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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的硬约束与新商机

2021-06-18张威唐郡

财经 2021年10期
关键词:外部性金融机构转型

张威 唐郡

碳測算和碳核算是现阶段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图/视觉中国

4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发改委、证监会联合发布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下称《绿债目录(2021年版)》),业内人士指出,上述目录对规范绿色债券市场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今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直言,绿色金融标准是识别绿色经济活动、引导资金准确投向绿色项目的基础。那么,《绿债目录(2021年版)》考量和发布的紧迫性是什么?对于市场主体在发行、投资绿色债券等业务方面将提供怎样的便利性?

近日,《财经》记者独家专访了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周诚君。周诚君表示,绿色金融标准分类要细,即便在同一个大类中,细分到每个行业都可能不一样。

标准之外,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需要大量的转型和改造资金,市场有一种声音认为,仅靠绿色金融远远不够,诸如钢铁等一些行业,面临巨大的转型投资需求,但不符合绿色金融标准。

为此,周诚君建议可以发展转型金融来支持此类行业,因为转型金融允许投资到高碳、高环境影响的行业,但是需要制定一个清晰的减碳、转型路径,并持续、严格地开展环境信息披露。

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调动上,周诚君认为,一个比较好的措施是有效降低金融机构的财务费用,提高回报率,比较有效的方法是降低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务的风险权重。据他预估,目前,中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约12万亿元,如果将风险权重降低一半,理论上可以将绿色贷款规模拓展到24万亿元。

周诚君介绍,央行正在会同相关部门考虑更加科学设定绿色金融资产风险权重。但这项措施实施难度较大,还需监管部门达成共识。出于风险控制考虑,若在全国推行存在困难,可考虑在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先行试点。

同时,周诚君认为,当下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是碳核算。根据目前的碳排放量以及现在的经济增长路径,到2030年的峰值在哪儿?峰值决定了我们这条路的效率。

从情怀到共识

《财经》: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确立为国策,碳金融概念火热,碳金融与绿色金融是怎样的概念关系?

周诚君:绿色金融严格界定为对改善环境、应对气候变化、资源节约高效利用领域的金融支持。国际上对绿色金融也有严格的概念边界和国际共识。碳金融不完全属于绿色金融的范畴,对两者进行适当区分,有利于中国绿色金融与国际接轨。

《财经》:近日央行等部委下发新绿债目录,绿色金融标准完善经历了哪几个发展历程?相对于国际标准,这次做了哪些对接调整?

周诚君: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经历了从情怀形成到共识达成的发展阶段。2016年,央行等七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下发之后,国际上对于中国增长较快的绿色债券存有一定的质疑。质疑的点主要是,这些业务(绿色债券)到底是不是真正的绿色金融。我们对绿色金融的认知确实有一定的阶段性变化。早期,尽管国内也已开始研究绿色金融,但彼时并未达成当前的共识。值得欣慰的是,在研究绿色金融之初,中国一直强调与国际接轨,避免自己创造概念。

2018年起,央行与发改委、证监会等部委多次协商,形成基本共识,启动了统一绿色债券目录的工作。对于国际上并不认可的清洁煤技术等高碳项目,新修订的绿色债券目录也将其剔除。

绿色金融标准分类要细。即便在同一个大类中,细分到每个行业都可能不一样。国际上也是如此,例如在绿色债券领域,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和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都有很清晰、很细致的标准和分类目录。

《财经》:央行已经把绿色金融确定为今年和“十四五”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此前,行长易纲重点提出强化信息报告和披露,目前,信息披露工作的考量和进展如何?

周诚君:不论是金融机构还是企业都需要主动对社会公开披露环境信息。一方面,这是相关主体获得相应奖励的基础;另一方面,市场主体也必须接受社会监督。过去,市场主体一般按照内部模板或相关国际模板开展信息披露,但各机构披露的内容、范围、文本标准等不尽一致,缺乏可比性。目前,央行研究局牵头的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即将发布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标准。

《财经》:在具体的绿色金融信息管理方面,当前央行在推进哪些工作?

周诚君:央行研究局牵头在湖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了绿色金融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于2018年起筹建,2019年开始试运行,现在正准备拓展到整个长三角地区。该系统属于事后管理系统,而非事前审批。绿色金融需要一些额外的激励措施,金融机构才有展业积极性;但同时又要防止道德风险,避免“洗绿”等情况发生。该系统一定程度上就可以发挥风控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系统内,金融机构之间可以相互监督,进一步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

系统的初衷在于,只要是贴上绿标的产品或者业务都会被登记进来。因为逐笔统计,数据非常真实,对于绿色信贷发放比较多的金融机构,可以适当给予激励。

《财经》:在绿色金融的监管问题方面,中国与国际上一些主要经济体的区别是什么?

周诚君:国际上主要是自下而上发展绿色金融,中国开创了自上而下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先河。中央银行牵头制定了绿色金融发展的总体方案,然后推动学界、地方政府和市场主体实行。这是中国的传统方式,也是中国的优势。中国牵头发起成立了央行和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在国际上广泛呼吁和积极宣传推广绿色金融理念,全球越来越多的中央银行也开始重视绿色金融。

对标国际,欧洲国家在绿色融资等方面做得比较好。首先是ICMA、CBI等具有较高市场声誉的组织和机构制定和出台了标准,并推动金融机构共同遵守这些标准。这些标准很严格,在执行过程中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资料图片)周诚君。

以转型金融配套绿色发展

《财经》:对比全球,中国绿色金融过去六年发展非常可观,但是相对中国金融业整体规模看来,规模占比依然不高,随着“30·60目标”提出,如何扭转国内绿色金融占比不高的局面?

周诚君:随着“30·60目标”的提出,绿色转型目标已经得以量化,从而必将成为一个硬约束,当务之急是要按照这个目标倒推其实施路径。经过五六年的发展,中国绿色金融总体发展不错,打下了比较好的基础。截至去年底,绿色信贷达12万亿元,全球第一;绿色债券存量超过8000亿元,全球第二。

中国绿色金融过去的问题在于,一方面没有形成广泛的共识,往往取决于意识和情怀,所以约束性不强,另一方面,激励措施也不够,市场主体积极性不高。当前,各方面的共识越来越强,央行和相关部委也正在研究出台越来越多的政策措施,有望形成有效的正向激励。此外,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发展也很不错,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

《财经》:目前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分别位于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甘肃,各试点地区做了哪些创新突破?

周诚君: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里,有些金融产品、服务和政策措施可以先行先试。比如刚刚提到的信息管理系统,以及一些体制机制上的措施,如风险权重、监管指标的放松等。两年前,我们还在试验区试点建立了绿色金融行业自律机制。再如在产品方面,江西省曾经拿出5个亿的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在试驗区发了首笔地方绿色专项债。此外,还有一些银行在试验区成立了绿色支行。这些都是在地方先做尝试的。

《财经》:中国绿色信贷规模达12万亿元,尽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各类研究表明,实现“30·60目标”的资金需求将近百万亿元,如何填补市场的资金缺口?

周诚君:目前中国总体信贷规模300多万亿元,绿色贷款还只能算是九牛一毛。过去中国发展绿色金融主要是为了支持能源的高效利用、应对气候变化、改善环境问题,没有那么多硬约束。现在面临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硬约束,大量的高碳行业必须有一个明确的低碳转型和净零排放路径。

碳达峰、碳中和需要大量的转型和改造资金,仅靠绿色金融远远不够。绿色金融有国际规范和严格标准,所以是刚性的,各方必须共同遵守。很多行业,如火电、钢铁行业,面临巨大的转型投资需求,但不符合绿色金融标准。我们可以发展转型金融去支持此类行业,因为转型金融允许投资到高碳、高环境影响的行业,但是需要制定一个清晰的减碳、转型和最终净零排放路径,并持续、严格地开展环境信息披露,接受外部监督。转型金融的意义在于大大拓展了金融行业对于经济活动和投资项目满足环境和气候变化转型的覆盖范围和支持力度,它未必是绿色的,但符合转型要求,因此就可以获得金融支持。

有些行业可能永远都无法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零排放,比如航空总是要烧油的,目前还看不到飞机使用电池的可能;可再生能源再发达,目前看还是需要火电提供调峰保障;另外钢铁行业也是碳密集行业,对环境影响非常大。但如果这类行业有清晰的减排目标,最后通过各种措施(包括实现路径、时间表、路线图等的信息披露)最终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就可以获得金融业的支持。如果明确这一点,并制定相应的标准、目录,就可以成为商业银行接下来为其提供贷款的保证。

《财经》:易纲行长此前曾公开表示,实现碳中和需要巨量投资,要以市场化的方式,引导金融体系提供所需要的投融资支持。如何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开展绿色投资?

周诚君:一个比较好的措施是有效降低金融机构的财务费用、提高其回报率,比较有效的方法是降低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资产的风险权重。目前,中国绿色贷款余额约12万亿元,如果将风险权重降低一半,理论上可以将绿色贷款规模拓展到24万亿元。央行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推动调整绿色金融资产风险权重,但这项措施实施难度较大,还需各方面达成共识,甚至需要国际上的支持。出于风险控制和标准制定等方面的考虑,若在全国推行存在困难,可考虑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先行试点。

目前,央行正在按季开展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此外,降低绿色不良资产容忍度、开展绿色资产证券化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发ESG产品等也是可以考虑的激励措施。未来央行也可会同监管部门出台绿色金融评价或者环境与气候风险评级等,根据评级给予奖惩,形成良好的激励约束机制。当然,现阶段这些政策都还处于探讨阶段。但随着相关政策写入各类政策文件,未来激励措施的可行性将更强。

转型风险与商业价值

《财经》:央行披露的数据显示,绿色贷款不良率低于银行业贷款不良率1.6个百分点,连续三个季度保持在0.5%以下,从绿色金融的自身发展来看,其不良率是否已经充分暴露?

周诚君:目前,中国绿色贷款质量总体较高。一方面,早期市场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都非常谨慎,绿色贷款的附加约束相对较多;另一方面,绿色金融业务开展的时间总体较短,不良贷款等问题可能尚未充分暴露。事实上,在银行放贷时,项目的绿色属性并非唯一的考量因素,银行还必须考虑现金流。既要有好的现金流,信用风险能得到较好控制,同时也要求是绿色项目,金融机构才会有动力去做。

《财经》:降低金融机构的财务费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外在推动因素,金融机构在发展绿色金融时面临哪些自身瓶颈?

周诚君:一方面,在项目搜寻、评估认证、信息披露等环节,金融机构都需要付出额外成本。另一方面,是金融机构自身的人才储备和能力建设问题。金融机构要辨别项目的绿色属性,就要求自身具有一定的基本知识。湖州等地试点的绿色项目库即是帮助商业银行降低成本的一个有益尝试。此外,金融机构也要考虑自身转型风险,例如对煤炭等行业贷款较多的金融机构可能面临很大风险和调整压力。

《财经》:在“30·60目标”提出以后,绿色金融在预算约束方面的功能会越来越强化,转型风险会越来越突出,有可能很多资产会面临估值的调整。

周诚君:可能会有很明显的资产负债表效应,会在商业领域显示出越来越多的约束效应。另外,当绿色金融真正开始成熟起来,商业价值这块可能会越来越凸显。一些评估测算显示,实际做得比较好的行业总体回报率还是比较高的。

如果政策激励措施给足了,商业银行相关监管指标放松之后,其获得额外的好处也能带动较高的回报率,金融机构也会有更多的动力向绿色金融倾斜资源。今年央行和监管部门都会出台很多激励政策,而这些政策会实实在在体现在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中。

《財经》:气候变化影响金融稳定和货币政策,需要即时评估和应对,在评估测算方面,哪一项工作最为紧迫?

周诚君:真正严格的评估测算需要一定的时间、精力,还要有一些数据。我认为现在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是碳核算。根据目前的碳排放量以及现在的经济增长路径,到2030年的峰值在哪儿?峰值决定了我们这条路的效率。所以,碳测算和核算是非常重要的,这可能是我们目前最薄弱、最需要去做的工作。

《财经》:受风险因素影响,国际一些央行对于把气候变化纳入货币政策框架事宜持有积极态度,认为应纳入中央银行的政策框架。这种做法可行吗?

周诚君:肯定可以纳入中央银行政策框架,比如信贷政策、金融稳定政策等,但未见得是纳入货币政策。货币政策应当越清晰越简单、规则越透明、目标越明确为好,少考虑一些不太容易清晰界定或过于复杂的变量。

此外,中央银行开展金融稳定评估时,确实应该考虑环境和气候风险。有些金融机构表面上看监管指标都很健康,但是资产负债表上百分之七八十的资产都集中在高碳行业,未来转型风险就会很大。一旦出现资产重估,这样的金融机构就可能会面临资产负债表的大规模调整。比如清华的一项研究表明,目前煤炭行业的不良率在3%左右,十年后估计会上升到10%以上。所以,在下一步落实“30·60目标”而实现转型的过程中,可能将带来很多资产的系统性重估。

《财经》:绿色金融的外部性一直被国内外广为谈论,其不仅产生财务效益,还有环境效益,现实的问题是环境效益并不好衡量,如何才能将外部性内部化?

周诚君:外部性存在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减排、环境保护一般体现正外部性,而排放、污染则是负外部性,我们需要对正外部性进行补贴和奖励,对负外部性给予惩罚、施加税收,从而把正外部性转化为其收益,把负外部性转化为成本,形成正向激励约束机制,这是基本原理。

科斯定理解决问题的另外一个思路是,有效界定产权。产权如果清晰界定,就可以实现交易、形成定价,通过价格机制把外部性内部化。随着技术发展和一些理论进步,产权界定的能力越来越强。绿色转型领域也可以想办法解决一些产权界定问题,例如对碳排放额度进行交易定价。当前,一些有情怀的国际企业,举办一些活动都会上交一笔费用,用于购买活动中产生的碳排放额度,这样就实现了这次活动的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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