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状况评价研究
2021-06-21杨志刚陈哲华彭展花李爱英容友鹏张乐勤
秦 琳,丁 胜,杨志刚,陈哲华,彭展花,李爱英,容友鹏,张乐勤
(广东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广州 广东 510520)
2013年8月,广东省委、省政府提出在珠江三角洲(以下简称珠三角)地区率先建设全国首个国家森林城市群——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随着2018年深圳市和中山市加入“国家森林城市”的序列,珠三角地区9市已全部建成“国家森林城市”,实现了珠三角地区的森林城市全覆盖,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雏形初见。
本研究以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现有森林资源状况为基础,利用“3S”技术对城市单体、城市圈及城市群的森林资源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建立指标体系对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状况进行综合评价,找到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优势和不足,为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提供参考。
1 研究区域概况
珠三角地区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珠江下游,毗邻港澳,与东南亚地区隔海相望,海陆交通便利,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肇庆、惠州、东莞、中山共9个城市,被称为中国的“南大门”。珠三角总面积约5.6万km2,其间山丘错落,河道纵横,土层深厚,土壤肥沃,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春季阴雨连绵,夏季高温湿热,6—10月常有台风影响,年均降水量 1 500 mm以上。
2 研究方法
2.1 指标体系
根据地理位置关系将珠三角9市划分为3个城市圈,分别是广佛肇城市圈、深莞惠城市圈、珠中江城市圈。然后从城市群、城市圈、城市单体3个方面构建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评价指标体系[1],其中目标层为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状况[2],准则层为城市群森林建设水平、城市圈森林建设水平和城市单体森林建设水平,指标层为筛选后的核心指标(图1)。
2.2 评价方法
采用层次分析法(AHP),这是一种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系统化、层次化的分析方法,在处理复杂的决策问题上较为实用和有效。AHP的基本思路是先将评价体系中的指标分成若干层次,然后同一个层次之间的要素进行重要度比较,构建重量比矩阵,再通过矩阵计算得出同一个层次间的重要度即权重,最后计算结果。本研究就是通过指标权重得出城市群、城市圈和城市单体的森林建设水平,从而综合反映当前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状况。
2.3 评价指标
根据珠三角地区生态资源状况,岭南地域文化特色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群规划指标等,并综合考虑数据的客观性和可获得性,选取8个评价指标[3-8](表1)。
表1 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状况评价指标
1)国家森林城市达标率=
2)森林小镇达标率=
3)森林覆盖率=
4)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6)森林生态功能等级比例=
7)森林公园占国土面积比例=
8)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3 资源现状
在广东省林地“一张图”的基础上,依据“3S”技术和补充调查数据,生成信息更加丰富的珠三角城市群森林资源数据。
3.1 森林资源状况
截至2018年,珠三角地区土地总面积548.62万hm2,其中森林面积283.51万hm2,林业用地274.39万hm2,生态公益林地115.26万hm2,森林生态功能Ⅰ、Ⅱ级森林面积215.74 hm2,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8.32万hm2,森林公园面积34.63万hm2,自然保护区面积39.99万hm2。
3.2 森林小镇建设状况
森林小镇是森林城市群建设的最小单元,是森林城市建设向基层的延伸,是补齐乡村森林建设短板的重要措施[9-10],其进展情况反映了城镇生态环境面貌。《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大力推进森林小镇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珠三角地区森林小镇的认定数量要达到建制镇总数的50%以上,截至2019年,珠三角地区已建成森林小镇88个。
3.3 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珠三角地区的森林资源状况和国家森林城市及森林小镇的建设状况,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状况评价指标完成情况详见表2。
表2 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状况评价指标完成情况
4 综合评价
4.1 确定各评价指标权重
结合专家意见,经层次分析法计算,得出各项指标权重。准则层中城市群森林建设水平是评价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状况的重点,指标权重占比为53.90%,其次是城市圈森林建设水平,指标权重占比为29.73%,城市单体森林建设水平指标权重占比为16.37%。各评价指标权重详见表3。
表3 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状况各评价指标权重
4.2 指标的评价值与得分
准则层各森林建设水平综合得分F=∑FiWi
式中:Fi为各指标的评价值,Wi为各指标的权重。具体得分详见表4、表5和表6。
由表4可以看出,珠三角城市群的森林建设水平得分为 0.478 4,占该准则层得分的88.76%。
表4 城市群森林建设水平评价指标的评价值与得分
由表5可以看出,在珠三角城市圈中,深莞惠的森林建设水平最高,珠中江的森林建设水平最低,广佛肇的森林建设水平处于中等水平。
表5 城市圈森林建设水平评价指标得分
由表6可以看出,在珠三角城市单体森林建设方面,深圳市、广州市的森林建设水平较高,佛山市、中山市的森林建设水平较低,得分最低的与得分最高的相差20%左右。
表6 城市单体森林建设水平评价指标得分
4.3 计算综合得分
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状况综合得分F=城市群森林建设水平得分+城市圈森林建设水平平均得分+城市单体森林建设水平平均得分,得到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状况综合得分为 0.867 8。
4.4 确定等级
以理想的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状况(各项指标满分)F′=1为参考,所得分值与理想分值的比值D为评价等级标准(表7)。I级说明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状况优秀,II级说明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状况良好,III级说明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状况一般,IV级说明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状况有待提高。
表7 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等级标准
根据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状况综合得分,计算出比值D=86.78%,说明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的建设状况处于II级,建设状况良好,接近优秀。
5 结论与讨论
本文利用“3S”技术获得珠三角地区森林资源数据,再利用层次分析法(AHP)构建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评价指标体系,并通过城市群森林建设水平、城市圈森林建设水平和城市单体森林建设水平3个一级指标以及城市群、城市圈、城市单体的国家森林城市达标率、森林小镇达标率、森林覆盖率、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生态公益林比例、森林生态功能等级比例、森林公园占国土面积比例和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比例等24个二级指标,从多方面、多层次评价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状况,结果显示,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状况良好,接近优秀。
同时发现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在建设过程中仍有些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1)城市群森林建设方面。森林小镇达标率和区域生态公益林比例有待提高。根据评价值来看,这两个指标的现状值只有目标值的70%左右,需进一步加大森林小镇的建设步伐,扩大生态公益林面积。
2)城市圈森林建设方面。珠三角3组城市圈森林建设水平不一致,其中珠中江城市圈森林建设水平较低,部分指标在三组城市圈中排名靠后,如区域森林覆盖率、森林生态功能等级比例和森林公园占国土面积比例等。需进一步保护和扩大珠中江城市圈的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效益,并大力推进森林公园建设。
3)城市单体森林建设方面。珠三角9个城市的森林建设水平不均衡,其中国家森林城市达标率、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森林生态功能等级比例等指标各市完成情况较好,均为目标值的80%以上,佛山市的区域森林覆盖率和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肇庆市的生态公益林比例、惠州市的森林小镇达标率、中山市的森林公园占国土面积比例完成情况较差,均在目标值的50%左右。各市需根据自身情况完善相关森林建设。
本研究通过指标量化来评价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的建设状况,对其发展方向可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但因森林城市群涉及面较广,内容较多,对其评价指标体系的全面性、通用性可进一步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