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四川苗族体验式非遗文化旅游可行性分析
——基于四川宜宾苗族的案例分析
2021-07-26宋云青宜宾学院国际教育学部
杨 洁 宋云青/宜宾学院国际教育学部
一、前言
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深厚的历史底蕴,独特的民族记忆以及可供开发的文化旅游资源。仅将非遗文化旅游资源,加之以粗犷的传统旅游开发形式,而缺乏对文化体验与内涵的挖掘,就会使以非遗文化或民族文化为依托的文化旅游陷入形式单一的尴尬局面。同时,传统的旅游形式过分追求经济效益,一定程度上使非遗文化过度“商业化”,从而造成文化失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升,观赏性的优秀传统文化旅游业已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而体验式文化旅游就能很好的解决这一痛点。再者,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互联网+”极大程度地影响着传统商业模式的变革。“互联网+”为体验式非遗文化旅游提供的一个新的发展思路,且为其宣传与传播提供一个广袤的新天地。
二、四川苗族非遗文化旅游发展现状
(一)川苗非遗文化概况
川苗现主要分布在川南宜宾地区,早在先秦时期,苗先民就已抵达了古蜀的东南地区,并逐步向川南地区延展。历朝历代,苗民族也因战争,政治以及其他原因在川境内部交叉迁徙或迁出,一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苗族才于四川稳定居住。
案例地四川宜宾市,位于川滇黔三省结合之处,同时也是四川苗族的主要聚居地。全市共有11个苗族乡,主要分布在宜宾兴文县,珙县,筠连县三地。现宜宾市已有“大坝高装”、“苗族蜡染”被列为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兴文苗族花山节”、“苗族古歌”等10多项被列为了省级非遗保护名录,此外还存有许多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合理利用川苗非遗文化,发掘其文化旅游的价值不仅有利于四川苗族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且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区域产业转型升级。
(二)案例地非遗文化旅游开发成效
宜宾兴文县已推出“兴文苗族花山节”等具有川苗风情的旅游项目,此类项目偏向于非遗表演类、观赏型。而旅游是娱乐休闲活动属于精神活动,游客在旅游途中去追求“地方感”与“游客体验”,而所谓地方感即赋予一个地方特定的内涵,让“自我”与“地方”合二为一,并产生留恋感。旅途中建立联系,理解收集“他者”差异性,从而从中有所收获。反观目前宜宾的旅游开发现状,较大程度上停留在表面且传统的旅游玩乐层面,缺乏对于“地方感”与“游客体验”的塑造。故宜宾苗族非遗文化旅游的开发力度较小,仍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三)宜宾苗族非遗文化旅游发展问题
其一,川苗分部较散,缺乏空间集聚性。整个四川苗族分布而言,其空间地理位置分布都较分散。不似贵州苗族连接成片,则需游客到各个苗族乡去体验非遗文化,路途奔波,耗时耗力。
其二,宣传力度小,知名度小。现阶段宜宾苗族发展不充分,苗族的非遗文化资源未充分利用起来,故不及“名人故里”、“俊美河山”等名胜受欢迎。川苗地区开展的“芦笙节”“花山节”等活动只具有短效性,且宣传力度小,不能形成长链化的发展。
其三,易受市场影响,不利于长期发展。由于市场的引导,商业利益的驱使,人们对于非遗旅游产品的开发出现过“商品化”的现象,不仅不利于非遗的发展,而且也不能真正地实现产业的升级,不利于长期发展。
三、“互联网+体验式川苗非遗文化旅游”的可行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应当根据当地旅游资源为依据,并根据实际条件为依托,进行最优化开发选择。随着智慧旅游时代逐渐推广,互联网平台也为旅游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推动力。
(一)“互联网+体验式川苗非遗文化旅游”的基本思路
“互联网+体验式川苗非遗文化旅游”即采用“线上+线下文化体验”的方式去保护发展川苗非遗文化。(图1)依托互联网平台将非遗文化产品与体验旅游相对接,进而形成渗透融合型的全新发展模式。此新发展模式,使川苗非物质文化遗产能突破时空的界限,跨越发展形式的隔阂,为数字文化产品以及体验文旅提供强大的平台支持。
图1 “互联网+非遗文化体验”旅游基本框架
“线上发展”即搭建线上平台。“线下文化体验”即在线下汇集宜宾各地苗族优秀的非遗文化于交通便捷之处,景色宜人之地建立一个较大型的文化体验馆,发展体验式的旅游。非遗文化旅游资源大致可分为静态旅游资源,动态旅游资源,组合型旅游资源。“静态”指旅游资源本身不具有可表演性的特质,需要游客去欣赏挖掘其文化内在价值,该资源包括故事或工艺品等等;“动态”则是具备可表演性,如大坝高装等,这类需要演绎的旅游资源可供游客体验感知;而组合型旅游资源将动静结合,如苗绣,刺绣完成后产出可供观赏的艺术品,而刺绣的过程则是可以让游客眼观,甚至亲自体验。所以展览不仅仅只是观赏型,还要加之以文化体验、讲解等流程,从而使游客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感知川苗文化的特色。
(二)模式开发优势分析
第一,此模式宣传方式灵活,宣传范围广,文创空间大,有利于形成长链式发展,实现深度开发。各大媒体的迅速崛起,宣传的模式不限于单一地传单广告等形式,同时可面向社会征集宣传片、宣传口号等,利用网络平台打造川苗特色的创意文创。通过“互联网+体验式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构建一个联动发展体系,后期可促进打造非遗文化创意产品与相关土特产,从而拓展线下文化旅游以及文化产品的产业链发展。此外,推出其富有非遗文化特色的文创产品,精心打造出集艺术性,时尚型和实用性为一体的文化创意产品。同时,这种链式发展也有效避免发展过程中出现过“商品”化的情况,更好地保护非遗文化产品的原真性。
第二,此模式能发挥互联网平台优势,优化旅客的旅游体验。通过使用社交工具,网络社区,以及视频网站宣传营销,打造川苗文化特色网络平台,让游客能便捷地使用移动客户端,系统地了解川南少数民族文化,提高旅游体验口碑,从而获得客源。打造旅游服务智能化、协同化,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并形成高质量的服务网。加大建设文化体验馆中的“智慧旅游系统”,在其中配置“智能导游”“电子票务系统”“视频检测系统”等,使服务更加便捷智能。同时也可通过网络平台发布相关的旅游信息,使游客更快了解到相关旅游信息等,向旅客提供更富有个性化的旅游建议。旅客可根据个人爱好与特性制定富有特色与意义的旅游线路。
第三,此模式能营造立体的人文旅游体验。线下文化体验将分散的川苗非遗文化集聚起来,集旅游参观、旅游体验、非遗文化产业园为一体融合发展。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之处修筑川苗非遗文化体验馆,最大化的减小川苗空间集聚性弱的劣势条件。线下的文化体验馆不仅仅有传统观赏型旅游,还包括“体验型旅游”,以游客体验为目的来预先设计体验方式,策划旅游产品。游客在体验的过程中会建立“自我”与“地方”的联系,并获得“游客体验”。因此体验更加注重参与性,过程性,以及文化艺术性。非遗文化在体验式旅游的配合下也拉大其价值。同时也有利于提升市场竞争力,形成立体化发展。
四、结语
“互联网+”四川苗族体验式非遗文化旅游模式符合公众需求,既兼顾了人民的文化需求,也提供了休闲娱乐的旅游场所。以“体验式旅游”辅之以文化观赏旅游的方式基本满足公众对精神文化日益增长的需求,现代社会的精神文化需求主要就体现在文化生活以及休闲娱乐这两方面。四川苗族非遗文化本身就具备文化内涵,四川苗族的风俗习惯,传统技艺本身就十分具备可观赏性,以及文化艺术性,所以是能满足人民的文化生活需求的。“体验式旅游”的方式增加了其趣味性,娱乐性,能吸引游客前来旅游休闲。游客在体验到过程中,身心放松,而且还提高了对传统非遗文化的保护意识。故此模式符合消费需求,有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