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创新能力:从资源观向生态观
2021-07-19孙玉涛张瑛
孙玉涛 张瑛
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的重要环节。2020年10月,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建议》中明确提出“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并且将“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作为重要的政策机制和措施。
改革开放特别是2006年国家实施自主创新战略以来,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获得了显著提升,涌现出华为、腾讯、格力、京东等一批世界级的创新型企业。与此同时,2018年以来美国的技术遏制,也充分暴露了中国企业在底层基础技术、基础工艺能力等方面的短板,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尚未根本改观,创新能力薄弱问题依然突出。
为此,我们不禁反思:2019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16921.8亿元,已经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的76.4%,为什么企业还没有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2019年中央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达到8190亿元,接近企业研发经费支出的一半,各行业境内上市研发经费支出头部企业以国有企业为主,为什么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并没有在公众面前呈现创新者的形象;很多企业创新资源非常丰富,创新投入、产出和市场均非常突出,但是为什么一个核心零部件供应受限,就制约了整个业务部门甚至整个企业的发展,应对环境不确定性的能力薄弱。
显然,要理解这些具有一定悖论性质的问题,必须要充分理解新形势下企业创新能力内涵的拓展。所谓企业创新能力是指企业开展创新活动获取价值的能力,如果只有创新活动或者价值獲取均不能称之为创新能力。本文试图从生态观的视角,重新解读企业创新能力的内涵以及对于创新管理的启示。
企业创新能力内涵新解
很长一段时间,学界和业界都认同企业创新能力差异源于企业资源异质性,例如:资源基础观(Resource-based View),核心能力观(Core Competence)、动态能力观(Dynamic competence)等,强调内部多种能力的组合、重构和演化等。相关研究从创新活动投入-产出、知识生产活动过程等视角对企业创新能力进行结构分解和测量,认为创新能力包括资源能力、结构能力以及两者之间的耦合能力等。
企业创新能力的资源观是熊彼特假说(Schumpeters hypothesis)的延续。熊彼特假说认为创新活动具有高固定成本、低边际成本的特征,企业规模越大,创新资源越多,越有利于降低固定成本(cost- spreading effect);企业规模越大,市场集中度提高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increasing return effect)。熊彼特认为,在一个竞争激烈的环境中大规模投入研发风险较高,小企业没有足够能力在研发上投入有效资源,大公司拥有更多可用资源来刺激技术变革,有更大的动力在研发上比小企业投入更多,并可望获得更大的收益。
显然,在知识经济、信息经济和数字经济时代,熊彼特假说受到了一定的挑战。不可否认,大企业获得并投入了大量的创新资源,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获得同等的创新产出和市场价值。随着科技型创业小企业成长为大企业,企业创新偏好也逐渐从突破性创新变成了渐进式创新,从产品创新变成了工艺和流程创新。1983年,微软创造了视窗操作系统,目前仍然是主要的营收产品,Hotmail、Skype、LinkedIn等业务均从外部并购;1998年,谷歌创造了网络搜索引擎,目前仍然是其广告业务的主要来源,影音内容分享网站YouTube、开源手机操作系统安卓(Android)等主要是从外部收购。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一定程度上可以解释为什么研发资源投入多并不能表明创新能力强,小公司仍然是突破性创新(Radical Innovation)的主要来源。在位大企业能成功应对新进入小企业颠覆性创新(Disruptive Innovation)挑战的非常少,腾讯的微信是一个典型案例。实际上,从国家的角度而言,无论是大企业还是小企业都需要创新,只有大企业或者只有小企业创新都不可持续,更重要的是大企业和小企业的生态化融通创新。
随着产业细分化、产品模块化和分工全球化,单一企业已经难以完成某一产品价值链的全过程,部分企业可能仅仅承担了创新活动中的决策者、研发者、生产者、销售者、组织者等角色中的一种,甚至研发或者生产活动中的某一个环节。早在1986年,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Berkeley)的大卫·梯斯(Teece)教授就撰文指出,从创新中获益不仅取决于创新者,还取决于供应商、客户、模仿者等。2018年以来,华为、中兴、海康威视等一批中国优秀的创新型企业纷纷遇到了重大关键技术“卡脖子”问题。实际上,“卡脖子”问题的关键不是某项单一技术本身受到制约,而是整个工业体系存在差距;不是某一企业创新能力不足,而是整个创新生态尚不完善。
企业创新能力已经不局限于传统的资源观或者知识活动观,而是系统观和生态观,互补者的能力已经成为企业创新能力非常重要的一部分。美国达特茅斯学院塔克商学院的罗恩·阿德纳(Ron Adner)教授是创新生态研究的先行者,他和合作者研究认为创新生态系统包括核心企业、上游供应商、下游互补者和客户,其中核心企业是在生产或服务领域发挥重要作用的机构,其与互补者紧密合作,能有力推进相关技术平台的建设与发展。2006年,阿德纳教授在《哈佛商业评论》撰文指出,企业需要将创新战略与创新生态匹配,成功的创新需要将企业开发过程和合作伙伴、潜在采纳者紧密结合。
成功的创新并不是孤立的,而是需要和互补者创新结合在一起吸引用户。企业创新生态系统是阐述基于各种类型互补性的多边依赖——超模的或者唯一的,单向的或者双向的,如何决定生态系统的价值增值。创新生态系统的核心在于专用互补性,以及创建面对类似规则的角色集。例如,20世纪90年高清电视设备就已经非常成熟,但是支撑的信号压缩技术、播放标准等并没有准备好,高清电视设备生产商只能等待互补者创新的追赶,领域先行者投资了大量经费研发,最后却被用户导向的后来竞争对手挤出市场;中国市场微信等相关应用的成功创新,离不开第四代移动通信系统(4G)以及智能手机的普及。
企业间的创新竞争已经演变成了生态圈和系统化的竞争,企业创新能力的差异已经演变成自身资源以及生态中互补者的差异。企业创新生态的竞争不完全取决于某一个特定企业,也不完全取决于某一类物种(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或者种群(某一类企业群体)甚至环境,而是取决于整体生态。但是,特定企业都希望在创新生态中占据优势位置,努力成为生态系统的“超级掠食者”。
企业创新生态中物种、种群和群落层面各类互补者的创新能力已经成为企业创新能力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物种层面,企业除了自身的资源、结构和耦合能力之外,其合作大学、科研机构的能力至关重要;在种群层面,企业创新能力取决于产业链互补者——上下游企业的创新能力,生态圈互补者——大中小微型企业的创新能力;在群落层面,企业创新能力还取决于环境互补者的友好程度——政策制定者的创新能力以及物种和种群构成的整个群落整体能力(见图1)。
物种层面企业创新互补者能力
从创新生态的角度而言,创新物种包括企业、大学、公共研发机构以及中介机构等。如果进一步细分,不同类型的企业或者大学等也可以称之为不同的创新物种,在业界盒马鲜生、京东无人超市、新型研发机构等都被称为创新新物种。企业加强与大学、公共研发机构等物种层面互补者之间的深度合作,是增强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
图1 企业创新能力的构成
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主要发挥商业开发的作用,较少涉及具有公共产品特征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但是,企业的长远发展和突破性创新又离不开基础研究,与公共财政资助的大学和研发机构合作是获取基础能力的重要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而言,与企业合作的大学和研发机构基础研究能力,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创新能力。企业与大学、研发机构开展深度合作,既可以直接获取源源不断的前沿科技成果并产业化,突破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的障碍,又能够获得学研机构的研发力量、高水平人才以及难以替代、不可模仿的隐性知识,从而降低研发成本,提升知识共享效率,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华为是中国产学研合作的典范。华为一直认为,学院科学家和教授们的研究具有前瞻性、先导性和探索性,不仅在经济上支持他们,而且开放研究平台进行交流,通过紧密合作发挥各自优势,促使知识双向流动,不断实现技术创新。1999年,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设立“华为高校基金”,2010年更名为华为创新研究计划,致力于建立健全开放合作模式和联合创新机制。截至2016年,在通信技术、工程技术、计算机科学等多个领域,华为与全球超过20个国家、300余所高校开展合作,资助上千个创新研究项目,加快了创新成果商业化和产业化的进程。
伴随着华为产品的国际化,华为与学研机构的合作也开始国际化,充分整合全球创新资源,发挥各国研发优势。在AI、无人驾驶、物联网等领域,华为公司与俄罗斯10个教育机构和科研机构设立联合实验室;2015年9月,华为与萨里大学合作,正式开设5G创新中心,成为世界上首家5G创新中心,也是世界上最大的5G学术研究中心。
此外,华为还在美国达拉斯及硅谷、德国柏林、慕尼黑及纽伦堡、瑞典隆德及斯德哥尔摩、法国巴黎、日本东京、印度班加罗尔等地投资建立研发中心,充分利用海外大学和研究机构的科研优势,快速掌握世界领先的关键技术,带动企业创新能力的快速发展。华为澳大利亚董事会主席约翰·劳德(John Lord)曾表示,“大学和科研机构是华为重要的开放合作的伙伴,是华为基础技术的来源和平台创新的重要支柱之一。與大学和科研机构合作,进行开放式的创新,成为华为重要的战略性选择。”
华为5G技术是企业直接应用大学研究成果的经典案例。2009年土耳其Erdal Arikan教授在学术期刊《IEEE信息理论汇刊》发表极化码(Polar Codes)论文。华为敏锐地识别出该编码技术的潜力,迅速与Arikan教授取得联系,投入大量资金和顶尖的工程人才,经过数年试验和试用研究,最终促成极化码从学术研究到产业应用的蜕变,并将其打造成为商业领域最具有价值的技术之一。正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CEO任正非所强调的,“只有长期重视基础研究,才有工业的强大,只有长期重视基础教育,才有产业振兴的人才土壤。大学是创新最好的平台,要对学问宽容,要做看似没有意义的研究。”
目前,华为在5G等新技术领域与大学展开了深度合作。例如: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在人工智能基础研究开展战略合作,与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在4G、5G手机研发开展合作,与纽约大学无线技术研究中心在6G和未来通讯下的传感技术、手机网络、毫米波等方面开展合作,与爱丁堡大学在5G无线网络中运行的人工智能(AI)机器人开展合作。正是通过校企合作,华为在提升互补者能力的同时不断实现技术上的创新和突破,在国际竞争中得以取得优势地位。
2018年中美贸易摩擦之后,迫于美国政府的压力,世界上很多高校终止和华为合作,其中包括英国牛津大学、美国斯坦福大学、明尼苏达大学、伯克利大学、麻省理工大学等名校。为了应对环境变化,华为开始将校企合作重心转向国内,相继与武汉大学、重庆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国内高校签署技术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战略合作等协议。
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离不开研究型大学和创新型研发机构。为了持续创新,企业不能只关注内部创新团队,还需要借助学研方优势取长补短,提升物种层面互补者能力,弥补自身研发力量的不足,才能在创新生态中占据优势位置。
种群层面企业创新互补者能力
企业依靠与学研机构的合作,主要解决的是创新基础和源泉的问题,而不是种群层面供应链或者生态圈的问题。这也是为什么华为有如此强大的高校朋友圈,仍然面临“卡脖子”技术的挑战。随着全球化、模块化和数字化,企业创新竞争优势来源并不完全取决于拥有特定的创新要素,而在于通过供应链或者生态圈中的价值共创和价值协同控制特定创新要素。
种群层面互补者能力已经成为企业创新能力不可或缺的一部分。2020年10月,任正非在访问北京大学等高校与部分科学家、学生代表座谈的发言《向上捅破天,向下扎到根》就提到,“华为今天遇到的困难,不是依托全球化平台,在战略方向上压上重兵产生突破,而有什么错误,而是我们设计的先进芯片,国内的基础工业还造不出来,我们不可能又做产品,又去制造芯片”。
图2 小米和苹果部分供应商名单
小米和苹果的供应商均覆盖手机行业的核心企业(见图2),很大一部分是细分领域龙头企业,但二者供应商能力的差距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解释两家企业创新能力的差距。
2019年,小米110家供应商名单中,一半以上(66家)来自中国内地和中国香港,位列第一;美国供应商排第二位,占13%左右;中国台湾、日本和韩国依次排在第三、第四、第五位,分别占9%、8%、6%,供应商数量均以个位数计。相较于小米的东亚供应链,苹果供应商为多中心布局,是全球供应链。苹果200家供应商名单中,中国台湾有46家,占23%;中国内地和中国香港40家,与来自美国的供应商数量持平,占20%,并列第二;然后依次是日本、韩国、德国等(见图3)。
总体而言,小米的供应链是东亚供应链而不是全球供应链,供应链企业的创新能力决定小米的创新能力。随着全球化进程加快,苹果公司很多供应商已经将制造工厂转移到了中国内地,但是核心零部件的制造仍然在美国、日本和德国。企业充分发挥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伙伴的作用,是促进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举措。小米的创新能力不仅取决于供应链互补者的创新能力,还取决于创新生态圈互补者能力。
截至2019年3月31日,小米投资超过270家企业,包括硬件、内容、互联网平台等,逐步形成了电商平台、智能硬件和移动互联网的三角生态,电商平台为生态圈企业提供面向消费者的市场拓展平台;智能硬件以路由器为中心打造智能家居生活;移动互联网以应用商店、小米信息推动等为载体,搭建面向生活场景的职能服务入口。小米通过“投资+孵化”策略,整合生态圈中现有的优势企业,以最小成本获取各品类产品的研发能力,提升自身创新水平,带动相关业务发展。
当然,企业创新生态系统在创造新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新风险,即过度依赖关系的脆弱性。2020年开始流行的新冠疫情充分展现了全球供应链的脆弱性,供应链可能会残酷地破坏企业的一切努力。成功的创新不仅取决于自身完成解决方案,还取决于系统中其他所有组件的成功开发和部署。因此,在创新生态系统建设方面,企业不能只关注自身创新能力是否出色,还应注意评估外部合作伙伴,逐步改进企业合作和采购管理体系,科学合理布局供应链,多样化、多元化和去中心化是关键,降低与互补的外部创新者协调的不确定性,创造双赢和多赢的合作关系。
群落层面企业创新互补者能力
种群层面企业创新能力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就是供应链和生态圈企业的聚集,例如硅谷是美国创新生态的聚集地、小米的很多供应商都集中在深圳。在群落层面,特定地区创新型企业聚集,或者说特定区域创新能力强的企业比其他地区多,肯定是因为做对了某些事情,生态环境更有利于企业创新。(見表1)
图3 2019年小米和苹果供应商分布情况
深圳之所以在创新方面表现非常抢眼,是政策沃土给了企业创新“基肥”。
深圳一直倡导“企业有需要的时候,政府就在身边;企业正常发展的时候,政府绝不打扰”的服务理念,一旦外部环境不利,政府就会有相应的政策支持。得益于政府政策支持,深圳科技创新环境愈加友好,企业创新动力日趋澎湃。2016年,政府出台《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通过创新科技管理机制、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强化对外合作以及优化综合创新生态体系四个方面的措施,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创新生态系统中物种之间的密切合作。聚焦于企业这一物种,深圳颁布《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通过奖金激励、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措施,减轻企业负担,强化创新驱动,充分发挥大型企业支撑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大力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构建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漫山遍地”的良好企业生态群落。
表1 2020年中国内地地区排名前列的科学技术集群
2020年,为全面促进科技创新,深圳市正式施行《深圳经济特区科技促进条例》,涉及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等方面,构建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为重点的全过程创新生态链。除了政策支持,深圳市政府更是拿出“真金白银”为企业科技创新助力。《中国研发经费报告(2020)》显示,2018年中国主要城市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排行榜中,深圳以555亿元位列榜首,超过上海、北京和广州等。
企业创新的根基在经营,经营环境是创新环境的重中之重。深圳不遗余力为企业发展创造更优的经营环境,让企业安心扎根。为优化政务服务,深圳打造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深圳90”品牌,上线“i深圳”统一政务服务APP,出台水电气接入改革等,最大程度助力企业发展。为创造良好的市场化环境,深圳努力营造一流信用环境,建立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陆续出台《深圳市总部项目遴选及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等土地管理改革举措,颁布共性产业政策及精准化前沿产业政策,全面鼓励企业在深获得产业发展空间。
以友好优渥的环境作为基础,深圳创新生态群落为企业在物种和种群层面建立互补者合作提供了便利条件,在市场源头拉动创新,促进上下游产业和中小微企业优势互补、资源融通。因此,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必须着力于为区域创新打造一流的创新生态环境。
结论与启示
随着企业创新向生态化方面发展,以企业个体资源或者知识活动投入产出视角的创新能力观已经难以为继,企业创新能力不完全取决于内部资源,还取决于生态中的互补者能力。企业创新生态中物种、种群和群落层面各类互补者的创新能力共同构成了企业创新能力。
首先,企业提高物种层面互补者能力是激发创新活力的有效渠道。企业必须加强与大学、研究机构之间的深度互动,建立长期战略型合作关系,只有不同物种协同进化,依托各自的资源优势和能力优势开展创新合作活动,才能抓住重大“机会窗口”,突破底层核心技术制约,使企业创新迸发更大活力,创造不一样的可能。
其次,企业促进种群层面的互补者能力是增强创新能力的关键。企业必须明白:任何物种都不是孤立存在的,生态圈中各个企业互联互通、互相依赖。因此,要想实现企业间的跨界协同、共生共赢,企业战略不能“单打独斗”,必须努力识别可以纳入自己创新过程中的外部伙伴,既可以有效运用互补性的思想,整合产业链的优势变为自己的优势,又能够打通上下游信息壁垒,正确评估生态系统风险,建立更现实的期望和准确的应急计划。
最后,增强群落层面的环境互补者能力或者生态群落整体能力对企业创新至关重要。政策制定者必须创建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积极采取不同政策组合以全方位鼓励和支持企业创新,真正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此外,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区域之间资源禀赋、经济基础及地理条件存在差异,各地政策制定者要根据實际情况制定创新政策,以期最大程度激发区域内企业创新活力。
总而言之,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离不开多层面创新生态系统建设,只有打破传统资源观,树立新型生态观,强化宏观生态环境和微观创新主体之间的良性友好互动,才能促使企业创新有底气、有方向,真正实现技术自由、自立和自强。
本文受到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形势下我国科技创新治理体系现代化研究”(20&ZD074)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科技管理与运行机制”(71922005)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