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与粤港澳大湾区保险业联动发展之道
2021-07-08张恒国
张恒国
现代保险业是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会文明水平、经济发达程度、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与“定海神针”,也是海南自贸港与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一环。
两地发展联动空间广阔
“十四五”时期,我国保险市场将继续保持中高速的发展态势,随着经济发展的长期向好,居民收入的稳定增长,以及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化,新的市场需求和发展动力不断激发,我国有望成为全球最大的保险增量市场。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和跨境服务质量的提升将成为当下我国保险业发展的重点趋势之一。
粤港澳大湾区已经成为全国乃至全球最大的保险市场之一。截至2019年年底,大湾区保险业保费收入约1万亿元,占全国(含港澳地区)总保费收入约23%,平均保险深度及保险密度分别为8.80%和1.40,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84%和0.27)。大湾区还容纳了广东、香港和澳门三种不同的保险监管体制和保险市场秩序,需要很多制度上的创新和探索。
海南自贸港在之前并非国内保险行业重镇,但作为中国开放史上“前所未有”的制度集成创新高地,从根本上反映了我国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以及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根本要求。
两地保险业应该积极推进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有效整合两地资源,催生单体以外的经济协同增长模式,为我国保险业的转型升级探索新路径和新方法。
具体而言,粤港澳大湾区要为海南自贸港的保险业发展提供更多创新和突破的思路,为我国保险业全面对外开放提供可借鉴的模板,全面提升行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制度上的创新:港澳两地的保险行业发展已逾百年。长时间受特殊的经济和环境优势支撑,使得港澳的保险市场较之于内地,在监管举措与市场开放程度上都体现出了较高的成熟度和专业水平,也更加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海南自贸港可在相关监管政策和制度的探索创新上,强化与港澳地区的深度合作,充分借鉴其保险市场的国际经验和通行做法,探索制定在高水平开放背景下的保险监管政策,进一步加强我国保险业的对外开放和国际竞争力。
二是产品服务上的创新:大湾区一体化的整体推进,催生了大量保险产品与服务的市场需求,大湾区保险业面临着客户需求的多样性、市场环境的开放性、境内外信息的交互性这三者相互叠加的新局面,并在此基础上,在优化产品形态、提升用户体验、以多种形式服务和保障湾区建设等方面,能够更快、更积极地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开展产品与服务上的创新。海南自贸港也可借鉴相关的先进经验,鼓励境内保险机构加强创新,围绕自贸港特有的环境、农业、旅游、健康、养老等细分领域,通过对保险产品优势和独特功能的精准研判,充分了解和对接具体需求,开发出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的保障型保险产品,为自贸港的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三是科技上的创新:粤港澳大湾区的各城市、各产业的发展水平呈现不均衡分布状态,比如香港的金融科技,相对其他地区起步较晚,科技“硬实力”有待增強,但香港拥有庞大的金融业和成熟稳健的金融体系。随着大湾区保险行业推进跨境互通,香港的保险公司正与需求对口的科技企业进行密切合作,实现了科技跨区域赋能服务。海南自贸港也要更加积极地布局科技创新,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先进的科技手段,不断提升科技生态驱动跨区域服务,努力将自身打造成为我国保险科技的又一块优质试验田。
另外,大湾区保险业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在直面由区域之间金融体系、监管体系、数据信息、保险市场等差异所带来的各种挑战。由于海南自贸港下辖各区域不存在政策制度方面的洼地,因此在推进整体制度建设与协调,加强各地区互融互通互联,助力大湾区保险行业一体化发展方面,可以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第一是在资金流动自由化、结算便利化方面。海南自贸港在设立金融服务中心,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为入驻企业和项目提供跨境资金流动服务,统筹推进与国际商业保险付费体系相衔接的商业性医疗保险服务,及合作开发跨境医疗保险产品等方面的工作,可为大湾区在跨境资金流动自由化、跨境交易环节结算便利化方面的制度建设和路径提供重要参考,以进一步实现境内各城市保险业的深度互融互通互联,为企业和消费者建立更加统一的保险市场,推进区域的协同创新发展,让保险的保障功能辐射至整个大湾区。
第二是在打造综合保险服务平台方面。海南自贸港通过“医保+商保”的机制,开发国内唯一的“全球特药险”,以解决国外特药价格高的问题。这是我国保险业将传统的国家保险模式与商业市场保险模式相结合的一次重大尝试,重构了商业健康险以疾病发生率为主的传统定价模式,也取得了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设计上的多个突破。大湾区保险业在产品设计上,也可以多考虑借鉴这种产品开发模式,以求在产品需求上取得更大的突破,开发出更精准、更具竞争力的保险产品。
保险业与保险中介要紧抓机遇
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贸港建设规划的形成,可以说是我国40多年来全面改革开放积累的结果,也是中国社会由政策开放走向制度开放的自然选择,更是在双循环格局下,发展理念由外向经济走向开放经济的必然途径。
面对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贸港保险行业发展的重磅利好,我国行业的各险企与中介机构,都要紧握这个难得的、广阔的发展机遇,详实研读政策条例,迅速布局,及时行动,为行业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对外开放提供发展动能。
一是要在产品服务创新上继续大展拳脚。在现有的制度基础上,加快探索产品服务与国际的接轨和互通,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发展理念由规模取向向价值与规模进行有机统一转变,由销售主导向销售与服务并重转变,由人力驱动向“人力+科技”双轮驱动转变,不断推出市场欢迎、成本可控、切实解决用户痛点的产品和服务,持续提升发展质量。为我国保险业“出海”不断添砖加瓦。
二是要推动风险保障计划和保险资金与两地重点建设项目的深度融合。在财产、医疗、健康、养老和再保险等细分领域,通过保险产品的参与,充分打通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办事流程,为被保险人提供一网通办、精准定位的服务体验,以更多元化的形式,精准支持当地建设,高效保障项目运营,进而为我国“一带一路”等重点战略项目提供创新的保险供给,助力优化贸易全球化布局,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
三是持续以科技手段推动和提升服务质量。通过数字化转型、科技赋能,开发数字化、智能化共享平台,不断激发行业的新活力,以风险管理的新模式,通过销售渠道创新、核保及理赔流程优化、运营模式转型等方面全面提升业务竞争力,构建全产业、全链条、全周期的先进保险服务体系,在新的技术条件下,全面提高抗风险能力,驱动两地保险行业的跨区域联动,有效推动行业的转型与高质量发展。
四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贯彻与践行不忘初心、保险姓保的原则,为社会广大消费者提供带有温度的服务。作为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保险业具有鲜明的、与生俱来的“关爱社会、服务民生”的特征。其关系民生、服务人民的特性,也使得保险产品不同于其他任何金融产品。我们的险企与中介机构,都要将服务人民当作发展的初心与使命,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当作发展的初始动力。唯有如此,行业才能汇聚强大的动力,创造更大的奇迹,才能推动两地乃至全国保险行业的健康稳健发展,为实现“十四五”美好蓝图绘上浓墨重彩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