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空间与时间维度的农村生活方式现代化路径研究
2021-08-03宋伟
摘 要:生活方式由生产方式决定,农村生活方式的现代化应与农村产业特征相适应,但也离不开一定程度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的支撑。目前,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缺口较大,建设和维护所需巨额投入与投入能力不足之间存在较大矛盾。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不能忽视一个客观趋势——农村人口持续向城市转移,对农村生活条件现代化建设有真实需求的人口数量持续下降。从空间维度看,优化农村空间结构、通过人口适度集聚缩小建设空间范围、提高投入效率是农村生活方式现代化必由之路。从时间维度看,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是一个渐进过程,农村生活方式现代化不可能一蹴而就,短期内通过大范围“合村并居”等形式快速推进农村人口集聚的社会条件尚不成熟。当前推进农村生活方式现代化应有战略定力,根据不同村庄的区位、禀赋与发展趋势分类推进,“保底”与“集聚提升”并重。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村生活方式;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F32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 - 5381(2021)01 - 0092 - 07
一、引言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按照适当标准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向农村居民提供与城市类似的“卫生整洁的居住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服务”等现代化生活条件,使城乡基本生活条件大致趋同,实现农村生活方式的现代化转变是农村现代化的核心内容。但无论如何现代化,农业仍然是农村产业的主体,摆脱不了吸纳劳动力能力低的产业特征与布局相对分散的空间特征[1],所以农村生活方式现代化应基于农村独特的产业功能,其表现形式与人口高密度集聚的城市应有所不同。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标准不可能、也没必要与城市完全相同,而应基于农村低密度、田园式居住形态在水、电、气、暖等方面为农村居民提供便利的基本生活条件与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
对于如何实现农村生活方式现代化,学界进行了大量探讨。目前大家对提高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水平才能实现农村生活方式现代化的大方向没有异议,但对其实现路径存在不同的看法。第一,一些学者认为推动村庄适度整合符合现代化发展趋势[2],应该优化村落空间结构、推进农村人口空间集聚,以有效提高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水平与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如有研究指出,随着进城务工农民越来越多,农村宅基地空置现象非常严重,通过建设新的农村社区合并农民居住空间、增大人口密度可以节约大量土地,有助于缓解人地矛盾、提高土地使用效率[3];有研究认为,我国的小型甚至微型村庄数量极多,由于无法形成规模效应,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产品供给成本太高,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通过合村并居优化村落空间结构、推进农村人口空间集聚是大势所趋[4]。第二,实践中各级政府通过合村并点等形式开展了推进人口集中居住、促进农村生活方式现代化的探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引起了学者们的思考。如贺雪峰认为,农村是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与蓄水池,在就业与社会稳定方面起着重要的缓冲作用。在农村巨变与城乡重组结束、城乡均衡发展阶段到来之前,各级地方政府不宜揠苗助长,没有必要急于投入大量财力拆农民房子,也没有必要通过合村并点等形式建新型社区[5]。周其森认为我国农村量大面广、经济条件各异、文化风俗不同,农村居住格局是长期自然演化的结果,农民习惯了这种居住方式。农民住房不仅涉及物质生活,还体现了当地风俗、生活习惯和农民情感等。且由于农村经济差别大,对于相对贫困的家庭来说,通过合村并居等形式快速推进集中居住可能导致其更容易贫困,所以通过乡村整合推进农村生活方式现代化是一个复杂、系统、艰巨的工作,不可草率进行,而应因地制宜,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全面评估风险,避免好心办坏事[6]。党国英认为对于已经基本脱离农业生产的农村居民来说,其需求是到小城镇或更大城市居住,通过合村并居等形式推进就地集中居住会增加他们的搬迁次数与搬迁成本;对于仍然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农村居民来说,通过合村并居等形式集中居住会增加他们的生活成本,在支付能力较低的情况下并不利于他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所以通过乡村整合推进农村生活方式现代化不能一刀切[7]。王文龙认为,虽然中西部乡村空心化加剧使乡村振兴战略失去有效载体,只有合村并居才能重建乡村,但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推动的合村并居忽视了农民主体性,侵犯了农民利益,不可避免地招致民間反对声音。只有尽快转变思维,坚持乡村发展本位,尊重农民主体性,循序渐进地推进,才能逐步实现农村生活方式现代化的目标[8]。
学者们的探讨为本研究提供了有益启示:分析农村生活方式现代化的实现路径,应尊重农民的主体性与微观需求,不可急于求成。本文将在客观分析农村生活方式现代化面临的主要矛盾的基础上,从空间与时间两个维度深度剖析化解矛盾的现实条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二、农村生活方式现代化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与支撑农村生活方式现代化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经过多年发展,尤其是近年来通过脱贫攻坚不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投入,农村水、电、通信、道路、垃圾集中处理等生活基础设施取得了较大进步,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条件有了较大改善,但与支撑现代化生活方式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相关数据显示,全国99.5%的行政村通了电话,82.8%的行政村安装了有线电视,89.9%的行政村通了宽带互联网,47.7%的农户饮用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90.8%的乡镇实现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73.9%的行政村实现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的比率较低,仅为17.4%,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农户仅占16.2%。生活污水统一收集与集中处理及水冲式卫生厕所是农村生活与城市生活最重要的区别,是决定农村家庭卫生条件、居住条件能否实现质的改变的关键因素,也是农村生活方式现代化最具标志性的物质条件。但是,生活污水统一收集与集中处理需要的投资和运行费用远高于其他生活基础设施,在农村地广人稀的情况下,建设与运营成本高昂,是当前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建设最大的短板。所以,虽然农村水、电、通信、有线电视等生活基础设施已基本覆盖,但污水统一收集与集中处理等提质型生活设施仍然是农民生活改善的关键。
(二)人口集聚度低导致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投资效率偏低、效果不佳
人口集聚度高、人均成本低是城市能够开展高水平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的重要原因,但由于农村地广人稀,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缺乏规模效应,且近年来在农村常住人口持续减少的情况下,我国农村居民点面积不减反增,进一步降低了农村人口集聚度,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需覆盖的面积更大、投入的资金更多、人均成本更高,大大增加了建设难度。在近几年的脱贫攻坚过程中,国家每年投入上万亿财政资金用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9]。
(三)巨额投入需求与投入能力不足是农村生活方式现代化面临的主要矛盾
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等生活条件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生活方式现代化,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和维护投入的性质与城市存在较大区别。城市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投入在为城市居民提供良好生活条件的同时,会促进人口与产业的集聚,带来生产与消费的扩大和财政收入的提高,从而能够实现良性循环。也就是说,城市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投入不但能够带来社会效益,而且还能够带来经济效益,自身具有可持续机制。而对于我国这种仍处于快速城镇化阶段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农村人口减少、农村经济比重下降是现代化的客观趋势,农村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和维护投入难以产生与城市类似的、显著的人口与产业集聚效应,难以形成良性循环。所以,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主要靠“花钱”,难以“赚钱”。一方面,我国农村常住人口数量仍然巨大且空间布局分散(我国仍有5.5亿农村常住人口,全国农村居民点占地面积是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1.58倍,农民居民人均居住用地面积是城镇居民的2.44倍),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及后期维护需要巨额资金投入,且由于缺乏“赚钱”效应而必须依靠“输血”。另一方面,我国农村人口比重仍然较高,整个社会还无力承担为比例如此之高、布局如此分散的农村人口建设与维护现代化生活设施所需的巨额投入。所以,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和维护所需巨额投入与投入能力不足之間的矛盾,是农村生活方式现代化面临的主要矛盾。
三、推进农村生活方式现代化的现实条件
(一)农村人口持续向城市转移,对农村生活方式现代化建设有切实需求的人口数量持续下降
面对农村生活方式现代化所需巨额投入与投入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我们不能忽视农村人口持续向城市转移的客观现实,需要在此基础上弄清哪些农村居民有对农村生活方式现代化的真实需求,进行针对性建设。
实际上,只有真正常年在农村工作生活的人才有对农村生活条件现代化的切实需求。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持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到城市常住。根据国家统计局《201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9年我国农民工总量为29,077万人,其中在城镇就业、常住的进城农民工达13,500万;我国22,709万城镇流动人口中,绝大多数是在城市常住的农业转移人口。越来越多农村人口到城市就业生活的另一面,是他们在农村居住的需求下降。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发布的《中国农村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2018-2019)》显示,2018年我国农村宅基地空置率为10.7%,样本村庄宅基地空置率最高达到71.5%。根据笔者近几年对农村的调查,农村住宅常年空置的比例在25%以上。除了常年空置的住宅,大量农民工家庭在农村居住的时间也越来越短。有些农民工一年回家一两次,每年在农村居住的时间不超过半个月,这意味着大量农村住宅利用率很低。对于在城市常住的农业转移人口来说,他们更关心怎样才能在城市获得更为稳定的就业与收入,以及怎样才能在城市稳定地生活居住,而不是农村是否有现代化的生活条件。他们大多有“城愁”(为如何融入城市而发愁)而没有“乡愁”,对农村生活方式现代化没有迫切需求。农村生活方式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应是为现在及未来在农村常住的农村居民提供现代化生活条件,而不是为已经在城市常住或者即将到城市常住的农村居民提供现代化生活条件。所以,农村生活方式现代化建设不能忽略农村人口持续向城市转移,以及对农村生活方式现代化建设有切实需求的人口数量持续下降的客观现实。
(二)优化农村空间结构、促进农村人口适度集聚是农村生活方式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从空间维度看,面对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和维护所需巨额投入与投入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以及农村人口持续向城市转移、对农村生活方式现代化有真实需求的人口数量持续下降的客观现实,优化农村空间结构,通过人口适度集聚缩小农村生活方式现代化建设的空间范围,提高投入效率与效益是农村生活方式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虽然越来越多的农民家庭已不以农村为主要常住地而向城市流动与迁移,在户籍所在村庄居住的真实需求不断下降,但宅基地毕竟是一块土地,且一般是无偿获得。基于“将来若被征收会获得政府补贴”或“若土地制度调整其价值可能提升”等考虑,不少农户抱着“虽然要了没多大用但放弃了可惜”“不要白不要”等心态尽可能多占。而且,受传统思想影响,有了宅基地通常就要建房。于是,不少农村家庭用多年外出务工的积蓄,甚至通过向亲朋好友借钱筹集资金在宅基地上建房,但建成后却因外出务工常年不住成为“空巢”。而未来趋势是农村人口越来越少,农村住房不能保值增值,空置房屋容易破败,最终结果是废弃。对于常年在外务工和家人在务工地常住的农业转移人口来说,农村住宅已经成为“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甚至“食之有害”。
在乡村振兴战略下,我们虽然需要增加农村生活方式现代化建设的资金投入,但在广阔的农村为5.5亿之巨的农村人口建设与城镇大体相当的现代化生活设施极其困难。即使建成了,由于农村人口密度低、人均收入水平低、支付能力弱,后期营运也成问题。在农村人口不断减少且相当一部分农村人口对农村现代化生活设施没有迫切需求的情况下,我们没有必要对所有乡村进行现代化生活设施建设,而应顺应农村人口减少的趋势,在土地制度、户籍制度、社会福利制度、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配置等方面打破将农民固化在本村的传统城乡二元格局,推动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与迁移,推动乡村空间聚落及农民居住空间适度集聚。通过减少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的覆盖范围,减少投入总量,跳出“撒胡椒面”窘境,降低人均分摊成本,提高投入的效率与效益。
(三)短期内通过合村并居快速推进农村人口集聚的社会条件尚不成熟
在农村人口仍持续向城市转移的趋势下,优化农村空间结构、促进农村人口适度集聚是农村生活方式现代化的必由之路。那么,是否可以通过合村并居等手段快速推进农村人口空间集聚呢?
从时间维度看,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是一个历史过程,要经历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完成。近年来,我国城镇化率每年提高1~2个百分点,在世界现代化历史上已经是较快的城镇化速度。由于14亿的巨大人口总量,我国城镇化率提高1~2个百分点意味着每年新增2000万左右的城市人口,已经相当于一个中型国家的人口总量。每年为2000万新增城市人口提供就业机会、住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既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了动力和市场空间,但同时也形成了巨大的建设压力。城市发展与建设的速度受到各种客观条件制約,我们不可能在短短几年时间内为尚需进一步向城市转移的2亿多农村人口提供充足的就业机会、住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所以,我们需要从空间与时间两个维度看待农村生活方式现代化问题,既要看到未来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趋势,也要看到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需要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更要清楚相当长的时期内不少农村人口仍会在农村居住的基本现实。
从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家庭人口的角度看,由于相当一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处于非正规就业或较低层次就业状态,就业的稳定性及收入水平尚不具备支撑其家庭人口彻底实现市民化。农村的住宅能够给他们带来心理上的安全感,使他们不至于在城市过度焦虑,能够减轻“城愁”给他们带来的压力。更重要的是,由于在农村拥有住宅,家人在农村生活的成本较低,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市相对不高的务工收入却能够支撑其家庭人口在农村过着较为稳定的生活。所以,对于主要劳动力在城市务工,家庭其他人口在农村生活的农村家庭来说,农村住宅在保障家庭生活质量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对于这部分人群来说,他们未来的目标是城镇化,没有在农村改建住房的真实需求,而且由于财务能力有限,合村并居、拆旧建新会给他们带来沉重的财务负担,难以维系原本较为稳定、相对宽裕的生活,甚至会导致实际生活水平大幅下降。故不宜在尚未市民化之前拆迁他们的住宅,强行要求他们到新的农村社区集中居住。
从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的角度看,拆除仍然在使用或仍然能够使用的农村住宅没有经济意义,也没有迫切性。广大农村地区那些仍然在使用或者仍然能够使用的住宅,是农户用多年积累的财富建造起来的,每处住宅的投资均达数十万元(10年前农村建住宅一般花费10~20万元,近年来升至30万元左右)。由于缺乏价值更高的工业与城市建设用途,农村住宅拆除后一般复垦为耕地(在山地丘陵地区甚至复垦的意义也不大)。按照每亩耕地一年1000元的收益计算,30年也收不回农户的住宅投资(农户宅基地一般户均半亩左右),故为了种地拆除农民住宅没有经济意义。目前各地推进合村并居主要是因为农村住宅的建设用地属性,可以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获得建设用地指标。但是,建设用地指标的稀缺是制度造成的,是基于限制非农建设对土地的浪费性使用和保护耕地的目的设计的,并不是不让使用土地(工业与城市建设占用土地是必然的,事实上土地真正转向工业与城市用途后亩均产出更多、效率更高、效益更好)。各地并不是因为无地可用而推进合村并居,是因为建设用地指标紧张而希望通过合村并居获得建设用地指标。如果各地能够根据实际需要不受指标限制地使用土地,就不会有建设用地指标紧张的问题,也不会出现为争取指标而提前圈地造成的土地闲置问题。从对拆旧建新没有切实需求的农村家庭角度看,为了建设用地指标而推进合村并居,拆除他们仍有使用价值甚至仍在使用的住宅是相关土地制度的“副作用”,不但不利于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反而会造成其实际生活水平的下降。因此,在大规模合村并居社会条件并不成熟的情况下,我们应调整相关制度,抑制地方政府为了建设用地指标而大范围快速推进合村并居的冲动。
从人口流动的角度看,虽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与迁移的趋势是确定的,农村人口空间集聚的趋势也是确定的,但无法精准确定哪些农村人口一定会进城,以及具体在什么时间进城,也无法精准确定哪些农村人口一定会留在农村。短期内快速推进合村并居,就会导致大量未来将进城的农户花费大量财富建一个并没有实际用处的住宅,形成新的“空巢”,导致财富浪费与家庭福利损失。所以,虽然农村人口集聚是必然趋势,但用强制性的、甚至“一刀切”的办法在短时间内通过合村并居大范围推进农村人口集聚是不可取的,也无必要,不仅不能实现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的目标,甚至可能适得其反。
综合来看,空间维度上优化农村空间结构,促进农村人口适度集聚是农村生活方式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但时间维度上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农村人口会大量减少,但减少速度不会太快,需要30年左右的时间才能实现城乡人口格局的相对稳定)。农村既有一些家庭具有改建住宅、追求现代化生活条件的强烈意愿,也有不少家庭没有改建住宅的切实需求,在短期内通过大范围合村并居快速推进农村人口集聚的社会条件尚不成熟。
四、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方式现代化建设的对策思考
现代化是一个渐进过程。农村生活方式现代化是一个历史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根据我国现代化的客观趋势,中央对乡村振兴做出了三步走的战略规划。第一步是制度设计和完善阶段(2018~2022年),第二步是初步实践和决胜阶段(2023~2035年),第三步是全面振兴阶段(2036~2050年)。距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还有30年时间,按照城镇化率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推算,30年后我国真实城镇化率将提高到80%左右,意味着届时农村人口会降到20%。也就是说,30年后农村人均收入水平将与城市居民大体相当,农村生活方式现代化也将水到渠成。所以当前推进农村生活方式现代化要有战略定力,不可急于求成,不能企图短期内把全面振兴阶段的工作做完,更不能为短期政绩而全面铺开、全线出击、一窝蜂地大干快上[10]。应尊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流动规律,秉承科学理性的时空观,根据不同村庄的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与发展趋势分类施策,有所为有所不为,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既要增加投入,也要有所节制不造成宝贵财政资源浪费,确保农村生活方式现代化建设始终处于可持续状态。
(一)切实维持好“保底类村庄”的基本生活条件
由于仍有50%左右的农村人口要转移到城市,且留在农村的人口最终要向乡镇及中心村集聚,所以没有必要对所有村庄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等生活条件进行大幅度提升。对于那些必然要消失而尚未消失的村庄,只需聚焦基本生活条件进行“保底”建设,避免人力物力资源浪费。远离城区、非农产业发展空间小、人口集聚能力低的村庄多属于未来会消失的“保底类村庄”,这类村庄比例最高、占全部村庄的50%以上。“保底类村庄”的主要任务是在村庄人口向城市转移、向乡镇及中心村集聚之前为他们提供过渡期的居所与生活设施。一方面,由于未来该类村庄要消失,它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等建设水平不宜太高;另一方面,由于相当一部分人口仍要在该类村庄居住较长时间,也需要为他们提供“过得去”的生活条件。所以,对于“保底类村庄”,一方面应在脱贫攻坚完成、村容村貌已有较大改善的基础上,延续与优化脱贫攻坚相关政策,重点强化现有投入成果的日常运行保障,确保目前相对干净整洁的小康生活环境水平不降低,为短期内进不了城而仍在农村居住,以及自身并没有强烈改建住宅意愿的人口提供相对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另一方面,随着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应根据村民的实际需要,适时适度提高该类村庄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等生活条件,保障居民的生活水平稳中有升。考虑到“保底类村庄”的过渡性质,原则上应明确不再鼓励与支持村民在该类村庄新建、翻新住宅。
(二)扎实推进“集聚类村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等生活条件的提升
由于人口向乡镇及中心村集中是必然趋势,在不宜对所有村庄进行改造提升的情况下,应对“集聚类村庄”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等生活条件进行重点提升,满足那些有意愿、有能力通过改建新建住宅实现现代化生活的农村家庭的愿望和要求,使他们能够真正实现生活方式的现代化转变。乡镇及目前人口规模较大、规划为人口集聚地的中心村属于“集聚类村庄”,是乡村振兴目标完成后农村居民的主要居住地,应做好提升工作。第一,规范先行。规划方面应一步到位,以乡镇为基本单位,根据区域经济发展与人口流动趋势,选择若干规模较大的中心村(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创造就业能力强的乡镇可以适当多选;经济发展水平低、创造就业能力不足的乡镇应当少选,甚至不选)与镇区作为乡镇人口集中地,按照符合农村现代化生活实际需要的相对“高标准”对其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社会化生活服务设施进行总体规划,在体现乡村风貌、保留乡村建筑和景观特色的同时,围绕提升村民生活质量,注入时代感、现代性,打造现代生活设施齐全的内部生活空间与彰显地方特色的外部民居形态,满足农民生活方式现代化需求。第二,分步实施。规划可以一步到位,但由于人口集聚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且不具备一步到位的大规模资金投入能力,建设“集聚类村庄”应分步实施、快慢结合。一是政策层面做好制度安排,鼓励与支持本乡镇范围内具有新建改建住宅需求的农村居民到“集聚类村庄”规划区建设住宅,吸引与促进人口向“集聚类村庄”集聚;二是分阶段统计有真实意愿向乡镇与中心村集聚的家庭数量,据此确定阶段性建设目标,集中利用相关惠农资金在阶段性建设目标区域快速推进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建设,真正为集聚的农村居民提供适合农村特点的现代化生活条件,吸引周边具有新建、翻新住宅需求的农户进一步集聚。
(三)“城郊融合类村庄”按照城市标准统筹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
城市近郊区及县城城关镇所在地的“城郊融合类村庄”,具有向城市转型的良好条件,其发展方向是城镇化。对于“城郊融合类村庄”的生活方式现代化建设,由于实际发展需求与未来发展趋势均是工业化与城镇化,如果固守乡村建设的思路,按照农村产业形态及居住特点建设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并不合适。即使建成了也满足不了长远发展需求,可能短短几年后又要推倒重来,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所以,“城郊融合类村庄”应彻底摆脱“农”字理念,主要考虑工业化城镇化发展需要,按照城市标准统筹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强化其服务城市发展、满足城市生产与消费的能力,并通过村改居、农民转市民等方式,逐步向城市社区转变,纳入城市统一管理,促进其更好更快融入城市化。
(四)推进“特色保护类村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等生活条件的现代化改造
一些不同于一般村庄的历史文化名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丰富的“特色保护类村庄”,是彰显和传承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此类村庄生活方式现代化建设既不同于注重基本生活条件的“保底类村庄”,也不同于集聚人口的“集聚类村庄”,其重点是要处理好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既要切实保护好村庄的传统格局、低密度的人居特点、自然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保护好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又要在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的基础上,合理利用村庄特色资源,引入水、电、气、暖等现代化生活设施对内部空间和实用功能进行现代化改造,使其在保留村落传统肌理和格局的同时,能够满足本土居民的现代化生活需求。应提升这类村庄的游客接待能力,利用文化与乡土资源发展有品质的乡村旅游,实现保护与发展的良性互动,形成游客良好体验与居民优质生活和谐共生的可持续发展格局。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此类村庄一定要有特色,要少而精、不宜遍地开花。
(五)加快推进“条件恶劣类村庄”搬迁,以更可持续的方式实现其生活方式现代化
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不具备基本生存条件的“条件恶劣类村庄”,一般情况下地理条件复杂、交通闭塞,提高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水平所需投资巨大(可能是一般村庄的数倍甚至数十倍)。而且由于生产条件恶劣是自然形成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并不能改变其“一方水土不能养活一方人”的发展困境。就地对“条件恶劣类村庄”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的效率很低,而且往往不可持续。应通过易地扶贫等方式将村庄整体搬迁,统筹政府与社会資源,异地解决村民生产与生活面临的问题。该类村庄的搬迁同样不能过度强调“农”字理念,而应与新型城镇化、农村人口集聚趋势相结合,能进城的进城,不能进城的向“集聚类村庄”集中安置,使“条件恶劣类村庄”的村民到适合生活居住的区域,以可持续的方式实现生活方式现代化,避免新建孤立的村落式移民社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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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the Route of Rural Lifestyle Modernization Based on Space and Time Dimensions
Song Wei
(Party School of the Henan Provincial Committee of CPC,Zhengzhou 450000,Henan,China)
Abstract:The way of life is determined by the mode of production. The modernization of rural life style should adapt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rural industry, but it can not be separated from the support of modern infrastructure and public service to a certain extent. There is a large gap between rural infrastructure and public services,and also a big contradiction between the huge investment required for construction and maintenance and insufficient investment capacity. Rural infrastructure and public service construction can not ignore an objective trend: the rural population continues to transfer to the city,so the number of people with real demand for the modernization of rural living conditions continues to decline. From a spatial perspective,optimizing the rural spatial structure,narrowing the construction space by moderate population agglomeration and improving the efficiency of input is the only way to modernize rural lifestyl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ime,the transfer of rural population to urban areas is a gradual process. The social conditions for rapid promotion of rural population agglomeration are not yet mature. The modernization of rural lifestyles should be based on the location,endowment and development trend of different villages and both“guaranteeing the bottom”and“agglomeration improvement”should be emphasized.
Key words:rural revitalization;rural lifestyle;modernization
責任编辑:李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