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重庆万州:依法公诉一起高空抛物案获判

2021-06-16李立峰王于丹

方圆 2021年10期
关键词:万州区处罚金抛物

李立峰 王于丹

“被告人钟某某犯高空抛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近日,由重庆市万州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钟某某高空抛物案,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2021年1月12日凌晨,家住12楼的钟某某因琐事与其前夫发生争吵,为了泄愤,钟某某陆续将家中客厅的椅子、花瓶、电饭锅、床头柜、电视机等物品,从窗户扔下楼去,导致楼下人行通道旁停放的4辆小轿车不同程度受损,车辆损失价值共计约1.5万余元。当日,钟某某被民警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案发后,钟某某的近亲属赔偿受损车辆修理费,并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3月3日,公安机关以钟某某涉嫌高空抛物罪将案件移送至万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该院受理后,依法告知钟某某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钟某某,听取了钟某某及其值班律师的意见、被害人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钟某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万州区检察院认为,钟某某不顾楼下是否有行人通过或停放车辆,从12楼高空抛掷物品,将他人车辆砸坏,并对行人通行存在危险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高空抛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3月17日,该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的量刑建议。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该量刑建议,并作出上述判决。

“希望广大群众一定要清楚认识到高空抛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理性规范自身行为。”万州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

猜你喜欢

万州区处罚金抛物
高空抛物罪的实践扩张与目的限缩
为“解馋”禁猎区内捕杀野兔 两名男子因非法狩猎罪被分别单处罚金15000元
创新发展的万州区第一人民医院·万州区天津医院
关于抛物-抛物Keller-Segel类模型的全局解和渐近性
前进中的重庆市万州区中医院
不要高空抛物!
我国刑法对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规定了哪些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