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农业水价测算评析
2021-07-15李姗
李 姗
(临沂市兰山区水务局,山东 临沂 276000)
0 引言
水价作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有效节水的经济手段,发挥着重要的调节作用[1]。开展灌区水价标准研究,科学核定固定资产投资分摊和管理投入,测算水资源开发利用成本,建立节水型灌区非常必要。合理适用的水价标准测算方法,可以更好地实现水价的市场调节功能[2]。临沂市兰山区花园灌区按照水利工程受益类型,分为橡胶坝、拦河闸、塘坝、泵站等的水利工程,按照灌溉类型有自流灌溉和泵站提水灌溉,按照种植结构主要有经济作物和粮食作物,这给完善终端水价带来了挑战,如何客观合理,分级分档制定测算水价是本文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1 灌区概况
临沂市兰山区位于山东省东南部,临沂市中部,周围与5个县区相邻。兰山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区计划面积为2.44万亩的花园灌区,涉及枣园镇、半程镇和金锣万亩荷塘农业用水大户。
2 终端水价测算
2.1 引河(库)自流灌区供水成本测算
引河(库)自流灌区的供水成本主要包含固定资产折旧费、维修养护费、大修理费、管理费和水管员劳务费用。
2.1.1 固定资产折旧费
引河(库)自流灌区成本主要包括橡胶坝、拦河坝、塘坝工程的建设投资,固定资产原值1097.88万元。固定资产折旧按照平均年限法进行折旧,橡胶坝、拦河坝的折旧年限都按照50年计算,则固定资产折旧费见表1。
表1 自流灌区年折旧费计算表 单位:万元
2.1.2 维修养护费用
维修养护费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1.0%~2%的范围内进行计算。花园自流灌区按照固定资产的2%提取维修养护费用,年维修费用=1097.88×2%=21.96万元。
2.1.3 村级水管员管理费用
配水人员劳务费用是指用水户协会在供水期内聘用配水人员所支付的劳务费。根据灌区工程规模以及现状管理需要,花园自流灌区共涉及29个村级会员单位,村级水管员管理费用=日常管理费用+灌溉期间费用=(305×10元/天+60天×70元/天)×29=7250×29=21.03万元。则供水站管理费用为21.03万元。
2.1.4 协会管理费用
花园引河(库)自流灌区拟设2个人专职管理,分别负责工程维护养护、灌区协调管理等工作,工资2500元/月,养老金及其他政策性费用18000元/年,协会管理费用=2500×12×2+18000×2=9.6万元。计算得出协会管理费用9.6万元。
2.1.5 成本测算
汇总以上各种成本,可得出自流灌区的总成本和运行成本。将计算出的自流灌区的供水成本,除以自流灌区的年用水量261.13 m3,可计算得出自流灌区的水价:自流灌区运行成本水价P运=85.52/261.13=0.2429元/m3;自流灌区全成本水价P全=128.47/261.13=0.3269元/m3。
2.2 泵站灌区供水成本测算
泵站灌区的供水成本包含固定资产折旧费、维修养护费、大修理费、提水费用、管理费和水管员劳务费用。
2.2.1 固定资产折旧
泵站灌区分摊固定资产原值192.72万元。按照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规则,泵站工程年折旧费的计算基数为固定资产-净残值,残值率取固定资产原值的3%,所以泵站工程的年折旧费的计算基础为192.72-192.72×3%=186.94万元。
2.2.2 运行维护费用
泵站灌区的供水成本包含固定资产折旧费、大修理费、维修养护费、管理费、水管员劳务费用和提水费用。提水费用根据现状,提水电费主要为燃料动力费用,电费=耗电量×电费单价,见式(1):
(1)
式中:Q全为年供水量,m3;η为水泵的效率,85%;K为单台水泵的功率,kW;Q单为单台水泵的流量,m3/h;P为农业生产用电价格,0.7489元/(kW·h)。
测算所得泵站灌区的总成本和运行成本,见表2。
表2 泵站灌区总成本计算表
将表2计算出的泵站灌区的供水成本除以泵站灌区的年用水量651.07万m3,计算得出泵站灌区的水价。泵站灌区运行成本水价P运=105.82/651.07=0.1625元/m3;泵站灌区全成本水价P全=112.05/651.07=0.1721元/m3。
2.3 农民水费承受能力调查
农户对水价的承受能力是衡量农业水价制定是否合理,水利工程灌溉、管理、运行能否持续的重要指标。
2.3.1 调查依据
农户对水价的经济承受力主要考虑亩均水费与亩均农业纯收益、水费与人均纯收入之间的比例关系。农户用水的承受能力应在此比例范围内,即以水费占亩均产值比例(5%~8%)或亩均纯收益的比例(10%~13%)来衡量。计算方法见式(2):
C=max(V×R,B×r)
(2)
式中:C为农户水费最大承受能力,元/亩;R为水费占亩均产值的比例;V为亩均产值,元/亩;r为水费占亩均纯收益的比例;B为亩均纯收益,元/亩。
2.3.2 农民水费承受能力调查
根据统计的作物种植比例和亩产值,结合当地情况,可得枣园镇灌区现状的农户投入产出见表3。
农民水费承受能力范围:①水费占亩均产值的比例R取5%~8%,则农民水费承受范围为165.54元/亩~264.86元/亩;②水费占亩均纯收益的比例r取10%~13%,则农民水费承受范围为191.211元/亩~248.574元/亩;③年灌溉毛定额为390.96 m3,可分别计算农民可承受水价。
表3 兰山区投入产出表
计算得农户水费承受能力理论值为165.54元,可承受的最高水价达0.5元/m3。与项目区实际情况比较,大于现在年均45元的水费支出,远超出用水户心理承受能力,因此,在水价的制定上,应结合兰山区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水价。
2.4 定价机制
2.4.1 分级制定农业水价
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分级管理农业水价,即政府定价大中型灌区,具备条件的可协商定价;末级渠系、小型灌区和社会资本筹建的工程实行协商定价。兰山区水价分级见表4。
表4 各类灌区分级水价
2.4.2 分档水价
实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以定额内用水量作为基准,按照“多用水多付费”的原则,确定阶梯和加价幅度,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促进农业节水。为进一步鼓励节水、遏制浪费,实行阶梯计价。以计算出的用水定额为基础,在用水定额范围内的水量,按照基础水价收取;超出用水定额部分实行累进加价。对农业用水超出基本用水定额部分实行阶梯计价,总共划分为三档定额水量。一档定额为基础定额水量,二档定额比一档定额水量增加10%,三档定额比二档定额水量增加10%。
2.4.3 分类水价
按照农业种植结构、供水水源类型及区域政策实行分类水价。原则上经济类作物和养殖业水价应高于其他种植类型,粮食作物水价应达到供水成本,一般经济作物达到全成本水价,高附加值作物和养殖业水价应能满足一定的盈利要求,见表5。
表5 兰山区农业水价改革执行水价 单位:元/m3
3 结语
测算灌区终端水价是实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目标的基础,合理制定终端水价是发挥价格杠杆,督促激励节约用水,完善农业集约化用水方式的核心。兰山区按照自流灌区和泵站灌区实行采用不同的水价,严格依据农户水价承受能力,坚持水价改革推行超定额累进阶梯水价,按照分级分类分档测算出终端水价,为水价综合改革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