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道路交通噪声环境质量现状及对策
2021-07-22由洋
由洋
(辽宁省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 鞍山 114004)
近年来辽宁省鞍山市各类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加,机动车辆的增加造成的交通干线噪声污染给城市居民的工作、学习、生活、休息环境以至对身心健康的影响都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噪声污染已然成为继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之后又一个当今社会主要的环境污染问题。目前,虽然通过新建外环路疏解市区车流量和逐年提升城市绿化覆盖率能够使声环境质量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但仍然存在数据居高不下的现象,理应加以重视。
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要求,2019年鞍山市在市区42条交通干线设置151个监测点位,道路总长度为186.849 km,每个测点测量20 min等效声级,同时记录车流量[1]。
1 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结果及现状评价
1.1 评价方法与标准
道路交通评价方法《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2]。
1.2 监测结果
2019年,鞍山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范围为50.3~73.2 dB,平均等效声级为70.1 dB,达三级水平(一般)。
表1 2019年鞍山市区昼间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情况
1.3 现状评价
与4a类区噪声标准限值相比,2019年鞍山市42条道路中道路交通声环境超标路段18个,占监测总数的42.9%,超标长度128.248 km,超标路段长度占比68.6%,等效声级最大值为73.2 dB,出现在千山路,超过国家标准3.2 dB,车流量最大值为1 424辆/20min,出现在千山路。根据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划分,强度等级为一级的占26.2%;强度等级为二级的占31.0%;强度等级为三级的占28.6%;强度等级为四级的占14.2%;强度等级五级为零。见图1所示。
图1 2019年鞍山市城区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分布图
与上年相比,2019年鞍山市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上升0.4 dB,超标路段长度较上年上升28.18%;道路交通昼间声环境质量一级占比下降7.92%;二级占比下降8.0%;三级占比上升9.1%;四级占比上升6.92%;五级占比持平。见图2所示。
图2 鞍山市城区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年度对比图
2 道路交通噪声变化原因分析
鞍山市城市交通噪声源变化不大,2019年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70.1 dB,达三级水平,比2018年上升0.4 dB。虽然车辆保有量、运营车辆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但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保持较好水平。主要原因是新建三环路等多条外环道路疏解了10%的市区车流量。其次是城市绿化覆盖率按照0.3%增速逐年提升。可见加强道路建设、提高城市绿化等基础设施的改善发挥了很大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噪声的传播强度。
3 道路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对策及建议
3.1 强化噪声监管力度,建立联动机制
继续发挥8890热线公众监督作用,协同公安、城管、住建等相关部门强化噪声监管,与各部门建立部门联动和信息互通机制,建立联合检查常态机制,对噪声排放超标的案件要严格执法,确保城市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噪声扰民问题明显缓解,为人民群众营造舒适、安静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
3.2 根据鞍山城市规模变化,及时调整城市声功能区
在现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点位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布点,加强对城市敏感点的监测,建立完善城市声环境自动监测网络。
3.3 完善交通设施建设,提倡绿色出行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激增,道路拥堵情况加剧,交通噪声污染压力不断增大。为保障公众出行便利,减轻交通拥堵所产生噪声的污染,应大力发展以城区轨道交通、公交为主的交通方式,加强道路建设,减轻主城区居住、交通压力。开展“无车日”宣传活动,提倡绿色出行,减轻交通噪声污染。
3.4 加强城市绿化工作,扩大绿化面积
充分利用道路两旁、江河两岸、建筑物周围、公共娱乐场所等空隙地带,种植花草树木,既能美化环境、净化空气,又可达到防尘降噪的目的。
3.5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噪声污染防治认识
广泛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突出解决城乡环境噪声污染问题,建立环境信息通报制度,加大噪声违法的舆论监督和曝光力度,多方面、多途径地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建设安静舒适的城乡环境。
4 结语
文章主要对鞍山市道路交通噪声的现状、变化原因进行了分析,对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的改善提出了行之有效的防治对策和建议。随着民众生活的日益改善,人们对声环境质量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这就需要我们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声环境质量的改善工作,从而改变鞍山市的环境质量,还民众一个更加安宁、舒适和和谐的城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