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后疫情”时代我国高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防线的构建
2021-07-09梁岩妍王千石
◎梁岩妍 王千石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肆虐,中国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手段,基本遏制了新冠肺炎的传播,为全球防疫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一些西方国家新冠病毒依然肆虐,某些政客试图歪曲中国抗“疫”成功的事实,转嫁其国内压力,利用传统舆论和网络舆论对中国横加指责,并动摇中国人民团结抗击疫情的信心,而我国高校青年学生一直是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思想文化渗透的主要目标人群。因此,维护我国高校意识形态安全,也就显得极为重要。网络意识形态繁多,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我们所保护的高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就是保护在互联网视域下,高校师生展现的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基础,以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为主要内容的主流意识形态安全。本文根据主体责任与实施路径的不同,分别从法治、舆论、教育三条路径出发对如何在现阶段构筑我国高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防线进行探讨。
一、立法保护:加强“后疫情”时代高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法治建设
保护好现有的抗“疫”成果,完善我国高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关键路径是把这项工作纳入法治建设的轨道,而法治建设的关键是对高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进行立法。这项立法工作需分步骤、分阶段进行。
首先,应当对国家机关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工作进行专项性立法。现阶段我国法律体系缺乏针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专项立法。全国人大常委会虽然于2015年和2016年制定了《国家安全法》和《网络安全法》,赋予了国家机关协调网络安全工作的权力,但并未赋予国家机关进行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权力。然而,维护网络安全并不等于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所以,要完善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机制,就应当对国家机关的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立法。
其次,应当对国家机关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工作进行系统性立法。我国《刑法》《网络安全法》《反间谍法》等法律对危害国家安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和法律责任都做了明确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也出台了紧急状态下的针对网络舆论的暂行法律法规《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但这些规定较分散,没有形成一个完整、严密的系统性法律。因此,我国应当整合现行法律,制定系统性法律法规。
再次,应当对高校领域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进行立法。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关系着国家未来发展,高校青年学生思维活跃、好奇心强,容易受到不良思想蛊惑。因此,更需要在系统性、专项性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针对高校领域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立法。即从我国国情出发,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我国高校师生群体自身特点,制定更为细致的操作性法律条款,由此,建立、健全后疫情时代的高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立法体系。
最后,为了保障法律实施,应当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我国应进一步将维护高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行政执法工作常态化,及时发现并清除网络中的极端言论、谣言和虚假信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与此同时,建设公正的高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司法制度,司法机关应行使其特有的监督权,监督高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
二、舆论引导:加强“后疫情”时代网络舆论监管与引导
网络意识形态对网络舆论有支配作用,网络舆论以自己特有方式影响网络意识形态。网络舆论捕捉社会中刚刚发生的利害问题和重要事件,网络舆论动向必然引起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占据客观世界的表层空间,激发公众深层思考。因此,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一方面,建立高校网络舆情危机预案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虽赋予了我国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但该自由是有限制的。我国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相关部门应当采取技术手段了解、掌握高校中的舆论动向,了解大学生的思想状况、加强高校网络舆论监管。在不法分子散布各种谣言、发布虚假信息,破坏抗“疫”成果,造成社会恐慌,危及国家意识形态安全之时能够迅速处理:其一,相关部门要尽快发现这类信息,切断其传播途径,采取公正透明的方式报道真实信息,正确引导舆论走向,避免错误言论继续传播;其二,要求公安机关严厉打击谣言散布者,保障社会政治经济秩序平稳运行。
另一方面,宣传部门应积极宣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英雄事迹,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阶段,我国已形成了一批宣传主流意识形态的微信公众号和抖音号,《人民日报》《央视新闻》的微信公众号文章、视频、音频转发量巨大,得到了广大公众尤其是高校青年学生的接受与喜爱,这些公众号发挥出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在影视制作方面,去年播出的抗“疫”单元剧《在一起》得到了广大高校青年学生的喜爱,各大视频网站点击总量日前突破了50亿,以该电视剧为主题的文章刷爆了微信朋友圈。由此可见,官方媒体和国家、高校宣传部门、影视制作机构应当与时俱进,借助互联网技术,产生联动,贴近疫情时期的实际生活,反映民意、正面回应社会质疑和错误信息,传递主流意识形态。
三、教育防范:“后疫情”时代加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互联网是新时代文明的火炬,起到了传播思想的作用,而互联网是把双刃剑,积极正面信息和消极负面信息同时充斥着网络,为高校意识形态安全增添不确定因素。然而,马克思主义理论告诉我们,外部因素通过内部因素起作用。因此,我们应当从高校师生自我思想建设出发,坚定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其一,疫情当前,高校应当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注意培养在校学生对本民族文化的自信。在2016年12月召开的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师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在高校建设中,应通过多种教学方式(如微课、慕课)增强高校思想政治课程的实践性和趣味性、开设青年马克思主义培训班、在网络上投放公益广告积极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同时宣传在高校师生中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事迹和引领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点滴小事,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师生日常的工作学习生活,“全环境教育人”,从而增强高校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自觉抵挡消极、娱乐至上、享乐主义、宗教极端思想等非主流文化的侵袭。
其二,加强高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师者,传道授业解惑者也。”历史上对教师的定义有着明确而精准的诠释,教师自身的价值观通过教学等方式影响着学生,高校是培养国家高级人才之地,对国家人才建设、社会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全民抗击新冠疫情期间,有一些高校教师抹黑抗“疫”成果,在高校舆论界引起轩然大波。确保高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重要的途径是加强高校师德师风建设,让高校教师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影响青年学生,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教师应当在抗击新冠疫情方面以及其他各个方面与党中央保持步调一致,勤于学习、关爱学生、杜绝学术腐败、在课堂上和在与学生交流时注意言行,传播正能量。
其三,青年学生虽已有明辨是非的能力,但还应增强自身思想建设,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在公共网络或者社交媒体上炮制、传播、散布谣言,误导公众。微信、微博、校内论坛为青年学生展现自我、发表个人观点提供了广泛空间,但也有不良现象存在,如网络言行随意放纵、网络道德观念模糊、人格冲突等。青年学生应当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理性看待网络信息,自觉抵制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
在多元文化盛行的时代背景下,高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成为社会管理和高校管理工作的重点,高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的阴霾依然存在的时期,国家机关、高校、网络媒体单位应当形成联动机制,恪尽职守、净化网络环境、关注高校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共同创造高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美好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