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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绿色供应链金融视角的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研究

2021-06-15陶可

中国市场 2021年13期

[摘 要]文章基于绿色供应链金融的视角,探讨了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创新。以绿色信息披露为核心,构建核心企业、银行、供应商三位一体的融资1.0、2.0、3.0模式,其既能与环境友好互动,又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实现参与主体经济效益、绿色效益共赢。

[关键词]绿色供应链金融;中小企业;融资模式

[DOI]10.13939/j.cnki.zgsc.2021.13.013

1 前言

中小企业的重要性可以用“五六七八九”来概括,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和90%以上的企业数量(2018年习近平在民营企业座谈会的讲话)。做好中小企业工作,对稳就业、稳金融、稳投资、稳外资、稳外贸、稳预期,增强经济长期竞争力都具有重要意义(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2018)。但中小企业存在的不可能三角“风险不可控、运营成本高、难以规模化”导致其融资难、融资贵成为世界性难题。在当前经济转型期,政府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更加突出,民营企业作为中小企业的代表,受到高度的重视。2018年11月,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强调,初步考虑对民营企业的贷款要实现“一二五”的方向性目标,即在新增的公司类贷款中,大型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不低于1/3,中小型银行不低于2/3,争取3年以后,银行业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占新增公司类贷款的比例不低于50%。2019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力争从根本上解决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不敢贷、不愿贷、不能贷”的长效机制问题,从资金成本、考核机制、担保机制、信用制度等多个角度对制度建设提出了要求。各省市也积极出台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诸多举措,努力提升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水平,增强民营企业竞争力。

在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诸多因素中,日益提高的环境要求是中小企业面临的新挑战之一。当前中小企业的目标诉求已不仅限于经济效益,还应包括绿色效益。环境保护不断升级已经成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重要因素以及实现绿色转型的重要障碍。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建设生态文明”提高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的地位。为实现经济绿色转型,中央层面的绿色金融顶层设计密集出台,如“十三五”规划提出“加快构建绿色供应链产业体系”,2018年七部委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同时地方政府的绿色金融规划也蓬勃兴起,绿色金融得到较快发展。但现实问题是,绿色金融过度偏向大型企业,对大量中小企业的绿色转型扶持力度较弱,例如绿色债券的发行以国有企业为主,其他也基本是大型民企。对中小企业更多采用限产、整顿、关闭等行政手段,市场化手段较少,中小企业的绿色转型缓慢已制约其长期可持续发展。促进中小企业绿色转型已经刻不容缓,提高中小企业的环境自觉性是经济发展的逻辑需求,应有之义。

2 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挑战

2.1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源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个世界性难题,说明这是一个普遍性、长期性问题。学术界对其成因有着深入探讨:一是中小企业自身内部原因。表现在资金和技术构成偏低,产品缺乏竞争力,管理机制不健全,抗风险能力低,缺乏有效抵押品和担保,社会诚信度不够,导致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存在较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贷款风险成本高,审核难度大。二是金融机构的问题。包括银行的所有制歧视、中小企业资金周转快。三是我国金融结构不完备和金融体制不完善,交易成本过高。四是宏观层面上货币政策针对性不强。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已经成为保证中国经济这艘巨轮行稳致远的一个具有全局性、宏观性的问题(吕劲松,2015)。

融资难的根源在于风险。既然中小企业风险大是客观事实,难题就不可能得到彻底解决,只能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说到底是个结构问题。中小企业竞争激烈,优胜劣汰实属正常,问题在于如何正向激励才能优化资源配置效率,让真正需要融资的中小企业获取资金,降低成本,达到做大做强的目的,提高中小企业整体创新能力,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另外,中小企业融资难还存在周期性波动现象,在宏观经济下滑阶段该问题会较突出。2018年11月易纲行长在接受采访时承认“前期一些政策制定考虑不周、缺乏协调、执行偏离,强监管政策效应叠加,导致了一定的信用紧缩,加大了民营企业融资困难”。

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如何破解?典型的理论观点是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林毅夫等,2001)、非正规金融(林毅夫等,2001;罗丹阳等,2006)、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有利于舒缓中小企业融资困境(金雪军,2015)、完善内生性金融制度(张杰,2000)等角度。目前看部分观点不无偏颇。李广子等(2016)认为,不宜片面强调中小银行的重要性。既要大力发展中小银行,也不能忽视大银行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作用,与优化银行业结构相比,发展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增加金融供给从而提高金融发展水平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可能更加重要。劉帅(2017)认为,正规金融对各类型企业的影响均起到主导作用,在中小企业融资市场中,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两者总体上呈现出互补关系,民间金融的边界并不是可以无限扩展。2019年《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强调“金融机构是服务民营企业的第一责任人”。这无疑加大了大型银行的责任和压力,澄清了市场长期流行的大型金融机构难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观点。

实践上中央与地方政府提出了包括货币政策、监管考核、内部管理、财税激励、优化环境等具体措施以服务民营企业。但是也出现政策制定考虑不周、缺乏协调、执行偏离等问题,加大了民营企业融资困难。政府驰援民营经济并非长久之计,从长远角度看应该坚持市场化原则,通过改变激励约束条件重塑民营企业的目标函数,使得中小企业绿色转型成为自身发展的内在诉求。

2.2 中小企业绿色转型迫在眉睫

经济快速发展到一定阶段,资源和环境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逐渐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障碍。调整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与环境友好互动,推动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诉求。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印发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要求推动中小企业绿色发展,运用法律、经济、技术等手段,引导中小企业走资源集约、环境友好发展道路。2019年1月,生态环境部、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见》,要求综合运用法治、市场、科技、行政等多种手段,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环境治理困难,提高绿色发展能力,形成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

绿色转型背景下,绿色金融发展迅速。截至2018年11月,我国绿色信贷存量已经超过9万亿元,绿色债券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市场之一。我国的绿色金融具有鲜明的特点,遵循由上而下的发展路径,本质上是由政府为推进经济绿色转型而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王凤荣,2018),中国银行业已经成为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中流砥柱(周月秋,2018)。Kumari(2012)认为经济绿色转型中最为重要的市场力量是中小企业,但目前绿色金融发展仍未延伸至服务于中小企业的中小金融机构,这抑制了绿色经济和绿色金融发展。目前,我国的绿色金融服务还集中在大中型金融机构,地方性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能力还十分有限,而大部分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都由地方金融机构提供,因此应该加强绿色金融在地方的能力建设,以解决广大中小绿色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王遥,2018)。事实上,目前绿色金融的发展更多依靠金融机构和主管部门的政策推动,而非金融机构的主动行为,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中小企业的融资可持续性受到限制。同时,中小企业的绿色发展也应内化为自身利益的主动诉求,而不是在绿色发展过程中降低实际收益。

2.3 供应链金融有效促进中小企业融资

供应链金融的优势在于信息共享性、融资整体性、风险可控性、业务外包性和关系长期性,是一种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措施(李善良,2012),并能有效提升中小企业融资绩效(Pfohl和Gomm,2009;Hofmann和Kotzab,2010)。具体的供应链金融模式一般包括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存货质押融资模式以及预付账款融资模式(于静海等,2017)。演化博弈表明,在供应链金融模式下,中小企业市场呈良性发展,系统演化将收敛于稳定状态(李小莉等,2017)。实证表明:供应链金融可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张伟斌等,2012;李宝宝,2016;姚王信等,2017)。近年来,改善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上到中央政策支持,下到企业实践,供应链金融正如火如荼地开展。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和应用的指导意见》,认为供应链是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引领全球化提升竞争力的重要载体,并将供应链金融列为六大发展任务之一。2018年商务部等八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将规范发展供应链服务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重要任务。但是应该看到,供应链金融只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对中小企业的绿色转型却无能为力。

3 绿色供应链金融

3.1 绿色供应链金融之内涵

基于中小企业融资难难题与绿色转型的需要,绿色供应链金融给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将绿色金融与供应链有效融合,使得绿色金融可以在供应链的上下游企業中全面展开,推动中小企业绿色转型,有效降低绿色金融中的信用风险;将绿色发展内化为中小企业环境保护的自我融资诉求,更加有利于加速产业融合、深化社会分工、提高集成创新能力(黄晓宁,2018)。尽管对绿色供应链金融的定义还不统一(Bohringer和Rutherford,2015;牟伟明,2016;宋大为,2018),但基本可以概括为绿色金融与供应链的有机结合可以达到绿色效益和经济效益共赢。

3.2 绿色供应链金融已有模式与评价

绿色供应链金融的实践尚处于探索阶段,只有极少数大型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开展了相关业务,模式主要有三种:银行主导模式、核心企业主导模式、平台主导模式。

银行主导模式是指银行在供应链贷款的同时考虑了贷款的使用方向,以促进企业的绿色发展。例如2019年汇丰银行和沃尔玛联合宣布将推出“可持续供应链融资计划”,为沃尔玛的供应商提供与其可持续发展水平相挂钩的融资利率。在该项融资计划下,参与沃尔玛“10亿吨减排项目”或“可持续发展指数项目”并取得成效的供应商,可根据其可持续发展评级,向汇丰银行申请相应的优惠融资利率。在我国,兴业银行、浦发银行等在推行能效融资产品时植入设备供应商融资的模式,即以设备和节能收益作为抵押或质押,由商业银行为用能企业(买家)提供信贷支持,以采购设备进行节能技改、取得节能效益。

核心企业主导模式是指核心企业根据自己的影响力针对上下游企业进行绿色认证、评估、审核,主动帮助上下游企业进行绿色改造,增产增效,共同推进供应链整体环境绩效,达到自身与上下游企业双赢的目的。这方面通用电气公司比较典型。2014年11月,通用电气实施“绿色供应链创新GSI项目”,通过原有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在绿色生产、绿色回收、绿色物流、绿色信息平台建设、绿色信息披露和供应商可持续发展方面进一步采取更加科学的手段。利用制造能源管理系统(MEMS)高级数据分析平台,推进工业经济数字化,帮助供应商实现绿色制造。在供应商存在工业安全和节能挑战时,通用电气与金融机构合作设计合适的金融产品,推动供应商实现绿色转型。

平台主导模式以碳信息披露项目(CDP)、蚂蚁金服为典型。一种是碳信息披露项目。CDP是一家总部设在伦敦的国际机构,CDP的供应链碳信息披露项目由来已久,项目的主要工作是将CDP关于碳排放的调查问卷及调查系统应用到大型品牌企业及其上游的众多供应商,以此帮助大型品牌企业管理供应商的碳足迹。在开展供应链调查项目的时候,CDP发现融资难是参与调查的供应商所面临的普遍问题,CDP正在和数家开发银行(Development Banks)接洽,让这些开发性银行作为参与CDP供应链调查的供应商提供更优惠的贷款利率。另一种是电商平台,少数拥有金融牌照的大型电商企业拥有参与绿色供应链金融的实力。例如阿里巴巴的蚂蚁金服、京东金融、腾讯金融、苏宁金融等,借助生态圈完善的电商平台和海量支付、交易信息优势,为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服务。2016年,蚂蚁金服宣布全面开启农村金融战略,进行“金融+电商+农业生产”的互联网农产品供应链布局。例如向易果生鲜提供一款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易果生鲜将同合作社签署采购协议,并通过天猫超市的生鲜区,将该产品推向普通用户。蚂蚁金服对订单进行识别、确认后,通过旗下网商银行,给合作社提供低息贷款。同时,为实现易果生鲜对于果品品质的把控,贷款通过定向支付工具专项用于从“农村淘宝”(及淘宝农资类目)购买易果生鲜指定的生产资料,并将合作社的采购信息线上传输给易果生鲜,从而实现果品生产的全程把控。在这个过程中,蚂蚁金服保险事业部联合保险公司还为农资、农药线上销售提供品质保证保险,确保产品质量无虞。

第一种模式的优点是银行确保贷款于上下游企业的绿色改造,为防范贷款回收风险,引入了第三方机构提供担保和保险。不足也很明显,缺乏核心企业的真正参与,也缺乏环境信息披露机制的设计。第二种模式的优点在于核心企业的主动性,对供应商做到持续环境监督,覆盖面广,信息不对称程度低。不足之处在于核心企业投入的资金和精力巨大,外溢效应也很明显,核心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参与该项目的上下游企业也十分有限,局限在核心供应商。对于不活跃的供应商,核心企业没有动力实施GSI创新计划。第三种模式的优势在于平台的开放性,平台的优势明显,一个平台可以为若干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企业提供绿色供应链金融服务。CDP项目以碳信息披露为核心构建平台,环境信息仅限于碳信息,服务对象比较有限。蚂蚁金服围绕电商平台形成封闭链条,更多基于自身生态链进行封闭式操作,大多数核心企业难以效仿。

3.3 我国绿色供应链金融实践尚处于探索阶段

“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快构建绿色供应链产业体系”,此后多项相关政策落地,绿色供应链得到市场的极大关注和初步实践。天津、东莞、上海积极落实绿色供应链的实践工作,《天津市绿色供应链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加大金融支持绿色供应链发展力度,开展金融创新,丰富绿色金融产品,扩大绿色金融规模。《东莞市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构建绿色供应链管理服务平台,为推动绿色供应链管理和宣传推广工作提供技术、资金和能力建设服务”。2006年上海正式启动“100+企业绿色链动项目计划”,例如上海通用汽车自2009年起的5年中,带动近300家供应商共同投资实施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项目。

前述的兴业银行、浦发银行以设备和节能收益作为抵押或质押,由商业银行为用能企业(买家)提供信贷支持,以采购设备进行节能技改、取得节能效益。宜信公司与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发起“蔚蓝贷”绿色保理项目,申请企业须位于IPE绿色供应链项目内的优质企业的供应链上,同时能够积极主动进行环境信息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申请企业在持有优质企业的应收账款且账期及回款历史良好的情况下,以相对优惠的利率获得保理服务。

以上大多探索实践更多侧重需求端的政府绿色采购、核心企业采购以奖优罚劣等推动绿色供应链发展,虽有提到金融支持,但少有具体措施。金融机构虽然也参与供应链金融,但只是针对上游或下游的单个企业,利用其应收账款等方式进行融资,或者针对其绿色项目提供融资,着重“点”的改善,却难以促进绿色供应链整体“面”的发展。如何在绿色环境下促进金融机构、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互动,运用市场化行为促进中小企业的环境自觉,激励中小企业的绿色改造与绿色供给,创造更大效益,同时降低核心企业维护供应链的高昂成本,金融机构在控制风险下也能获取相应收益,实现多方共赢,这就需要从绿色供应链金融整体的高度来思考。

4 绿色供应链金融模式创新

供应链金融分为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内部融资需要供应链核心企业为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该模式要求對上下游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上下游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业务数据;另外,基于核心企业的信用支持会占用核心企业的授信额度,导致核心企业不愿为上下游企业提供信用支持。即使内部融资,部分大型企业一般也存在相对独立的金融公司,具有多种融资途径,不完全是内部融资。长期看,外部融资是主流也是趋势,因此文章仅考虑外部融资。

绿色供应链金融的成功开展有以下几个关键点:

(1)核心企业的参与。核心企业是供应链金融的灵魂,是需求的发动机,是信用的最后承担者。

(2)银行的参与。没有银行特别是大型银行的参与,则无法满足大量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银行既可以主动出击,也可以在核心企业的主导下参与绿色供应链。

(3)绿色信息披露。推动绿色信息在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有效流动,对各参与主体形成激励和约束,是实施绿色供应链金融成功与否的关键。

(4)中小企业应该包括多层级供应商和经销商。传统的供应链金融只做到关键供应商和经销商,难以推动中小企业普遍的绿色转型。通过构建互联网交易平台,整合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对动态大数据进行全程化、多维度监控,是绿色供应链金融成功开展的必要保证。

基于以上讨论,文章通过构建互联网交易平台,引入核心企业、供应商、银行,共同签订绿色供应链金融协议,彼此同意在该平台进行运作。再引入供应商的环境信息披露,建立供应商、银行、核心企业之间的信息互动机制,推动整条产业链的绿色化,以构建新型绿色供应链金融模式,具体如下述1.0模式,然后在此基础上扩展构建2.0、3.0模式。

4.1 绿色供应链金融1.0

核心企业A、一级供应商、银行B三方合作。核心企业的上游供应商向银行提交绿色供应链金融贷款申请,除了需要提供与核心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证明外,还要提供自身采取绿色信息证明(生产、采购、物流等)。银行与核心企业核对购销合同的真实性,再审核其他相关信息证明,在确认相关信息证明真实并且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银行将折扣后的资金贷给核心企业的上游供应商。此外,在贷款期间,核心企业的上游供应商接受银行监督与尽职调查,向银行持续提供自己绿色生产的相关信息。银行将上游供应商持续提供的信息反馈给核心企业,核心企业需要支付银行一定费用。待合同到期,核心企业将资金兑付给银行,银行将贷款的剩余部分返还给中小企业。而后核心企业根据银行反馈的上游供应商的绿色生产信息和其他信息,决定未来向供应商购买产品的成本与数量,以及是否仍与其签订购销合同。

在如上绿色供应链机制设计里,对上游企业来说,可以凭借生产订单合同获取银行贷款,有效改善流动性。另外,银行对上游企业的绿色信息进行审核后,给予其优惠的贷款利率,以及按照折扣率计算的合理的贷款数额,余款在合同到期时全部返还。这样不仅降低了上游企业融资成本,同时对上游企业形成一定压力,促使其高质量完成产品。绿色信息最后传递到核心企业,核心企业采取的采购措施也激励上游企业进一步改善绿色环境和提高产品的质量。对核心企业来说,既实现了供货资金的延期支付、缓解了自身的流动性,还可以获取供应商的绿色信息,降低对上游企业环境因素考量的成本,并以此在数量和价格上对供货商进行激励和惩罚,实现对供应商绿色环境的监督,最终实现自身效益。对银行来说,中小企业绿色信息的披露以及核心企业的最终信用担保,有效降低了融资风险,增强了银行参与绿色供应链金融的意愿。

在绿色供应链金融实施过程中,绿色信息也完成了信息流动的闭环,从最初的绿色认证,到绿色信息的识别、绿色信息的反馈、绿色信息的监督,三方主体各司其职。

为防范各参与主体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仍需要额外增加相应的考量。例如对核心企业来说,出于银行对上游中小企业的支持,核心企业可能会变本加厉,恶意延迟支付货款。政府应该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延迟支付的时间进行明确限定。核心企业如果没有按照规定时间支付,银行可以对核心企业实行罚款措施。对中小企业来说,贷款资金的使用应该受到银行的持续监督,以进行绿色生产。对银行来说,由于最终获取核心企业的兑付,对贷款的使用和尽职调查可能会疏于懈怠,因此应该加大政府对银行的监管力度。

4.2 绿色供应链金融2.0

在互联网交易平台上继续引入二级供应商。下級供应商向银行递交与上级供应商的购销合同证明,提供自身采取绿色生产的相关信息证明。银行再根据一级供应商与核心企业的合同,核实其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放款。银行将二级供应商的绿色生产信息反馈给核心企业和一级供应商,供其决策使用。待合同到期,核心企业与一级供应商将资金兑付银行。这样银行可以同时对二级供应商进行贷款,获取多级绿色生产信息,完成对产业链的垂直监督,核心企业承担了最终信用担保的角色。但随着供应商层级的增加,核心企业对其控制力明显减弱,多级供应商介入金融资源的程度也较弱,最终可能损害核心企业的利益,也难以实现供应链的可持续化。

4.3 绿色供应链金融3.0

构建平台生态圈。引入多家银行,多家核心企业以及多级供应商、经销商。与前述模型略有不同的是,上下游企业如果贷款,必须在平台公开其绿色生产信息。然后在平台上选择融资成本低的银行进行贷款,促进银行之间的竞争。

在这个阶段,平台已经成为价值的整合者,多边群体的连接者,更是生态圈的主导者。通过搭建产融结合的生态体系,实现多向流动的价值链,促使多方共赢。该模型引入银行业竞争,实现交易的交叉。打通了信息孤岛,实行交叉信息验证。由于核心企业的去中心化,政府也可以加入进来,进行绿色采购,政府起到类似核心企业的作用。

5 绿色供应链金融模式创新政策建议

5.1 提升绿色理念,构建新型供应链合作模式

基于做强做大及长期稳健经营之目的,核心企业应转变观念,增强自身社会责任意识,实现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共赢。中小企业应积极改变传统思维观念,打造绿色企业,树立绿色形象,获取绿色效益。银行应通过正向激励以及降低信息不对称,提高绿色供应链金融的参与积极性。

5.2 政府加大绿色供应链金融的支持力度

政府应加强绿色供应链制度建设,增加有效供给,完善法律建设、财税金融建设,构建绿色供应链金融生态圈。对中小型企业同大型企业交易中的账期进行立法,防范核心企业无限制延长账期。建立政府支持的绿色供应链金融平台。推出绿色供应链金融中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的财政奖励制度、减税制度,降低绿色供应链金融融资的风险权重,增加贴息力度,有效降低成本。制定规范的绿色标准、绿色信息披露与奖惩制度。

5.3 规范绿色认证标准,金融机构构建自身环境绩效标准

政府应逐步规范绿色认证制度,最终建立统一的绿色认证标准,提高绿色认证的一致性、公认性和权威性,加快建立第三方评估认证机制。金融机构也应着手建立自身针对融资的环境绩效标准。

5.4 金融科技助力绿色供应链金融

应打破传统单一银行授信模式,建立集政府、环保部门、金融机构、核心企业于一体的开放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利用金融科技搭建场景,降维赋能,打通参与主体之间的信息孤岛,实现多点协同,数据信息共享,信用可传导可追溯。最终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同时实现绿色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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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本文是2019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绿色供应链金融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模式探究”(项目编号:2019SJA0348)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陶可(1975—),男,汉族,江苏徐州人,讲师,博士,研究方向:证券投资与绿色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