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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绿色建筑发展概况及建议

2021-06-10

工程与建设 2021年1期
关键词:建筑评价安徽省绿色

徐 敏

(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办公室,安徽 合肥 230091)

0 引 言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重新定义了“绿色建筑”,即:“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发展推广绿色建筑,是降低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提升建筑品质的需要;是落实中共中央决策部署,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需要;更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需要。

1 国内外绿色建筑的发展概况

绿色建筑的概念最早可追溯于20世纪60年代,美籍意大利建筑师保罗·索勒瑞将“Ecology”(生态学)和“Architecture”(建筑学)结合,衍生出“Arcology”(生态建筑学),目前,被人们认可的最早的绿色生态建筑位于美国明尼苏达州,主要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风力发电,废弃物及废水再利用等系统技术手段,从设计上最大限度的满足建筑能源消耗的自给自足。

较发达国家而言,我国的绿色建筑发展时间相对较晚。近年来,国家为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通过颁布法规、制定激励机制、发布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规划等方式进一步强化绿色建筑顶层设计,引导绿色建筑健康发展;二是制定绿色生态城区、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等相关标准进一步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为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三是积极推动超低能耗建筑、建筑工业化、健康建筑研究及成果应用。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是我国绿色建筑发展初期的主要抓手。为规范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自2007年起,35个省市陆续批准开展本地区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国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分别在2014年、2019年两次修订,最新的2019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重新定义了五大指标体系。目前,全国已有25个省市出台了地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十二五”时期,我国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基本达到百分之百,累计增加节能建筑面积70亿m3,节能建筑占城镇民用建筑面积比重已超过40%。

2 安徽省绿色建筑的发展和评价工作

安徽省自2006年起全面执行50%的建筑节能强制标准。2007年,安徽省会合肥市的绿地新里海顿公馆成为安徽省首个国家绿色建筑示范工程。自2018年起,安徽省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2019年,安徽省住建厅在发布的《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中明确:将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引导绿色建筑向高星级方向发展。据悉,安徽省地绿色建筑相关立法基础调研工作已完成,并形成了《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审议稿)》。

2.1 安徽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现状

截至2019年9月,安徽省累计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总数为410个,建筑面积5534.60万m2。其中,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项目总数量为393个,占比95.8%,建筑面积5288.54万m2;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项目总数量17个,占比4.2%,建筑面积246.05万m2。具体项目类型构成和星级构成详见表1和表2。

表1 安徽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类型构成

表2 安徽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星级构成

2.2 安徽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现状分析

安徽省已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认证的项目,呈现出区域不均衡发展的态势,省会城市合肥因为发展定位、规划、方向的因素,绿色建筑标识项目数量、面积远远超出了省内其他区域,项目数量约占全省总量50.24%。合肥、阜阳、安庆、黄山、马鞍山、芜湖区域分布数量分列全省前六,占比超过全省总量的70%,详见表3。

表3 全省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区域数量表

3 绿色建筑发展存在的短板

3.1 技术标准体系尚存空白 提供技术支持不全

科技的进步和绿色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对绿色建筑在品质、安全等方面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绿色建筑标准体系的构建要分层次,要以绿色性能为导向,以评价标准为参照,以产品标准为路径,以技术参数为支撑,针对不同阶段实现不同目标。目前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在绿色建筑设计、评价、运营等方面尚存空白,涵盖面不完善,配套的省标不健全,已有标准的部分内容不能适应当下对绿色建筑质量安全越来越高的要求,也有待修订和更新。可提供的技术支持差异也是导致绿色建筑在发展上区域间严重不平衡的重要原因。

3.2 绿色建筑品质有待提升 消费者的获得感不足

根据已有数据表明,一方面,已取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多由大型房产企业开发建设,而这些房企申评绿色建筑标识的动力通常是为了获得地方政府的财政奖补、作为销售宣传的噱头,并非真正以提升建筑品质为初衷。另一方面,由于技术创新不足、施工监管不到位、实际运营的绿色建筑案例较少,导致绿色建筑的综合效益还不明显,绿色建筑在品质上给予消费者的获得感不足,仅通过强调节能环保的责任是不能真正调动起消费者购买绿色建筑意愿的。只有让消费者切身感受到绿色建筑较传统建筑“质”的提升,才能促进绿色建筑市场的内生动力。

3.3 绿色理念宣贯力度不强 公众的自觉意识不够

绿色建筑倡导“节地、节能、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的理念只针对相关工作从业人员,没有向社会大众宣传到位,群众对建筑节能的必要性、紧迫性及其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认识不足。建设各方主体缺乏积极性,仍须依靠建设主管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推动。企业缺乏自觉执行动力、公众缺乏积极参与的氛围,不能有效引导绿色建筑消费需求。

随着绿色建筑工作的深入开展,绿色建筑的新内容、新课题不断涌现,管理、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急需提高,但是面向设计、施工、建设单位及相关政府职能单位绿色建筑相关培训工作目前尚未形成常态机制。

4 相关思考和建议

4.1 完善技术标准体系 为绿色建筑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推进绿色建筑建设应从绿色建筑的全生命期角度考虑,对应不同阶段制定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等标准,形成覆盖绿色建筑的设计图审、施工监理、测评验收等全过程的标准规范体系。既要坚持科学性和前瞻性,也要坚持方向性和原则性。建筑的绿色属性不能只靠“评”出来,而在规划设计阶段就要予以定性。因此,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编制是完善标准体系的重要一环。对于一个建筑项目,设计建设期可能为三至五年,而项目运营期则长达是数十年上百年。相对来说,运营阶段才是绿色建筑的“绿”发挥效用的、更让消费者有感知度的阶段。编制绿色建筑运营标准,促进以绿色建筑运营为导向发展绿色建筑,有利于真正实现建筑绿色化。

4.2 提升绿色建筑品质 让消费者亲身体验获得感

目前,绿色建筑的推动主体是政府,推动力主要靠强制执行,消费者自身的消费意愿不强,不能真正调动起市场的积极性。推进绿色建筑的发展,不能只依靠单纯政府强制执行,寄希望于增强消费者的环保意识,更多的是需要实实在在提升绿色建筑的品质,让消费者切身感受到绿色建筑较之传统建筑在能耗、温度、湿度等指标数据上的差异对比。只有让消费者对绿色建筑认可,才能产生需求,绿色建筑才会有市场;只有让消费者对绿色建筑满意,形成口碑效应,绿色建筑的社会认可度才会随之上升。从而按照市场供需原则,激发开发商建设绿色建筑的积极性,开拓绿色建筑的市场空间,最终形成绿色建筑市场的良性发展。

4.3 加强宣传创新培养 形成积极氛围

创新绿色建筑人才培养。加强学校与绿色建筑产学研创新平台及其他科研单位合作交流,编制培训教材,开展绿色建筑相关培训;开设绿色建筑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专业人才。面向设计、咨询、施工、建设单位及相关政府职能单位,定期举办绿色建筑教育宣贯培训,加强行业从业人员能力建设。

加强绿色建筑专题宣传。通过公益广告、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宣传普及绿色节能建筑的基本知识,开展政策法规、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环境保护意识,提倡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增强自觉节能的责任。营造政府有效引导、企业自觉执行、公众积极参与的氛围,拉动绿色建筑消费需求,形成有力的市场终端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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