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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多部门紧锣密鼓展开部署

2021-07-08

经济 2021年2期
关键词:反垄断会议监管

5部门:严禁水电气热企业实施垄断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发布的《关于清理规范城鎮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严禁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实施垄断行为,同时要求强化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着力查处包括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加强司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

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1月10日举行,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加强司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深入研究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数字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问题,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促进形成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

要加强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加强司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交通运输部:破除隐性壁垒 强化交通运输领域反垄断

2020年12月24日,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提出,2021年,要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加快消除跨区域制度性障碍,完善交通运输建设、养护、运输等市场准入、退出制度,破除隐性壁垒。加强运行监测,强化交通运输领域反垄断。

文化和旅游部:明确旅游平台责任

2020年10月1日,由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对在线旅游的具体运营规范和法律责任给予了明确规定。《规定》压实了平台企业责任。遵循“政府管平台,平台管供应商”基本思路,要求在线旅游平台经营者坚守人身财产安全、信息内容安全、网络安全等底线,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切实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人民银行:加强互联网平台公司金融活动审慎监管

1月4日召开的2021年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提出,2021年人民银行将加强互联网平台公司金融活动的审慎监管。强化支付领域监管,个人征信业务必须持牌经营,严禁金融产品过度营销,诱导过度负债,严肃查处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按照业务实质将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支付业务重新划分为储值账户运营业务和支付交易处理业务两类,分类确定业务监管要求。对支付机构按照“先证后照”原则,强化公司治理要求,实施全方位、全流程监管。强化支付领域反垄断监管措施,明确界定相关市场范围以及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标准。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推动反垄断法加快修订

1月18日,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要求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坚持支持和规范并重、治“果”和治“因”并重、监管执法和制度建设并重,切实提高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能力。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工在接受新华社专访时表示,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密切关注市场发展新情况新问题,把维护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作为市场监管重要着力点,不断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鲜明释放了无论线上线下都不能成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外之地的强烈信号。

张工介绍,市场监管部门将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等重点任务,切实履行好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职责。坚持“三个并重”,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加快完善竞争治理,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

中央网信办:推动平台企业依法健康有序发展

2020年12月24日,中央网信办召开全办干部大会。会议强调,要着眼提高监管能力,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推动平台企业依法健康有序发展。

银保监会: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

2020年12月22日,银保监会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会议提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坚持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提高金融法治化水平,对各类金融活动和行为依法实施全面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发展监管科技,大力提升监管效能。

证监会:加强监管协同和信息共享

2020年12月22日,证监会召开党委会和党委(扩大)会。会议指出,坚持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严把IPO入口关,完善股东信息披露监管。加强监管协同和信息共享,避免监管真空。

国家知识产权局:防止知识产权滥用

2020年12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会议指出,认真抓好《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有关工作办法(试行)》的实施。加强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工作衔接,扎实做好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工作,防止知识产权滥用,促进创新要素自主有序流动、高效配置。

来源:各部门官网、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中新网、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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