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進人才是否需要 放寬居留權?
2021-07-30謝瑜
澳门月刊 2021年7期
謝瑜
近期關於居留法律制度的探討成為社會的一個焦點,引起社會關注。據悉政府提交的法案新文本,建議獲臨時居留許可的人士若頻繁及有規律來澳就學、工作和從商,即使不在本澳留宿,仍視為在澳門通常居住。對於政府有關修法建議,社會上存有不同意見,值得深入探討。
今期的時事辯論話題,我門邀請了力圖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林笑雲大律師、澳門立法會鄭安庭議員、澳門社会综合研究学会葛萬金會長、澳門職業培訓暨終身學習協會肖代柏顧問,就澳門居留制度改革以及如何吸引人才等問題進行客觀理性探討和分析,並提出各自的見解。希望今次的探討,能給澳門社會帶來積極的聲音和有益的啟示,供政府及相關部門參考。
今次討論圍繞下列議題展開:澳門現行技術移民制度、人才戰略與灣區融合發展,這兩者之間是否存在矛盾?如果有,主要是什麼矛盾?澳門經濟多元發展需要引進人才,因此澳門需要放寬居留權嗎?具體談談如果放寬有何利弊?此外,人是推动经济发展的主体,澳門需要引進什麼樣的人才來促進經濟多元發展?世界上不少國家和地區均採取了一系列優惠政策吸引人才,澳門需如何完善人才引進政策,有利引進真正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