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秘的名贵特产腐败
2021-06-11周群峰
周群峰
一次国际顶级生活品牌博览会上展出的檀木餐桌。视觉中国
名贵特产本应成为宣传地方形象的名片,但许多名贵特产却被充当了政商灰色利益链条上的“活动工具”。2021年3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透露,今年前两个月,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620起。其中,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问题,位列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总数的首位。
“情感贿赂”和长线投资
“不怕领导讲原则,就怕领导没爱好。”名贵特产种类繁多,也成了满足不同喜好官员的行贿工具。
中国监察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告诉记者,在这类腐败案件中,名贵特产只是充当了一种媒介,对行贿者而言,这属于一种“情感贿赂”,是一种长线投资,相比金钱等,受贿者不会过于警觉。
在众多名贵特产中,茅台酒尤其显眼,很多官员对茅台酒情有独钟。《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刊文剖析乌鲁木齐市原副市长李伟案。报道称,李伟在酒桌上刻意把人分三等,对应的酒也分三档——自己喝15年的茅台,老板喝水井坊,下属喝本地产的三道坝。他说:“我是副市长,怎么能和他们喝一样的酒,必须有差别,只有我才能喝15年的茅台酒。”
武威市委原书记火荣贵最喜欢50ml装的小茅台。火荣贵去民勤县视察时,当地官员中午设宴,准备了娃娃鱼和一些名酒,但火荣贵发现没有小茅台,勃然大怒。当地惊慌失措的官员一边向火荣贵道歉,同时立即联系人从兰州调货,大约3个小时后就送到了。
自诩为“清官”的敦煌市委原书记詹顺舟则嗜玉如命。他自诩是懂玉的行家,商人老板和干部送来的玉他先自己鉴定,认为好的才收,不好的就当场退回去,或者明示到他指定的店铺去买。当然,最后的结果是,购玉的钱辗转腾挪进了他的口袋。
有的官员本人也是名贵特产的购买者和消费者。2017年12月,东莞市国资委原主任梁建新因受贿罪获刑5年。判决书显示,2007年至2010年,梁建新受贿410万港元,这些钱全都被他用来购买虫草等高档药材。他自述,每次去香港的时候就带一些钱用于购物,主要用于购买虫草等高档药材。
北京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告诉记者,大多数情况下,商人或下属等买这种高价物品往往并非自己用,而是将其作为特殊资源贿赂官员。在行贿者眼中,官员手中的权力比名贵资源还要名贵。受贿的官员往往有特权思想存在,他们也有通过这些名贵特产来彰显自己特殊权力的畸变心理。
比传统行贿方式更隐蔽
一些看似不起眼的茶叶等土特产,也隐藏着一定的秘密。福建省武夷岩茶历史悠久,早在唐代即成为朝廷贡品。据报道,当地纪检监察干部指出,有的官员以支持茶叶产业为由,坦然收受、消费“天价茶”。
有的官员给领导送茶时,在数量上甚至以“吨”为单位,可谓出手大方。2011年至2013年间,云南省临沧市委原书记李小平先后送给时任云南省委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白恩培价值人民币44万余元的普洱茶4吨及价值人民币16万余元的临沧茶1吨,共计价值人民币60多万元。
一位反腐学者告诉记者,不仅仅是茶叶,很多看似不起眼的农产品、土特产,也会成为给领导送礼的工具。他举例称:“山东大葱这种土特产,单斤价格并不高,但积少成多,量大了后,也就偏离了礼尚往来的本意。”
庄德水称,跟其他方式相比,这类问题的腐败性质一样,但在表现形式上更有隐蔽性。他指出,隐蔽性的体现形式也多种多样,比如有的看上去很普通,但可能价格昂贵,外行人也很难看出其价值;有的商家给其打上“非卖品”之类标签,不直接标价,也能将价格和意图隐藏在特产中,给昂贵的价格打掩护。很多人送礼时,会通过建议官员亲自品鉴等形式,暗示官员价格,官员也会心领神会。
湖南省廉政智库首席专家王明高表示:“党的十八大后,随着反腐力度的持续加大,行贿受贿方式也在发生转变。这种行贿方式是传统行贿方式的一个变形,很多土特产价格体现得不明显,甚至有些表面看上去很‘土,其实价格惊人。这种隐蔽性颇受行贿者和受贿者青睐,行贿者这么做,是为自己考虑,也是为受贿者考虑。”
名贵特产“生意经”
记者梳理相关案例发现,一些名贵特产进入官员手中后分为3种情况:有的自己留用或欣赏;有的将受贿物品当成行贿物品再次“转赠出手”,从而拉长了这条利益链条;还有的则做起了“生意经”,将这类物品进行转手倒卖。
茶企圈内 “以茶洗钱”的腐败操作手段并不鲜见。在这种操作下,有的茶企老板或经销商会成为行贿者和受贿官员的“中间人”。
一位知情者举例称,比如某行贿者想找一位官员办事,就会问领导喜欢喝什么茶。官员称某家茶店不错,然后行贿者心领神会,就与该官员到某茶店喝茶,进而买茶。官员拿到这部分茶后,再折扣后退还茶店。
在名贵特产的腐败链条中,一些高档礼品回收的门店也是腐败链条中的重要一环。一些官员受贿后,自己消费不了的物品,有的转赠给其他官员,有的也会折价出售给一些礼品回收门店。从某种程度上讲,这类门店的老板充当了官员洗钱的掮客。
玉雕。新華社
一些官员甚至做起了名贵特产的生意,并将产品卖到自己的工作单位。临沧市双江县林业局原局长杨明华曾与同学合伙做茶叶生意、开发礼品茶,并利用职务便利,将茶叶卖给县林业局,共计167.97万元,卖给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的涉林企业老板,共计95万元。2017年9月,杨明华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需要有一套完善的法律依据”
2018年12月,中央纪委曾下发通知,要求严肃整治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的问题。此后,多地结合本地特点,列出了详细清单。
清单的公布便于办案人员进行甄别和开展工作,也有利于各地有针对性地自查自纠,但是,单凭列举方式不能穷尽相关种类。因此,要制定一个市场价值标准,规定超过该标准后,相关责任人要上报。
2021年3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称,近两年来,贵州省委、省纪委监委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违纪违法购酒、贩酒、批酒、收酒、送酒、用酒等问题。专项整治以来,共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收送使用茅台酒等问题594起,党纪政务处分453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20人。
名贵特产腐败问题衍生出两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一是在公务消费的报销上存在漏洞,比如,很多官员以公务消费名义购买名贵特产送给相关领导,相当于“用公费行贿”;二是在一些官员落马后,这些名贵特产的价值与其受贿时相比,可能出现了很大升值空间,但这类物品的折价也出现难度,直接影响这类官员的量刑依据。
毛昭晖表示:“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腐败属于一种新型腐败。这类案件在办理过程中,一方面要做好治理工作,一方面要完善相应的制度。行贿受贿类案件办案周期普遍比较长,因此,对一些被查封的名贵特产要区别对待。如何认定名优特产跟受贿之间的关系,对名贵特产的鉴定、评估、储存、拍卖等,都还需要有一套完善的法律依据。”
(摘自七一网 七一客户端/《中国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