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日本生物战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措施
2021-06-08刘汝佳
摘 要:二战期间,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在日本帝国陆军授意下,对数千名失去自由的受害者进行了无数次惨无人道的人体实验。由于美国对这些实验结果颇感兴趣,作为秘密交易筹码从而免除了日本生物武器战犯的罪行起诉。数十年后,战争施害者与合作者应该如何处理这段历史的遗留问题?根据美国战后对日本战犯的庇护,以及对中国受害者的无视,本文试图对战后处理措施进行初步分析,落脚点在敦促美国政府开放德特里克堡基地,公开七三一部队实验数据的使用情况,就美国政府在东京审判中免除日本战犯罪行的行径,向中国受害者及其家属进行正式道歉。
关键词:人体实验;战争责任;处理措施;美国角色
众所周知,从20世纪30—70年代,美国对600名非洲裔美国人进行的塔斯基吉(Tuskegee)梅毒实验,到欧洲的约瑟夫·门格勒、纳粹集中营的犹太囚犯,前者是医学人体实验的罪恶低谷,后者是战争罪行的罪恶深渊。而处于亚洲的七三一部队是一支生物战军事研究机构,20世纪30—40年代在日本帝国陆军的指挥下进行实验、实战。七三一部队进行人体实验的真相:故意感染疾病给受试者,剥夺其食物和饮用水以获取受试者死亡时间的数据,并以实战为目标进行人体实验。数千人死于用生物武器传播鼠疫的跳蚤实验。
在犯下滔天的战争罪行之后,施害群体与合作群体如何从最大程度上处理战后历史遗留问题——适度承认、道歉、赔偿与补救?这些问题难度之大主要缘于战争罪行的原因、动机与实际处理措施之间的差异。本文试图提出前行方向。首先,需要审视受害群体受害时的特殊处境。日本廣播协会(NHK)纪录片《七三一部队的真相》节目组找到保存在俄罗斯的哈巴罗夫斯克审判(亦称伯力审判)录音记录和数百份资料,部分前七三一部队成员现身说法,曾任七三一部队第一部部长的川岛清供认罪行时称,他在任职期间“没见到任何一个实验对象活着从这里离开”。由于没有七三一部队受害亲历者幸存下来,所以我们关注同一时期的受害者,他们也同样遭受了身心重创。在这些受害者中可能没有完全统一的观点,但我们可以发现一些共同的诉求。
一、七三一部队与人体实验
1936年,日本帝国陆军任命石井四郎为伪满洲防疫给水部部队长。石井四郎因发明滤水器而闻名,他利用其地位引起日本军事高层对生物武器研究的关注。1941年,石井部队被赋予一个具体编号名称——七三一部队——以增强其保密性。石井四郎与他的研究团队在中国伪满洲和其他地区、泰国和新加坡,持续进行人体实验以实现其实战目的。仅在哈尔滨平房,就有超过3 000人死于七三一部队院内,还有数千人死于石井四郎合作者使用的其他生物武器。大部分受害者来自伪满洲,对外宣称是罪犯和政治活动家,由关东军宪兵队等军警机关特别移送至平房。盟军和俄罗斯战俘也是受害者,未成年人也包括在内。对受害者进行了实验室实验和野外实验,包括活体解剖、故意让受试者感染疾病以及随后切除活体中受感染器官。接触性感染实验旨在传播鼠疫,研发细菌炸弹。对受试者注射动物血液,测试人体的排异性;将受试者绑在柱子上经受火焰喷射器、细菌炸弹和生物武器实验。对非情愿受试者进行人体实验研究种类之多令人唏嘘:瘟疫、霍乱、腺癌、鼻疽、炭疽、天花、痢疾、肺结核、伤寒、破伤风、冻伤和坏疽。
由于各种原因,有关七三一部队人体实验信息公开进度非常缓慢。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在太平洋战争结束时美国试图获取七三一部队的实验信息。显然,作为幕后秘密交易,美国对七三一部队各级领导人给予了东京审判战争罪起诉豁免权。战后,被免于起诉的七三一部队成员,活跃于政界、商界、医学界和学术界,有的成为社会名流:如七三一部队第二任部队长北野政次任“东京血液研究所所长”;而冻伤实验室负责人吉村寿人战后任京都府立医科大学校长。此外,七三一部队成员还成立了“战友会”组织,各个支队也有“战友会”组织,并在“战友会”间流传《房友》会刊。美国对这些信息的使用在很大程度上仍未公开。
二、美日幕后秘密交易
二战结束之前,美国就已探知日本在中国进行了生物战,并试图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日本进行生物战及各种实验的相关情况[1]。日本无条件投降后,美军分别派出德特里克堡基地的生物战专家莫瑞·桑德斯(Murray Sanders)中校和兽医专家阿尔沃·T.汤普森(Arvo T. Thompson)中校。至此,阿尔沃·T.汤普森开始多次对石井四郎进行问询……并于1946年5月,汤普森中校完成了《阿尔沃·T.汤普森报告书》[2],报告中记载,石井四郎面对汤普森问询,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信息,美军得到了七三一部队成员配置、组织构成、研究范围、规模和进展情况,以及人体实验和生物战等相关信息。石井四郎不仅被免于东京审判的起诉,反被美国聘为生物武器顾问。
1947年5月6日,美国远东军司令部(C-in-C Far East, CINCFE)司令道格拉斯·麦克阿瑟(Douglas MacArthur)向美国国防部发了一封军事急电,核心内容如下:“3-B,其他包括从石井四郎那里获得的报告书等资料,可以通过告知相关日本人以下消息来获得,即相关资料将通过情报渠道进行留存,不会作为战争罪行证据来使用。”时隔约10个月,经过谨慎考虑与处理,于1948年3月13日,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给麦克阿瑟下达了指示:“从你管辖战区归来的技术专家提供的报告显示,到目前为止你所要求的必要信息和科学数据都已悉数获得。建议重新提交3-B和第五部分内容以便在你需要的时候进行深入斟酌。”
七三一部队犯下的战争罪行罄竹难书。因为要让过去的人们遵循我们当代的评判标准——过去和不同文化中的人们不一定都有同样的标准,或许会有人反对这种回顾性和跨文化的评判,但这种反对意见难以立足。首先,不同时期的人们均认同美国历史上奴隶制的合理存在。其次,日本很清楚1925年《日内瓦议定书》,这是一部禁止生物和化学武器的国际禁令。七三一部队成员都清楚他们违背了反对使用生物武器的全球共识。再次,七三一部队设施和文件都属于军事机密,尽管只有部分成员知道他们违反国际条约,但是从其他史料获悉,石井四郎为获得政府批准和资助所做的一切,以及石井四郎和其他七三一部队成员讨论人体实验的方式,表明他们清楚其行为是违反国际条约的。石井四郎在平房七三一部队本部开幕式上对部队研究人员说:
作为医生,上帝赋予我们的使命是挑战各种致病微生物;阻断侵入人体的所有路径;消灭我们体内的所有异物;以及研制最有效的治疗方法。然而,我们现在要从事的研究工作与这些原则完全相反,作为医生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一些痛苦。不过,我恳请你继续进行这项研究[3]……
许多七三一部队成员可能认为中国和其他非日本国家的实验受试者是劣等的,但社会化——有时是短暂的,有时是持续的——让他们误认为对受试者进行活体解剖实验是合情合理的,但客观实际上,七三一部隊人体实验行为本身已经构成了医学犯罪,其实验目的是为了实战,因此本质上构成了战争犯罪。
最后,做出回顾性的判断,并追究过去参与者的战争责任。从某种程度上,揭露暴行和历史教训有助于防止未来类似的悲剧重演,基于这些原因,回顾性史实判断是有价值和现实意义的。为使战后生物战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方法既合理又必要,施害者和受害者之间需要彼此充分权衡利弊。
三、战后遗留问题与受害群体
受害者处于一种特殊认知状态,因此他们的想法尤为重要:他们在遭受战争伤害时具有独一无二的第一当事人体验。源于这种认知立场的评判权威,因此对战后处理措施具有指导意义。由于没有七三一部队亲历受害者幸存,我们的关注点移至处于同一时代、同一场战争冲突中遭受类似严重创伤的受害者。虽然也可以参考处于其他时代和冲突的遭受严重创伤的受害者,但考虑到大规模杀戮背景的复杂性,本文为谨慎起见,主要采纳同一时代、同一冲突的受害者意见。涌现出的共同主题和模式将有助于得出一些有关处理措施的推论。
在20世纪30—40年代,日本帝国陆军向士兵配备“慰安妇”,这是对性奴役女性的委婉说法。这些数以万计的女性,大多来自被占领的朝鲜,有的被强行绑架,有的被欺骗承诺是去当受雇佣护士、洗衣女工或工厂工人。“慰安妇”制度,严重违反了国际法和有关的国际惯例,是一种国际性的犯罪。按照哲学家乔尔·范伯格(Joel Feinberg)的说法,这些女性的权利受到了侵犯[4]。
日本和韩国政府于2015年12月签署了一项有关慰安妇的协议——《韩日慰安妇协议》。此次,日本政府财团提供资金补偿,这一举措更接近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实质。但受害者群体仍然担忧,因为没有慰安妇参与谈判,所以协议实际上是韩国政府出于政治考虑的权宜之计,受益方并不是慰安妇本身。此外,协议表述也不够清晰,因为它仍然模糊了日本政府所承担的责任性质,并且法律赔偿不足。协议还提倡移除立于日本驻首尔大使馆前的一座年轻慰安妇雕像,受害者群体对此表示强烈抗议与不满。这座雕像,类似于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是由受害群体建造的。受害者群体希望她们的经历能够被永久铭记。行而有效的处理措施之一是由施害群体官方建立一座纪念碑。2015年12月签署的《韩日慰安妇协议》旨在终止两国政府关于慰安妇问题的沉默与未来争议。
四、处理措施与美国角色
正如上文所述,关于处理同一时代、同样遭受严重创伤的受害者的历史遗留问题,统一标准是:众人向施害者群体提出的诉求与施害者群体自身在他处提出的诉求保持一致,包括当施害者群体同时也是严重创伤的受害者时,譬如七三一部队成员在进行人体实验的过程中被无意感染。本文就七三一部队受害者问题,试探求三种生物战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措施。
第一,日本政府明确态度出台国家政策,严禁未经受试者知情同意进行人体实验。
第二,日本政府在中国受害者遗址核心区域建立一座永久性纪念碑,公开承认七三一部队的人体实验罪行等。譬如,德国艺术家甘特·德姆尼格(Gunter Demnig)的长期项目“施托珀斯坦(Stolperstein)”安放数万块石头来纪念大屠杀受害者。根据“施托珀斯坦”运动精神,日本民间组织可以建立有关慰安妇和七三一部队受害者的纪念碑。2011年7月9日,由日本民间友好人士集资建立的“谢罪与不战和平之碑”在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遗址群揭幕。除去其他原因,各国政府不愿意道歉也有防止受害者及受害者家属进一步提出一系列经济赔偿诉求的因素;但独立民间团体情况不同。此前,有日本独立民间团体成功敦促日本政府承认曾被压制的日本帝国战争罪行的先例,例如在日本西南部的大久野岛(Okunoshima)生产化学武器,出于战略考量多年一直没在地图上绘制此岛。石井四郎从大久野岛工厂订购了七三一部队的实验材料。大久野岛武器工厂的幸存工人们向日本政府成功施压,要求对这些武器研制过程中遭受伤害的受害者进行治疗和赔偿。1988年在岛上开设了一家博物馆,馆里陈列了受影响工人家庭的捐赠物品。日本民间组织的努力能得到日本政府间接认可,虽然微不足道但又极为重要,这是公民权利主动性的具体体现。
第三,日本不是唯一需要给予战后回应的国家,因为美国在战后插手七三一部队成员战争审判而应同样给予回应。据史料记载,美国用免于起诉的豁免权与七三一部队进行秘密交易。二战后德国“医生”和“科学家”因战争罪被起诉,但日本“医生”和“科学家”却没有。许多七三一部队负责人被有意从战后东京审判中除名,他们不仅事业成功还获得社会尊重,他们的暴行被隐藏起来不为人知。七三一部队的受害者和受害者家属与该时期的其他受害者不同,未看到这些暴行被公开提及,也未看到施害者负起责任。因此太平洋战争结束后,医学人体实验的公众责任或是不对称的,或是不存在的。有人认为,美国用起诉豁免权交易人体实验核心资料的原因是为了保留苏联信息,总的来说,就是为了更大的利益。但值得注意的是,美国不仅想阻止其他国家获取信息,还想将这些信息用于自己的生物武器计划。显然在马里兰州德特里克堡生物实验室(Fort Detrick in Maryland),即美国陆军传染病医学研究所,也进行类似的医学研究工作,在这里研究生物武器的美国医学专业人士十分渴望通过不择手段的方式了解日本研究人员的“科研新发现”。继承了七三一部队的“恶魔遗产”,并为“恶魔”提供了庇护。
就七三一部队问题而言,美国政府承认与道歉是一种回应处理方式。不仅承认还应披露美国如何使用相关七三一部队受害者人体实验信息。这种处理方式的目标是,谴责其赦免战犯以及非法获取人体实验核心机密资料。我们对美国的诉求似乎比对日本的更多,但我们相信我们的立场与上述要求一致。有以下兩点原因,首先,美日两国面对利益进行幕后交易,无视国际惯例,美国的行径与日本的罪行显而易见,因此需要美国政府正式道歉,并且美国付出的政治代价会更小。相对于日本而言,虽然比杀戮本身的罪行要轻,但为换取机密信息而豁免起诉日本战犯的行径是大错特错的。其次,美国已有关于道歉较为宽泛且不完善的记录,这些道歉记录往往有很长的保存期。有参考价值的是美国近期标准做法。例如,有关塔斯基吉(Tuskegee)梅毒实验的教训,1974年,美国通过了国家研究法案(National Research Act),并建立一个委员会制定涉及人体实验的国家研究层面的监管法规。此后所有的人体实验都需要获得医学伦理委员会(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IRB)的批准。在美国,医学伦理委员会是独立机构,这也成了全世界的惯例。时任美国总统克林顿在1997年5 月 16 日,距离“塔斯基吉梅毒实验”启动 65 年以后,郑重向医学人体实验塔斯基吉(Tuskegee)受害幸存者道歉。在过去的数十年中,美国政府给予塔斯基吉幸存者一些经济补偿。就美国总统道歉的表达方式,有两点值得关注:一是关注塔斯基吉受害者和受害者家庭;二是对医学人体实验的约束。尽管塔斯基吉实验和七三一部队人体实验在本质上存在差异,但在寻求美国回应日本生物战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措施的长期实践过程中,亦能够提供借鉴经验。
五、余论
七三一部队的相关罪行以及美日的幕后交易,使得战后日本生物战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措施显得尤为重要。当施害者转变成受害者时,展开身份转换设定,对战后遗留问题处理方法进行统一诉求——施害者与受害者转换身份,由此提出的诉求作为受害者的合理诉求。最后,在施害群体中通过实践寻求具体处理方式与方法。上述处理措施需要来自受害群体的公众压力和施害群体的积极行动。美国作为决定日本战犯命运的主导方,坦荡给予回应是其道德责任。本文旨在敦促美国政府开放德特里克堡基地,承认获取七三一部队实验数据并公开使用情况,美国政府就其在东京审判中免除日本战犯罪行的行径,向中国受害者及其家属进行正式道歉。对于历史事实,唯有积极面对过去,方能立足长远,提升国际形象与影响力。
参考文献:
[1]杨彦君.掩盖与交易:二战后美军对石井四郎的调查[J].抗日战争研究,2013(2).
[2]刘汝佳.关于《汤普森报告书》的初步解读——基于美国解密日本细菌战档案的调查[J].北方文物,2012(4).
[3]Harris S. Factories of Death: Japanese Biological Warfare, 1932-45, and the American Cover-up. Revised edn[M]. New York: Routledge, 2002.
[4]Feinberg J. Voluntary Euthanasia and the Inalienable Right to Life[J]. Philosophy and Public Affairs. 19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