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智慧监控平台的陕西“两客一危”道路运输安全分析
2021-06-14李升朝白雪萌
李升朝, 白雪萌, 吴 越
(长安大学,西安 710064)
一、引言
“两客一危”是指从事旅游的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以及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近几年陕西省内的“两客一危”运输安全事故数量虽有减少,但是恶性的重大事故仍然存在,如2017年“8·10”西汉高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高达3533余万元[1];2018年“4·10”陕西镇安运输车爆炸事故致7人死亡、13人受伤,造成恶劣的影响[2]。“两客一危”运输安全事故较其他运输方式的事故,具有影响范围大且伤亡惨重的特点。为了加强陕西省“两客一危”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以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为依托,陕西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引进道路运输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全天候动态监控全省“两客一危”车辆的运行状态。
近几年,相关学者探讨“两客一危”监管方式及其有效性,宋慧宇研究了政府单中心监管体制安全监管的有效性,认为该方式一定程度上会造成监管有效性的缺失,提出弹性灵活、多样化、激励性的监管方式可以增强监管有效性[3]。目前我国“两客一危”的安全问题仍是研究热点,客运安全方面,主要的研究方向是提出政策研究及改善并构建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框架体系[4-7];危险货物运输方面,较多提及动态监控及政府实时监测的研究,如危险货物运输行业风险评估与预测[8-13]。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及其在“两客一危”运输方式应用过程中有效性等方面的研究并不多。
笔者通过整理分析陕西省2018年1月至2019年1月“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研究陕西省引进的道路运输第三方监测平台对“两客一危”运输安全的有效性及影响,探索“两客一危”运输在智慧监控平台下的安全问题,并提出“两客一危”道路运输安全监测平台与企业安全管理方面的改善建议,以更好地监督“两客一危”运输,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二、智慧监控平台
陕西省道路运输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是陕西省首次将“互联网+交通运输行业”结合的成果,该监测平台对省内所有“两客一危”运输企业的在岗车辆进行365天实时监测。
陕西省道路运输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工作原理如图1所示。平台通过车载终端采集车辆相关数据,主要使用北斗卫星定位技术来采集车辆实时速度、行车路线是否按计划、驾驶人员驾驶时长等数据;车载终端通过现有的通信技术联网将实时数据传送到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平台通过计算机技术筛查所有数据,并整理违规报警的数据、时间及车辆信息等,分辨违规与事故报警,并及时通报车辆的危险状况,平台工作人员整理违规信息后,通过日报表、周报表和月报表等形式向政府运输管理部门上报,使相关管理部门对企业的监管整顿有一定的依据;政府管理部门给予监测平台监管车辆的权限;保险公司通过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的实时监控,降低了事故率,从而减少事故赔付,提高企业收益,保险公司向第三方监测平台支付一定的监管费用。
图1 陕西省道路运输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工作原理
三、相关数据分析
综合考虑指标的代表性和数据的可获取性,本文根据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两客一危”车辆动态运行情况的通报,选取2018年1月至2019年1月陕西省内“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监测企业总数、监测车辆总数、违规企业总数、违规车辆数、违规客运企业数量、违规危货企业数量、违规客运车辆数量、违规货运车辆数量等数据,对比分析,以此作为第三方监测平台对“两客一危”运输安全有效性与影响的分析基础。具体数据见表1。
表1 陕西省“两客一危”车辆动态运行情况通报
表1 (续)
从表1、图2和图3可以得到,自2018年以来,陕西省内“两客一危”运输违规企业数量与车辆报警数量逐步减少,违规企业比例与违规车辆比例都有明显地减少。由此可知,在第三方平台的全天候动态监测报警下,全省“两客一危”运行情况逐步转好。大多数运输企业能按照陕西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要求,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并积极治理,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违规报警数量逐步减少。2018年“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共增加49家,违规运输企业的数量有所减少,具体如图2和图4所示,违规企业数量与监管企业数量的比例从81.37%减少到71.68%,违规客运企业数量从242家变为207家,违规危货企业数量从326家变为322家,违规企业数量虽有一定减少,但是违规报警现象仍普遍存在,且危险货物运输行业较客运行业的企业违规数量改善幅度较小;通过表1、图3和图5分析违规车辆数可知,陕西省2018年增加668辆“两客一危”运输车辆,违规车辆总数从2018年1月的13 303辆减少为2019年1月的5271辆,违规车辆占监测车辆的比率从52.79%减少为20.37%,客运车辆违规数量由6834辆减少到2542辆,相应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违规数量从6469辆减少到2729辆。对比图4和图5可知,相较于违规车辆,违规企业的减少趋势更加平缓。
图2 陕西省“两客一危”企业报警数据分析
图3 陕西省“两客一危”运输车辆报警数据分析
图4 陕西省“两客”与“一危”违规企业数量对比
图5 陕西省“两客”与“一危”违规车辆数量对比
四、问题分析
综合分析违规企业数量与违规车辆数量可知,陕西省第三方监测对“两客一危”运输车辆违规现象有很大的改善,但是违规企业数量的减少不明显。这说明在陕西省引进智慧监控平台的一年内,政府根据该平台提供的数据对违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促使企业重视违规操作行为,逐步提高相关驾驶人员的安全驾驶行为,加强“两客一危”的运输安全管理。但是目前企业致力于降低车辆违规报警数量,且大部分企业每月仍存在违规现象,表明企业内部仍存在安全管理不全面、安全教育不深刻、企业整体安全意识有待加强等问题,也从侧面说明陕西省“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存在多小散等特点。
(一)智慧监控平台报警数据不够严谨
陕西省道路运输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的使用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在此平台严密的动态监测下,相关车辆违章率虽有减少,但是仍存在大量的违规现象。相比超速驾驶,疲劳驾驶、离线位移等违规情况更加严重。疲劳驾驶是指连续行车时间超过四个小时未休息;离线位移是指不按照预定轨迹行驶,如客运车辆不按照既定班线行驶,货运车辆将货物由A地运往B地,却绕道去C地后到达B地等情况。存在违规报警企业数量居高不下的现象,可知多数企业对安全管理和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不够重视。监管过程中存在一系列有争议的问题,比如在该技术平台的使用过程中,驾驶人员和企业反映最多的是平台报警时并未与实际情况相联系,车辆在运行作业即将到达四小时时找不到停车休息的场所,或者车辆在待客过程中启动发动机为乘客提供空调服务等情况都被统计为疲劳驾驶,给相关企业应对政府问责与整改造成一定的困扰。
(二)企业安全管理不够规范
我国道路运输安全问题一直以来受到很大的关注,但是由于运输企业多小散等特点,多数企业规模较小,安全运输的责任意识不够,面对安全事故的发生存在侥幸心理,即企业管理者认为一般情况不会发生较大的运输事故;仍有企业长期存在变相的挂靠经营;缺乏拥有安全知识的专业管理人员,导致企业相关安全技能培训名存实亡;对车辆完好、驾驶人员与押运人员(危险货物运输)规范操作的动态监管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使得运输安全隐患长期存在。
(三)运输从业人员素质较低
运输行业门槛低,绝大部分运输从业人员的学历偏低,对安全规范等学习没有正确的认识,运输企业规模、能力等对从业人员的驾驶行为与驾驶心态有很大的影响。根据监控平台的数据分析可知,大部分企业一直存在违规操作,这与运输企业内从业人员对安全规范的认知有很大的关系,而从业人员对运输安全规范、操作习惯的学习动力与其知识素质有一定的关系。
(四)平台监测机构单一
英国的政府安全监管体系由监管实施者、被监管者及第三方机构三者构成,其中第三方机构主要包括保险公司、诉讼管理公司和安全评价机构。第三方机构在英国的监管机制中发挥重要作用:保险公司对投保企业有严格的投保条例,安全评价机构对投保企业进行风险评估,保险公司根据其风险等级设定保额[14]。陕西省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作为“两客一危”安全监管体系的第三方,现有的功能单一,只是为监管实施者政府提供通报批评被监管者的依据,没能充分发挥违规监测数据的作用。就该平台的数据分析可知,平台可以为保险公司提供“两客一危”运输企业的投保条例,可以为政府提供“两客一危”运输行业对应的风险评价体系,达到预警效果。
五、改进措施
第一,监控平台升级与完善。监测平台应设置一定范围的报警阈值容错率,如果路线偏离在标准之内则不用报警,防止因定位技术信号问题发生的误报;监测平台应将疲劳驾驶的报警增加速度或者位移作为参数,如果发动机开启但是车辆行驶速度为零或者位移为零的状态持续五分钟时,则不计算在驾驶时长累计范围;平台报警应包括主动报警和自动报警,明确车辆动态的监测是为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在GPS定位技术容易出现误差的现阶段,应该给车辆引进报警按钮,在发生险情时,弥补监测不到位或者驾驶人员来不及通过手机报警的情况,必要时进行车内监听,与监测平台对话,监测平台还应与道路视频监控、车内监控视频联合,发生主动报警时,平台可通过视频影像了解车内的基本情况,及时救援。第三方监测平台应积极进行技术改革创新,使平台发挥最大的作用。
第二,建立陕西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体系。完善指挥监控平台的主要功能,结合省内其他道路安全生产技术,如电子运单技术、车辆安全技术等,综合这些技术的安全数据采集、分析,并完善监控机构如加入保险公司,充分发挥第三方监测平台的作用。保险公司可结合第三方监测数据,实施差别保额收费制度,并加强运输企业的审核,以加强“两客一危”行业的监督;可与交警系统合作,规范车辆行驶,及时发现险情,数据共享,使指挥监控更加系统、准确。
第三,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意识。相比客运车辆路线固定、时间集中等有利于监管的情况,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运输更具有复杂性。危险货物的特性导致一般停车场所不能随意停靠,比道路客运车辆更容易引发疲劳驾驶的报警,且危险货物运输任务并不是固定的,相比客运车辆更容易产生“异地经营”的情况,使得监管更加不易。因此,企业应加强从业员工安全意识的培训,并根据监控平台的监测数据,有针对性地进行相应的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企业应根据运输路线的地理地貌,结合停靠站场等优化运输线路,并在车辆行驶时间即将达到报警时间时,为驾驶人员提供停靠场地提醒等服务。
第四,建立从业人员职业档案系统。结合运输企业对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方式和提高安全意识的教育来看,企业应当利用数据信息,了解掌握从业人员的真实从业经历,建立职业档案,从驾照的获取、入职培训的各项表现到从业过程中碰到的各类突发事件,都应当整理记录完善,并结合从业过程中的监控动态数据分析结果,为用人单位的奖罚和整改提升提供依据,使从业人员提高安全行车意识,以提升道路运输行车安全。
六、结语
第一,智慧监控平台对“两客一危”道路运输安全有一定的监督作用,在此平台应用一年多时间内,各类违规现象有所减少;但是违规企业仍很多,且相对于客运行业的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违规数量更多。第二,数据反映出智慧平台监控力度仍不能解决当前运输企业内关于运输安全意识不足、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应当结合现有的科学技术,利用大数据分析,综合把控“两客一危”道路运输的安全管理。第三,结合文章分析,“两客一危”安全管理的重点已经落实到运输的全过程,动态监控与智慧平台的监管研究是未来安全管理的一大研究板块,关于“两客一危”运输参与人员的安全意识及安全管理也是未来研究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