省区的基础研究投入内部结构差异显著,地区科学基金在基础研究经费中所占的比重与本地区的基础研究的投入规模有关。这意味着,对地区科学基金资助依赖度高的省份更加需要拓展多元化投入渠道,增加来自地方政府、产业界和其他渠道的基础研究投入。
4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依托单位分布特征
4.1 项目依托单位集中现象比较明显
通过分析地区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依托单位分布特征发现,项目依托单位分布呈现出明显集中现象(见表1)。10 省区2009—2018 年间获得过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依托单位共有351 个,其中9 个依托单位(占依托单位总数量的2.56%)年均获得地区科学基金资助项目50 项以上,共承担6340 项(占项目总数的26.80%);有188 个依托单位(占依托单位总数量的53.56%)获得过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但平均每年获得项目不足1 项,共承担612 项(占项目总数的2.59%)。另外,在受资助范围内,还有一些单位在2009—2018 年间并没有获得过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2009—2018 年,地区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有230 所本科以上高校可以申请,但只有153 所高校获得过资助。资助集中现象背离了地区科学基金通过政策支持缩小科技发展水平差距的设立初衷,持续获得地区科学基金资助的单位在人才培养、科研水平等方面会展现出较强的竞争力,但长期来看,地区间的差距则会越来越明显,科技资源的区域分布更加不均衡。
表1 2009—2018 年10 省区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分布
4.2 高校是承担地区科学基金的绝对主力
2009—2018 年,10 省区地区科学基金共批准资助23 655 个项目,由351 个依托单位获得,包括高校153 所、科研院所139 所和医院59 所。其中,高校主持项目数为21 326 项,占项目总数的90.15%,是承担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绝对主力。这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年度资助报告(2014—2018 年)中的结论保持一致,即2014—2018 年间,我国高等院校获得地区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数量占当年地区科学基金资助总数量的比例为89.43%~90.88%,获资助经费占当年地区科学基金资助总经费的89.32%~90.73%。分析年均获得地区科学基金超过50 项的依托单位,如表2 所示,这些依托单位都是科研规模和科研实力在受资助范围内位居前列的高等院校,且大部分集中在“211 工程”等高层次高校。但不同依托单位获资助的项目数量也差异明显,如南昌大学和云南大学都是科研规模与实力较强的综合性大学,但南昌大学平均每年获得资助项目135项以上,而云南大学年均只有51 项。
表2 2009—2018 年10 省区年均获得地区科学基金资助50 项以上的单位
地区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在支撑引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有着显著效果,但由于各地区发展水平和依托单位科研水平的不平衡,地区科学基金的主要依托单位都位于本地区的首府或省会城市,相对落后地区的依托单位虽然研究主题通常都与地方发展密切相关,但因科研能力相对薄弱,也很难获得资助。地区科学基金的设立,从总体上考虑了我国经济和科技发展的地区不平衡,但对于资助区域内部的地域不平衡问题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获资助项目过度集中在少数地区和依托单位,这种现象不利于发挥地区科学基金对科研薄弱单位和地区的扶持和带动作用,也不利于实现促进西部等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初衷;而且随着“双一流”建设等国家政策的推进,这种过度集中现象将愈加明显,影响地区科学基金的总体资助效果。
5 结论与建议
地区科学基金作为中央财政支持西部等欠发达地区基础研究的专门渠道,可有效缓解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矛盾,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时代背景下其重要性更加凸显。通过对地区科学基金30 多年的发展历程和资助特征进行系统分析发现,尽管地区科学基金的总体规模稳步增长,但相对于西部等欠发达地区创新发展对基础研究的需求而言,其经费总量和单项资助金额上都仍显不足;尽管地区科学基金在10 省区的分布比例相对稳定,但各省份内部的基础研究投入结构存在很大差异,部分省份对地区科学基金的依赖度偏高;尽管地区科学基金在资助区域内坚持公平竞争,但各省份发展水平和依托单位科研水平的不平衡导致地区科学基金在依托单位分布过度集中的现象,不利于实现其促进西部等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初衷。所以,结合新时代新形势要求,建议针对地区科学基金开展资助规模调整、资助政策精准细化及联合机制建设等优化管理措施,不断提高地区科学基金的资助成效。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增加地区科学基金总体资助规模,提高单项资助金额。根据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和需求,科学基金坚持“三个面向”,在资助面向世界前沿科技和国家重大需求的科学问题之外,在国民经济主战场方面要发挥积极作用,重点关注西部地区的基础研究,以支撑引领区域创新发展。针对地区科学基金的功能定位和近年来增长相对缓慢的现状,建议优先考虑加强资助力度,把地区科学基金的资助率提高到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相当、单项资助金额和面上项目相当的水平,给受资助地区的科研人员创造更好的潜心科研的环境,以促进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取得良好实施效果。
第二,精准细化地区科学基金的倾斜资助政策,进一步发挥其促进落后地区发展的“平衡器”作用。实行地区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具备竞争条件的地区和机构退出地区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加大向发展落后和科研薄弱地市的倾斜支持力度,缓解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在少数机构和地市集中的趋势。进行分层分类支持,充分考虑进入“双一流”建设、省部共建等计划的,研究经费来源相对充足的依托单位的情况,与其他依托单位给予分层次的支持政策;对于地方发展需求导向的特色研究,要与数理、医学等通适性研究区别开来,给予分类型的支持政策,增加向地方发展需求导向研究的精准支持,从而更好地帮助和促进落后地区发展,发挥科学基金资助在实现党和国家提出的区域发展目标中的作用。
第三,探索建立与地方政府联合投入地区科学基金的机制,调动地方增加基础研究投入。地区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的各省区基本都设有本地财政支持的自然科学基金,但其投入都远低于当地获得的地区科学基金资助经费。建议地区科学基金资助按照当前相对稳定的比例分配到各省区,同时地方政府按照一定比例共同投入。例如,各省区按1∶1或1∶2 的比例投入,地区科学基金经费在目前的资助规模下可增加约10 亿元~20 亿元。采取与地方共同投入的举措将增加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经费规模,调动地方投入基础研究的积极性,利于提高地区科研水平、促进学科建设,从而形成科学基金与地方基础研究的双赢局面。
注释:
1)数据来源于1989—2018 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年报。
2)数据来源于2010—2019 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