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对专用车行业影响巨大的政策法规有哪些?
2021-06-25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畅洋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于畅洋
由于政策法规对我国专用车行业的影响巨大,鉴于近年来国内半挂车市场起伏较大,笔者对近期专用车行业产生较大影响的标准政策法规进行了梳理。需要说明的是,此文没有提及国Ⅵ排放实施政策,是因为众所周知,但该政策对行业影响巨大不可忽视。
法规一:从三年计划到四部门联合整治
2020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国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三年专项整治主要分两个专题和9个行业领域专项。三年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2020年4月份为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12月为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为集中攻坚阶段;2022年为巩固提升阶段。
其中,第七条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中重点指出: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
法规二:JT/T 1178.2交通部安全达标实施情况
交通运输部印发《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规范》(简称《核查规范》),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达标车辆参数配置及核查工作,加强车辆技术管理,从严把好道路运输车辆入口关,切实提高车辆本质安全水平。《核查规范》于2021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关键内容实施进度见表1。
表1 JT/T 1187.2关键内容实施进度表
笔者据此预测:1.JT/T 1178.2将在全国绝大多数省市实施,但不排除个别地级市、县级市或经济不发达地区仍不执行;2.安全准入视同条件将适当放宽,符合条件的同一集团企业间产品应准予视同。
法规三:蓝牌轻卡政策走向
按照蓝牌轻卡的新政策在技术层面的规定:轮胎负荷不大于总质量的1.4倍,轮胎名义断面宽度不超过7.00 in或者不超过195 mm;发动机排量不大于2.5 L;货箱内部宽度不大于2100 mm。
根据城市配送车辆的实际需求,今后中轻卡的政策将会发生以下变化:将推进7.5t黄牌车的进城,可能采取分时解禁、专用号段、芯片、新能源车辆放行等措施。
笔者预测:未来7.5t中卡的进城政策应该有条件地放松,因此7.5t中卡销量会大幅增长;4.5t蓝牌轻卡的销量仍占绝对优势。
法规四: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工作方案
5月6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工作方案》。内容主要为:一.严把新罐车准入关;二.综合施策消化存量;三.优化罐车准运介质管理;四.加强执法监督管理;五.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六.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
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结合罐车年度审验工作,督促运输企业将所属罐车委托罐体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罐体检验机构应严格按照GB 18564.1的要求,对在用罐车的罐体进行检验并出具定期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应列明GB 18564.1附录D列明的所有项目),检验结论为合格的出具定期检验合格证书(见附件2)。对于罐体不符合GB 18564.1的要求,在罐体结构、几何尺寸、外观、安全附件、材料壁厚等方面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见附件3),定期检验结论应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不得出具定期检验合格证书。对罐体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罐车,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责令运输企业立即停止使用并在六个月内完成整改,经复检结论仍然为不合格的,应当依法依规更换同类型罐体或者报废。
按照GB 18564.1两年一检的要求,笔者预测:1.由于要求罐车产品质量过硬,市场需求会流向优质的行业龙头企业;2.对罐体的紧急切断阀、安全附件等部件的要求大幅提高,对于优质的零部件企业是利好;3.国内液罐车总体需求将有所放大。
法规五:超限超载治理动态
关于超限超载的治理工作,国家近年来管理越来越严格,近期主要有限高杆拆除、6省治超、百吨王、4米的限行规定。比较大的治理动态如下:
从2020年10月9日开始,国办督查室就通报河北、山东、河南等地违规设置限高设施和检查卡点严重影响货车通行的问题。截止到2021年的2月5日,全国共计排查了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61864处,拆除取缔20426处。
近日,湖南交警总队联合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六省(区)公安交警部门开展重型货车超载50%以上违法行为区域整治行动。在每月5日、15日、25日对货车超载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统一时间,加强与邻省、邻市的联勤联动,严厉打击重型货车的超载行为。执法单位将在路上设置固定卡点,对过往的重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进行逢车必检工作。面对发现涉嫌超载的货车,将一律引导至治超站按规定流程处理,做到查获一起处罚一起。根据相关规定,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质量30%以下的则处500元罚款,记3分;超过核定质量30%以上的,驾驶员处2000元罚款,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记6分;超载50%以上的货车超载违法行为还将被录入集成指挥平台,并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
近日,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5省区和兵团交警将对“百吨王”以及超载50%以上的严重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整治行动。
笔者预测:1.未来两年内,治超将日益趋严,低平板、骨架车+大厢等超长车辆将初步启动治理,厢式运输车市场需求将有所放大;2.未来两年内“大吨小标”、“百吨王”、非法改装的治理将取得初步成效;3.更长远的未来,非标车辆将逐步、有序退出市场,物流企业可凭借合规营运得以生存、发展、做大做强,将更关注于物流过程中各环节整体效率的提升,货运市场将初步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法规六:挂车购置税优惠政策延长
2021年3月15日,财政部发布公告,决定半挂车减半政策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将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笔者认为,这对于半挂车市场的销售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法规七:GB 1589-2016修订方向
GB1589-2016中,汽车列车通道圆的设计要求因为对实际运输过程有所限制,因此笔者认为未来该标准可能对该设计参数有所修订。
参考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规定,欧洲对25.25m、32m汽车列车的通道圆进行了灵活管理。瑞典、荷兰、芬兰从2001年就开始试点总长25.25m的汽车列车,2018年试运行总长32m的汽车列车。对于总长25.25m和32m的汽车列车,欧洲的管理更显灵活,一方面是试运行车辆限定在特定道路行驶;另一方面是有些成员国会将变小通道圆的内圆直径,例如内圆直径可变为4m,外圆直径不变。
笔者认为,参考国外先进国家和地区的车型,未来国内会出现如下三类高效汽车列车:双挂汽车列车;总长25.25m,总重60 t;总长32m,总重70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