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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内蒙古税收营商环境的建议

2021-07-22姜国君张薇娜拉

北方经济 2021年6期
关键词:办税营商纳税人

姜国君 张薇 娜拉

一、内蒙古税务系统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主要实践

近年来,内蒙古税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税务总局党委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通过明确“三大任务”、聚焦“四项重点”、丰富“五种方式”,打造责任税务、协同税务、共治税务,持续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积极服务“六稳”“六保”,努力为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一)明确“三大任务”,努力打造责任税务,确保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精准落地

认真打好政策惠民和服务便民的“组合拳”,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政策红利和办税便利的双重获得感。

一是落实税费政策。提请自治区政府依权限出台减税降费政策,与发改委、财政厅等部门研究制定降低内蒙古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拓展西部大开发享受范围等税收政策,减轻负担,优化环境。健全优惠政策落实机制,减免降缓抵退“六个到位”,利用大数据作用主动甄别、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信息,确保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

二是优化执法方式。认真落实中央深改委《关于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意见》,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费,提高税费收入质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自治区税务局本级权力和责任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指引,明确9类97项173子项事项的设定依据、履责方式。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深化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随意执法。实施动态“信用+风险”监管,实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风险严监控”。依法依规做好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积极促进煤炭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三是提高办税缴费便利度。定责任定时限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税务总局等13部门联合推出的5类16项48条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举措。深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开展大企業个性化、精准化服务,加大权益保护力度。压缩企业开办注销时间,实施增值税、消费税同城建税等附加税费合并申报,实现新办纳税人专票电子化,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平均纳税时间压减为97小时。巩固拓展“非接触式”服务,纳税人缴费人95%以上业务网上办理,网报率达99%以上,电子发票覆盖面达71.57%。整合12366业务咨询与电子税务局操作问题咨询服务,建设涉税涉费咨询服务统一平台,实时接通率近100%。按属地设立12366热线分中心并分级分层做好接听解答工作,畅通问题反馈渠道,提高征纳互动体验。

(二)聚焦“四项重点”,打造协同税务,提高税务工作整体效能

树牢协同工作理念,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税费征管问题协同处理机制,促进化解风险、解决问题,增强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打牢税费征管基础。坚持“数据共享、过程共享、结果共享、荣誉共享”,建立税费征管协同机制,大力推进部门横向协同、系统纵向协同、外部共商协同,建立“1个团队+1条热线+N种渠道”问题反馈运行模式,切实解决办税缴费痛点堵点。

二是深化数据分析应用。围绕实际业务需求和基层诉求,将大数据平台和电子税务局生产环境剥离,释放平台全数据权限,实现基层数据共享和实时查询。实施动态“信用+风险”监管,建立《风险任务应对指引和反馈标准》,推进“一户式”归集、“一体化”应对和“一册式”反馈。运用增值税发票等税收大数据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复销分析,建立三级联动分析机制,按月监测“税电产销指数”,形成分析报告455篇,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三是拓宽办税缴费渠道。持续优化电子税务局,主动融入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治理体系,推进电子税务局接入“蒙速办”平台。不断优化电子税务局,拓宽社保费多元化缴费渠道,线下为参保单位、城乡居民提供税务窗口、自助终端、云pos机、银行柜台和智慧柜员机等渠道,线上提供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微信支付宝城市服务、蒙速办、自然人网厅、批量扣款等渠道,提升社保费缴纳便利度。

四是优化业务办理体验。深化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缩短业务办理时限,7项自治区税务局本级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压缩20%,2项自治区税务局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即时办理,实现一般纳税人申报缴税“一次办”。强化实体办税服务厅业务办理能力和服务规范程度,积极探索税务事项“代办帮办”,通过将业务前移到大厅窗口,实现纳税人业务办理“窗口受理、内部流转、一次出件”,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业务办理“只跑一次”。

(三)丰富“五项方式”,打造共治税务,凝聚优化营商环境整体合力

一是着力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共用。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税收保障办法》,与财政厅联合印发涉税信息共享目录,推进28个部门94类785项涉税信息共享,向纪委监委、财政、发改等部门依法提供各类涉税数据,推进业务协同,提高治理能力。

二是着力提高社保非税征管服务水平。推广应用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探索多元化缴费服务方式,与社保、医保、财政、民政、扶贫等部门协同做好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缴。在内蒙古范围内实施非税收入“三项基金”属地征管模式,进一步完善税费征缴服务体系。

三是着力提高各类退税业务办理速度。与财政、人行建立会商机制、制定电子退库规程,畅通电子退税渠道,2020年办理退税135.28万笔,电子退库占比99%。与海关、人行等部门强化协作配合,出口退税时间缩短至4个工作日以内,办税缴费效率更高,成本更低,时间更省。

四是着力健全完善纳税信用管理。 依法依归深化失信惩戒,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守信激励,利用“银税互动”平台发放授信2万余笔、授信额117.66亿元,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五是着力维护税收经济秩序。健全税务监管体系,完善稽查运行机制,与税务总局驻北京特派办、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建立四部门“4+1”联席会议,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扫黑除恶、打虚打骗“三假”和大要案查办,维护国家税费安全。

二、当前内蒙古税收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内蒙古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的积极推进,全区税收营商环境和纳税人满意度得到很大程度改善和提升。但从全国税务系统纳税人满意度排名来看,内蒙古与东南沿海发达省区税收营商环境之间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与自治区有关行政部门近年来的营商环境状况相比,也有一定的提升空间,税收营商环境上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继续下大力气解决。

(一)纳税时间有待进一步缩减

最新调查显示,内蒙古纳税人在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涉税办理准备时间与过去相比明显缩短,但与纳税人办理准备涉税资料时间、办理申报缴税排名靠前的省区相比,全区纳税人税费准备及申报时间还有一定的缩减空间。

(二)纳税服务还需进一步改善

一方面,税收政策推送和宣传工作针对性还要进一步加强,对纳税人税收宣传的分类管理上要进一步细化,以提升税法宣传的精准性;另一方面,增值税退税、所得税申报、企业注销、办理税收优惠、税务稽查等涉税处理效率上各地区效率不一,有的地区还需进一步提高。退税难、注销难作为影响税收营商环境的重要因素之一,近年来在退税和注销的程序上已经大大简化,效率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仍有一部分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程序上的不够简便,税收征管软件不合理,网上申报慢,网络环境不稳定,系统不好操作等问题提出意见。此外,一些纳税人对纳税服务评价和维权体系、涉税咨询、涉税投诉、税收仲裁、行政复议等税收救济机制的不完善表示不够满意,对纳税服务的专业性、精准性、统一性以及更加先进的现代化纳税服务手段表现出进一步的希望和诉求。

(三)征管机制与手段需要进一步改进

一方面,在税源管理方式上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有效的税收风险管理格局;另一方面,大数据应用更多还处在初级水平,技术平台和数据应用还存在诸多不足,征管方式无法与大数据时代相匹配,无法满足“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的需要。此外,简政放权的后续管理上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简政放权在大幅简化税收流程的同时,引发后续管理上的新问题还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尽快完善相关制度,以减少税务干部的执法风险和纳税人的税收风险。

(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

目前内蒙古纳税信用与其他社会信用联动管理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还未能充分发挥对纳税人自觉遵从的推动作用,影响制约着税收营商环境的发展。目前,纳税人信用评定制度不够细化,管理相对宽泛,联合惩戒的范围过窄,对日常税收失信行为的普通当事人、社会协助、失信共治的手段仍欠缺。

(五)协同治税格局还需进一步强化

调查显示,党政部门已经达成协同治税共识,社会协同治税格局虽基本建立,但部门间配合、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还不顺畅及时,部门间协作不紧密,信息互通机制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目前,在第三方涉税信息获取上仍存在一些困难,没有建立起真正的协同治税的硬性约束机制。

三、进一步优化内蒙古税收营商环境的对策建议

(一)推进“智慧内蒙古”建设

智慧税收是“智慧内蒙古”建设的重要层面,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环节。智慧税收建设要在搭建大数据应用平台的基础上,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变革税收管理方式,按照智慧城市建设和税务工作特征要求,对现代税收体系进行规划设计和战略推进。借助大数据、云计算和区块链等技术,遵循智慧税收思维,拓宽涉税信息采集渠道,编织涵盖纳税人生产经营全方位的涉税信息采集网,智慧决策系统进而通过多维度信息综合分析,有针对性地为纳税人传递税收政策、提供办税渠道、优化服务方式,有重点地为税务机关推送税收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各项工作,真正搭建起征纳双方信息传递平台,以管理方式转换和管理能力提升,推进税收营商环境的全面优化。

(二)加快“信用内蒙古建设”

建议政府牵头完善信用建设配套措施,制定各领域信用制度,搭建全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一站式”查询和数据共享,进一步提升社会信用信息应用水平。税务部门则依托内蒙古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在完善纳税信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以推行實名办税为契机,推动纳税信用信息采集、评价、归集、分析和应用等全过程信息化管理进程,同时实现纳税信用信息对接社会信用信息,将纳税信用与商业信用挂钩,增强失信惩戒和诚信激励效用,真正营造一个“人人讲信用,企业重信用”的社会环境,构建全方位的社会信用管理大格局。

(三)建立协同治税的新格局

建议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引导有治理职能的部门积极参与,强化协调和配合力度,深入推进涉税信息的实时互通,拓展跨部门税收合作,建立与财政、海关、工商、商务等多部门的信息合作共享机制,加强相关经济税收共治数据利用,发挥大数据管理效能,尽快真正搭建起税收协同共治新格局。

(四)进一步提升税收治理能力

切实落实好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放管服”改革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各项措施,探索建立适合民族地区纳税人特征的个体工商户无欠税及时注销办法,逐步推进网上办税系统与企业财务软件的实时对接。同时要加大硬件投入和软件优化,提供功能更加全面、办税更加快捷、系统更加稳定的网上办税平台。此外,在兼顾保密和安全基础上,强化数据质量管理,提高涉税数据信息的搜集、筛选和应用的能力,充分发挥大数据平台应用的效率。

(五)实时纳税服务精准化

一是纵向贯通、横向联动、外向借力,实现税收宣传与媒体等传播渠道的互联融通,提高税收宣传实效性。二是大力提升办税服务厅干部税收专业、计算机操作技能水平,完善办税服务厅人员绩效奖励机制,实施办税服务厅人员相互交流机制,强化正式税务干部在大厅干部队伍中的比例,引入工作经验丰富、工作时间长,熟悉企业和企业办税人员、业务素质好的干部成立办税沟通工作办公室。

责任编辑: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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