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园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分析
2021-06-30陶俊宇
陶俊宇
摘 要 目前,我国的农业发展备受重视,而农业产业园的建立对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基于此,以河南省信阳市息县甘薯产业园为例,分析农业产业园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找出农业产业园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措施。
关键词 农业产业园;经济发展;产业融合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21.06.075
农业产业园是指现代农业在空间地域上的聚集区,是在具有一定资源、产业和地理位置等优势的农业生产地区内划定的优先发展现代农业的地域范围。农业产业园通常由政府主导、企业运作,用工业园区的理念建设并管理,以现代科技创新为基础,以增加农户收入为目标,实现企业化生产及管理,推動农业产业的现代化进程,是集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示范园区。农业产业园的诞生转变了传统农业的低产属性,通过制作农副产品提升了初始农产品的经济附加值,延长了农产品的产业链条,提升了农业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改善了农民的生活环境,促进了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基于此,以河南省信阳市息县甘薯产业园为例,通过对其发展现状以及未来的发展目标进行分析,研究农业产业园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发现农业产业园发展建设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期提出有效的建议措施来改善目前存在的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1 息县甘薯农业产业园简介
1.1 息县甘薯农业产业园发展现状
息县地处河南省东南部,总面积1 892 km2,人口113万,常年粮食种植面积16万公顷,其中甘薯种植1.3万公顷。甘薯是息县主要农作物之一,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和种植传统。
息县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及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创新引领、要素集聚、产业融合、绿色发展及安全高效的总体思路,完善主导产业链、利益联结链,做大做强甘薯特色产业。息县以甘薯农产品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为重要前提,延长甘薯产业链、发展息县甘薯农产品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是息县甘薯发展的路径。
息县现代农业产业园位于息县西北部,产业园总面积约4.5万公顷,总人口32.1万人,乡村劳动力12.6万人。园区内农村居民在通过种植,初加工就业获得工资收益的基础上,可以以土地等资产入股的形式,通过入股龙头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的带动引导获得分红收益。2019年,园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2 680元,比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出28.67%。
1.2 息县甘薯农业产业园发展目标
按照发展甘薯产业园的建设步伐,2019年,全县甘薯良种繁育基地稳定在700 hm2以上,种植面积稳定在7 000 hm2以上。预计到2022年,甘薯良种繁育基地达到1 333 hm2,按照培育大产业的总体要求,加大推进甘薯产业化经营速度,促使甘薯种植面积稳定在3万公顷以上。
1.2.1 经济目标
到2022年,第一产业经济指标达到15亿元,第二产业经济指标可以达到10亿元,第三产业可以达到6亿元,每户增收可达到1万元以上。
1.2.2 品牌目标
为了加大园区内品牌建设,成立了红薯产业协会,培育了东岳红新品种,参加各种产品展销会,通过各种媒体推介。息县将会加大投资,通过媒体、展会、电商等多种手段进行品牌建设,力争获得全国知名品牌。
1.2.3 创新目标
1)通过加大科研投入,加强与国家甘薯产业体系的战略合作,积极把息县打造成为中部地区甘薯科技集成示范基地。2)以薯业科技研发为中心、繁育企业为重点,建设良种繁育体系。3)以提升甘薯加工转化率和商品化率为重点,形成初加工在基地、精深加工进园区的梯度加工体系,研发新产品、新工艺,加速形成甘薯产品多元化结构,切实延长产业链、提升附加值,把甘薯产业打造成为息县农业农村经济的骨干支柱产业,把息县建设成为中部地区最具影响力的甘薯集散基地。4)建成中华薯业强县,使之成为息县经济增长的又一支柱。
按照“一年有起色、两年见成效、四年成体系”的规划路径,至2022年,息县甘薯现代农业产业园将基本形成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聚集、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辐射带动有力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1]。
2 农业产业园对当地经济的影响
2.1 增加农村居民收入
农业产业园可以利用龙头企业资金充裕、技术到位、服务优良和信息及时等优势资源,通过不同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结成带动关系,带动农户参与生产制作过程,构建完善的利益联结保障体系[2]。实现产业融合发展,促进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形成相对稳定的产供销关系,既保证农民的基本收入,又有利于企业以低廉的价格获取原材料。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对接、紧密联结,可以有效带动农户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增长速率[3]。
2.2 加强当地产业融合
在不断延伸农产品产业链的同时积极拓展相关产业,通过合理的规划布局加快产业融合,直接对接田间地头与生产基地,形成生态适宜的产业聚集区,构建农业文化创意园区,绿化美化环境,展示和创新发展农耕文化,为人们提供休闲、观光、回归自然、欣赏田园风光的场所,使人们在亲近自然、接触农牧文明乐趣的同时,接受农事教育,学习生物学和农艺知识。实现协调发展、融合发展,将农业产业园打造成为一二三产业相互渗透、交叉重组的融合发展先导区[4]。
2.3 助推脱贫
依托当地的实际情况,大力发展农业产业,促进生态、产业、旅游、科技等全面发展,促使中原地区高效农业融合发展。1)利用荒山荒坡发展农业产业,提升农业价值;2)延伸农产品产业链条,提升产业价值;3)依托旅游资源、绿色种植旅游等优势,全面打造农业生态游;4)创新联农带农机制,带动农民致富,助推全县脱贫。
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乡村振兴均离不开产业发展。只有打造完整产业链,适应生态农业,顺应绿色环保的时代潮流,才是农产品种植和加工的产业化发展方向。发展农业产业园,不仅有利于壮大农村经济、实现乡村振兴,还是县域产业扶贫的重要抓手。
3 农业产业园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1 技术创新存在问题
目前,多数农业种植者的想法仍然陈旧,农产品种类的选择常常按照之前的做法。但目前的市场对于农产品的需求提升,需培育更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才可以更好地顺应市场的需求变化。现阶段,技术创新存在困境,一直以来有技术的大学生大多认为农业的发展前景不够广阔,不愿到田间地头,致使农产品种植缺乏较为专业的技术指导。因此,无法针对当地的气候地理环境创造出更加优质的特色农产品。
3.2 缺乏龙头企业的带领
农业产业园在提升农村居民收入、改善农村经济结构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而龙头企业则肩负着创新产品、拓宽市场、带动农户致富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责任。龙头企业通常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先进的科技创新能力、科学的管理能力,在行业中极具影响力和号召力,起着示范、引导的作用,可以带领产业园走向更加积极健康的发展方向。龙头企业是建设特色农业产业园的重要力量,其规模和数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业园区的建设和当地农业的发展。但目前看来,多数地区缺乏拥有足够号召力的龙头企业助推农业产业园的建设。
3.3 融资存在困难
在农业产业园发展的初期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本,农业的回报周期通常较长,这常常会令资本望而却步。虽然近些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推动农业发展,但目前并没有较为统一的机构对农业产业园的发展进行管理。同时,农业产业融资的政策法律法规不够健全,造成农业产业园的融资不足。
4 发展农业产业园促进经济发展的建议
4.1 对接专业团队,引进技术创新
在产业园运营之初,应对接专业的技术团队,可与知名院校或研究所达成合作关系,企业为院校或研究所提供科研资金,院校和研究所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新品种,不仅有助于院校和研究所的科研成果转化,也为企业开发新产品提供了便利。增加多元化的产品,单一农产品存在的风险较高,单一产品具有较强的季节性,但多元化的农产品则可以有效降低风险。
4.2 大力引进龙头企业
引进龙头企业是提升农业产业现代化的重要途经,能够推动产业链集群发展加快周边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每一家引进的龙头企业都需要投资主体明确,建设规模足够大,辐射范围足够广阔,把握企业质量。政府应当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紧密有效的对接,共同促进农户增收[5]。
引进龙头企业以后,应重点培育龙头企业,做好战略规划,为龙头企业的发展提供支持,将本园区的主导产业做大做强,体现本地区的产业特征。优化区域布局,根据每个地区的自然资源和区域位置,合理分配种植园区,深加工园区以及未来的休闲农业园区。
4.3 拓宽融资渠道
政府可以适当增加农业产业化的资金支持,但政府的支持力度有限。因此,应当深化落实龙头企业引进的优惠政策,制定项目投资,土地分配和贷款融资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扶持其创办原料基地,帮助其拓宽融资渠道,吸引投资商的赞助,为龙头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源泉,以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园区的发展,以产业园的发展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5 结语
在当前产业结构大调整的背景下,传统单一的农业产业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当前的发展需求,现代农业产业园应运而生,为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树立了新标杆。在农业产业园的发展进程中应发挥好项目主体的主导作用,把控好各环节,优化资源配置,跟随政策指引,让农业产业园在一个良好有序的环境氛围中顺利发展。
参考文献:
[1] 郑坤,梁玉琴.我国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历程及未来趋势[J].现代农业科技,2019(23):237-239.
[2] 李克,周静.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形式比较[J].中国市场,2011(22):6-9.
[3] 桂泽发,吴蔚蓝,谭文洁,等.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研究:以甘肃省庆阳市为例[J].开发研究,2014(05):96-99.
[4] 黄飚.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发展研究[J].科学大眾(科学教育),2018(12):192.
[5] 吴武超,黎恒.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与农业产业化经营[J].中国集体经济,2011(03):7-8.
(责任编辑:刘 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