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梯开门入户”无救援通道问题的探讨
2021-06-30何智华
何智华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 江阴 214400)
2017年10月1日生效的TSG T7001—2009第2号修改单中,增加了“建筑物内的救援通道保持通畅,以便相关人员无阻碍地抵达实施紧急操作的位置和层站等处”,而后在2018年7月30日印发的《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含2号修改单)电梯救援通道相关要求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救援通道保持通畅”为通往电梯的每个服务层站的通道均应符合要求,即相关人员无阻碍地抵达。各地均有房屋设计成电梯“开门入户”缺少救援通道的案例,整改难度很大。
图1
1 电梯开门入户概念及利弊分析
(1)电梯开门入户,是指住户无须经过建筑物楼道(公共电梯候梯厅、公共通道等),一般依托IC卡电梯智能控制或者指纹识别等技术,搭乘电梯到达指定楼层户型后直接进入住宅。
(2)电梯开门入户设计的存在有其合理性,如降低建筑成本、降低公摊面积、具有一定私密性等。但是,从安全角度考虑则弊大于利:①当电梯因故障停止并困人时,救援人员须第一时间到达停梯位置最近的层站开展救援工作,但电梯开门入户的户型楼梯与电梯各层站候梯厅之间并不直接相连,救援人员必须通过业主家中才能到达(如图户型Ⅰ、户型Ⅱ)。若困人位置所在楼层家中无人则无法到达相应层站,此时,只能通过楼梯到达建筑物顶层的电梯机房,使用电梯的手动紧急操作装置进行施救。若处于轻载工况,则通过松闸装置只能使轿厢往上位移。一般住宅电梯轻载的情况较多,一旦困人层站和其上方层站均无法通过业主家中到达电梯层门处,则此时要想将被困人员救出则只能依靠效率很低的盘车手轮,将电梯轿厢缓慢向下方位移到可以实施救援的层站,这严重影响救援时间。②有失窃等安全风险。开发商通常把电梯开门入户户型以私密性作为卖点,业主通过IC卡登记层站信号到达各自所在楼层。但私密性不能等同于安全性,并不是没有相应楼层的IC卡就无法到达该楼层,实际上只要配有电梯通用的紧急开锁钥匙,通过操作轿顶的检修装置就能到达任意楼层,市场上更有如使用proxmark3,ACR122UFUID等开发型设备破解IC卡的技术。
2 国家相关标准的矛盾点分析
(1)GB24803.1-2009规定:“6.5.2设备可接近性:所有需要维修的电梯设备对被授权的专业人员应可安全地接近”,备注中还特别强调:“‘安全地’表示安全且容易接近以便维修操作。”
电梯开门入户式房型由于救援要穿过业主家中才能到达相应层站,显然无法满足以上条款中“容易接近”这一要求。但是,电梯检验的依据是TSG T7001—2009,在其2号修改单之前的版本中并没有对应急救援通道的畅通或可接近性做明确要求,因此造成了在2017年10月1号新版检规实行后相应房型的电梯因无法满足对应急救援通道的要求而无法检验合格的情况。
(2)GB50096-2011规定“6.4.5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电梯应在设有户门和公共走廊的每层设站。”
GB50096-2011未明确公共走廊是否不用经过业主家中而与楼梯直接相通,也未对低楼层住宅做相应规定。
(3)GB50016-2014规定“5.5.28(4)楼梯间的前室或共用前室不宜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楼梯间的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0m2,且短边不应小于2.4m。”;“6.4.3防烟楼梯间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4.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前室可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
电梯设置前室是针对消防员电梯的要求,对于普通电梯则没有设置前室的规定。在划分防火分区的时候,不能把普通电梯算作安全疏散设施,即不看作上下层连通。如果是防烟楼梯间,那么必须设置前室,该前室如果同时是电梯侯梯厅,则该前室为合用前室,即电梯侯梯厅与防烟楼梯直接连通,但相关电梯应为消防员电梯。
3 解决电梯开门入户户型无救援通道问题的建议
(1)最根本的措施是相关国家标准要求应协调。我国现行的各种标准由于出自不同的管理部门,有的条款直接沿用国外相关标准,在制定标准时难免有条款冲突的地方。电梯作为现代建筑中承担人员、货物垂直运输的重要设备,不可能独立于建筑而存在,因此,电梯相关标准、检规也应与建筑设计、消防等标准规范相协调。在电梯监督检验的流程中,检验员在使用单位在提交申报后才能接触到电梯相关资料,此时建筑主体结构一般已经完成,电梯开门入户等因建筑结构造成的问题难以通过土建进行整改。如果国家有关部门在建筑设计、消防等决定出图、审图的标准修订上能做相应修改,可以从源头上解决问题,避免电梯无法验收通过的尴尬。
(2)建议将2号修改单中关于“救援通道”的8.7(2)条款设为“☆”项目。根据TSG T7001—2009“注C-4:标有☆的项目,已经按照《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含2号修改单)进行过监督检验的,定期检验时应当进行检验。”即老梯老办法、新梯新办法。8.7(2)条要求,不管新梯还是老梯都必须符合规定,不符合法理上的“不溯及既往”原则。标准制定部门在涉及建筑结构等问题整改难度极大的问题时,应慎重考虑规定的适用范围,既然检规中有“例外排除”条款的先例,那么,2号修改单颁布之前已通过监检验收合格的开门入户电梯也不宜一刀切地强制要求整改。
(3)出台相应的地方规定限制电梯开门入户房型的审批。如重庆市的地方标准DBJ50-253-2017中规定“3.3.5 电梯侯梯厅应为公共空间”。对应条文说明为:“3.3.5重庆部分开发商将电梯直接入户作为销售的新卖点,电梯不经过建筑物的楼道而直接入户,通常一梯一户或者一梯两户。该种形式布置的电梯,维修保养或救援工作必须通过私人空间,造成救援通道不畅,不利于电梯的日常维修保养和停电、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4)有条件的可加装室外楼梯。室外楼梯就是在依附建筑外墙建造的楼梯,一般作为疏散消防楼梯。若与电梯候梯厅直接连通则符合检规2号修改单中关于救援通道的要求。加装室外楼梯缺点是其改造成本较高,而且还存在诸如容易造成高空恐惧感,高层室外风速也较快,所以安全性不是很高。
(5)涉及的楼层每层至少有一户业主提供钥匙或加装密码锁,签订使用协议,钥匙或密码由物业进行统一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若发生电梯困人故障,物业公司通知相关楼层业主,并陪同救援人员穿过业主家到达电梯层门处实施救援。救援结束后,及时更换相应业主家的门锁或更换门锁密码确保安全。此方法整改成本较低,但涉及业主个人隐私和财产安全问题。3.4、3.5两种方案建议多方沟通,检验机构可联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街道办等,组织小区物业、业主代表、电梯维保单位召开协调会,确定合适的整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