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枢纽河段污染物接收管理模式研究
2021-07-01姚夏晓王雪蓉
姚夏晓 王雪蓉
摘 要:随着船舶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开展,对污染物的监管管理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有效地提升污染物监管能力,海事管理模式十分关键。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等各个环节均是监管的重点,其中污染物接收是与海事部门直接相关的第一个环节。本文分析了污染物接收管理现状,结合三峡枢纽河段的具体情况,提出优化现有管理模式的各项建议,进而提升三峡枢纽河段污染物接收管理能力。
关键词:三峡枢纽河段;污染物接收;船舶污染物监管
中图分类号:X73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973(2021)05-0135-03
1 背景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长江生态的保护非常重视,对长江经济带的发展多次提出要求,并做了战略部署和长远规划。2016年秋,《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简称《规划纲要》)的发布,长江生态保护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2021年3月1日,《长江保护法》的施行就是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更好发挥长江经济带在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三峡枢纽河段通航环境复杂,沿岸港口码头众多,常年日均有着百余艘过闸船舶、港作船舶等在此停泊和作业,同时有着对应规模的船员群体在水上生活,产生了一定数量的含污油(水)、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船舶水污染物。
随着社会各界对船舶防污染工作重视程度的提升,过闸船舶防污染100%检查工作的推进,越来越多的船舶自愿进行“零排放”改造,将船舶水污染物全部交付上岸。2020年三峡枢纽河段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免费接收政策逐步落地以来,船舶水污染物接收量更是逐月递增。
三峡枢纽河段日益增长的污染物接收需求和有限的管理能力之间的矛盾成为现如今亟待解决的问题。
2 三峡枢纽河段污染物接收现状
目前三峡枢纽河段污染物接收以污染物接收船舶为主,污染物接收船舶既是“水上清道夫”,又是水上污染危险源。仅2021年1月,三峡枢纽河段总计21艘污染物接收船舶进行生活污水接收作业1800余次、约4700吨;含污油(水)接收作业800余次、约210吨;垃圾接收作业1700余次,约62吨。与如此巨大的作业量对应的是一系列的安全隐患:
(1)船舶舱容有限:三峡枢纽河段常年有21艘污染物接收船舶作业,以接收类型分类,有单一污染物接收船、多种类污染物接收船;以船舶类型分类,有溢油(浮油)回收船、垃圾回收船、生活污水回收船三类。其污油舱容量普遍为60-98吨、垃圾舱容量普遍为14-27吨、生活污水舱容量普遍为200-400吨。有限的舱容意味着频繁的往返作业,而污染物接收船舶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必将严重污染水域环境,造成后果及其恶劣。为防止污染物接收船舶污染水域环境,全面加强污染物接收船舶污染防治能力势在必行。
(2)船舶船况:以行业标准《船舶污染物接收和船舶清舱作业单位接收处理能力要求(JTT673-2006)》为参考,结合海事安全检查发现,目前三峡枢纽河段污染物接收船普遍存在航行安全设备保养不足、防污应急物资老旧的情况。特别是船舶所配备的软管,大部分船方为节约成本,长期不更换老旧软管,对破损部位简单修补后繼续使用,且使用过程中粗暴拖曳,不关注软管连接处受力情况、软管挠曲半径,不注意调整软管位置,软管硬化老化部位断裂风险极大。
(3)船员防污染意识淡薄:部分参与污染物接收作业船员受教育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个别船员违法作业、作业不规范情形突出。
(4)船舶停泊期间安全隐患:三峡海事局对污染物接收船舶实施集中停泊管理后,原来夜间分散停泊在各个锚地、无序停泊的情况得到改善。但是夜间污染物接收船舶动态监控手段仍存在空白。
(5)经济效益下降:污染物接收船长期随意定价,收费混乱,随着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免费接收政策的实施,船方利润萎缩。而残油废油油水分离难,含水部分难以处理,回收价格不稳定,经济收益价值降低。利润的减少使船方更不愿意增加对船舶维护保养、人员培训方面的投入,形成恶性循环。
(6)社会关注度较高:污染物接收船舶频繁在锚地航行,靠船频繁,碰撞风险极大。其携带着大量的污染物,是流动的重大污染源,三峡枢纽河段作为社会关注热点区域,一旦发生污染事故险情,污染面积扩散迅速、污染物清除困难。信息传播迅速,会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社会影响恶劣。
3 三峡枢纽河段污染物接收管理模式现状
各海事局辖区情况不同,管理模式也各不相同。前期,三峡枢纽河段污染物接收管理工作以海事部门常态化监管、周期性安全检查、作业现场随机抽查等方式为主,污染物接收管理工作主要依托于海事日常业务进行开展。
随着各级对防污染工作的重视程度提升,三峡海事局设立“三峡环保监控室”,对三峡枢纽河段的污染物接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汇总辖区港口、码头、船舶等防污染基础数据、每一次污染物接收交付作业数据、海事监督管理作业数据,基于数据反推监管问题,梳理污染隐患,让污染物接收监管透明精准,严格以数据为导向,将有限的监管力量精准投入监管最核心的部分,形成了三峡枢纽河段污染物接收管理模式。
4三峡枢纽河段污染物接收管理模式提升研究
随着《三峡海事局关于长江干线中水门至庙河水域船舶污染物排放严管区的通告》于2021年1月1日发布,对三峡枢纽河段污染物接收管理工作的要求也更上一个台阶,同时现有管理模式运行以来也暴露了一部分不足,主要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提升:
4.1坚持数据导向管理
(1)核实数据真实性:针对部分船方对污染物接收数据谎报、瞒报、误报、漏报等情况,“三峡环保监控室”应加强对数据真实性的核实,使用“三峡枢纽河段污染物接收船接收交付数据管理软件”对 “报告时间、作业船舶、作业类型、作业地点、污染物接收(交付)单位、污染物质量(kg)、作业开始时间、作业结束时间、作业联单号(转运车牌号)、备注”等污染物接收船工作数据进行统计(图1)。同时,严格执行回访制度,随机对被接收船舶、码头转运方进行电话回访,对关键问题进行核实记录。
(2)强化数据分析:对三峡枢纽河段污染物接收船舶作业数据做分析预警,通过污染物接收船舱室总舱容、特定时间舱内剩余舱容、时间段内接收交付污染物量来计算船舶剩余舱容(图2),对即将达到警戒载货量的船舶进行预警,督促船舶及时进行污染物交付上岸作业。对数据异常船舶进行核实,必要时可联系海事现场执法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3)完善监管闭环:结合实际作业情况,重点对污染物接收船舶接收量、储存量、交付量三类数据的获取及校准进行分析,力求真实反映污染物转移动态,实现动态闭环监管(图3、4)。
4.2强化执法管理力度
(1)现场监管:加强定期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全覆盖营运作业船舶,掌握船方最新情况,监督现场涉污作业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安全检查:认真开展船旗国安全检查,每半年全覆盖涉污作业船舶,及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船舶长期“带病”航行、作业。
(3)强化退出机制:对停止营运作业的污染物接收船舶严格执行报停手续,对不满足运营条件的船舶进行“滞留”。
(4)堅持集中停泊:污染物接收船舶分类集中靠泊,之前污染物接收船舶随意停泊在危险品锚地、安检合格区锚地、靠船墩等水域,不符合锚地规范管理要求,容易扰乱锚地通航秩序,污染物接收船舶分类集中靠泊,有利于统一管理,应继续加强集中停泊管理。
(5)增加现代化监控设施配备:一是集中停泊区建立带夜视能力的CCTV监控设施设备,实时监控船舶停泊期间的作业行为,二是加强重点水域水上溢油智能监测报警系统(溢油监测设备主要有固定式紫外检测设备、溢油监测雷达、遥感监测等几种)的建设和应用,能够实时探测夜间水域污染情况,对突发性油类污染事故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反应、科学决策、减少损失、以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4.3加强政策宣贯
(1)加强政策宣贯:“三峡环保监控室”可利用各类信息手段对防污染法律政策实施效果、各界反馈情况进行核实汇总,定期向上级单位反馈,多方发力完善监管工作。
(2)强化船员管理:污染物接收船舶的船员年龄普遍偏大、文化素养较低、法制意识淡薄,由于船员长期缺乏法制教育和学习,少数船员对自身存在的违法行为习以为常,对违法后果认知缺失,强化法制监管效力,一是加强污染长江水域危害后果的警示教育和宣传工作,绷紧船主、船员防污安全神经;二是按要求开展船员演习演练,强化防污安全知识培训,提升船员防污、清污能力。可有效促进船员规范作业,减少违法作业行为,降低安全隐患风险。
(3)加强应急机制,强化联动能力:海事机构应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制定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推动建立以地方政府为主导,专业应急力量和社会应急力量相结合、多部门联动的应急机制;定期组织演习演练,熟悉联动响应能力。
(4)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污染物接收船舶停泊区岸电、取水和污染物储存容器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为污染物接收船舶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进而有效规范污染物接收船舶的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