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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贼鹰(外一篇)

2021-08-02王胜华

金沙江文艺 2021年6期
关键词:黄鼠狼院子故乡

王胜华(苗族)

“老鹰偷鸡了!”

我们一家人聚在屋里吃午饭的时候,一道褐色的影子从屋顶直扑院子,院子里的鸡,四处逃窜,腾起的灰尘满院子飞扬……

母亲第一个反应过来,拖着扫帚冲到院子里挥舞着。等我们老老少少一家人全都冲到院子里的时候,空中隐隐约约传来鸡撕心裂肺的呼救声,呼救声随着那只鹰,掠过树头,朝对岸飞去,直到看不见苍鹰,听不见呼救声。

母亲把扫帚掷在地上,朝着老鹰飞去的方向捶胸顿足:“该死的贼鹰,你再来偷鸡就整死你!”

等院子里平静下来,母亲撒些谷麦,安抚惊魂未定的鸡们,顺便数数鸡,看看究竟又少了谁。

自入春以来,我们家接二连三地丢了鸡,可地上一滴鸡血也没有,也不见鸡搏斗挣扎的痕迹,院子里只留下零零星星的鸡毛。

“肯定是黄鼠狼干的。”父亲满有把握地说。

听祖辈们说,黄鼠狼这贼,专门有一套偷鸡的本领,它先往鸡舍里喷一泡臭屁,把鸡熏糊涂了,再摸进鸡舍,一口咬住鸡脖子,吸干鸡血,再把鸡拖到离人远的柴堆底下或者石洞壕沟里慢慢享用。人和狗要是撵急了,黄鼠狼就会释放臭屁,把人和狗熏开,然后逃之夭夭。我们用对付黄鼠狼的办法,轮流值守了几个夜晚,可黄鼠狼的屁,半点也没有闻到,可下午劳作回来唤鸡喂食的时候,鸡就是一少再少。

不是黄鼠狼,那还有谁?

这样的疑虑,一直延续到那天中午。

现在,偷鸡“贼”终于现身了,可怎样惩罚这只偷鸡的贼鹰呢?

若是黄鼠狼、花脸獐、野猫子,我们都可以放猎狗去追,让它们无处可逃的时候钻进洞里,用火烟熏死;爬到树上,用火药枪或者弓弩把它们给打下来。可这是鹰啊,它在天上,来无影,去无踪,再厉害的猎狗也闻不出它的气味。鹰又极善伪装,身上的羽毛能够随境而变,蛰伏在哪里就静若木桩,为了捕获猎物,它可以纹丝不动地在一个地方静候几个小时,要发现它、惩罚它,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我们找了村里的几个猎人来支招:有的说,用猎枪喷;有的说,用网来捕;也有的说,用农药毒……总之,要整死一只鹰,千人有千法。

我们备好了收拾这只贼鹰的百般手段,家里派我这个“有嘴吃饭,无手干活”的人守候着,就等贼鹰上套,就等贼鹰落网。可贼鹰似乎有了灵性,似乎能够听懂我们的言语,突然静默了好些天。

我想,贼鹰出事了。

尽管如此,我还是学着古人“断竹,续竹;飞土,逐肉”的方法,砍来几棵竹子,制作弓弩,扛著弩箭朝贼鹰飞去的方向去寻找,如果发现那贼鹰,我会毫不手软,一箭要了它的命。

可整片林子都搜索过来,就是不见贼鹰的踪影,也不见贼鹰的窝巢。

我沮丧地扛着弩箭回到地边偶然抬头的时候,一对金黄色的眼睛早已盯视着我:鹰,那只贼鹰一动不动地蛰伏在一棵巨大松树的秃尖上,用犀利如剔骨尖刀的眼睛盯着我的一举一动。看得出,这只贼鹰十分藐视我,它明明已经看清我手里拿着上膛的弩箭,却依旧故我地蹲在那里,我走到哪儿,它的眼球就滚到哪儿,眼里显示出不屑的神情。透过斜斜的阳光,我甚至已经看见了那贼鹰的喙,还沾着血,感觉到了那贼鹰的呼吸,还带着血腥味。看我不一箭穿心把你给打下来,为我的鸡们报酬!可我毕竟只是个八九岁的孩子,我全身的毛发像被鹰吸住了一般,都朝着那只贼鹰骤然耸立:贼鹰会不会把我当作猎物给掳走呢?此时,如果贼鹰俯冲下来,我不死也得残。想到自己这张脸会被贼鹰啄得千疮百孔,皮开肉绽,颧骨显露,我就害怕畏缩了,手里一抖,上膛的那支弩箭胡乱地朝着大松树飞去了……

贼鹰没有应声倒地,它依然嚣张地盯视着我,眼里明显带了许多愤怒和杀气。

我急忙低头搭箭并给第二支弩箭上膛的时候,那只贼鹰已经消失得不知东南西北了。

晚上,我把白天遇鹰的事情告诉家人,父亲拍拍我的后脑勺说:“鹰吃剩的,我看看你的脑子还在不在?你一个八九岁的孩子,连骨头都还不够贼鹰消化呢!”

我们巧设陷阱,把鸡全罩在院子里,让贼鹰看得见,摸不着,让贼鹰流口水。然后杀一只半大的鸡,注射了剧毒农药,放在院子里显眼的地方做诱饵。

家里人继续下地干活,我继续躲在家里守鹰。

可不知为什么,此时我真希望贼鹰永远不要再来。可大约是饿坏了,没等过中午,贼鹰就不顾一切地从屋顶扑向那只注射了剧毒的死鸡,双爪抓住那只死鸡就往先前的方向飞去。由于死鸡过重,贼鹰飞不了多高,飞不了多远,停停走走,以致我走近了,贼鹰也一点不惧怕,还一边拔毛,一边吃肉……没想到,我的担心竟然应验得如此之快,快得让我悔不当初。贼鹰吃饱之后就叼着剩下的骨肉,踉踉跄跄地飞起来,重重地落在对岸崖边的草丛里,再也没有飞起来。

没想到,母亲随口的一句话,竟成了贼鹰的宿命咒语。

找到崖边那蓬草丛的时候,眼前的一幕让我心如刀绞:这是巨型猫头鹰的窝巢,可现在,贼鹰已经获得了应有的惩罚,口鼻流血,死在了窝巢旁边,那坨含有剧毒的骨肉,正好落在窝巢上;穿着毛茸茸鹅黄绒衣的三个贼娃正努力去啄那坨骨肉……我想大声喊“停”,我想通过人类的语言来阻止它们进食眼前的食物,哪怕只让它们瞬间惊怵而暂停吞噬那块毒肉也行。可有时候,我们的手伸出去想要再缩回来就迟了,这就叫后悔。

幸好,三个毛茸茸的贼娃还没有啄食能力,它们虽然很用力,动作很专业,但它们什么也没有啄下来,什么也没有吞下去。

这是春末夏初时节,天边堆起了厚厚的积雨云,轰隆隆的雷声时不时滚过我的头顶。我知道,如果把这三个刚刚死了娘的贼娃留在这里,它们定然活不过明天。我心里矛盾极了:要不要把这三个贼娃拿回去养大?可我也知道,养大这三个贼娃需要很多的肉啊。我努力说服自己之后,脱下里衣做了一个简易提兜,当那几团毛茸茸的鹅黄生命在我手里哆嗦的时候,我心里顿时有了上帝造物般的喜悦。

我把这三个贼娃兜到家里,母亲说:“儿啊,它们是贼鹰的娃,贼娃是养不得的呀!快把它们扔掉……”

兄弟姐妹都围过来说:“好可爱的小贼啊!我们不吃肉了,一起养它们……”

家里有了顿顿吃肉的贼娃,我们的生活更加不易了。

除了那一身毛茸茸的鹅黄外衣让母亲喜欢之外,母亲对这三个贼娃没有半点好感。可有时候,母亲也来看这一袭毛茸茸的鹅黄外衣,看着看着,她就和我们一样,试着用竹签签肉给这三个贼娃吃。

喂着喂着,三个贼娃长大了。

放飞那天,母亲和我们,都哭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年岁的增长,我愈加怀念那些曾经伤害过我们的人,包括那只鹰……因此,我试着把这个故事讲给所有人听,可人们只听故事的开始,没听故事的结尾。我知道,有些东西在我们生活中渐渐走远,有些东西就渐渐走近。远的,无法挽回;近的,无法拒绝。

种在城里的故乡

少年壮志不言愁。年轻时候,燃着火把,熏着煤油灯,用心苦读,只为离开这个小桥流水,泥墙瓦屋,牛哞羊咩,上猫下狗,鸡腾猪蹿,有雨一身泥,无雨一身灰的“鬼地方”。考大学填报志愿,总认为读那些离故乡越远的大学,在父老乡亲面前就越有面子,以致把志愿填报到省外,甚至是国外。

读书毕业参加工作,虽然离家不远,但总是要拖到腊月三十才匆匆回家赶年饭;虽然离祖坟很近,可总要拖到清明节才回故乡扫墓。吃完年饭、扫完墓,一刻也不愿待在故乡,不愿多陪陪父母,总是要找各种借口离开故乡。

年过半百之后,突然怀念身后那个“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的故乡,生怕故乡的气息随着年岁的加增,如我的头发,从花白到全白,从稀疏到秃落,直至没有一点故乡的颜色和味道,于是隔三岔五往故乡老家里跑,去吃一桌父母弯腰张罗的饭菜,去喝一碗兄弟姐妹酿制的米酒,去温习故乡地地道道的乡言土语,去晒一晒故乡的阳光,从汗毛到鼻孔吸进故乡的空气,让血液里融进故乡的山水,从头到脚、从外到里染一身故乡的息气,着一身故乡的颜色……

只有在故乡的皇天后土里,才能感受到生命的勃发,才能感受到花朵的绽放和种子的成熟、炸裂、落地、发芽以及破土而出的生命状态。每次回故乡,都要到故乡的山里去转悠,只要我来,金色的迎春花,娇粉的山茶花,饱含蜜汁的咂蜜花,红里透白的杜鹃花,红得发黑的马樱花,像是在迎接我,都开满了故乡的山山岭岭。就连那些宽大的树叶也在风中使劲为我鼓掌,雨中的菌子在树林里红红绿绿,像是急于撑开伞盖,为我遮风挡雨。每次回故乡,都要到父亲的庄稼地里去转悠,只要我来,父亲的庄稼就在我面前竞相展现故乡的颜色,竞相散发故乡的味道。每次回故乡,都要到母亲的菜地里转悠,掐几尖嫩嫩的香菜放在手里揉揉,让故乡的味道两三天地跟着我,不肯走散。只要我从故乡走过,故乡的泥土和种粒就会毫无争议、毫不犹豫地黏上我,悄悄地藏在我的头发里,手袖里,裤脚里,衣兜里,行囊背篼里,让我毫无察觉地把它们带到城里来。

有时候,我从故乡的菜园里带来有泥根的芫荽、苏麻、芹菜,栽在花盆里,甚至是从故乡的山上带来飞机草、鬼见愁、狗粘粘、茅锥锥的种子,撒在我下班回家的路边,甚至移来故乡山上一棵矮矮扭扭的松树。

每一次从故乡回来,我都要抖一抖身上的衣帽鞋袜,抖一抖身上的行囊背篼,没想到这么一抖,竟然抖落了一地的故乡泥土和种粒。我用扫把轻轻将这些泥土和种粒扫进花盆里,花盆或长出几株金色的油菜,或长出几株碧绿的荞麦,或长出几株背娃的玉米,或长出几株生蛋蛋的土豆……

游子都有不倦的乡愁。

即使是一任五年的官员,他们在治理一座城市的时候,也要在市政的重要位置立一块来自乡下的巨石,上面刻满了乡下的景致;在建设花园的时候,人们也要搬来乡下的怪石丑藤,垒一座假山,在城里营造故乡的山水;有庭有院的人家,更是要从故乡挖来一棵弯腰树,种在院子里,有空就给儿孙讲讲这棵树的来历;有花台的人家,都要从故乡山上挖来一棵难养的花,种在花台里,精心服侍;有楼顶的人家,往往在楼顶上放几个泡沫箱子,埋下几枚故乡的桃核,让楼顶盛开故乡的桃花,结满故乡的山桃;即若只有一拃宽的阳台或防盗窗,人们也要挖来故乡的兰草,摞来故乡的腐殖土,揭来故乡的地衣,把兰花栽在花盆里,早晚侍弄,拍照欣赏,分享到朋友圈。或者把故乡的薄荷、香薷这些香菜植满花盆,故乡这些香菜,你越用心搓揉,故乡的味道就越浓烈。同城的老乡来家里一聚,顺手掐一把搓搓揉揉,丢在蘸水碗里,撒在菜头上,故乡的味道就溢满这城市里的餐桌,让你有一种回到故乡老家的感觉。即使偶尔去故乡的山上踏青,人们也要把栽不活、养不家的野坝子的花花叶叶捋来,泡出有故乡山野味道的茶水。城里,那些起名很有故乡氣味的小吃,那些饭菜很有故乡味道的饭店,生意总是比大宾馆大酒店火爆。

在城里,就是一排行道树,就是一棵花,人们也要把它修剪得矮小如拄杖的父亲,盘曲嶙峋如弯腰驼背的母亲。

故乡老家是一副能够医治游子不治之症的良药,如果感冒久治不好,回一趟老家,呼吸故乡的空气,看一看故乡的鹰飞草长,抓一撮故乡的土,放在酒碗里喝,感冒就好了。

人们不仅把故乡种在城里,还把故乡养在城里。

在城里,人们总是把故乡的画眉鸟关在笼子里,让它早晚鸣叫,只要听见鸟叫,就像回到鸟语花香的故乡;或者在院子里挖一个故乡的鱼塘,放几尾故乡小河里的鲫鱼;逢年过节,故乡老家送来的鸡、鸭、鹅总是舍不得杀,总是养了又养;或者圈养故乡的一只土狗,让城里也能听到故乡的鸡鸣犬吠。

站在城市的楼顶往下看,家家户户种乡愁、养乡愁。

父母在,孪生是兄弟;父母不在了,孪生是亲戚。隔代长了,回去也不亲了,我就把亲亲的故乡,种在城里。

责任编辑:李 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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