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问责动真碰硬,整改也要抓紧抓实
2021-06-23沈安国
人民周刊 2021年9期
沈安国
针对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的保山市治污不力等问题,日前,云南省纪委监委给予4个责任单位通报问责,对保山市委书记杨军等7名省管干部以及12名处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予以问责。在环保督察的利剑之下,及时发现问题、有力解决问题、严肃查处责任人,体现了动真碰硬的态度,展现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决心。
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等8个省区以来,已经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云南保山“每天约4.5万吨污水直排‘母亲河东河,致使东河成为纳污河”;广西崇左“上报国家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的5个池塘,有4个被填平”;河南郑州、开封等地市“不顧水资源禀赋,以引黄调蓄灌溉、民生供水为名,大量引用黄河水搞‘人工造湖”……
在中央三令五申、环保治理不断加码背景下,依然有地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存在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相关责任人难辞其咎。正因如此,通过问责倒逼履责,是环保督察的题中应有之意。
问责只是手段,不是目的。中央环保督促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目的也是在于激发各地抓落实的积极性、主动性,继而提高环保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近年来,生态环保的理念深入人心、成绩有目共睹。然而也要看到,部分地方政府没有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认识不够,提出口号多、推动落实少,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这是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的现实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必由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