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龙江县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
2021-07-03张喜峰王晓波
张喜峰,王晓波,丁 红
(1.龙江县水资源服务中心,黑龙江 龙江 161100;2.齐齐哈尔市水资源中心,黑龙江 齐齐哈尔 161006;3.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
1 区域概况
1.1 水资源概况
1.1.1 河流水系
龙江县境内流域面积50 km2以上的河流共41条,总长度1431 km。面积1 km2以上主要湖泊有9个,水面总面积33 km2。共有水库工程6座,总库容7650.41万m3,兴利总库容2450.60万m3,防洪总库容1547.00万m3。
1.1.2 水资源
龙江县多年平均(1956—2000年)水资源总量为5.79亿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3.57亿m3,地下水资源量为4.86亿m3,见表1。
表1 龙江县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
2 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2.1 供水量
2018年龙江县各类供水工程实际供水总量为30 366.7万m3,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11 109.6万m3,占供水总量的36.58%;地下水源供水量为19 257.1万m3,占供水总量的63.42%。在地表水供水量中,蓄水工程供水量为8.6万m3,占地表水总供水量的0.08%;引水工程供水量10 292.9万m3,占地表水总供水量的92.65%;提水工程供水量808.1万m3,占地表水总供水量7.27%,见表2[1-2]。
表2 供水量统计
2.2 用水量
现状年龙江县各行业实际用水量为30 367万m3,在各行业用水量中,农田灌溉用水量最大,为26 383万m3,占全县总用水量的86.88%。农田灌溉用水量中,地表水9488万m3,地下水16 936万m3;全县工业用水量为516万m3,全部为地下水;城镇公共用水量为135万m3,其中地表水13万m3,地下水122万m3;居民生活用水量为1495万m3,其中地表水762万m3,地下水949万m3;生态环境用水量为701万m3,其中地表水699万m3,地下水2万m3。按水资源四级区分区用水量,见表3。
表3 供水量统计
3 水资源承载能力分析
3.1 分析评价方法
根据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进行水量要素评价,划分水资源承载能力区域范围。具体判别标准为:严重超载:W(用水总量)≥1.2W0(用水总量指标);超载:W0≤W<1.2W0;临界状态:0.9W0≤W 根据现状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地下水开采量指示,对地下水进行开发利用要素评价,划分地下水资源承载能力区域范围。判别标准如下: (1)存在以下四种情况之一即为严重超载:①G(平原区地下水开采量)≥1.2G0(平原区地下水开采量指标)。②超采区浅层地下水超采系数≥0.3。③存在深层承压水开采量。④存在山区地下水过度开采。 (2)存在以下三种情况之一即为超载:①G0≤G<1.2G0;②超采区浅层地下水超采系数介于(0,0.3);③存在山区地下水过度开采。 (3)临界状态:0.9G0≤G (4)不超载:G<0.9G0。 龙江县多年平均降雨量为489.6 mm,2018年降雨量为517.0 mm,为平水年,本次选取2018年为评价水平年。 3.2.1 用水总量指标 根据齐齐哈尔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指标体系及县级行政区分解,龙江县不存在指标中包含规划但未生效工程供水量、大规模外流域调水、涌入部分地表水挤占或地下水超采现象,因此未对龙江县用水指标核减,用水总量指标见表4。 表4 龙江县行政分区用水总量指标结果 3.2.2 用水总量评价结果 龙江县超载区评价主要采用地下水可采量评价和用水总量单位指标评价结果上进行水量要素综合评价。据全县用水总量指标和现状用水总量计算出用水总量评价结果,见表5。 表5 龙江县行政套流域用水总量指标评价结果 从用水总量评价结果看,按照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标准,龙江县各区域塔哈-江桥四级区超载,其余区域不超载。 3.3.3 超载区成因分析 超载区位于龙江县的东南侧,广厚乡以北,龙江县城以东。属于嫩江流域中段,龙江县境内塔哈-江桥区间流域面积约占塔哈-江桥区间总流域面积的50%。流域中型灌区共4座,均位于龙江县境内。2018年龙江县超载区范围用水量指标为14 964万m3,实际用水量为15 556万m3,超采量为592万m3,实际用水量大于控制指标,出现超载,该区成为超载区。 地下水超载区主要采用地下水可开采量指标进行确定。将地下水实际开采量与超采区内多年平均地下水可开采量指标进行对比,确定评价区的开采系数,按地下水开采系数的大小,进行超载区划分和边界的圈定,水资源承载能力综合评价结果,见表6[3-4]。 表6 龙江县行政套流域地下水开采量指标评价结果 依据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标准和要求,确定塔哈-江桥区间四级区为水资源超载区;塔哈-江桥区间为水资源承载临界区;其他区域均为不超载区,见表7[5]。 表7 龙江县行政套流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综合评价结果 加强对本地各类规划管理及对水资源论证的严格把关。全面落实节水用水管理,大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强化节水工程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大力开展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节水评价审查不通过的不予审批取水。建立水资源保护控制指标体系、制度政策体系、行政管理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严格管理、有效保护、高效利用和科学监测监管水资源,合理调整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格局。 全面开展产业园区、用水量较大的开发区和重大产业布局规划水资源论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在规划和建设项目现有前期工作中突出节水的优先地位,对标国内同类地区先进用水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节水评价标准,全面推行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促使规划和建设项目高效用水,提高用水效率。 加大工业及城镇生活节水力度,提高中小型企业节水意识,强化节水措施管理。水大力普及城镇居民及服务业节水器具,实施城镇老化供水设施改造,最大程度降低管网漏损率,减少城镇生活用水的浪费。 农业方面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加强域内的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重点推广使用喷灌、微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等技术,发展水稻节水控制灌溉技术,探索推广水稻膜下滴灌。技术实施地表水置换地下水工程建设,调整农业种植业结构。 龙江县境内水资源超载的四级区为塔哈—江桥区间,主要为用水总量超载,地下水不超载。超载区内主要有九龙、马场、雅嫩、红岸等中型灌区,其中九龙灌区取水口为碾子山区境内、红岸灌区取水口为富拉尔基区境内,取水口不在县域内,主要用水单元在本行政区,因此造成用水总量超载。总体评价龙江县水资源承载能力为不超载。3.2 用水总量评价
3.3 地下水开采量评价
3.4 水资源承载综合评价
4 建 议
4.1 严格取用水管理
4.2 合理控制项目布局
4.3 持续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
4.4 加强农业节水
5 结 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