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手记:词语、假象或一种法则
2021-08-09
散文诗(青年版) 2021年6期
敬 笃:哲学硕士。写诗,兼事批评。内蒙古作家协会会员。作品散见于《诗探索》(理论版)《文学报》《草原》《山东文学》《散文诗》《延河》《诗潮》《星星》《扬子江》等报刊,入选多种诗歌、散文诗年选并获奖。参加《星星·散文诗》第三届全国青年散文诗人笔会、内蒙古青年作家创作会、草原文学理论研讨会,出版诗集《凋谢的孤独》。现主要专注于诗、散文诗与哲学的研究。
词语,习惯性的以悄无声息地方式袭来。事先并无准备,或许也只有这种猝不及防,方才显得弥足珍贵。
我偏爱胡说八道,偏爱天马行空,就像我写下这些不是诗的诗,可能前言不搭后语,却也不想借着某些形容词来拼凑合成句子——因为我确信每一个词语,都是内心自愿呈现出来的。
写诗是一件神圣而痛苦的事情,至今我仍旧坚持——每一首诗都有其唯一性。
这是无风格的诗或是打破原有风格的诗,更是一次对自我语言的暴力革命,推倒过往的循规蹈矩,从叛逆开始走向深渊。
霍普金斯说,“思想在呻吟中碾磨着思想”。从词语到思想,有一个无限承接的过程,而我在碾磨着自己,碾磨着本我,希望可以通过自我解剖的方式,重新找回自我。
萬物终将在喧嚣中谢幕,归于平静,词语也不例外。
米勒指出,诗人需“设法说出我的隐秘情感中不可言喻和完全他者性的部分”。隐蔽在事物本相背后的一切不可言说之物,都应被解蔽,都应该敞开。哪怕最后不知所踪、无法证实又能怎样?
活着是一件模棱两可的事情,你细细品味就可觉出。
所以,现在我感觉:怎么写不重要,重要的是写了什么?
我漫无目的地在城市公园行走,看着这些人造之物,令人讨厌。可是一想起自己早已生活在虚掩的法则之中,也就会释怀。
《虚掩法则》就是把虚伪之皮囊扒掉,让血肉曝晒在阳光之下。于是,一系列关于假象的法则,鱼贯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