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纪检监察监督职能履职问题研究探讨
2021-07-01许峰
许峰
摘 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健全党和国家的监督体系。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是相对于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而言,是在同一检察机关或检察系统内部构建的对检察权运行进行监督制约的机制,具有嵌入检察权运行内在结构、深度融合政治监督和业务监督的优势。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是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方面。在坚持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前提下,基层检察机关如何建立健全与司法办案新机制相适应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运行,是本文研究的主旨所在。
关键词:基层纪检监察;监督职能;履职问题
引言
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习主席关于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指示精神,既要保持常态高压严惩违纪违法行为,也要坚持挺纪在前治病救人,促进广大官兵健康成长,使纪检监察工作既有“硬度”又有“温度”。为充分发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使纪检监察工作做出实感温度,提几个方面建议。
1基层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的不足
首先是党内监督机制有待理顺。由于垫江县院所在市派驻纪检监察改革尚未完成,没有派驻纪检监察组,加之内设机构改革后,基层检察机关原监察室被撤销,检务督察机构未建立,导致内部监督工作一定程度上处于“真空地带”。比如,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分别由所在区县纪委监委、检察院纪检组长办理,但是基层检察机关纪检组长与上级检察机关检务督察部门的工作职责关系却没有明确。其次是同步监督存在空转现象。首先,监督主体作用发挥不够。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部门负责人等监督主体职责不够清晰,权力边界模糊,无法形成有机合力。其次,案件管理部门监督制约机制有待优化。基层案件管理部门事务繁忙、人员偏少,因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流程监控模块智能化程度尚不高,面对大量在办案件,通过人工分析发现问题使流程监控存在死角。在案件质量评查方面,存在质量评定分数标准不全面、偏重于程序性评查等问题,不能全面反映承办检察官的办案质效。
2基层检察机关构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路径
2.1强化制度执行,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权力
纪检监察权是“治权之权”,这意味着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做遵纪守法的标杆、制度执行的表率。落实好监察法和监察法实施条例关于各级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要求,31个省区市监委已全部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各地市县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也在依法有序进行中。通过认真报告专项工作、积极办理审议意见,促进了各级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近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围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新的执纪执法要求、工作规则和业务流程,分级分类开展全员培训。2021年更是立足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2.2緊盯顽症痼疾,督导减压减负落实
针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顽症痼疾政策法规不完善、关闸分流不到位、跟踪督导不及时等问题,应加大监察督导力度,确保各项减压减负政策落地落实。一是敦促立改废释。建议结合军事政策制度改革,对军队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各部门各领域要求基层落实的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该废止的废止,能合并的合并,形成一套配套系统完备、操作性强的政策法规,从政策制度上统住需要基层落实的事项,并建立法规制度常态清理机制,通过法规“瘦身”实现减负。二是加强统筹优化。建议各级党委建立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每年党委全会确定本级需要基层落实的事项,精确计算基层落实需要的时间,由纪检监察机关对工作精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所有研究事项能够按期刚性执行,坚决刹住“预算”以外的临时性任务,切实统住工作、统住节奏,确保基层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抓落实。三是坚持跟踪问效。建议转变检查督导的方式,由发现问题向深入查找问题背后的问题转变,由检查通报问题向帮助解决问题转变,切实以问题为“靶标”以实实在在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做细做实。同时,加大对机关基层双向讲评和基层满意度测评机制执行的监察力度,督导机关及时将问题解决情况反馈给官兵,让基层官兵来监督政策落实情况,在双向互动中促进工作落实。
2.3建设高质量纪检监察队伍
在新时代新形势下,全面深化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准确定位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打造一支高质量纪检监察铁军,已成为新形势下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在思想教育方面,要以精准思维聚焦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在政治思想上的不足,加强思想重构,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政治生态主观思想环境,进一步强化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纪检监察机构当中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意识都统一起来,提高他们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知水平,真正使他们从思想上、行动上理解、重视、支持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在考核机制方面,需要制定一套科学、符合实际的考核细则,优化用人机制和交流机制,大力培养锻炼优秀干部,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增强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队伍的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同时,上级监管部门也应定期组织巡视队伍对存在的工作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确保纪检监察干部能统得了、管得好、敢监督、能办案,营造良好基层政治生态,从而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深化改革的有机统一,推动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4促进业务运转更加高效
检举举报、线索管理、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审理处理、移送司法、日常办公等,全部实现全流程线上运行和智能管理。依托检举举报平台线上流转信访举报件,在途时间由线下平均20个工作日,变为在线即转、即收、即办。通过监督办案平台录入问题线索,实行在线管理、统一分办,做到一键直达、集中高效。办公管理平台覆盖文件流转、行政事务、组织人事、后勤管理、机关党建、档案管理、学习培训、网络宣传等各项业务,委机关、派驻组、巡察机构人人有账户,个个有终端,形成了人员全应用、事项全上网、流程全覆盖、过程全追溯的“无纸化”办公新模式。
2.5完善机构设置
协调组织部门在基层检察机关统一设置检务督察机构或岗位,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同时为检务督察人员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配置权限。基层检察机关检务督察人员大多来自内设机构改革前的监察条线,人员结构有待优化、监督理念有待转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可有针对性充实检察业务人才、审计人才和年轻干部到检务督察队伍,强化岗位素能培训和实战练兵,提升检务督察人员司法办案监督能力。
结语
总之,当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用准、用好、用足检务督察各种处理方式,不断丰富“第一种形态”实践。探索运用督察建议、特殊案件案前廉政谈话等手段,强化日常监督。探索运用指导性案例有序开展司法责任追究。注重吸收各地经验,准确把握监督重点和难点,强化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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