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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的人情债风险与避险策略

2021-07-08王兴

理论导刊 2021年5期
关键词:人情债人情领导

摘 要:中国是个充满人情的社会,无论是日常生活领域还是工作领域,说话办事要讲人情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人情规则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社会的有效运转。然而“讲人情”也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在人情异化情况下,可能给领导造成极大的人情债风险,表现为人情盲从、人情屈从、人情交换和人情投资等四种情况。为此,应从淡化身份、建立原则、控制私欲及防微杜渐方面进行相应避险。

关键词:领导;人情;人情债;人情异化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21)05-0113-05

基金项目:2018年广东省教育厅重大科研项目平台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人文社会科学)“家庭支持型主管行为对广东服务企业员工工作—生活平衡的影响” (2018WQNCX275);2018年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科研基金一般项目(人文社科类)“工作—生活平衡研究:基于工作价值观的视角”(2018KYYB001)。

作者简介:王兴(1985-),男,陕西商洛人,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公共治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行为学。

中国是个充满人情的社会,自古以来人情伦理就是人们在交往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一个重要方面,人情影响着人们的关系和行为。无论是日常生活还是工作中,讲人情的现象普遍存在。一方面,人情使得我们这个社会充满了温情,即我们经常所说的人情味;另一方面,讲人情也给我们带来了很多麻烦,比如引发了很多腐败问题。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在处理人情问题的时候,需要特别谨慎。尤其是人情债,作为掌握一定公共权力的领导,要特别注意人情债风险给自己带来的危害。本文旨在探讨领导的人情债风险,以及如何避免这些风险的发生,希望为领导干部处理人情债问题提供一些有意义的参考。

一、人情与人情债

1.人情。人情是中国社会人际交往和互动的传统规范,包括情感、道德和工具性三个维度,强调情感上的关怀、相互的责任和亏欠以及互惠原则上的对称性[1]。人情的情感属性表明在人际交往中要有同理心和同情心,能够给予彼此情感关怀,传递温暖的正能量,也就是我们日常所说的要有人情味。人情的道德属性强调在人际交往中要有责任感,中国社会具有差序格局的文化特征[2],人们生活在一个以自己为中心,然后按照关系的亲疏远近由内到外形成的圈层状人际关系中,个体要为家庭、亲属和朋友等承担相应的责任,达到互助的道德要求。人情的工具性属性表明在人际交往过程中,彼此之间会提供物质和经济方面的实用性互惠。人情具有情感、道德和工具性三个属性,但是在不同的情况下,人情的三个属性所占的比例不同[1]。比如,单位上下级同事之间的人情交往,可能工具性属性会更强一些;而亲朋好友之间的人情交往,情感属性会更多一些。

人情需要通过互动仪式表现出来[1]。互动仪式发生在日常互动行为中,包括请客、送礼和登门拜访等,可以说人情互动无处不在。从大的方面来讲,人情互动包括情感性互动和工具性互动,情感性互动侧重于情感关怀,工具性互动侧重于实际物质或者经济的互惠。当然,情感性人情互动和工具性人情互动并不是截然对立的,在一般的人情互动过程中,可能都包含了情感性和工具性因素,只是两者所占比重有所差异。比如,在上班路上,顺便帮助亲属接送上学的孩子,显然工具性成分更大一些;而在单位中,领导对下属的日常生活体现出的关怀,显然情感性成分更大一些。可见,在不同情景的人情互动中,情感性互动和工具性互动所占比例不同,而且情感性互动也不一定仅就发生在亲属关系中,工具性互动也不一定仅就发生在工作关系中。无论是情感性互动,还是工具性互动,只要符合人之常情的范围,都可以对维持人们日常良好关系起到积极影响。

2.人情债。人情规则要求人与人的互动交往过程中,双方在一定条件下能够相互给予恩惠和回报[3]。在互动过程中,向他人施惠的一方一般能够在道德上处于优势地位,而接受恩惠的一方因为获得了利益,在道德上处于相对劣势地位,就此而背上所谓的“人情债”[4]。所以,人情债指的是在人情互动过程中,产生的相互的责任和亏欠[3]。在日常生活中,登门送礼和请客吃饭等互动仪式,作为送礼者或者宴请者,既表达了自己对另一方的热情和尊重,也使得对方感觉自己欠了施惠者的人情债。要偿还人情债,就需要付出相应的人情回报。一般情况下,人情回报具有准义务性、不确定性和超量性的特征[3]。准义务性是指如果当事人背负了人情债,那么不管对方是否要求给予回报,当事人都应该尽量给予相应的回报。不确定性是指回报的时间、方式以及能否完成回报,都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超量性是指在人情回報时给予对方的好处,在一般情况下需要大于施惠者给予自己的好处。准义务性、不确定性和超量性是人情回报的一般性原则,但是具体考虑人情回报的时候,还需要考虑双方社会地位和关系的亲疏情况等。而且人情债包含了情感和工具两重属性,如何精确衡量人情债的价值作出相应的回报是比较困难的,所以在实际情况下,偿还人情债一般是让双方感觉大体差不多即可。

人情债在中国社会普遍存在,虽然可以通过人情回报偿还所谓的人情债,但是却很难完全清算。因为如果完全清算人情债,也意味着两者互不相欠,可能不再往来了,这种非常清楚的划分彼此界限的情况在中国人看来是“伤感情”的。持续的人情债可以培养稳定的人情关系,因为人情债的持续发展,是增强双方彼此了解和信任的过程,最终不断巩固了双方的人情关系[4]。可以说,人情债是维系中国人情关系的一个纽带,在人情互动过程中,这种“施人情”和“还人情”的行为成为人们判断一个人是否懂人情的标准。

人情债对维持稳定的人情关系具有积极作用,但是如果对人情的本质认识不够,也可能带来负面影响,甚至导致违法犯罪。当一个人成为领导,掌握了一定的公共权力,如果不能恰当处理好人情关系,收到人情好处之后,在人情回报时利用自己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为他人谋利,则最终可能害人害己。

二、领导的人情债风险:人情的异化

人情作为一种规范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准则,通过人情债和人情回报不断增强彼此的信任关系,使得人与人之间的互惠得以实现,也使得中国社会的人情味得以延续,对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具有积极作用。但是,由于人情具有互惠的工具性特点,人情亦可能产生异化,成为变质的人情。人情的异化,不但不能维持良好的社会关系,还会导致贪污腐败等违法犯罪行为。因此,领导的人情债风险,重点要关注人情的异化。人情的异化主要有四种类型:人情盲从、人情屈从、人情交换和人情投资[1]。所以,领导的人情债风险主要表现为人情盲从的人情债风险、人情屈从的人情债风险、人情交换的人情风险和人情投资的人情债风险。

1.人情盲从的人情债风险。人情盲从是指当事人对“讲人情”的本质并不清楚,只是将人情互动中施惠和人情回报当作一种社会文化规范,盲目認可和遵守。领导如果不加选择,盲目接受别人的恩惠,让自己背负了人情债,就会给自己后续工作留下风险。首先,根据人情回报的准义务性特征,背负的人情债是需要偿还的,不偿还就是不讲人情。其次,根据人情回报的不确定性,偿还人情债的方式和时间具有极大不确定,通常情况下可能需要根据施惠者的需求而定,这就使背负人情债的领导极为被动。最后,根据人情回报的超量性特征,偿还人情债需要给予对方更高的人情回报,如果领导接受过多的人情实惠,即便不是用超量的人情回报来偿还,也要按差不多等量的原则来偿还,这可能给领导带来经济或者情感负担。所以,人情盲从下的人情债会给领导带来一定的偿还风险。

领导人情盲从的人情债风险主要是指领导不加选择的接受别人的好处,可能给自己引来的麻烦。有句俗语“伸手不打笑脸人”,意思就是当对方向你示好时,一般原则上是不好推辞和拒绝的。中国人讲究礼尚往来,请客送礼的现象在我国普遍存在,通过请客送礼这种互动行为来维持关系也比较常见,推辞邀请或者拒绝收礼可能显得有些不近人情。但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笑脸人”也可能是“笑面虎”。如果一个人是因为对领导有所求,希望在请客送礼之后能够得到更好的回报,比如当下属或者有利害关系的人给领导送礼,这就需要区别看待。切莫把“笑面虎”当作“笑脸人”,一旦收了有求于自己的人的好处,就不是尽不尽人情的问题了,很可能为领导腐败埋下伏笔。所以,如果领导思想觉悟不高,对人情的本质理解不够,对自己工作角色的特殊性认知不足,就很容易犯人情盲从的问题,给自己引来人情债风险。领导的岗位角色决定了其身份的特殊性,通常拥有比普通人更大的权力,在社会发展中具有一定的决策权,也负有一定的责任。盲目接受人情恩惠,欠下人情债,会影响领导的决策判断,进而难以遵守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决策要求。

2.人情屈从的人情债风险。人情屈从是指当事人可能受到了现实或者想象的外部压力,而产生的施惠和人情回报行为。人情屈从的主要原因是当事人害怕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从而作出的“送人情”或者“接受人情”的行为。领导如果由于外在压力,担心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而欠了人情债,就可能给自己后续偿还增加负担。典型的例子就是如果一个单位的其他领导都收取了某项人情恩惠,即便当事人不想收受恩惠,却因害怕得罪上级或者同事、在单位受到排挤,最终也被迫无奈接受该项人情恩惠。比如,参加宴请和接受礼物是人情活动的常见形式,身为领导的当事人可能并不想参加有些宴请或者接受某些礼物,但是由于同事都参加或者接受了,甚至比自己级别更高的领导也接受了,那自己不接受可能会被孤立,甚至影响自己的职业发展,当事人只能屈服于社会压力,同大家一起接受人情恩惠,被迫背负人情债。我们常说“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一旦收了好处,不管是自愿的还是被迫的,都可能要用相应的人情回报进行偿还,如果超出自身偿还能力,需要动用自己手中权力进行偿还,那很可能导致职务犯罪行为。

性格软弱或者原则性不强的领导可能会发生人情屈从的问题。性格软弱的人,害怕得罪别人,害怕与同事或者领导发生冲突,在工作中为了维护表面上的和谐,宁可委曲求全也不愿坚持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原则性不强的人,心里明白什么是原则,但是对是否坚持原则弹性较大,可能有些事情是违反原则的,但是由于客观原因或者外界压力,会随意放弃自己应坚持的原则,屈服于所谓的外界压力。领导人情屈从的人情债风险极大,由于在收取人情好处的时候就带有一种不情愿但却无可奈何的心理,在需要偿还人情债的时候,可能将自己置于一种身不由己的情境下。人情屈从情况下,领导收取人情好处的数量自己无法控制,通常以其他同事收取人情好处的数量或者送人情的人所送的数量为准;领导要还人情债所付出的人情回报数量自己也无法控制,可能依赖于其他同事付出的人情回报数量或者送人情的人希望索取的数量为准。这种人情债风险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领导一旦在屈从的情况下收受了好处,在偿还人情的时候可能面临“无底洞”风险。

3.人情交换的人情债风险。人情交换是指当事人双方单纯基于交换利益或者资源的目的进行施惠和人情回报的行为。人情交换说明当事人手中都有对方想要的资源或者利益,通过交换可以满足各自需求,从经济学的视角来看可能是有效交易,所以人情交换如果合法合理也不失为一件好事。但是人情交换情况下的人情债风险也不容忽视,要看这种交换是否合法,是基于公共利益还是私人利益。如果是以私人利益为主的交换,在偿还人情债的时候很可能陷入以权谋私的犯罪风险。所以,基于私人利益的人情交换,会给领导造成一定的人情债风险。

领导公私不分是人情交换情境下人情债风险的主要因素。人情交换涉及两方当事人,按照交换的公私利益可以分为三种情况:双方都是基于公共利益进行的人情交换,双方都是基于私人利益进行的人情交换,一方基于公共利益而另一方基于私人利益进行的人情交换。如果双方领导都是基于公共利益,通过人情交换为国家和集体谋福利,而不是将人情交换的好处纳为己有,那么人情交换可以看作领导社会资本能力的一种体现。比如,领导干部为了促进当地经济发展,通过自己的人脉关系进行招商引资,邀请企业领导到自己管辖的地区投资开发,并且在这个过程中保持一心为公、不谋取私利、造福老百姓,那就不存在人情债风险。如果双方领导都是为了满足自己个人利益,通过工作职位权力,相互进行利益交换,那显然就是违法的,最终可能让自己身败名裂。如果双方领导在进行人情交换的过程中,一方以公共利益为主,而另一方以私人利益为主,这种情况就比较复杂。以私人利益为主的一方显然是违法的,存在的风险较大,而以公共利益为主的一方,可能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但风险相对来说较小一些。所以,人情交换的人情债风险主要是基于私人利益而产生的人情债。

4.人情投资的人情债风险。人情投资是指以获得回报为目的而进行的施惠行为。当然,人情投资虽然以获得回报为主,但是不会赤裸裸直接谈利益回报,通常情况下会披上情感表达的外衣。施惠者对领导进行人情投资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希望从领导那里获得相应的人情回报,所以会千方百计让领导欠下人情债,以便后续提出自己的要求。人情投资通常以情感互动开始,这就造成在初期难以识别施惠者的真实意图,等对方向领导提出人情回报诉求时,领导才明白需要偿还的人情债有可能已经超出自己正常承受范围。所以,被人情包装的投资型人情债可能给领导带来不可预期的偿还风险。

人情投资具有长期性和隐蔽性的特点。长期性指对领导进行人情投资的周期较长,并不要求领导在短期内偿还人情债,这容易使领导麻痹大意,忽略人情投资者企图获取回报的目的。人情投资的长期性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放长线,钓大鱼”,如果领导不能在早期识别这种工具性的人情投資策略,上了所谓的“贼船”,时间长了就很难回头。投资者经过长期的人情投资,可能将领导的利益与自己的利益牢牢捆绑在一起,这时候再想脱身就很难了。人情投资的隐蔽性指在人情投资过程中,往往会使用情感互动来掩饰工具性目的。比如与领导称兄道弟或者通过中间人介绍与领导形成朋友关系,再利用这种朋友关系对领导进行利益输送,在一定程度上掩护赤裸裸的利益关系。人情投资者通过与领导建立这种朋友般的情感关系,能够将双方进行的物质利益交换自动合理化,因为这时候人情投资者向领导输送利益可以打着朋友帮忙的幌子,使得领导能够心安理得接受好处,忽视未来需要偿还人情债的风险。所以,人情投资的长期性和隐蔽性具有很大的迷惑性,会让领导误以为人情投资者与自己仅仅是情感互动,甚至忘记人情债终究是要还的。如果领导不能及时预防这种风险,很可能导致其误入歧途。

三、领导的人情债避险策略

领导的人情债风险主要是人情异化导致的。人情异化背景下,人情的情感功能被弱化或者成为一个幌子,人情的工具性功能增强了,利益交换成为人情交往的主要动机。具体来说,领导避免人情债风险可以考虑以下策略。

1.淡化领导身份,回归适度的人情交往。人情与个人的社会角色具有很大关系。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我国“差序格局”的文化特征基本可以提供个人人情互动时所需的度。个体根据亲疏远近的关系进行适度人群交往,同时在交往过程中,主要以情感为主,功利色彩较少。在这种情况下,人情债并不会产生过大的负担。对于领导干部来说,人情交往通常会超出一般人。由于领导掌握一定的权力,能够影响其他人,给他人带来好处或者不好的结果。当领导的权力能够影响他人利益的时候,受影响的人会想方设法与领导搭上关系,通过人情交往向领导输送好处,希望领导在偿还人情债的时候给予自己更大的好处。这种情况下,人情债可能给领导带来较大风险。这种人情交往的本质是基于领导的身份和手中的权力进行的,并不符合人情的本质属性。所以,一定要淡化领导身份,在人情交往中,要问自己一句:“如果我不是领导,那是否还有这个人情好处给我?”如果没有,那就应该适当拒绝,远离人情盲从,避免不必要的人情债风险。

2.建立原则,面对人情屈从要坚决拒绝。人情屈从导致的人情债是指由于外界压力,领导担心自己的利益受损,被迫接受人情恩惠而欠下的人情债。要避免人情屈从导致的人情债风险,领导需要为自己建立原则,对于不该拿、不能拿的人情恩惠要坚决拒绝。建立原则最重要的就是第一次就拒绝,领导建立原则后,当第一次遇到与责任原则有悖的人情交往时,就要坚决拒绝,通过这种拒绝向外界释放信号,表达自己的原则和底线。通过这种方式,领导可以构建自己在工作中的形象,让别人知道不能通过施加压力的方式,迫使自己人情屈从。当然,拒绝需要一定的技巧,为了能够既保护好自己,又能坚持原则而不受人情屈从的压力,领导需要对所谓的外界压力进行合理分析,因为外界的压力可能是现实的,也可能是自己想象的并不存在的压力。对于现实的外界压力,领导可以采取积极沟通的方式,讲明立场和难处,尽量获得对方的理解,避免自己利益受损。对于自己臆想的压力,领导需要做好心理调适,放下思想包袱以缓解压力,通过锻炼自己强大的内心,减少不必要的担心从而释放人情屈从的压力。

3.控制私欲,避免人情交换而导致的人情债风险。人情交换导致的人情债是由于领导与对方都掌握着双方需要的资源,对方给予领导相应的恩惠而导致的人情债。对于人情交换,如果双方是出于公共利益考虑,那可能会有皆大欢喜的局面。人情交换的人情债风险主要是怕有私人利益牵涉其中,比如有一方或者双方都是基于私人利益而进行的人情交换,那偿还人情债很可能导致违法行为。要避免人情交换而导致的人情债风险,最重要的就是要控制个人私欲,不能因为私人的利益欠下人情债,最终依靠自己掌握的公共权力和资源作人情回报。人的欲望是无穷的,个人追求欲望的满足也无可厚非,但是不加控制地追求个人欲望具有极大危害。“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是我们的古训,我们在满足物质需求的时候需要有所节制,需要考虑取财之道是否合情、合理、合法。只有控制好自己的私欲,长远规划自己的人生,才不至于急功近利利用领导权力,不择手段为自己谋利益,最终面临一定的人情债风险,甚至于毁了自己的前程。

4.识破“情感”假象、防微杜渐,避免人情投资而导致的人情债风险。人情投资导致的人情债是当事人希望从领导手中获取回报而进行的施惠行为,通过人情投资让领导欠下人情债,具有很大的隐蔽性。这种隐蔽性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方面,人情投资虽然本质是功利性的,但是通常都打着“情感”交往的幌子,掩盖其功利性诉求,让领导难以识别人情投资的根本目的;另一方面,人情投资具有长期性的特点,在当事人施惠初期,可能不会将回报诉求表露出来,而是经过一段时间的人情投资后才会提出回报要求。避免人情投资导致的人情债风险,领导需要从两方面进行防范:一方面要识破人情投资中的“情感”幌子,认识到人情投资的本质是利益诉求,警惕情感性表达中的工具性目的,消除虚假“情感”对自己的影响;另一方面,领导需要防微杜渐,防止小的人情债不断发展和积累,时间久了变成大的人情债,给自己带来严重负担。领导只有做到时刻警惕,识别人情投资的目的,对人情投资者给予的人情好处合理拒绝或者尽快偿还,不积累人情债,才能避免人情投资带来的人情债风险。

参考文献:

[1]阮极. 人情对贿赂及其“道德化”的影响——基于找关系入学的民族志研究[J]. 社会学研究,2018(2)∶189-213.

[2]王兴. 差序式领导与“偏心”管理艺术[J]. 领导科学, 2018(9)(上)∶22-24.

[3]陈午晴.“讲人情”的内在精神及其异化[J]. 青年研究, 2018(6)∶74-81.

[4]王烁. 权力回报的义务——论收受礼金行为的性质及规制[J]. 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69(2)∶122-封3.

【责任编辑:张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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