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也怕世俗
2021-08-10宋志坚
宋志坚
我们读鲁迅,总觉得他是无所顾忌无所畏惧的人,包括不顾世俗,不畏人言,真正做到了“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他把但丁那句名言融化在血液中了。这句名言大家都很熟悉,叫做“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日前重读许钦文所著之《〈鲁迅日记〉中的我》,却意外发现,鲁迅也有所畏惧。
鲁迅的小说《幸福的家庭》有一个副题,叫做“拟许钦文”。关于这个副题,他还专门写了一个《附记》。然而,小说发表后,仍然引发了不少议论。有所谓的“广告”说,说这是为许钦文做广告;有所谓的“同乡”论,说为许钦文做广告,乃是因为“同乡”的关系。我原先想,对于这些闲言碎语,他会置之不理,“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然而,事实并非全然如此。许钦文的小说集《故乡》是由鲁迅负责选编垫资印刷甚至亲自校对的,但他偏偏没有为这部由他全力推出的青年作家的作品写序。他对许钦文说:“引言,我特地叫别人写,我不写,避开同乡的关系。”由此可見,他其实也怕人言。
鲁迅曾与许广平一起去过杭州,那是1928年7月。他们在杭州待了五天,许钦文全程陪同,白天陪,晚上也陪。他们住的是清泰第二旅馆的一间有三个铺位的房间,许钦文就睡在居中一铺。这房间是由川岛按照鲁迅的意思预订的,许钦文睡居中一铺,也不是他自己想当“电灯泡”。这是夏天,已经31岁的许钦文与他们同住一室,不仅非常尴尬,而且彼此都不方便。不少人说,鲁迅此行杭州,是与许广平去度蜜月的。许钦文却一直没有弄懂,直到82岁时还说:“有谁的度蜜月要旁人在一起的呢?”但我忖度,鲁迅如此安排,明摆着是要许钦文作见证的,见证在这五天中鲁迅与许广平的清白。由此可见,他其实也怕世俗。
世俗往往表现为人言,人言处处透露出世俗。这种看不见摸不着却又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东西具有极大的束缚力与杀伤力,以至使“大无畏”如鲁迅者也有所畏惧。比如说,在世俗的眼光中,乡党乡曲都须忌讳,所以,尽管鲁迅认定许钦文是很有作为的青年作家,尽管对于许钦文的《故乡》最熟悉的莫过于鲁迅,尽管鲁迅也曾为不少非绍兴籍的青年作家的作品写序,却因为那世俗的议论而要特地为“避开同乡的关系”不写引言;比如说,在世俗的眼光中,男女大防更不可破,何况还是师生之恋。所以,尽管鲁迅自己认定的与他两情相悦的终生伴侣也就是一个许广平,尽管在此一年两个月之后,他们的小海婴也就来到人世,他却在旅居杭州的“蜜月”期间还要许钦文去扮演这个尴尬的角色。凡此种种,在后人看来,似乎大可不必,却很难体会到当事人内心的苦衷。那种“有冤无头,有怨无主”的世俗能够吞噬人的灵魂。鲁迅也是人,他已经受了太多伤害,有时候也不得不穿上这厚重的铠甲。
我于是理解了鲁迅为什么要写《论“人言可畏”》,还在文章中说:“且不要高谈什么连自己也并不了然的社会组织或意志强弱的滥调,先来设身处地的想一想罢,那么,大概就会知道阮玲玉的以为‘人言可畏,是真的。”我想,就凭这“设身处地”四个字,也就可知此中其实也融入了他自己的体验。■
摘自《上海法治报》2021年4月20日
童玲/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