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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边疆民族村寨农民工收入影响因素研究
——基于云南省文山州捏黑村238份问卷的调查分析

2021-07-29王玉萍胡国贤

文山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边疆民族农民工因素

王玉萍,胡国贤

(文山学院 冶金与材料学院,云南 文山 663099)

西南边疆,地形复杂多样,高山峡谷、陡坡峭壁、沟河纵横、岩溶广布,除了地形阶梯交界处少数高大山脉的海拔较高部位及南部边境线狭窄的低海拔河谷地带之外,广大地区生态环境非常脆弱。在该区域内分布着30多个少数民族,长期以来,各民族以传统原始的生产方式从生态系统中获取生存资料,繁衍生息,形成大大小小的民族村寨散落其间,大部分村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人民生活十分贫困。新中国成立后,随着边疆地稳定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西南边疆民族村寨人口迅速增多,为了维持生计,人们对陡坡、深谷和石旮旯地进行大面积垦殖,对生态造成了难以修复的破坏,导致该区域人地矛盾十分突出,而且越演越烈。改革开放以后,受到全国农村外出务工浪潮的席卷,随着限制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制度逐渐放松,西南边疆民族村寨里的中青年劳动力迫于改变贫穷生活状态的强烈愿望,在地方政府的鼓励下,勇敢地突破思想观念、语言交流和文化传统方面的障碍,走出农村,到城镇务工。务工收入成了大部分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占到了家庭总收入的70%以上。进城务工虽然大幅提高了各民族劳动力的收入,但对少数民族的回报往往比汉族少[1]。在全国农民工大军中,少数民族农民工与汉族农民工相比在劳动市场上处于劣势地位[2],因此西南边疆民族村寨的农民工务工收入总体水平不高,与全国外出农民工的平均水平存在较大的差距,虽然近几年有所增长,但增长非常缓慢,进一步拉大了与全国外出农民工的差距,再加上城市房价物价飞速上涨,使得西南边疆民族村寨的农民工难以融入城市生活,无法实现市民化的目标。务工收入的差距不仅表现在与全国及其他地区的差距,同时在他们内部也出现了明显的分化,最低收入与最高收入相差了十多倍。因此,研究西南边疆民族村寨农民工收入差异就存在两个视角,一是研究该地区与全国或其他地区的差异(简称外部差异,下同),二是研究该地区内部个体间的差异。外部差异的研究,可以发现普遍存在的根本性的区域短板,利于国家和民族地区地方政府从教育制度、劳动力市场体制等宏观角度制定增加务工收入的长远规划。内部差异研究则可以发现目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内较为突出的矛盾,利于民族地区地方政府制定针对性强且落地见效快的当期措施。当期措施与长远规划有机结合、统筹安排、分步骤、有秩序的推进才能促进西南边疆民族村寨农民工务工收入稳定持续地增长。边疆民族村寨农民工收入增长不仅有利于边疆的社会稳定,还将促进我国西部地区的发展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对科学推进当下脱贫攻坚工作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1 文献综述

通过对文献的梳理,发现影响农民工务工收入的因素非常的复杂多样,既有宏观层面的,也有微观层面的,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既有农民工自身的因素,也有外部经济社会环境的因素,有些因素较容易观测,有些因素却难以观测,除了农民工个体的先赋性因素(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之外,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是人力资本因素,是目前研究得最多最透彻的,主要包括受教育程度、工作经验、职业资格证书等级所代表的的职业技能水平、健康状况、职业(或职业)类别、工种、语言(或普通话)水平等。Becker、Ehrenbreg论证了总体人力资本投资会使工资随劳动边际产出价值的提升而提升[3-4]。Georgellis和Lange提出专用人力资本投资会引起人力资本回报率上升,从而引起工资的增长[5-6]。刘林平、张春泥通过实证研究得出,人力资本是决定农民工工资水平的基本因素,在人力资本变量中,性别、受教育程度、总工龄、劳动法认知、本企业工龄、技能培训和换工次数对工资有显著影响[7]。程名望、华汉阳对上海市993份问卷的实证分析,得出人力资本因素对农民工务工收入的作用很大[8]。刘林、李光洁认为人力资本是拉大少数民族农户收入的主要因素[9]。卢志刚、宋顺峰研究得出农民工的教育水平是决定其个人收入的重要因素[10]。关于受教育程度对收入影响的研究,钟水映、代书静实证分析提出受教育程度对于农民工收入的提高有突出作用[11]。刘玉萍、郭郡郡认为农民工的教育回报与教育层次成正比,教育对收入的促进作用具有明显的分布差异和群体差异[12]。张刚、杨胜慧提出教育是提高流动人口收入水平的有效手段,但对不同类型流动人口影响的强度各不相同[13]。宋玉兰等人研究发现不同层次教育对南疆三地州少数民族农民收入的影响具有明显的差异性,其中,双语教育、高等教育、技能培训对收入增长的促进作用显著,初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对收入影响不显著, 而高中教育与收入增长呈现负相关关系[14]。关于经验、职业技术水平的影响,王子、叶静怡通过对北京市农民工样本的经验研究发现工资随经验增长,呈速度递减的上升态势,中国农民工工资的内部差异随经验增长而扩大[15]。薛俊丽对山西省外出务工农民的研究,发现年龄和工作经验对务工收入影响很大[16]。彭建平、涂涛涛提出,拥有职业资格证书对农民工的收入水平存在正的影响[17]。程名望、华汉阳研究得出,代表农民工职业技术高低的职业证书等级对农民工收入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职业等级每提高一级,农民工收入水平会提高5.18%[8]。宋玉兰提出,工作经验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低收入者的影响不显著[14]。关于健康状况的影响,程名望等人基于农村固定观测点数据的分析,证实了健康对农户收入显著影响,并提出农村减贫,健康的作用比教育更明显[18]。张津深使用2015年CGSS数据进行分析,也得出了类似的观点,认为健康对收入增长有正向促进作用,其影响大于教育[19]。叶俊文利用1997-2014年的省际面板数据,分别以东、中、西部地区建立模型分析,得出健康人力资本对西部地区劳动力收入份额有显著影响[20]。而程名望、华汉阳以上海市农民工为样本的研究中,却发现健康状况对他们收入的影响并不明显[8]。关于职业(或行业)类别和工种的影响,周井娟指出农民工收入水平因行业性质的差异、工种的不同而不同[21]。王天夫等人针对行业特征对个人收入的影响机制进行了检验,结果表明垄断与否、行业规模、行业年龄、员工高学历比例等行业特征显著影响了从业人员收入[22]。周小刚等研究发现农民工工资收入差异受到区域发展、行业差异和户籍特征的显著影响[23]。王振华、孙学涛分析得出全国不同行业间的农民工收入水平差别很大,最高的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4]。关于语言(或普通话)水平的影响,姜杉、汪雯发现普通话水平对农民工的经济收入有显著正向影响[25]。宋玉兰等人认为双语(少数民族语言和普通话)教育对收入增长的促进作用显著[14]。程虹、王岚研究得出普通话人力资本能显著提高农民工的工资水平[26]。张津琛发现语言水平对收入的影响高于教育和健康的影响[19]。

第二类是社会资本因素。近年来,大量文献从诸多角度和层面研究了社会资本对农民工收入的影响,所得结论不尽相同。大部分研究认为,社会资本对农民工收入有显著的正向影响[27-32]。有较少研究得出,社会资本对农民收入影响不显著或影响很弱[33-34]。另有文献将社会资本进一步分为异质性社会资本(强关系型、原始型、整合型社会资本)和同质性社会资本(弱关系型、新型、跨越型社会资本)进行研究,叶静怡等、李树茁研究发现同质性社会资本对收入的影响不明显,异质性社会资本对收入有明显的正向作用[35]。王春超、周先波研究证实“整合型”和“跨越型”社会资本对收入都有显著影响,“跨越型”社会资本的影响更为显著[36]。彭文慧得出微观层面社会资本对农户收入并不产生直接影响,而社会层面的社会资本作用显著[37]。

第三类是制度因素,主要有城乡二元体制及相关的户籍制度、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及密切关联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不同规模和性质的企业用工制度差异等。杨菊华、梁伟军、朱唐瑶、杨金龙等人认为,农民户口务工人员的收入远远低于城镇户口务工人员收入,城镇二元体制是农民工与城镇务工人员同工不同酬的制度根源,农民工的户籍身份转换对收入具有显著正向影响[38-40]。而在一些实证研究中也有学者得出户籍制度对农民工收入影响并不显著甚至为负数[41]。孙中伟和舒盼盼发现最低工资制度促进劳动密集型或人均资本较低的企业低技能劳动力和农民工工资水平的上涨[42],王登城研究得出最低工资制度有利于提高民营企业的劳动收入占比[43],杨娟和李实认为最低工资标准会增加中西部工人的工资,但对东部没有显著影响[44]。由于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的企业(单位)在用工制度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从而影响农民工的收入水平,因此很多学者在研究农民工务工收入的影响因素时,将务工企业(单位)的性质和规模作为变量进行考虑,大部分研究都得出企业性质和规模对务工收入有显著影响[7],也有学者发现对农民工收入并没有显著影响[8]。

第四类是区域差异因素。区域差异对农民工收入的影响,目前的研究相对较弱,比较笼统,大多是研究户籍地差异对农民工收入的影响,也有学者研究务工地域的差异对农民工收入的影响。杨菊华研究得出地区层次的人均GDP对收入有正向影响[38]。周小刚、李丽清发现区域经济差异分割导致农民工收入总体水平呈现非均等化和空间收益差异[23]。张猛、冯虹农民工工资收入水平与区域特征密切相关,受到区域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影响[45]。向书坚等根据 CHIPS《外来务工人员调查》数据,基于夏普里值(Shapley Value)的回归分解,研究区域分割、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和单位特征等因素对农民工收入差距的影响及贡献大小,发现区域因素对农民工收入差距的贡献最大,高达33.19%[46]。赵晓波等通过对新生代农民工收入的区域差异研究,发现不仅农民工收入区域差异很大,其影响因素也有明显的地域差异。[47]

2 数据来源与分析模型

2.1 数据来源及处理

本文数据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2020年3~4月的入户调查,调查对象为文山市马塘镇捏黑村全体外出务工人员,共252名,获得有效问卷245份。在对原始数据处理过程中,根据实证研究所需的信息,删除了部分变量缺失和少数具有明显错误而又无法修正的样本后,最后得到238份合格样本用于实证分析。另一方面是根据入户调查所得到的务工人员务工地点信息,查询《中国统计年鉴-2019》和《2018城市统计年鉴》等资料,获得区域经济因素中的务工城市规模、务工地区人均GDP和2018年经济发展速度的数据。分析农民工样本的基本特征(见表1)。

表1 样本基本特征统计表

2.2 模型选择与变量设置

2.2.1 分析模型与估计方法

关于收入影响因素的研究,前人大多都采用Mincer(明瑟)方程,其作为收入及其影响因素分析的经典模型得到了广泛的运用。Mincer方程的基本形式为:

式(1)中,ln(y)表示收入的对数,X表示一系列变量,ε表示随机扰动项。

根据此次研究的实际情况,借鉴前面学者的经验,将Mincer方程进行了扩展,得到以下模型:

式(2)中,ln(incomeij)表示农民工务工收入的对数,i表示样本编号,j表示变量编号,H表示人力资源变量,S表示社会资本变量,I表示制度因素变量,R表示区域因素变量,C表示个人特征变量。

关于系数估计的方法,有多元线性回归,普通最小二乘法,稳健加权最小二乘法,分位数回归分析等,本文采用了前人研究中用的最多的多元线性回归分析进行参数估计。

2.2.2 变量设置及含义

2.2.2.1 被解释变量

选取农民工的月收入来衡量农民工的务工收入水平,单位为元。在问卷调查的过程中,农民工的月收入等于受访农民工“平均每月的现金收入金额(工资、奖金、提成、津贴等)”“平均每月的免费工作餐或伙食补贴折算成的金额”和“平均每月免费住宿或者住宿补贴折算成的金额”三项之和。由表2可知,农民工月收入的平均值为3 215.97元,差异比较大,分布比较分散,最大值为7 500元,最小值为500元,相差了15倍。

2.2.2.2 解释变量

根据劳动经济学理论及前人研究的分析,影响农民收入的因素复杂多样,在研究综述的基础上,结合样本农民工的实际情况,以及前期对样本农民工收入影响因素的调查收集与统计,将可能影响农民工务工收入的因素分为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大类。其中,内部因素包括人力资本因素和社会基本因素,这两类因素属于微观因素、具有主观能动性,通过个人努力和地方政府、社会等多方扶助可以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得到提升和改善。外部因素包括制度因素和区域经济因素,属于宏观因素,具有客观性,是农民工务工的大环境大背景,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很难发生大的变化,但对农民工务工收入有着很大的影响,作为农民工个人只能通过选择或适应来提高收入。另外,农民工的先赋性个人因素(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对务工收入也有较大的影响,在回归分析时,将其作为控制变量。

样本农民工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42年,最低为文盲,最高学历为大学本科。大部分农民工的健康状况比较好,其中健康比例为98.73%,体质较弱、身有残疾、患有慢性病的农民工0.42%,没有患大病的农民工。样本农民工中,未拥有任何职业证书的比例为97.90%,初级0.42%,中级1.26%,高级0.42%,拥有高级工和技师职业证书的没有。样本农民工从事目前工作的平均年数为5.16,最长的为20年,最短的是0年,即被调查时,从事本份工作不满一年。样本农民工在当地经常往来的平均亲友数量约为11人,最多的30人,最少的3人。仅有2.1%的农民工为党员,担任过社会职务的仅为1%。农民工所在单位为国有、集体或事业单位的比例为2.52%,三资企业的比例为0.42%,私营或个体企业的比例最大,高达89.92%,其他的比例为7.14%,主要是以打零工为主,没有固定的单位,如建筑零工、家政零工、搬运零工等。农民工所在单位规模中,10人以下的占28.99%,10~49人的比例最高,占38.24%,50~99人的占14.71%,100~299人的占10.92%,300~999人的占2.1%,1000人以上的占5.04%。与雇主签订了无固定期限或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占5.46%,与雇主签订了1年以下劳动合同的占17.23%,试用期/实习期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占1.26%,高达76.05%的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样本农民工的平均周工作时间为64.79小时,绝大部分农民工每周都工作7天,平均每天的工作时间都在9小时以上。很少有人遇到户籍限制,遇到的仅占2.1%。去东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最多,占68.91%,其次是在西部城市务工,占29.83%,仅有1.26%到中部务工。务工城市为特大城市的占12.61%,大城市的占17.23%,中等城市的比例最高,占34.87%,小城市的占27.73%,在乡镇集镇及行政村集市务工的占7.56%。务工区域人均GDP的平均值为87 891.1元,最高的为184 068元,最低的为10 128元,相差了约18倍。务工区域发展速度的平均值为8.40%,最高为13.0%,最低为5.9%(见表2)。

表2 变量设置及多元回归分析结果

3 实证分析

本文运用spss20统计软件对样本农民工的相关数据进行多元回归分析,回归前进行了F检验,F值为9.425,显著性水平为1%,得到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

从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分析样本数为238,F值在1%的水平上统计显著,说明整体线性关系是显著的。R2的值为0.468,说明回归方程的拟合度比较理想,但还有优化的空间,同时也反映出了影响农民工务工收入的因素是非常复杂的,还包括一些能够影响农民工务工收入的其他未知因素。具体分析如下:

(1)人力资本因素对农民工务工收入的影响。在四个人力资本因素中,除了健康状况的影响不显著之外,受教育程度、执业证书等级和工作经验对农民工务工收入都有着显著的正向影响。工作经验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对农民工的务工收入有正向影响,即农民工从事本工作的年数每增加1年,其月收入会增加1.7%。这主要因为边疆民族地区的农民工以从事生产一线劳动密集型工作为主,随着工作年数增加,对关键环节的操作熟练程度就会随之提升,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促使务工收入增长。受教育程度在20%的显著水平上对农民工务工收入有显著正向影响,受教育年数每增加1年,务工收入将提高1.3%。表征农民工技能水平高低的职业证书等级在15%的显著水平上对务工收入有正向影响,职业证书等级每提高一级,务工收入将提高8.2%。受教育程度和职业技术水平以及工作经验对务工收入有显著正向影响,与之前诸多学者的研究结论基本是一致的,符合经典的人力资本理论。但从影响的显著性水平和影响程度上看,西南边疆民族地区与东部、中部地区有着较为明显的差异。把程名望、华汉阳基于上海市993份调查问卷的实证研究中所分析的样本(来自全国各地的农民工样本)作为参照,与他们研究所得出的结论做对比,影响西南边疆民族地区外出务工农民工收入的人力资本因素中,工作经验的影响要明显大得多,而受教育水平和职业证书等级的影响弱了很多。健康状况因素无论是对全国的农民工务工收入还是对西南部边疆地区的农民工的务工收入影响都不显著,因为农民工绝大多数都是在健康状态并且有较强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才会选择外出务工[8]。

(2)社会资本因素对外出农民工收入的影响。农民工的本地亲友数量对其务工收入没有显著影响,这是因为更多的社会网络只是起到配给工作的作用,只能影响工作类型而间接影响收入水平,并不能直接影响收入水平[34]。在程名望和严善平的研究中得出,党员身份作为一项政治身份和资本,是一项稀缺资源,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党员往往比非党员拥有更多的机会从事较高地位和收入的职业,其收入水平自然也会受到相应影响[48-49]。但对于西南边疆民族村寨地的农民工而言,党员身份对务工收入的影响并不显著。是否担任过社会职务代表农民工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的强弱,影响到农民工从事具有复杂性和社会性的高收入职业的机会和效果,从而影响务工收入。从分析结果中可以看出,是否任过社会职务这一因素的影响也不显著。究其原因主要有二,其一,民族村寨农民工担任过社会职务的人极少,其二,所担任的社会职务都是一些听命执行的低端职务,对其组织协调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的提升作用不大。综上所述,社会资本因素总体上对西南边疆民族村寨农民工外出务工收入的影响不大。这可能与近几年来高速发展迅速覆盖全国的信息网络和西南边疆民族地区农民工的本地交际圈有很大的关系,农民工的务工信息来源随机多样,具有竞争力的社会资源又狭窄而雷同。

(3)制度因素对农民工收入的影响。农民工务工单位的性质和规模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对其收入有着正向影响。在国有或集体单位、事业单位务工的收入比在三资企业务工的收入高15.7%,三资企业的务工收入比私营或个体企业的高15.7%。农民工务工收入随着所在单位规模的增大有较大的提升,提升幅度为7.2%。农民工的周工作小时数在1%的水平上对务工收入有着正向影响。周工作时间每增加1小时,务工收入将增加0.6%。签订不同类型的劳动合同在5%的显著水平上对务工收入有明显的正向影响,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或无定期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务工收入比与单位签订1年以下劳动合同的农民工的务工收入高,签订1年以下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又比没有签订合同的高,高出5.3%。另外,户籍制度对农民工务工收入的影响并不显著,由于国家对户籍制度的改革,全国绝大部分地区都以最大程度放开了户籍限制,因此,在受访的农民工里,只有极少数人遇到了户籍限制。一般来说,限制户籍的工作大多都是具有一定照顾性质的单位,对于西南边疆民族地区的农民工而言,难以进入这样的单位务工,只有极少数的人以一些特殊的渠道进入,但工资待遇一般。

(4)区域经济差异对农民工收入的影响。农民工务工城市规模等级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对务工收入有着明显的正向影响。务工城市规模每增加一个等级(由乡镇集镇到小城市,或由小城市到中等城市,或由中等城市到大城市,或者由大城市到特大城市),农民工务工收入就会增加9%。务工地区人均GDP对务工收入的影响不显著。务工地区经济发展速度在10%的显著水平上对务工收入有着负向的影响,务工地区经济增长速度越快,农民工工资收入水平越低,务工地经济增长速度每上升1个百分点,农民工务工收入将下降3.6%。结合全国经济发展的特征来看,目前全国经济快速增长的优势已由特大城市、大城市下沉到中小城市,而中小城市由于之前的积累有限,快速发展时期对劳动力的需求量大质低,从而决定了在中小城市务工农民工的工资待遇整体水平不高,再加上中小城市,尤其是中部、西部地区的中小城市有着广阔的农村腹地,充足的农村劳动力供给又加剧了中小城市农民工的岗位竞争,因此对农民工务工收入的增加产生了负向影响。

(5)个人变量特征对农民工收入的影响。从性别看,男性农民工的平均收入比女性农民工的平均收入高13.5%,且在1%的水平上影响显著。这与很多劳动经济学的研究结论相符,其中Gustafsson和Li认为,造成中国性别收入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传统性别分工造成女性成为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使其对事业付出的努力较少从而影响了收入水平[50]。但据笔者的经验,西南边疆民族村寨务工收入的性别差异更多的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背景下的相夫效应[51],是少数民族女性对自己社会角色的认同,女性在体力精力,社会交往能力和变通能力、受教育程度的差异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从年龄上看,年龄对农民工务工收入的影响在5%的水平上显著,总体上,其影响随着农民工年龄的增长呈倒“U”型曲线变化,这与大多数学者的研究结论一致,收入高峰值出现在34岁,但受其他因素的干扰,导致标准偏差比较大,在某几个年龄段出现异常的高收入,如39岁、54岁和60岁这三个年龄段的收入明显的高出了预期值,31岁和36岁的收入则明显低于预测值。从婚姻状况看,有配偶农民工和无配偶农民工的务工收入差别不大。这主要是因为边疆民族地区民族村寨的婚姻半径很小,婚姻双方婚前的居住地空间跨度不大,再加上本民族内通婚率非常高,导致婚姻溢价效应不明显。民族属性对农民工务工收入影响也不显著,主要与国家的“民族平等”政策有关。

4 结论与建议

本文基于入户调查的样本数据,运用Mincer工资方程,研究了西南边疆民族地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收入水平差异及其影响因素,发现外出务工人员的收入差异很大,受到受教育程度、职业技能水平、工作经验、务工单位的性质和规模、签订劳动合同与否、工作时间、务工城市的规模等级、务工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务工人员的年龄和性别等因素的显著影响。具体结论如下:第一,在影响务工收入的内部因素中,人力资本因素对西南边境民族地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地收入影响最大,社会资本因素的影响不明显。其中,受教育程度、代表职业技能等级的职业证书拥有情况以及工作经验对外出务工收入都有着显著的正向影响,第二,在影响务工收入的外部因素中,制度因素和区域经济因素都有显著的影响。制度因素中的务工单位的性质和规模、与雇主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对务工收入都呈正向显著影响,其中,务工单位性质对务工收入的影响最大,其次是务工单位的规模和与雇主签订合同的情况影响比较大,而工作时间对务工收入虽然有显著影响,但作用不大,户籍限制因素没有显著影响。区域经济因素中务工城市规模等级和务工地区经济发展速度对务工收入有显著影响,其中务工城市规模等级的影响是正向影响,作用非常明显,而务工地区经济发展速度对务工收入的影响则是负向的。务工地区人均GDP因素对农民工务工收入的影响不显著。第三,个人特征因素的差异对务工收入影响比较显著。男性农民工的平均收入要明显高于女性,这与边疆民族地区传统文化中对性别社会角色差异的认同以及务工地区劳动力市场中普遍存在的性别歧视有关。年龄对务工收入的影响也很显著,基本遵循倒“U”型曲线变化的规律,34岁是峰值。农民工的民族属性和婚姻状况对务工收入没有显著影响。

西南边疆民族村寨农民工是该地区广大农村地域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是边疆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保障。提高他们的务工收入、改善他们的生活状态、提升他们的整体素质是振兴边疆、推进边疆城镇化进程、保护边疆生态环境的关键所在。鉴于此,结合调研分析结果,笔者提出以下三点建议:第一,进一步加大对边疆民族地区基础教育政策和财政的倾斜,加快推行12年义务教育,积极推广“9+2”职业教育,各级政府注重对人力资本的投资。根据西南边疆民族地区的农村劳动力的特点,在教育的不同阶段,灵活地融入一些实用性的教学内容,比如,小学教育阶段,在少数民族较为集中的村寨完小有针对性地实施双语(民族语言和普通话)教育,切实提高少数民族少年儿童的普通话水平和对知识的理解力;中学阶段,除了课程标准要求的教学内容外,注重农村少数民族学生社交能力的培养,引导他们对人生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安排,为初中毕业后步入社会,面对人生的各种挑战做准备;职业教育阶段,以获取含金量较高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为目标,扎实学好相关的专业知识,熟练掌握职业核心技能,提高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力。第二,加强边疆民族地区劳动力市场的培育,搭建公益性的农民工需求信息平台,引导少数民族农民工根据自身优势进入个体回报率高的行业,减少信息不对称对农民工和用工单位造成的双向损害。建立一个有效的劳动力培训网络,针对少数民族农民工建立一个较为全面的职业技能水平动态监测网络,联合用工单位和地方培训机构,根据少数民族农民工的需求,分层次分类别分阶段“定制”高效的培训,使他们的劳动技能通过入职前、就职中的递进培训得到一个连续的提升。第三,针对全国各级城市的用工企业和单位,规范其用工制度,将农民工工作时间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避免农民工长期过劳所致的严重伤害,敦促用工企业和单位依据国家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农民工正常的福利待遇。对于依靠超低价劳动力成本运营的低端企业,加快其向着依赖人才赢利的企业转型升级的步伐。消除劳动力市场及用工企业对少数民族女性农民工的性别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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