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保健品背后的涉老骗局
2021-06-25薛丽娟
薛丽娟
2017年以来,江苏常州出现了一款名叫“金能量大盐湖水”的保健品,这一保健品号称能治百病,引来不少老年人争相购买,然而结果却被证明是一场骗局。2019年12月25日,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就此案涉商品存在“以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销售的欺诈行为”发起了公益诉讼。
普通盐水号称神药,利润高达百倍
1974年出生的江苏常州人谢银全是一个很有经济头脑的人,他从2011年起陆续在常州注册了四家名头很响的公司。一家是经营保健品批发与零售的常州强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盛公司”),一家是用于组织强盛公司顾客旅游的常州强盛老顽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顽童公司”),一家是经营大盐湖水及其浓缩粉末原料进口的江苏斯玛特国际贸易公司(以下简称“斯玛特公司”),还有一家是为强盛公司顾客提供免费接送服务的江苏强盛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盛租赁公司”)。从四家公司的名称和经营范围就可以看出,这四家公司的业务是相互关联的,后面三家公司都是为强盛公司保障服务的。
号称能治百病的天价保健品,令不少老年人受骗上当
强盛公司有款保健品叫“强盛斯玛特大盐湖水”(又称“金能量”)。2017年2月起,强盛公司开始经营这种叫金能量的保健品,并在公司总部及旗下各门店销售。
2017年3月,谢银全、郭兴亮与上海柏立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立特公司”)联系,由斯玛特公司从柏立特公司购买进口的大盐湖水饮品,经过包装后以“金能量”名称在强盛公司及其门店对外进行销售。
柏立特公司进口时制作的中文标签载明——配料:水、柠檬浓缩液15%、蛋白核小球藻5%、DL-苹果酸钠;食用方法:根据个人喜好将1至2毫升加水稀释或加至果汁中饮用。柏立特公司于2018年4月出具的《进口食品中文标签声明》载明:该中文标签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如有隐瞒,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为了降低成本,强盛公司于2017年6月起决定走自产自销之路,以斯玛特公司名义分四次从美国直接进口大盐湖水粉末状原料(进口货物名称为“氯化镁”),合计约11.02吨。在未取得食品药品生产许可的情况下,谢银全购置机器等装备,在他人帮助下自行勾兑、灌装后,通过强盛公司及其门店对外销售。在销售过程中,谢银全、郭兴亮制作了“金能量”产品说明书及宣传资料,详细列举了冠心病、肺癌、鼻炎、颈椎病等90余种具体疾病对应的缺乏元素、过量元素,并注明了不同情况下内服、外用的用法及用量等。
强盛公司利用此前销售保健品的网络,通过门店宣传、会议营销、返利营销等途径,宣称大盐湖水饮品为“金能量”,利用所谓“元素平衡医学”理论,宣称人体疾病均源于体内矿物元素缺失,不同矿物元素的缺失会导致不同的疾病。郭兴亮等人就此向公司员工、消费者进行授课,宣称“金能量”含有81种矿物元素,口服“金能量”能改善高血压、心脏病等各种疾病症状,外用“金能量”能改善湿疹、皮肤瘙痒等各种症状。
由于强盛公司的营销主要针对老年人群体,为吸引更多老年人关注,该公司各门店通过组织旅游、给老年人开展所谓专家讲座等形式,夸大产品的功效,吸引了一批又一批中老年消费者前来购买。
案卷材料显示,强盛公司2017年起先后在常州、无锡、丹阳等地,通过公司总部和各门店销售大盐湖水,销售额为1248.08万元,共计销售13536瓶。同时向全国各地批发销售大盐湖水67001瓶,销售总额达到2336.85万元。每瓶销售价格从百余元到千余元不等,销售利润高达百倍以上。
检测结果显示有害健康,“神药”现原形被查处
那么,强盛公司销售的金能量是否真的像他们宣传的那样含有众多矿物元素,还能包治百病呢?随着当地执法部门和检测部门的介入,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2018年8月7日,因涉嫌传销和经营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食品,武进区戚墅堰永会食品店(经营者王永乾)被常州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并扣押相关大盐湖水等产品。王永乾在被查处时陈述,经营的产品名称是“强盛斯玛特·大盐湖水”,经销商是斯玛特公司。王永乾还提供了《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盖有斯玛特公司公章的出库单。
2018年10月15日,常州市经开区公安分局会同食药环侦支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行动,一举打掉了以谢银全为首的生产销售假药团伙。警方在许多门店现场见到了不少正在听讲座的老年人,这些人已经成为该产品的消费者或潜在的消费者。
经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强盛斯玛特大盐湖水”的主要成分为氯化镁,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其为假药。常州市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认为:目前没有证据证明大盐湖水的成分具有其宣称的功效,该产品中主要成分镁可以从日常饮食中正常摄取,非镁缺乏者无须额外补充。
可见,所谓的“金能量”实际上就是一瓶成本不到10元的普通盐水。专家表示,该保健品不仅不具备任何治疗功效,长期或高浓度服用后还会导致人体电解质紊乱,产生腹泻等胃肠道疾病,甚至对心脏产生不良影响。部分消费者也表示,在服用大盐湖水后有腹泻、出虚汗、胃疼等不良反应。天价保健品背后是不法分子精心设下的“局”,在经过一个多月的摸排工作后,常州警方和司法部门立即采取了行动。
2020年5月29日,谢银全因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00万元。谢银全不服,提起上诉。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10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造假者被判赔7000万余元
2018年12月24日,常州市人民檢察院公示了本案的相关情况,公告期内未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提起相关民事公益诉讼。2019年12月25日,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名义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受理后,于12月31日书面告知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分别于2020年9月9日、12月10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强盛公司、斯玛特公司构成欺诈销售的侵权行为。谢银全等人在未取得食品药品生产许可的情况下,以斯玛特公司名义进口大盐湖水及其原料,自行勾兑、灌装大盐湖水成品,并编制大盐湖水产品说明书、宣传手册等资料,宣称该产品对心脑血管系统疾病、内分泌代谢疾病、呼吸疾病、消化系统疾病等多种病症有治疗作用,并陆续在强盛公司及门店销售。斯玛特公司作为案涉产品的总经销商,在制作的产品说明书上虚假宣传治病效果,强盛公司利用其销售保健品的网络对案涉产品以传销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销售,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其提供的商品存在以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销售的欺诈行为,公益诉讼起诉人主张三倍赔偿,依法应予以支持。
鉴于被告谢银全与强盛公司、斯玛特公司构成人格混同,老顽童公司、强盛租赁公司作为谢银全控制的公司与强盛公司、斯玛特公司构成人格混同,依法应对强盛公司、斯玛特公司作为经营者承担的上述三倍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2020年12月10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强盛公司、斯玛特公司、老顽童公司、强盛租赁公司、谢银全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就其欺诈销售行为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强盛公司、斯玛特公司赔偿消费者损失7010.55万元,被告谢银全、老顽童公司、强盛租赁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案提醒广大老年人,购买保健品一定要慎重,不能轻信产品宣传,否则容易被虚假产品迷惑,从而造成财产损失。
编辑:黄灵 yeshzhwu@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