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河道及防洪设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研究
2021-08-08陈亮
陈 亮
(深圳市盐田区水利设施管理中心 广东 深圳 518000)
0 引 言
防范和处置河道、防洪设施突发事件,确保抢险救灾高效有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防止因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抢险工作混乱、无序导致事故恶化,提高保障河道防洪设施安全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减少,消除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1]。
1 应急预案编制流程
应急预案编制流程,见图1)。
图1 应急预案编制流程
2 应急预案编制要点
2.1 总则
依据国家、省、市突发事件及各类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发生,或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采取有序、高效、稳妥的应对措施,防止因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造成事件恶化,提高保障河道及防洪设施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范围:盐田区18条河道及76处防洪设施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2 风险分析
2.2.1 盐田区基本情况
盐田区河流属于大鹏湾水系,全区共有流域面积1km2以上的河流18条(总长度59.4km,其中明渠45.23km,暗渠段14.17km),辖区共有防洪设施76处(总长度32.7km,其中山区长度20.2km,临城区及城区内长度12.5km)。
2.2.2 突发事件类型
1)自然灾害: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地质灾害突发事件。
2)事故灾难:水利工程安全事故突发事件、涉河建设项目安全事故突发事件。
3)其他事件:违法排污突发事件、其他人为破坏河道及防洪设施水生态环境,或阻碍其正常运行的事件。
2.2.3 突发事件分级
根据盐田区河道和防洪设施的应急类型,根据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下表中,有其中事件之一,划分为Ι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个等级。如下表1。
表1 突发事件分级表
2.3 机构与职责
盐田区河道及防洪设施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河道及防洪设施指挥部)为盐田区河道及防洪设施突发事件处置的指挥机构,在盐田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各主要行业主管单位,属地管理单位、河道及防洪设施管养单位等组成,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开展应急处置。
2.3.1 区河道及防洪设施指挥部及职责
区河道及防洪设施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相关成员单位组成。其工作职责如下:
制定、完善辖区范围内的河道及防洪设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辖区范围内的专业应急队伍,统筹专业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调用;及时认定与发布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启动、终止相关预警及应急响应,统一指挥全区的河道及防洪设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现场指挥部运作的相关保障;组织开展辖区内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与上级有关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2.3.2 应急工作组
区河道及防洪设施指挥部下设6个应急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工情监测组、工程抢险组、综合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宣传组。其中工情监测组为常设机构,其他应急工作组为备设机构,当出现突发事件时,区河道及防洪设施指挥部工作全面启动。
2.3.3 应急专家组
区水务局设立应急专家库,建立健全专家决策咨询制度。专家库由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市政、水利、环保、化学、安全、机电、岩土、造价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并与本区其他专家机构建立联络机制。本预案与《盐田区防汛应急预案》衔接,共享其预案中的抢险技术专家。当需要实施抢险抢护时,与区三防指挥部及时联系,邀请相关专家前往现场,分类指导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2.4 预测预警
2.4.1 预测与监测
1)气象水文信息:密切关注市气象局关于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
2)工程信息:发生暴雨洪水或河道及防洪设施出现危及工程安全的险情时,各管理单位要对关键部位加密巡查监测并立即报告区河道及防洪设施指挥。
3)水质信息:观察水质变化,发现水体异常现象(包括水色、异味、大量泡沫、死鱼、大面积油污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及时上报整改。
4)其它信息:其他可能危及河道及防洪设施安全的预测预警信息,如台风、地震等,当预警信息发出时,区河道及防洪设施指挥部应立即通知各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准备。
2.4.2 预警
1)预警分级
险情种类及预警级别见下表2。
表2 河道及防洪设施风险及预警级别表
续表2 河道及防洪设施风险及预警级别表
2)预警信息发布:当发生河道及防洪设施突发事件时,由水务局提出预警信息建议,经区应急管理局核定后,由区河道及防洪设施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发布、调整和解除。水污染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根据《深圳市盐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9)的相关规定进行发布。
2.5 应急响应
2.5.1 信息报告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模式,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2017年底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2018年初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要求职业院校要进一步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工作。然而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工作仍面临着“学校热、企业冷”、“没有达到共同参与、资源共享、互惠双赢”等校企合作内在动力不足、合作不深入、缺乏长效机制等问题[5-7]。
河道、防洪设施的应急信息报告应当简洁、清晰、准确。突发事件发生后,区水务局、河道及防洪设施管理单位应迅速确认事件的性质和等级,达到Ⅰ—Ⅳ级的洪水、工程安全及水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条件的,应立即向区河道及防洪设施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5.2 先期处置
河道及防洪设施突发事件发生后,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当地街道办事处和管理单位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并进行早期处置,主要应急措施包括:
根据实际情况,派出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迅速组织人员疏散,控制事故现场,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紧急调配本单位应急资源,开展抢险和救援工作;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及时向盐田河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汇报现场处置进展情况。
2.5.3 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河道及防洪设施出现突发事件时,所属管理单位、街道办事处应马上按程序报告区河道及防洪设施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组织事件评估,并将事件评估结果向指挥部报告。区河道及防洪设施指挥部根据评估结果决定启动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响应。
2)应急响应机制
2.5.4 现场指挥部与现场指挥官
区河道防汛设施指挥部根据应急情况设立现场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由区水务局局长担任。指挥、协调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制订救援方案、救援措施并组织实施;核清现场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划定事故现场警戒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等强制措施;现场指挥部尚未成立时,由当地街道办事处主任或所属管理单位负责人组织前期处置工作。
2.5.5 处置措施
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及具体出险工况,本预案重点列出洪水漫堤、暗涵塌陷、临河坍塌、岸墙滑坡、岸墙裂缝、突发水污染及有限空间作业突发险情的处置措施,详细内容见附件。
2.5.6 应急响应结束
待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次生、衍生灾害基本消除后,由区防汛设施指挥部根据现场处置情况决定结束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结束后,现场指挥部取消,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2.6 后期处置
2.6.1 善后处置
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等可归还物资,事件结束后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对于在灾害中遇难的灾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单位负责及时处理和焚化遇难者尸体并做好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区民政局配合相关工作。
2.6.2 调查评估
应急工作结束后,区水务部门协助区防洪设施指挥部及时组织调查评估,查明事件突发的过程和原因,总结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评估事故损失。
2.6.3 恢复重建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受到突发事件影响的各街道办、各河道及防洪设施管理单位等应结合调查评估情况,协调相关部门立即组织制定恢复与重建计划并实施。
2.7 应急保障
2.7.1 应急通信保障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事故河道及防洪设施突发事件期间电信、无线电的通畅,协调各通信运营部门及时抢修损坏的电信、无线电设施,保障应急通讯。相关人员收集应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
2.7.2 抢险与救援保障
各救援队伍要合理部署,配置先进的救援装备、通信、器材等设备,根据救灾需要,及时调整和处理水、电、气等重点设施的运行和供应,确保灾害链能够迅速切断,防止次生灾害的产生和蔓延;合理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必要时,可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2.7.3 交通与运输保障
盐田交警大队、市交通运输局盐田管理局针对区交通特点,制定交通行业应急预案,适时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顺利进行。
2.7.4 医疗卫生保障
区卫生健康局制定灾区疾病防治预案,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进行医疗检查、抢救伤员、防疫消毒等工作;加强灾区疫情监测、防治疫情传播、蔓延,控制疫情;按程序向上级汇报疫区疫情。
2.7.5 物资保障
区属抢险救灾物资由区发展改革局和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分行业储备。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建立应急物资和技术储备,配备必需的紧急设施、装备、车辆和通讯联络设备,并保持良好状态。
2.7.6 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制定区室外、室内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应急避难场所所属单位应当按照要求配置各类设施设备,划定不同种功能区,设置标准化标牌,储备相应物资,建立健全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管理制度和灾害应急预案。
2.8 预案管理
2.8.1 宣传、培训与演练
向社会公布河道及防洪设施应急值班电话,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介开辟应急知识公益栏目,在学校普及突发事件应急知识,提高公众的应急能力。区水务局与各河道及防洪设施管理单位应加强相关技术人员日常应急培训,提供应急培训和知识讲座,每年培训应不少于12学时。区水务局负责制定河道及防洪设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演习方案、计划,积极组织或配合市、区应急指挥中心开展应急队伍与各应急单位的综合演练和协同演练。演习要从实战的角度,深入动员有关应急单位干部群众参与,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同时达到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2]。
2.8.2 预案管理及更新
本预案是区水务局处置辖区河道及防洪设施突发事件的预案,为了使本预案更具有可操作性,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和补充。
3 总 结
编制河道及防洪设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划分预警级别、制定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可保障中小河流防汛抢险工作有效运行。河道及防洪设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作为省市级河道防洪应急预案的补充,其编制和实施有利于启动和响应省市县级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河道防汛应急管理体系。对规范和提高防汛应急预案编制水平、增强应对水灾害的能力、推动河道及防洪设施管理工作、保障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