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科技创新优势及中以合作建议
2021-06-30郭凯翔李代天滕颖
郭凯翔,李代天,滕颖
1.电子科技大学以色列研究中心;2.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以色列)研究院
以色列,作为一个人口不足一千万、国土面积狭小的中东国家,在科技创新方面却有着不凡的表现。深入了解以色列在不同技术领域内的科技实力,对于深化中以两国间的科技创新合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国际科技合作成为科技创新政策研究中的重要议题。尽管前人围绕不同国家间科技合作的现状与前景展开了一系列研究,但针对以色列与中国之间科技创新合作的研究尚较为稀缺。
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全球竞争力报告2017—2018》显示,以色列的创新能力位列世界第三,且在科研机构质量、产学研发合作、公司研发投入、工程师与科学家素质等多项指标上展现出很强的竞争力。尽管如此,以色列的人口数量和国土面积决定了其本国的市场规模十分有限。而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具有庞大的市场规模。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和以色列之间存在较强的互补性。引进以色列的先进技术有助于加快实现我国自身的科技进步,而中国庞大的市场也可以帮助以色列技术加快实现商业化应用,从而形成双赢的局面。有鉴于此,本文通过论文、专利、贸易等数据浅析以色列在不同技术领域内的基本情况,结合以色列在相关领域内的技术优势,提出关于未来中以科技创新合作的一些看法。
一、以色列科技创新优势
近年来,我国的科技创新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但在高科技领域也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国际竞争。从不久前的“华为芯片危机”中不难看出,即便在产业分工高度全球化的今天,如果一个国家没有掌握关键核心技术,仍然很容易受制于人,在国际产业科技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尽管如此,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并不意味着要“闭门造车”。积极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对于新形势下我国进一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就我国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对象而言,广大的亚非拉国家由于自身科技发展水平较低,因此往往扮演着技术引进国的角色;而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大国,由于与我国存在复杂的竞争关系,与我国开展科技创新合作的空间也较为有限。以色列,这个以犹太民族为主体的国家,在犹太人历经两千年漂泊后于1948年5月宣布独立建国,并迅速成为世界上最具创新能力的国家之一。以色列作为一个新兴的科技之国,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地方,中以科技创新合作有着广阔的前景。以下,我们分别从以色列的科研论文、技术专利、对外贸易和产业优势等方面,对以色列的科技创新基本情况进行简要介绍。
(一)科研论文
在科研论文方面,我们选取了SCI论文作为衡量以色列科研能力的指标。1991—2021年,以色列发表并被收录于Web of Science核心合集(SCI-EXPENDED)的SCI英文论文共有37万余篇(数据来源:Web of Science)。SCI论文作为衡量科研产出的重要指标之一,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以色列在不同技术领域内的科研能力。从图1不难看出,以色列的SCI论文发表主要集中在“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神经科学”“肿瘤学”“材料学”“化学物理”“应用物理”“数学”等领域。
图1 1991—2021年以色列论文领域统计
(二)技术专利
在技术专利方面,我们分析了来自WIPO的专利数据。1991—2021年,申请人所在地位于以色列的PCT专利共有四万余件(数据来源:WIPO数据库),主要集中在医学以及电子等领域。如图2所示,以色列在医用制品、电子数据处理、诊断、数字信息传输等技术领域申请专利的占比较大。换言之,以色列的企业和研究机构在医疗与电子信息等领域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
图2 1991—2021年以色列专利领域统计
(三)对外贸易
在进出口方面,以色列与中国之间也有着深厚的贸易基础。早在2018年,中国已是以色列的第一大进口国和第二大出口国(数据来源:AI INNONATION数据库)。我们对于2008年和2018年相隔十年的以色列进出口数据进行了对比(见图3)。进口方面,中国商品2008年仅占以色列进口份额约7%;而十年之后,中国商品的进口份额占比已高达约14%,已经超越美国,成为以色列第一大进口来源国。出口方面,以色列出口中国(仅大陆)的商品占比也从2008年的约2%上升到约8%,中国一举成为以色列的第二大出口国。十年间,中以两国间的贸易合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未来合作前景值得期待。
而从贸易合作的具体领域来看(见图4),中以两国的进出口贸易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及机械运输设备等方面,但在化学、医学等方面的进出口合作仍然相对较少。
图3 以色列2008年与2018年进出口贸易情况对比
图4 以色列对中国进出口产品的主要类别及比例
(四)以色列具有突出技术优势的典型行业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不难看出以色列在医学、电子信息等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
一是医学领域。上述论文和专利数据的分析揭示了以色列在医学领域突出的技术优势。这里我们简要介绍两家以色列医疗企业的基本情况。Given Imaging成立于1998年1月,是一家具有创造力的医疗设备公司。该公司发明的无线胶囊胃镜,通过胃肠道可视化的技术,为胃肠道疾病提供了新的诊断途径。时至今日,该公司已申请900余项PCT专利(数据来源:WIPO数据库)。但由于无线胶囊胃镜价格昂贵,目前尚未得到大规模普及。而另一家以色列医疗企业P-Cure,成立于2017年1月,是一家基于质子辐射技术进行癌症治疗的研发商。该公司主要致力于在实现更高效集中辐射治疗的同时,降低癌症治疗机构的运营成本。该公司已于2019年获得1500万美元的B轮融资,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显然,以色列国内狭小的市场不足以支撑上述医疗技术的大规模应用。而中国巨大的市场空间则能为以色列医疗企业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中国作为世界上胃肠道疾病的高发国,患病人口高达20%(数据来源:中国疾控中心网站)。巨大的市场既有助于抵消企业技术开发所进行的大量前期投入,同时亦能够帮助企业在市场实践中完成技术的更新与迭代。
二是电子信息领域。同样,结合上述论文和专利数据所揭示的以色列在电子信息技术领域的突出优势,我们简要介绍以色列在激光雷达和高级驾驶员辅助系统方面表现突出的两家企业。Innoviz technologies成立于2016年1月,主要研究方向为车载激光探测雷达。该公司成立至今已申请PCT专利50余项。此外,该公司发布的两款MEMS固态激光雷达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并预计于近年搭载宝马汽车,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而另一家以色列企业Mobileye成立于1999年1月,该公司在机器学习、高级驾驶员辅助系统(ADAS)以及自动驾驶方面有着深入的研究与领先的成果。2017年,英特尔通过153亿美元的高价发起对这家以色列公司的收购,足见该公司的重要性(资料来源:科技日报)。在当前汽车智能化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突破激光雷达、自动驾驶等技术对于我国的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积极开展与以色列的科技创新合作,有望为中国企业突破上述关键技术提供新的知识来源。而中国作为汽车消费大国,也能够为以色列在上述领域内的初创企业带来进一步发展的机会和空间。
二、关于中以合作的建议
中国与以色列于1992年正式建交,次年两国即签署了《中以科技合作协议》,明确中以两国科技合作初始阶段合作的重点主要包括农业、电子、医疗设备、再生能源及民用空间技术,正式开启了中以科技合作的序幕。通过上述分析不难看出,近年来以色列在科技创新方面突出的优势主要集中显现在医疗和电子信息两大领域。建议我国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可以考虑加强在医疗和电子信息领域内与以色列相关机构的合作。
医疗行业的发展一直是国内关注的热点话题。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民众对医疗技术的水平和医疗服务的质量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以色列的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在医学和医疗技术方面具有较强的实力。因此,我们建议国内的有关机构可以与以色列的高校、研发机构以及高科技公司实施包括学术交流、合作研发在内的点对点合作。积极吸收以色列的先进技术,同时加速本土科研机构和高科技医疗企业的发展。
随着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到来,电子信息技术与各行各业之间的融合不断加深。以汽车行业为例,目前传统的汽车行业正面临着数字化和智能化的转型。以色列在以激光雷达、自动驾驶技术为代表的电子信息技术方面有着较强的科技实力。我国可以考虑通过学术层面、技术层面、产业层面在内的多种途径,加强与以色列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在该领域内的合作,助力我国在智能汽车领域走向世界前列。
近年来,中以双边关系和创新合作在不断深入。为了促进中以在各领域的创新与合作,两国政府还于2010年签订了《关于促进产业研发的技术创新合作协定》,通过合作机制的建立以促进双方企业技术研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2017年3月,中以正式建立“创新全面伙伴关系”,开启了中以科技创新合作的新篇章,中以合作领域不断深入的同时,合作模式也在不断丰富和发展。2018年10月签署的《中以创新合作行动计划(2018—2021)》对两国间创新合作提出了更高的期望和要求。鉴于此,我们认为,中以之间在医疗和电子信息领域内的合作应强调合作模式的创新,除构建联合实验室以外,还应探索多方主体共同参与、汇聚中以科技成果、金融资本、高端人才的创新平台和创新生态,提升以色列在医疗和电子信息领域内的前沿技术在我国相关领域的转移和转化效率,成就我国医疗产业和电子信息产业的全球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