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制度认同与后赵天王体制的演变
2021-06-18李磊
李 磊
[提要]后赵君主采用了有别于皇帝称号的天王号并为十六国北朝政权所仿效,然而后赵天王体制只是君主在其统治基础薄弱情况下对皇帝制度的调整。由于建政缺乏部族基础,后赵在建构王权时较为依赖君主家庭成员,在礼仪权威上模糊彼此间的差别,但这一调整并不成功,宗室内争的反复出现迫使后赵回归传统的皇帝制度。从政权架构来看,后赵以魏晋王朝为样板,一方面沿袭吏兵配属制度、宗室出镇制度,以保证“皇室作为一个家族驾于其他家族之上”;另一方面天王以宿卫亲军为王权的军事基础并建立内朝决策机制,以保证天王的王权专制。在后赵的政治实践中,吏兵配属、宗室出镇存在着反噬王权的发展面相,这一矛盾既根源于视宗室为一体的天王体制,也根源于自我矛盾的魏晋旧制。后赵天王体制的演变过程体现了中华制度传统对少数民族政权的约束,而以魏晋为样本的政权架构则反映出后赵的中华制度认同。
十六国时期少数民族政权的中华意识,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重点所在。在这一论域中,后赵君主称天王的现象颇为引人注目。这不仅是因为后赵参与开创了十六国北朝君主以天王为政治名号的新传统,还因为这一名号背后可能隐藏着有别于汉魏晋王朝权力模式的变化。近来有学者着力发掘后赵政权的演变,认为石虎长期以天王为政治名号表明他创制出新的权力结构,与此前有别①。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后赵开国君主石勒,还是统治期最长的石虎,他们最终的政治名号仍然是皇帝,天王号只是称帝之前的阶段性名号。这表明后赵的权力体制虽有所创新,但仍旧不得不向传统政治模式回归。这既是缘于后赵君主对中华制度的主观认同,也反映出中华制度传统对少数民族政权发展的约束。具体而言,后赵所面临的政治制度传统主要指战国秦汉以来的官僚君主制、郡县制以及魏晋以来的宗室出镇制。以此为参照考察后赵的天王体制,它仍是皇帝制度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君主在统治基础薄弱时对皇帝制度的适度调整。本文拟在前人研究基础上②,对后赵的天王王权结构及其运作方式进行探讨,澄清天王号的政治内涵与历史意义,以期从一个层面阐明十六国政治发展所处的中国历史道路。
一、后赵的天王体制及其向皇帝制度的回归
后赵天王号始于石勒,太和三年(330年)二月石勒称大赵天王,此时距石勒建政称赵王已经过去了十一年。太和二年(329年),石勒灭前赵,统一了华北的大部分地区。在这一背景下,后赵群臣原本劝请石勒即皇帝位,但石勒仅以大赵天王的名号行皇帝事。
关于天王号的起源,学界曾进行了持久地讨论,这些观点大致可概括为两类:一类是从中华传统中追溯其根源,认为天王号源自周代;一类是从汉文化之外寻找其来源,或认为源自佛教,或认为源自少数民族的政治传统③。由于石勒是将天王号视作统一华北之后的最高君主号,无论这一政治名号的渊源如何,其运用本身便表明后赵政治出现了不同于传统王朝的新特点,而且这还是后赵君主的有意为之。然而从石勒以天王号行皇帝事来看,天王号是在皇权的层面上使用,与赵王王号存在着性质上的差别。后赵的这一政治框架又恰恰是以秦汉魏晋的皇帝制度为参照,这表明后赵天王号的创立及运用其实仍是以中华制度传统为背景的。
石勒之后,石虎也使用了天王号。从使用时间上看,石勒在太和三年(330年)二月至九月的七个月里称天王;而石虎从延熙元年(334年)十一月称居摄赵天王至建武十五年(349年)正月即皇帝位,其间居摄及称大赵天王近十五年。称大赵天王只是石勒在即皇帝位之前的一个阶段性方案,他的最终目标是称皇帝,石虎则是想长期使用天王号。从权力结构来看,石勒称天王行皇帝事,天王王权的运转仍是基于传统的皇帝制度,而石虎则试图开创新的王权形式。尽管石虎与石勒在使用天王号上有着诸般不同,但其所力主的天王体制难以避免地以皇帝制度为依归,这表明无论少数民族君主的主观意愿如何,政权的演进仍然受到中华制度传统的制约。
石虎的天王王位是通过政变而得来。石勒死后,太子石弘即位,石虎废黜君主自称“居摄赵天王”。建武三年(337年),经历三年居摄期后,石虎正式即天王位。《邺中记》载,“石虎正会,虎于正殿南面临轩,施流苏帐,皆窃拟礼制,整法服,冠通天,珮玉玺,玄衣纁裳,画日月火龙黼黻华虫粉米,寻改车服,着远游冠,前安金博山,蝉翼丹纱里服”[1](P.138)。所谓“窃拟礼制”乃指承袭汉魏晋的皇帝服制。但随后石虎“改车服”,着远游冠,蝉翼丹纱里服。按《中朝大驾卤簿》,金博山与通天冠皆为天子朝服,远游冠则为杂服[2](P.766)。石虎于远游冠前安装金博山,乃是混搭、独创。这一改制或许反映了石虎对天王特殊身份的强调。《邺城故事》载:
永和三年,命其子石宣祈于山川,因而游猎,乘大辂,羽葆、华盖,建天子旌旗,十有六军,戎卒十八万,出自金明门。季龙从后宫升观望之,笑曰:“我家父子如是,自非天崩地陷,当复何愁,但抱子弄孙日为乐耳!”[3](P.1371)
永和三年即建武十三年(347年),石宣为太子。《通鉴》将此事系于该年九月[4](P.3078-3079)。金明门是邺城西门,靠近三台与九华宫。东宫位于太武殿东[5]。太子出行,“建天子旌旗”,由东向西,从大朝前面横穿邺城,这是有意宣扬政治威仪。对于这场盛大的仪式,石虎是满意的,并不认为太子有何僭越之处。从“我家父子如是”的表述可见,石虎将天王与太子的权势视作一体,并未予以细分。
除了太子外,皇后也享受殊礼。《邺中记》记载石虎“皇后出,女骑一千为卤簿”[6](P.3067)。但这一殊礼并非缘于石虎对妻子的爱敬,他曾先后杀掉郭氏、崔氏两任妻子。郭氏为将军郭荣之妹,崔氏出身第一流高门清河崔氏[7](P.2761)。崔氏蒙冤不获辩白,被石虎亲手射杀[8](P.1713)。石虎对皇后的殊礼,也当是出于天王、皇后一体的观念。石虎让其家庭成员分享天王权威,使天王家庭以整体的方式居于最高统治地位。
除了礼仪殊荣外,石虎还让太子代行部分天王职权。在任“居摄赵天王”时,石虎“命太子邃省可尚书奏事,唯祀郊庙、选牧守、征伐、刑杀乃亲之”④。天王将尚书政务交由太子处置,自己只控制州郡官以上的选任并扮演礼制角色,保留在军事、司法上的决策权。这一分工沿袭自石勒,“勒令其太子省可尚书奏事,使中常侍严震参综可否,征伐刑断大事乃呈之”[9](P.2750)。石勒的这一安排是听从徐光的建议,以太子执政来防范石虎[10](P.291)。石虎在“居摄赵天王”、任“大赵天王”时期并未面临权力挑战,他以太子“省可尚书奏事”,其实是缘于对天王王权内涵的理解。
天王家庭成员的保母如受宠信也可借用天王权势。《晋书·石季龙载记上》载:“石邃保母刘芝初以巫术进,既养邃,遂有深宠,通贿赂,豫言论,权倾朝廷,亲贵多出其门,遂封芝为宜城君。”[7](P.2763)刘芝因为太子石邃保母的身份,不仅获封宜城君,而且能够干预朝政、干预人事。其地位、权势均得到石虎的认可。之所以如此,乃因石虎将政权理解为私有产权,天王、太子可因私人宠信而授予爵位、增其权势。
石虎对其所建构的天王王权结构一度十分满意。建武三年(337年)册封石邃为天王皇太子后,石虎对群臣说:“司马氏父子兄弟自相残灭,故使朕得至此;如朕有杀阿铁理否?”[11](P.3011)阿铁即石邃,石虎认为他们之间不会出现像司马氏父子兄弟相残的情形。然而就在受封的当年,石邃便因“欲行冒顿之事”而被废杀。继立的太子石宣又于建武十四年(348年)图谋弑君。石虎先后与两任太子都势成水火,这与他对天王王权的构想完全相反。石宣事件后,石虎对天王、太子间的和平共处再无信心,他对群臣说:“吾欲以纯灰三斛洗吾腹,腹秽恶,故生凶子,儿年二十余便欲杀公。”[12](P.2785)
两任太子的弑君之举其实与石虎“腹秽恶”无关,而与天王王权的结构有关。如前所述,在天王的王权展示上,石虎让太子“建天子旌旗”;在政权运作上,自居摄赵天王始,让太子“省可尚书奏事”。这些举措所表达的政治信息是:天王与太子权势一体。但权势一体化在抬高天王家庭成员地位的同时,也模糊了天王、太子之间的权威边界。司徒申钟曾预言太子与天王发生冲突的必然性,他建议削减太子的政治权势:“太子国之储贰,朝夕视膳而不及政也。庶人邃往以闻政致败,殷鉴不远,宜革而弗遵。”[7](P.2776)申钟认为太子“不及政”,石邃“闻政”的旧例不应遵循。
“闻政”的太子,在主观感受上容易放大自我,将自己等同于君主。石虎与太子间的矛盾便始于太子的这种“骄恣”。《晋书·石季龙载记上》说石邃“荒酒淫色,骄恣无道”,举出盘游于田、淫宫臣妻妾、斩首美淑宫人、交亵杀食比丘尼诸事,并特意指出这些事情是在“邃自总百揆之后”[7](P.2766)。可见石邃的“骄恣无道”是“闻政”“总百揆”的结果,并非其历来的行径。石邃被废,便与这种“骄恣”有关。石邃因争宠而称疾不省事,“邃母郑氏闻之,私遣中人责邃,邃怒,杀其使。季龙闻邃有疾,遣所亲任女尚书察之,邃呼前与语,抽剑击之”[7](P.2766)。石虎在得知石邃的不轨行为后,“幽邃于东宫,既而赦之,引见太武东堂,邃朝而不谢,俄而便出,季龙遣使谓邃曰:‘太子应入朝中宫,何以便去?’邃迳出不顾,季龙大怒,废邃为庶人”[7](P.2766-2767)。石邃意图杀害女尚书、中人之举,以及对石虎不谢、不顾的态度,均表现出对天王权威的蔑视,故被石虎废为庶人。石邃“骄恣”缘于后赵天王、太子间权威边界的缺乏。
除了模糊天王与太子间的权威边界外,石虎还模糊了太子与受宠王子间的差别,这引发了太子与受宠王子间的矛盾。石邃“欲行冒顿之事”的直接原因是“河间公宣、乐安公韬有宠于季龙,邃疾之如仇”。石邃为了诛杀石宣,“称疾不省事”,亲率宫臣文武五百余骑前往冀州[7](P.2766)。石邃被废杀,石宣继任太子,随即陷入同样的处境。石虎“以石韬为太尉,与太子宣迭日省可尚书奏事”,“命石宣、石韬,生杀拜除皆迭日省决,不复启也”[7](P.2771、2776)。石韬分享了太子“省可尚书奏事”的权力。建武十三年(347年),石虎命石宣祈于山川,“建天子旌旗”,“宣弓马衣食皆号为御”。同年,“季龙复命石韬亦如之,出自并州,游于秦晋”,石韬获得了与太子相同的礼仪待遇。《晋书·石季龙载记上》载,“宣素恶韬宠,是行也,嫉之弥甚”[12](P.2782-2783)。此后又发生了石韬建宣光殿而与石宣冲突之事,最终引来杀身之祸。石宣谋杀石韬后,还计划在石虎临丧时废君自立。
对于太子与受宠王子间的冲突,司徒申钟认为是“二政分权”所致。他说:“二政分权,尟不及祸。周有子颓之衅,郑有叔段之难,此皆由宠之不道,所以乱国害亲。”[7](P.2776)申钟认为“二政分权”必然导致“乱国害亲”,这一权力结构根源于天王对王子的“宠之不道”。
在后赵的王权结构中,天王、太子、受宠王子的权威缺乏足够的差别,这成为两任太子发动政变的体制性根由。不得不说,石虎建构天王王权的结果与其初衷完全相背。建武十四年(348年)石宣事件发生后,石虎改立幼子石世为太子。他向群臣解释立石世的缘由:“今世方十岁,比其二十,吾已老矣。”[12](P.2785)石虎认为王子们“二十余便欲杀公”,故而在立第三任太子时选定年方十岁的石世,以便于在晚年时能有较为充足的统治时间。这表明石虎已经意识到天王与太子间必须有主次、强弱之别。较之天王家庭的权威不分,皇帝制度更加强调皇帝独尊的地位。太宁元年(349年)正月石虎即皇帝位,转而以皇帝号来凸显君主的绝对权威。经由实践,后赵的天王体制最终以皇帝制度为依归。
二、吏兵配属制度与宗室出镇制度:后赵制度的魏晋渊源
石虎之所以为太子“建天子旌旗”“省可尚书奏事”,并让受宠王子与太子“二政分权”,与其所处的政治环境有关。十六国时期的多数政权是依赖部族建政,与此不同,石勒起事凭借的是个人力量,身边的核心支持者是不具部族势力的群盗“八骑”(后扩展到“十八骑”)[13]。石勒在建政之初凝聚流寓于河北的并州胡人,再以河北为地域联系,建立超越本籍、门第、民族的统治集团[14]。缺乏部族、宗亲的支持是石勒不得不依赖石虎的缘由。石虎诛杀石勒诸子后,除自己子嗣外,再无石氏人物可作依凭。石虎夺位非正,所面对的首要政治问题是在国人中凸显天王权威,这仅靠天王个人是不够的,不得不重用太子及其家庭成员,于是建立起以天王家庭为第一家族的权力结构。
谷川道雄先生认为石虎时期的权力结构是“以皇帝为中心的卫星式军事体制”,并将这种结构溯源于匈奴国家的政治结构[15](P.44)。实际上,石虎统治初期延续了石勒时期的军事制度,宗室并未因受爵而获得军事上的分封[16]。即便在东宫,宫臣文武亦非太子私属。如上文所述,石邃率五百余骑赶赴冀州诛杀石宣,当众人得知行动目的时,“行数里,骑皆逃散”[7](P.2766)。石邃所率包括宫臣文武,但宫臣文武并不以太子为绝对权威。
“以皇帝为中心的卫星式军事体制”其实是吏兵配属制度。汉晋历史的一大趋势是自耕农逐渐成为豪强依附民,这一社会关系反映在魏晋制度上,则是在郡县编户之外另设兵户与吏户,由官府役使。后赵的吏兵配属制度建立于建武三年至八年间(337年-342年)。《晋书·石季龙载记》:
右仆射张离领五兵尚书,专总兵要,而欲求媚于石宣,因说之曰:“今诸公侯吏兵过限,宜渐削弱,以盛储威。”宣素疾石韬之宠,甚说其言,乃使离奏夺诸公府吏,秦、燕、义阳、乐平四公听置吏一百九十七人,帐下兵二百人,自此以下,三分置一,余兵五万,悉配东宫。于是诸公咸怨,为大衅之渐矣。[7](P.2773)
《资治通鉴》将此事系年于建武八年(342年)[4](P.3052),后赵诸公侯设府吏、帐下兵的时间当在此之前。府吏、帐下兵皆有数额限定,故而才说得上“吏兵过限”。从推行“三分置一”的改革后余兵五万的情况来看,诸公侯原来的吏兵总数在七万五千左右。这些吏兵名义上归五兵尚书统属,实际上却是诸公侯役属的劳动力与兵员。张离上奏建议改革后,府吏、帐下兵有了新的定额,诸公侯吏兵总数仍有大约二万五千。可以想见,诸公侯不遵制度而增设的吏兵及各类依附人口当不在少数。正因吏兵数量关系到诸公侯的经济利益与军事势力,故而张离建议太子石宣通过限制公侯吏兵的数量来达到削藩的目的,诸公侯也为此而“咸怨”“大衅”。
在经历了石邃之乱后,石虎不仅没有削弱太子权势,反而赋予太子及诸子更大的军事权力,这是因为在其政治议题中,拱卫天王权势比防范家庭成员更为重要。易言之,石虎在缺乏充足历史资源与政治基础的情况下弑君夺位,又急于凸显天王的绝对权威,只能以家庭成员为主要依赖力量。太子“建天子旌旗”“省可尚书奏事”与宗室配属吏兵,其实是石虎解决同一个政治议题的两个步骤。
按《三十国春秋》记载,谪戍凉州的东宫卫士在定阳梁犊的率领下“谋兵东还”,“犊军人皆多力善射,一当十余,无兵甲,所在略大斧,施一丈柯,攻战若神,拟向崩溃”[17](P.1378)。“其乐平王石苞时镇长安,尽锐距之,一战而败”,“季龙以李农为大都督,行大将军事,统卫军张贺度、征西张良、征虏石闵等,率步骑十万讨之,战于新安,农师不利,又战于洛阳,农师又败”[12](P.2786)。东宫卫士在“无兵甲”的情况下起事,连续击败镇守关中的精锐与邺城派出的主力,其战斗力已经远远超出了宫廷宿卫所需。建武四年(338年)太子石宣率步骑二万击朔方鲜卑斛摩头,斩首四万余级[7](P.2768)。此战使朔方鲜卑遭受沉重打击,为铁弗匈奴刘务桓在黄河以西地区的崛起创造了条件[18](P.2054)。石宣击朔方鲜卑的时间与吏兵配属的施行时间相近,所率步骑二万或许有若干成为东宫卫士。建武九年(343年)石宣“讨鲜卑斛谷提,大破之,斩首三万级”[7](P.2773)。石虎为东宫配属“多力善射”“一当十余”的卫士,又在“东宫置左右统将军,位在四率上”[7](P.2775),增强东宫的军事组织能力,并多次令太子野战拓边,可见他将东宫卫士视作后赵军事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宗室出镇制度是石虎时期的另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在上述张离改革吏兵的方案中,秦、燕、义阳、乐平四公获得了高于其余诸公的地位。秦公石韬“与太子宣迭日省可尚书奏事”,燕公石斌、义阳公石鉴、乐平公石苞在改革前后皆有出镇的经历。燕公石斌督边州,免于建武六年(340年)。义阳公石鉴镇关中至建武十一年(345年),由乐平公石苞接替[7](P.2774,2776-2777)。太宁元年(349年)四月,除石苞出镇关中外,还有彭城王石遵镇幽州,燕王石斌镇襄国(同月免,新兴王石祗代)[12](P.2787,2791)。宗室出镇的军事力量主要是朝廷禁兵,而非配属的吏兵。如太宁元年(349年)四月,彭城王石遵由幽州移镇关中,先至邺城朝拜,石虎为之配禁兵三万[12](P.2787)。诚如唐长孺先生所言,宗室出镇制度根源于魏晋“皇室作为一个家族驾于其他家族之上”的政治结构[20](P.123-140)。石虎及其诸子作为一个整体共同建构王权,他们掌控朝廷禁兵,以禁兵为基本军事力量出镇地方,这一举措亦是沿袭魏晋旧制。
宗室出镇的地区都是最重要的战略要地。建武八年(342年),石虎为讨前凉敕“并、朔、秦、雍严西讨之资”[7](P.2772),作好战争准备。石鉴、石苞先后出镇关中,与对前凉的战争有关。自建武四年(338年)始,幽州成为征伐段氏、慕容氏的最前线,石遵、石冲先后镇幽州也与此相关。襄国是石勒故都,石虎夺位后迁都邺城。以石斌、石祗先后镇襄国,乃是着眼于对襄国的政治控制,消除对邺城政权的威胁。
石虎依靠诸子建构天王王权,既为之配置具有私属性质的吏兵,又让其分掌禁兵、出镇要地,然而这一体制容易培育出分裂势力。建武十四年(348年)石宣事件后,石虎为了缓解天王与太子间的结构性矛盾,改立十岁的石世为太子,为自己预留出十年的独掌大权期。次年(349年)四月石虎病危,他在临终前安排了彭城王石遵、燕王石斌与石世的支持者张豺共同辅政的格局。这一安排与其说是确保石世的王权,不如说是承认石遵、石斌与石世间的权力三分。
在建武十四年(348年)立储讨论中,石遵、石斌被太尉张举列为太子的首选。张举称:“燕公斌、彭城公遵并有武艺文德,陛下神齿已衰,四海未一,请择二公而树之。”[12](P.2785)石斌是石虎诸子中最早出镇的。建武八年(342年)对诸公吏兵定员时,石斌与石韬、石鉴、石苞同列为第一等。建武十年至十四年(344-348年)石斌为大司马、侍中、录尚书事[21](P.4037-4040)。在石虎安排的辅政格局中,石斌为丞相、录尚书事。
石遵为废太子石邃之弟,母亲郑樱桃原为晋冗从仆射郑世达家妓[22](P.1756),先后谗杀石虎正妻郭氏、崔氏[8](P.1713)。郭氏由石勒为石虎所娉,是将军郭荣之妹。崔氏出身高门士族清河崔氏。石虎即天王位时郑樱桃被册封为天王皇后,石邃事件发生后,郑樱桃虽被降为东海王妃,但并未受到太大冲击,其子石遵仍在太子候选名单中。石世即位后,姚弋仲、苻洪等游说石遵起事,理由便是“殿下长而且贤,先帝亦有意于殿下矣”[12](P.2788)。
在石虎的辅政安排中,石遵出镇关中,石斌录尚书事,这既是出于对石遵、石斌特殊地位的承认,也为了让他们作为一个整体共同拱卫家族权力。石虎还试图通过移镇的方案来防范宗室出镇所带来的分裂风险,以新兴王石祗代燕王石斌镇襄国,以彭城王石遵代乐平王石苞镇关右,以沛王石冲代彭城王石遵镇幽州[12](P.2786-2787,2791)。但石虎对身后事的安排最终未能阻止后赵的瓦解,年幼的嗣君石世无法行使皇权。原本用以拱卫家族权力的吏兵配属制度、宗室出镇制度成为培育叛乱势力的土壤。石遵凭借所配的三万禁兵,在姚弋仲、苻洪等部的支持下,首先发难夺取皇位。随即石冲以幽州镇军叛,石苞谋划以关中镇军攻邺,石鉴在邺城发动两场政变,石祗在襄国起兵。应该说,石虎以吏兵配属制度、宗室出镇制度拱卫政权反映了他对魏晋制度的认同,后赵的瓦解与西晋八王之乱的性质相同,均是缘于这些制度自身的问题,它们无法在根本上消除权力结构中的矛盾。
三、掌宿卫兵权与内朝决策:天王体制对皇权专制模式的继承
在谷川道雄所称的“以皇帝为中心的卫星式军事体制”中,天王拥有直属的宿卫军队,性质与东宫卫士、诸公府吏兵相同。《邺中记》记载,石虎有女骑一千常随之游于凉马台,“皆手持雌黄宛转角弓”[23](P.1599)。这支千人规模的女骑兵仅仅是石虎的宿卫军之一,宿卫军的核心是云腾黑矟骑。凉马台又名阅马台、识马台,位于邺城西漳水之南,自建武六年(340年)建成后,一直是石虎训练云腾黑矟骑的场所。《邺中记》载:
云腾黑矟骑为石虎虎牙宿卫的称号。这支五千人的骑兵训练有素,“若数万人骑”。云腾黑矟骑听从石虎号令,由石虎以响箭指挥。为了严格控制这支宿卫军,石虎每月都要在朔晦日阅兵于凉马台。《邺中记》还记载,石虎“左右置直卫万人,皆五色细铠,光曜夺目”[25](P.1635)。这支万人规模的直卫,似是云腾黑矟骑之外的宿卫军队。
除了掌控数量庞大的精锐宿卫之外,石虎还注重邺宫的军事功能。太武殿是朝会的正殿,“殿基高二丈八尺,以文石之,下穿伏室,置卫士五百人于其中”[7](P.2765)。抬高殿基是为了建造伏室,伏室的作用是暗藏五百卫士在其中,防范政变,拱卫石虎的安全。
天王的王权在很大程度上以宿卫兵权为根基。石虎虽然倚重诸子,却未曾以诸子掌管宿卫兵马。领军将军王朗曾向石虎揭发太子石宣役使数万人斫伐宫材的行径,从而被石宣视作政敌。在领军将军与太子的斗争中,石虎听信领军将军的情报,采纳其建议,并在太子的政治攻势下将其保全[7](P.2775)。这一事例表现出石虎对负责宿卫之领军将军的信任,领军将军揭发太子行径很可能是出于职责,即在宿卫之外还担负监视东宫及诸公的任务。在石虎的辅政安排中,张豺为镇卫大将军、领军将军,掌宿卫兵权。这仍然是延续石虎时期的政治传统,将宿卫兵权掌握在新的君主手中。然而张豺未能掌控宿卫军,石虎病重时,“龙腾将军、中郎二百余人列拜于前”,“宜令燕王入宿卫,典兵马,或言乞为皇太子”[12](P.2787)。张豺也没有得到羯人群体的认可。石遵讨伐石世时,“耆旧羯士皆曰:‘天子儿来奔丧,吾当出迎之,不能为张豺城戍也。’”[12](P.2788)无论是龙腾军,还是“耆旧羯士”,都不愿附从石世,这成为石世即位仅三十三天便被推翻的重要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太子“省可尚书奏事”只是在行政层面处置尚书事务,决策权仍由石虎掌控。《晋书·石季龙载记上》记述了太子石邃与石虎间的冲突:“邃以事为可呈呈之,季龙恚曰:‘此小事,何足呈也。’时有所不闻,复怒曰:‘何以不呈?’诮责杖捶,月至再三。”[7](P.2766)“官家难称”成为石邃弑君的重要缘由。
为了掌控决策权,石虎还在内朝建立了一套由女官出任的门下、尚书机构。按《邺中记》,“石虎置女侍中,皆貂蝉,直侍皇后”,“简其(宫人)有才艺者为女尚书”[26](P.709)。《邺中记》又云:“石虎以宫人为女官,门下通事以玉案行文书。”[27](P.3164)《邺中记》形象地描述了石虎在内朝决策的场景,“石季龙与皇后在观上为诏,书五色纸,着凤口中,凤既衔诏,侍人放数百丈绯绳,辘轳回转,凤皇飞下”[28](P.4056)。
内朝还包括由女官出任的太史机构。《三十国春秋·后赵录》载,“石虎置女太史于灵台,仰观灾祥,以考外太史,验察虚实”[26](P.710)。女太史所在的灵台位于后宫东南部,牛润珍先生认为显阳殿后的灵风台可能便是灵台[5]。显阳殿是后宫正殿,“置女太史于灵台”正是为了方便顾问。石虎以设置女太史的方式保证其决策不受外朝政治势力的影响。可以说,女太史的设置是对内朝决策体制的重要补充。
内朝决策体制的运行取决于天王的勤勉,史载石虎“不省奏”,决策多由“专综机密之任”的中谒者令申扁作出。“生杀除拜皆扁所决,于是权倾内外,刺史二千石多出其门,九卿已下望尘而拜”[7](P.2773-2774),只有侍中郑系、王谟、常侍卢谌、崔约等十余人能与之抗礼。石虎的内朝决策机制为佞幸政治的出现提供了制度土壤。宿卫兵权与内朝决策,是秦汉魏晋皇权的专制基础。后赵以宿卫兵权与内朝决策为天王的权力根基,表明天王王权与秦汉魏晋皇权别无二致。可见后赵对天王体制的建构其实是建立在对皇权模式认同基础上的。
四、结论
后赵君主采纳与皇帝号有别的天王号,有其特殊的历史原因。与十六国时期的多数政权不同,后赵建政缺乏部族基础,石勒、石虎在建构王权时十分依赖宗室。石虎将天王家庭视作一个整体凌驾于政权之上,为此模糊了天王与太子、太子与受宠王子间在礼仪与权威上的差别。以天王为君主号正体现了后赵权力结构的这一特殊性。然而建立在天王家庭成员一体化基础上的权力结构具有不稳定性,家庭成员之间权力界限的模糊容易引发天王与太子间、太子与受宠王子间、出镇宗王间的冲突。实践上的困难使得天王体制不得向皇帝制度回归。太宁元年(349年)石虎称皇帝意味着天王体制的废除。后赵天王体制的演变反映出中华制度传统对少数民族政权建构模式的约束。
后赵实行吏兵配属制度与宗室出镇制度,这些制度源于魏晋。在魏晋的国家结构中,“皇室作为一个家族驾于其他家族之上”。后赵以吏兵配属制度与宗室出镇制度作为天王体制的重要支撑,正反映了其以魏晋王朝为样板的国家构想。魏晋制度的另一面是延续了秦汉的皇权专制体制。石虎亲自掌控宿卫军队,建构内朝决策体制,天王王权的专制性其实也是对秦汉魏晋体制的继承。
从政权架构的层面观察,天王号的使用并未随之带来政体上的创新。天王及其家庭虽以一个整体居于政权的最顶端,但中央机构的设置,以诸公为最高职衔,以尚书、中书、门下为政治中枢。地方行政制度仍然采用州郡县三级制。
由此可见,后赵建构天王王权的尝试并未开辟新的权力模式,它只是在魏晋的皇权传统中进行了符合其政治需求的即时性调整,而且这种调整并不成功,不得不回归魏晋制度。后赵天王体制的演变表明中华制度传统对于十六国的政权建构有着较强的约束,这使得十六国历史仍旧处于中国历史的发展轨道之上。
注释:
①[日]小野响「后赵における君主と军事力——石虎即位以前を中心として」、『立命馆史学』三五、二○一四年;小野响「石虎即位以后における后赵の政変に関する一考察——君主位に対する理解を中心に」、『东洋史苑』八四、二○一五年。
②关于后赵的研究,参见[日]谷川道雄著、李济沧译《隋唐帝国形成史论》第一编第一章《南匈奴的自立及其国家》,第22-50页;雷家骥《后赵的文化适应及其两制统治》,《国立中正大学学报》(人文分册)第五卷,1994年第1期;温拓《石弘即位之局与后赵的政治变革——兼论二石关系》,《史志学刊》,2016年第2期。
③关于天王号的研究,参见[日]谷川道雄著、李济沧译《隋唐帝国形成史论》第三编第三章《五胡十六国、北周的天王称号》,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239—253页;吴洪琳《王、天王、皇帝——十六国时期各政权首领名号研究》,《西北民族论丛》第九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35-53页;[日]小野响《五胡十六国时期“天王”号的意义——以石虎与冉闵为中心》,《南京晓庄学院学报》,2018年第2期。
④参见《资治通鉴》卷95《晋纪十七·显宗成皇帝中之上》“咸康元年”条,第3000页。《晋书》卷106《石季龙载记上》作“使邃省可尚书奏事,选牧守,祀郊庙;惟征伐刑断乃亲览之”,见第2762页。《通鉴》将“惟”前置,文义不同。陈勇先生认为应该取《通鉴》。陈勇《〈资治通鉴〉十六国资料释证(汉赵、后赵、前燕国部分)》二《〈资治通鉴〉后赵国资料释证》,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3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