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的道德与道德的政治
2021-06-28包莲
“为政以德,誓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是对中国古代几千年德治传统的生动概括。道德是历代君主治理天下的核心概念,经儒家学派传承发展,成为仁政善治的根本遵循。至宋明理学的哲理化时代,朱熹更是将其上升到宇宙本体的高度,成为社会政治生活必须服从的绝对命令,伦理道德已经成为“善政”正当性基础。道德是如何由天理转化为天道、人道及王道?又如何通过抑制欲望,为优良政治生活确立价值标准,进而成为仁政善治的终极追求?古代治理对当代治理又有哪些借鉴意义?《中国古代治理的道德基础》(李锋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一书对此进行了独到地阐述。
一、道德法则的绝对性与治理之道
优良的政治生活为何必须符合道德意义上的正当,是古往今来思想家反复讨论的命题。对于该问题,中国古代理论的进路是不断将道德法则推向绝对,论证现实政治必须遵从应然的治理之道。宋代理学家更是哲理化的方式,将治理之道 的绝对性推向了本体论层面,论证了合于道德生活的治理的正当性与应然性。作者认为,理学集大成者朱熹从天理论出发,在本体论层面论证了道德法则的终极性意义,“朱熹对天理做出了形而上学的解释,从而为可感知的世界建构了一个逻辑的前提;天理既是物质的本原,是‘天地所以为此天地的终极原因,也是支配世间万物乃至人类社会生活的根本法则”。通过将天理上升到本体论的高度,并将天理作为社会生活的伦理原则,论证伦理道德、社会规则及自然法则的统一性,揭示道德法则的本体性、普遍性、必然性特征,进而证明道德存在的绝对性、正当性及合理性。
朱熹通过对天理的本体论证明,去理解和把握普遍性道德法则,从哲学层面论证了“宇宙本体也就是道德与伦理之本体”,克服了先秦以来儒家对道德认识的感性经验色彩,解决了古代政治哲学思想中的内在逻辑矛盾。同时,天理论为政治生活建立起了统治善恶判断的理性标准,为历代统治的正当性与否提供了客观尺度。
二、道义原则的优先性与社会规则
朱熹论证了道德法则的绝对性的同时,也为社会政治生活确立了行为规则。作者认为,在朱熹的政治哲学中,道义被解释为决不后退的普遍法则,政治的本质、目的及其应当遵循的原则只能由道德来说明。把道德法则推向绝对,也确立了道义论的社会规则导向。当代著名政治哲学家罗尔斯曾说:“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无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修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在这里,罗尔斯所强调的正是正义的绝对价值,它不应受到功利因素的影响,也就是社会政治生活中的道义优先规则。
道义优先对社会政治生活提出了严格的要求:首先,必须以理性宰制欲望。要求彰显道义原则的“绝对命令”力量,当人的自然欲望与理性的道德律令发生冲突时,必须选择依从道德法则的要求;其次,道义优先于事功。功利主义盛行可能会导致人们无视道义原则,而正当的社会必须“先义后利”,既人们常说的“舍生取义”;再次,君权从道。即政治权力和社会权力都有自身的运行规则,握有权力的统治者应该根据道义原则的要求,行使和运用手中的权力。
三、王道政治理想与善政之治
道德是客体主体化和主体客体化的双向统一过程。朱熹把天理看作世界的终极原因和普遍法則,强调符合天理的政治才能称之为“王道”,亦即符合道义原则的理想政治,这种政治追求绝对不能用统治者的事功来说明。这种以道义原则作为判断政治优良与否的标准,体现了思相家对于“善治”的不懈追求。如果一种政治安排和政治过程是不正当的,那么无论这种政治会取得多么在的事功,其只能是“霸道”,不能作为理想的政治标准。
但不可否认“王道”本质上是一种理念,只通过认识道德法则来理解“王道”是不现实的,“疏于对制度安排的关注”是不长久的。况且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在强调道德自律的同时,也应正视人们不断提升的欲望需求,更要摒弃封建专制主义等级制度的消极思想。现在政治应在尊重人的权利,提倡人人平等的基础上,促进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周恩荣.牟宗三的政治哲学思想与治理智慧[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53.
[2]李锋.中国古代治理的道德基础[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41.
[3]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
作者简介
包莲(1970-),女,蒙古族,吉林松原人,博士,任职于长江师范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公共管理。
长江师范学院地方政府治理研究中心 重庆 40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