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力量为乡村振兴护航
2021-07-08
今年是乡村振兴建设行动全面启动的开局之年,有必要以法律为准绳,重新审视乡村振兴的关键点,用法治力量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保驾护航。
为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这部法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在第一章总则部分的第二条中规定: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活动,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直接以“乡村振兴”命名的法律,也是一部全面指导和促进乡村振兴的法律。这部法律包括10章,共74条,所确定的促进措施是全方位的,包括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保护、组织建设、城乡融合等内容,既是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部法律还对扶持措施和监督检查做了具体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出台之前,我国农业农村领域已有多部法律法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等,为何还要制定一部专门指导乡村振兴的法律?2017年10月,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至今已有3年多的时间,我国乡村格局正处在大演化、大调整时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遇到的挑战更多样,利益关系更复杂,有必要以法律为准绳,重新审视乡村振兴的关键点,用法治力量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保驾护航。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是为了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贯彻实施而制定的。”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表示,立法的着力点是把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包括乡村振兴的任务、目标、要求和原则等转化为法律规范,确保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得到落实,确保各地不松懈、不变调、不走样,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地促进乡村振兴。
填补了我国乡村振兴领域立法空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有诸多亮点。比如第六章组织建设充分彰显了组织振兴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5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座谈会。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等部委有关负责同志和基层干部代表在座谈会上发言,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等相关单位进行了书面交流。据中央组织部介绍,在推动各地解决好乡村治理中“人”和“钱”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机制,完善村民自治、“四议两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和协商、村务公开等制度机制,不断提升乡村善治水平。再比如,第四章文化繁荣突出了文化建设在促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中央宣传部表示,根据乡村振兴促进法,促进乡村振兴,必须把繁荣发展乡村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摆在重要位置。
今年是乡村振兴建设行动全面启动的开局之年,我们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为乡村全面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并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保障乡村振兴工作任务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