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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三位一体的全新教育模式

2021-08-10王慧

环球慈善 2021年12期
关键词:家庭作业家长

王慧

“双减”下的孩子

“双减”已实施两个多月的时间,为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的管理,教育部建立基础教育“双减”工作检测平台,北京市中小学下发电子网上调查卷,一些大家关注的敏感问题直击主题。

比如:这学期老师布置过作业吗?

每天作业的时间大约多长时间完成?

孩子参加过学校以外的课外辅导吗?一周参加过几次?

孩子参加的学校辅导课是收费的吗?

学校提供了几项社团活动?孩子参加了几项?孩子认为社团活动丰富吗?

“双减”后你的精神压力是否得到缓解?对于“双减”,你还有什么建议?

监测显示,截至10月底,94.7%的学校绝大部分学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作业,99%的学校提供了课后服务,学生的参加率为89.7%,老师的参与率为89.8%。可以看出,“双减”对老师和学校的工作要求更高了。

从长远来看,“双减”有利于孩子身心得到健康发展,让孩子快乐成长,同时规范了教育体制,也避免了家长之间的内卷。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育工作者告诉《环球慈善》记者。

“双减”后的第一个学期,北京地区的学校实行了3点半、4点半、5点半三个时间点放学,让家长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孩子的放学时间,同时也避开了疫情期间人流的聚集现象。

一位小学二年级的学生家长告诉《环球慈善》记者,这学期孩子上了学校的课后托管班,回到家没有书面作业,孩子吃过晚饭的时间孩子可以在所住小区与同龄的伙伴一起做些简单的体育运动。孩子这半年没少长个,家长也感觉轻松了许多。

有家长说,她的孩子目前上三年级,几乎每天都没有作业,有作业也是10分钟内完成的量,只有家庭阅读是老师每天都提醒的项目。她的孩子每天5点半放学,刚开始孩子有点吃不消,慢慢也就习惯了,让她有些担忧的是,有的主课老师从来不布置作业,这样下去能行吗?她问孩子为什么从没见她写过数学作业,孩子的回答让她有些许安慰,孩子说每天的两节课后托管班,老师会根据学生课堂掌握的薄弱环节做些补充练习,该学的知识让孩子在学校掌握完成,避免了回家后给家长增加负担。这让她很放心,很欣慰。

据《环球慈善》记者了解,现在很多孩子除了艺术类的课外班几乎没有其他辅导班,很多家长从原来的焦虑不安、你追我赶,变成现在的泰然处之,顺理成章。

“双减”实施百天以来,一方面切实解决了家长“急难愁盼”的养育焦虑;另一方面,提高了孩子在校的学习效率,延长了在校学习时间,并保证每个孩子科学健康快乐成长。

在2021年第八届全国中小学校长论坛上,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李奕强调,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是“十四五”时期的重要发展目标。要通过不同尺度的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来提高教育供给质量和效率,提升学生教育消费水平,努力形成“师生才智充分涌流、学校活力竞相迸发”的良好局面。

校外教育体系的“减”,其实是为了校内教育的“增”和“提”,“双减”减的不仅是作业和校外培训,而是在做“减法”的过程中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提升校内办学的“质”与“量”,从而建设高质量的基础教育体系。

“双减”并“依法带娃”厘清学校和家庭各归其位

如果把“双减”看作是规范学校教学政策的话,那么“依法带娃”是否是对每个家庭育儿所提出的规范要求呢?

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国家针对家庭带娃有了法律上的要求,并将于2022年1月1日執行。

家庭是孩子人生的第一所天然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转型速度加快,家庭教育暴露出两极分化的问题:有的家长一味追求“快乐成长”;而有的家长对孩子的一切事无巨细,事事参与,时时参与,孩子的学习成绩成了一个家庭氛围的晴雨表,张口闭嘴就是孩子,家长的情绪完全绑在孩子身上,让孩子失去了本该属于这个年龄的快乐与自由。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三次会议上,先后有368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相关议案12件,建议启动家庭教育立法。

据全国妇联家庭教育状况调查显示,50%的家长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教育孩子。“重智轻德、重知轻能、重养轻教”等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多数父母存在不同程度的养育焦虑。

《家庭教育促进法》不仅界定了家庭教育的性质,明确了家庭教育的要求,强调身体素质的引导改变了以往的唯成绩论,强调对未成年人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还将家长对未成年人教育的主体义务具体化,厘清了家长、老师、学校对未成年人教育的义务边界,加强了家长、老师、学校的责任感,防范角色失位现象的发生。《家庭教育促进法》强调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并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为呼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要求,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互相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对于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

呼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依法带娃”的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促进法》一文中,多次提到社会组织及个人要积极参与到“依法带娃”的家庭教育事业中去。

第十条,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依法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服务活动;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国家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为家庭教育事业进行捐赠或者提供志愿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国家对家庭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并呼吁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残疾人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应当结合自身工作,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工作,为家庭教育提供社会支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队伍,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养,鼓励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

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活动;

对于婴幼儿护照服务机构等营利机构在家庭教育方面的职责,添加诸多行业对家庭教育的辅助责任,积极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有利于实现在国家、社会和家庭三位一體的保障下,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

同时,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

此外,《家庭教育促进法》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并明确家庭教育服务机构的职责是指导和帮助家长更好地开展家庭教育,而不是为未成年人提供学科教育等服务,更不能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同时还规定了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多部门,对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

合作比“甩锅”更重要

“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为全面培养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国家痛下决心,出台“双减”政策并严格落实,同时进行家庭教育立法,法律与政策相辅相成,为的就是让父母回归家庭教育职责本位,国家和社会各司其责,让孩子的教育回归理性发展通道,促进未成年人科学、健康、快乐成长。

三位一体是一种全新的观念,打破学校和社会的界限,以“家庭为基础、学校为主体、社会为平台”,把学校、家庭、社会三个方面的力量有机组合起来,共同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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