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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海洋,我们的责任

2021-08-03陆儒德

百科探秘·海底世界 2021年6期
关键词:海洋法公约联合国

陆儒德

第一个世界海洋日的主题是“我们的海洋,我们的责任”,恰如其分地反映了人类与海洋间的紧密关系,含义可谓十分深刻。

人类离不开海洋

在太阳系的八大行星中,有且仅有一个色彩斑斓的蓝色星球,它富有灵气、格外美丽,那就是我们人类居住的地球。蔚蓝是地球的主色调,因为它的表面大部分被海洋覆盖。海洋,不仅面积巨大——占地球表面积的71%,而且非常深——平均深度3000多米,最深的马里亚纳海沟深约11000米。可以说,海洋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海洋是生命之源

地球上最早的生命诞生于海洋。海洋不仅孕育了原始生命,还为生命的繁衍和发展提供了必需条件,可谓生命进化的“摇篮”。

海洋是地球之“肺”

海洋提供了大气中约70%的氧气,吸收了地球表面大部分的二氧化碳,储备着地球上最丰富的水资源。如果失去海洋,一切生命将会消逝。

海洋是风雨的故乡、全球气候的“调节器”

由海洋蒸发的水分凝结成水滴,降落到地面,成为万物生长的生命之水。如果海洋环境不健康,大气环流和洋流变得异常,各种灾害气候可能就会降临地球。

海洋是承载世界贸易和文化交流的舞台

古代,一條“海上丝绸之路”连接起欧亚非大陆,现如今,海洋运输仍然是世界物流的主要组成部分。

海洋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宝库

当陆地上的各种资源被人类消耗殆尽时,海洋这座巨大的资源宝库仍可以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在无氧、无光的黑暗深海,生存着各种奇特的海洋生物,形成了一片“生命绿洲”。

汉字“海”,由“水”“人”“母”三部分组成,隐喻“海洋是人类之母”。

正确理解“我们的海洋”

海洋原本就是公共资源

2500多年前的古罗马人便认为:“海洋同阳光、空气一样,是大家的共有之物。”这是人类较早的海洋观,定性了海洋姓“公”,属于全人类。当时的人们过着操楫行舟、采盐捕鱼的平静日子,自由享受着“舟楫之便,鱼盐之利”。

1609年,荷兰人格老秀斯出版了《海洋自由论》,提出“海洋是不可占领的,应向所有国家开放,供他们自由使用”“各国拥有自由航行和海外贸易的天赋权利”。他强化了海洋的“公有”性质,各国应当互相合作、共同使用海洋,奠定了现代国际海洋法的基础。

海洋一度沦为成场

几千年来,通过海洋贸易,中国的丝绸、瓷器和茶叶传到了欧洲,欧洲的产品则运销至东方。“海上丝绸之路”连通了欧亚两大经济带,开启了海洋经济全球化的历程。由于海洋贸易能带来巨大利益,由此引发的冲突开始频繁发生,一些国家开始制造军舰,利用武力将大家的“共有物”变为国家的“私产”,海战时有发生,海洋沦为了战场。

19世纪末,美国人马汉出版的一本《海权论》提出“所有国家的兴衰,决定因素在于对海洋的控制”,认为“战争决定一切”“国家应立足于海军对海洋的统治,而不是海洋的自由”。《海权论》顺应了19世纪末西方国家海洋扩张战略的需要,对当时很多国家的疯狂造舰行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回归海洋“公有”的本质

1973年,联合国召开了第三次海洋法会议,参加会议的主权国家代表有160多位,会议时间长达9年,创造了国际关系史上参加国最多、规模最大、时间最长和国际法编纂史上所拟公约条文最多的4个世界之“最”。会议的重要成果是通过了一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这是人类历史上最全面、最完整的海洋法典,为构建人类与海洋的健康关系、依法治理海洋和建立海洋新秩序做出了重要贡献。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世界海洋史上第一次以共同协商的和平方式实现了海洋大分割——将世界海洋35%的面积归属沿海国家管辖,将65%的海洋面积定为国际海域,保证了海洋的“公有”性质,结束了一些海洋强国瓜分海洋的历史。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将国际海底及其所有资源法定为“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由联合国组建的“国际海底管理局”代表全人类进行海底资源的勘探、开发和利益的公平分配,将海洋归还给全人类。

“我们的海洋”更深层次的含义

既然海洋是人类的“共同财产”,那么沿海国家和内陆国家就都有利用海洋资源的权利。而且,“人类”既指现在生存的人,还包括尚未出生的人。所以,我们在开发海洋的同时,还应保护海洋的生态环境,既要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要无损于子孙后代发展的需求。

共同履行“我们的责任”

既然海洋是我们的,那么我们就有责任保护海洋。中国在国际舞台上发出倡议,愿与世界各国一道,努力建设一个“和平、合作、和谐”的海洋。

建设“和平”之海

和平与发展是世界潮流。没有和平,中国和世界都不可能顺利发展;没有发展,中国和世界也不可能有持久和平,和平是发展的基础。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宗旨便是“维护和平、正义和世界人民的进步”,要求“和平使用海洋”,强调“用和平方法解决争端”“不应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维护全球海洋的和平稳定,人人有责。

建設“合作”之海

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和一个共同的未来,需要各国人民同舟共济、团结合作。正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要求的那样,各国应以互相谅解和合作的精神去解决与海洋有关的一切问题。各国应积极开展海洋科学研究领域的国际合作,进行海洋环境的研究。

建设“和谐”之海

“和谐”是我国悠久而珍贵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追求,而“和谐社会”是人们普遍向往和不懈追求的理想社会。中华文化倡导和谐共处,宽以待人,通过友爱、平等、融洽来创造“人和”的环境。各国应坚持在开发海洋的同时,善待海洋生态,保护海洋环境,让海洋成为人类永远可依靠、可栖息、可耕耘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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