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加快构建“1+3+N”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
2021-08-10王龙飞
科学导报 2021年48期
王龙飞
科学导报讯 山西省发改委、山西省网信办等部门近日发布《关于加快构建全省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山西将依托太原都市区资源集聚优势,建设省级核心枢纽节点,进而形成“1+3+N”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服務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在“1+3+N”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中,“1”是指依托太原都市区资源集聚优势,汇聚调度全省数据和算力资源,形成省级核心枢纽节点;“3”是指依托大同、阳泉、吕梁现有数据中心基础优势,形成城市级枢纽节点;“N”是指其他城市汇聚服务本地区高频次数据业务,形成城市级边缘节点。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争取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在山西省布局建设,国家级各类数据中心在山西布局落地5个以上,省内形成特色鲜明的数据中心集聚区4个,带动数字经济规模达到8000亿元,形成国内领先的数据中心和大数据产业聚集“洼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