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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2021-07-17

老区建设 2021年9期
关键词:人口农业工作

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之际 习近平向全国广大劳动群众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慰问

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代表党中央,向全国广大劳动群众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慰问。

习近平指出,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广大劳动群众迎难而上,拼搏奉献,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利影响,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习近平强调,劳动创造幸福,实干成就伟业。希望广大劳动群众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勤于创造、勇于奋斗,更好发挥主力军作用,满怀信心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事业。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调动广大劳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保障广大劳动群众合法权益,支持和激励广大劳动群众在新时代更好建功立业。

(来源: 新华网)

胡春华强调 切实抓好春耕生产和抗灾夺丰收工作

全国二季度“三农”重点工作视频调度会4月16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紧抓实春季农业生产,强化各项防灾减灾措施,为夺取全年农业丰收提供坚实支撑。

胡春华指出,春播粮食面积占全年一半以上,对全年粮食生产供给具有决定性作用,必须全面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压紧压实春播任务,确保春播粮食面积只增不减。春播意向面积下降的地区要采取有效措施调动农民扩大春播积极性,春播条件可能不利的地区要提前做好充分应对准备,从而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要针对今年天气气候的异常性,切实加强气象预报预警,扎实抓好防汛抗旱,抓紧制定和完善农业防灾减灾预案,用全面做好工作的确定性应对自然灾害的不确定性。要继续落实好生猪生产扶持政策,持续加强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着力巩固生猪产能恢复成果、促进生产长期健康发展。

胡春华强调,今年是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第一年,必须坚持不懈抓好脱贫人口就业,切实把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住、拓展好。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多措并举加快拓宽脱贫人口就业渠道、提升就业能力,不折不扣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农业农村部、水利部、气象局、乡村振兴局负责同志在会上就有关工作作了具体部署。

(来源:新华网)

农业农村部党组召开会议强调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科学有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5月10日,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主持召开部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指示和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农业农村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科学有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确保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会议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贯穿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全过程的一项历史性任务,要坚持稳扎稳打,科学设定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把握好各项工作的时度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分区制定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合理确定基础设施配置和公共服务标准。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坚持底线思维,統筹发展与安全,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金融安全和生产安全的底线。

会议强调,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认真抓好农业农村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抓紧抓实夏粮田管、收获和春耕春播,抓好甘蔗、大豆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强化外来物种入侵防控,科学做好农业防灾减灾,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推动出台耕地保护“长牙齿”的监管措施,严守耕地红线。多措并举发展富民乡村产业,持续推动脱贫地区产业发展。

会议专题学习了《乡村振兴促进法》,要求充分认识这部法律出台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干部培训,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严格落实法律要求,切实把法律条文转化为可操作、能考核、能落地的具体措施,确保法律顺利实施。

会议听取了农业农村部系统党史学习教育情况汇报,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把学习党领导三农发展历史作为部系统党员干部学习党史的必修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握三农发展的历史规律和历史逻辑。立足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谋划开展好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推动部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来源: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网站)

国家乡村振兴局召开巩固脱贫成果强化搬迁后扶工作现场推进会

4月25日,国家乡村振兴局在贵州省黔西南州召开巩固脱贫成果强化搬迁后扶工作现场推进会,中央农办副主任,国家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正谱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搬迁群众是防止规模性返贫的特殊群体,搬迁后扶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中之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弘扬脱贫攻坚精神,拿出超常举措、持久定力,推动解决后扶工作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守牢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会议强调,要抓好防返贫监测帮扶,全面摸清底数,建立风险台账,制定帮扶预案,确保应纳尽纳、应帮尽帮。要抓好搬迁群众稳定增收,着力推动产业帮扶政策落实到位,多渠道促进搬迁人口稳定就业。要抓好安置点社区治理,强化属地管理,健全组织体系,建强服务队伍,加强培训和感恩教育,促进搬迁群众融入新社区。要抓好搬迁群众权益保障,做好户籍转接,加快不动产登记,解决物业管理等难题,保障知情权参与权,增强搬迁群众主人翁意识。

会议要求,各级乡村振兴(扶贫)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健全机制、落实责任,用好政策、统筹资源,属于主责主业的要全力抓牢抓实抓好,需要配合开展的要主动介入、全力配合,需要倡导推动的要主动汇报、积极争取支持,扎扎实实推动搬迁后扶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努力提高搬迁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夯实基础、做出贡献。

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有关同志,有搬迁任务的省(区、市)乡村振兴(扶贫)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贵州、山西、湖北、广西、四川省(区)乡村振兴(扶贫)部门作交流发言。

(来源:国家乡村振兴局网站)

人社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召开会议部署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

5月13日,人社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召开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人社部副部长李忠、国家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夏更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面临的新形势,全力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要健全完善帮扶机制,把脱贫人口作为就业工作的优先保障对象,围绕外出务工与就地就近就业做好岗位开发,持续加强东西部劳务协作,强化政策扶持、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和权益维护。要倾斜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重点地区,着力做好产业培育、岗位供给和服务对接。要加强工作保障,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调度评估,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人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有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社、乡村振兴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福建、江西、广东、广西、四川5个省份人社、乡村振兴部门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

(来源:人社部网站)

全国金融服务三农工作视频会议召开

5月7日,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和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召开全国金融服务三农工作视频会议。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刘焕鑫出席会议并讲话。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徐一丁、农业银行副行长湛东升、建设银行副行长王浩、邮储银行副行长邵智宝、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長张洪武出席会议并部署本系统金融服务三农工作,国家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洪天云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金融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具有重要作用,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精准施策,聚焦金融可进入三农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发展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突出服务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重点任务。

会议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扶贫)部门要与金融机构紧密合作,健全工作协同机制,共同总结推广成熟管用的金融支农经验,推动探索创新破解金融支农难题的有效模式,持续加大金融支农投入力度,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会议发布了《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1年)》,强调坚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保护好农民根本利益,明确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新型服务业等13个重点领域,提出创新投入方式、打造合作平台、营造良好环境的具体措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扶贫)部门及相关银行分支机构负责人,各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

(来源: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网站)

人社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

日前,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人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

《意见》强调,就业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本措施。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总体要求,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就业帮扶机制,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助力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提出三方面政策措施:一是稳定外出务工规模。对面向脱贫人口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对跨省就业的脱贫人口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培训补贴等政策,引导支持优先留用脱贫人口。培育、创建、发展一批有特色、有口碑、有规模的劳务品牌,提高脱贫人口劳务输出质量。二是支持就地就近就业。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最大幅度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延续支持就业帮扶车间等各类就业载体的费用减免及各项优惠政策,对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加强返乡创业载体建设,帮助有条件的脱贫人口自主创业。给予税费减免、场地支持、社会保险补贴等支持,支持脱贫人口灵活就业。三是健全就业帮扶长效机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纳入就业援助对象范围。实施欠发达地区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对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在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补贴,继续实施“雨露计划”并给予相应补助,对脱贫户、农村低收入人口所在家庭“两后生”就读技工院校的给予国家免学费和奖助学金支持。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按比例安排就业机制,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适当加大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

《意见》要求,各地要将促进就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要内容,列入乡村振兴重要议事日程,保持就业帮扶各级工作协调机制、工作专班及驻村工作队、服务队等帮扶力量总体稳定,用好现有资金渠道,保障政策落实和服务开展。

(来源:人社部网站)

江西在全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上作典型交流

2021年5月13日下午,人社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召开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由人社副部长李忠主持,国家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夏更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的有发改委地区振兴司、财政部社保司、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国家乡村振兴局开发指导司、人社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各省(区、市)人社部、乡村振兴(扶贫)部门负责同志以及负责就业帮扶工作的处室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江西省扶贫办、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以及福建、广东、四川3个省份人社部门负责同志等作典型交流发言。

会议要求,推动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业稳岗工作,确保在6月底实现今年就业稳岗目标,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会议指出,就业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本措施,增加就业是最有效最直接的脱贫方式。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任务、是防止规模性返贫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

会议要求,各地要持续用力,确保全年任务完成,做到“一个不低于、两个保持”,即今年全国稳岗就业目标不低于3019万人,中西部省份脱贫劳动力输出数量要保持去年水平,东部省份吸纳脱贫劳动力的数量也要保持去年水平。

江西省扶贫办副主任饶振华在典型交流上指出,江西聚焦脱贫人口“就业规模稳定、劳务输出不减”目标,强化部门协同,健全长效机制,帮扶脱贫人口稳就业、稳增收。

第一,部门联动强保障。落实机制保障,健全扶贫和就业部门直接抓、行业部门合力扶、村干部和驻村干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联动推进就业帮扶举措落实。完善政策保障,拓展“二扩二贷十补贴”政策,将脱贫人口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给予创业担保贷款、“产业扶贫信贷通”扶持;实行社保、扶贫专岗、交通、扶贫车间等10项补贴政策。统筹资金保障。整合就业补助资金,撬动行业扶持资金和地方奖补资金,将脱贫人口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跨省务工交通费等纳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补助范围。强化服务保障,线上线下提供岗位信息、做到就业援助等精准服务,对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本地企业,授予“爱心企业”荣誉称号,给予相关补贴。

第二,拓展路径强帮扶。抓平台、促稳岗,完善用工企业、工业园区、扶贫车间、专业合作社、公益岗位、非正规就业组织等“六类就业平台”。完善扶贫车间认定、监测、清退管理机制,健全公益性岗位管理机制。抓扶持、促创业,将扶持脱贫劳动力创业与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相结合,支持脱贫户自主创业。抓培训、促对接,强化就业技能培训,坚持定点办班、流动办班相结合,实现市场需求、脱贫户意愿、重点企业“三对接”,推行“订单、定向、定岗”培训,做到技能培训后对接单位100%推薦就业。

第三、数据监测强调度。系统动态调度,依托就业扶贫数据库、就业扶贫码、就业监测分析平台“一库一码一平台”,摸底数、抓调度、把进度,实现帮扶对象精准掌握、就业信息动态管理、就业服务及时跟进。基层网格调度,依托乡镇扶贫工作站、村级扶贫工作室,组织专职信息员、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等定期上门回访监测,及时掌握就业动向。收入增补调度,对脱贫劳动力收入重点监测,对收入不稳定户综合采取“县外就业收入不够县内补、园区就业收入不够其他补、普工收入不够技工补”稳定收入。三级定期调度,实行省市县三级“每周系统调度”“每月动态更新”“双月视频推进”机制,将稳岗就业作为省级暗访督导重点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通报进展、部署举措,推进工作。

(来源:江西省扶贫办公室网站)

责任编辑:史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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