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人大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21年5月24日)
2021-06-08
我们召开这次全省人大工作座谈会,主要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和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栗战书委员长、王晨副委员长有关讲话、批示精神和刘家义书记对全省人大的工作要求,交流工作经验,研究工作举措,推动全省人大工作提质增效、创新发展。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王乙潜代表作了交流发言,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建议。会议虽短,但主题突出、内容丰富,达到了预期效果。
本届以来,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省大局,紧密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在会议交流中,大家结合各自履职实践,谈认识、谈体会、谈思路、谈打算,既有鲜活生动的事例,也有创新经验的总结,特色鲜明、亮点纷呈,听了深受启发、倍感振奋。比如,立法工作方面,滨州制定出台全国首部设区的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法规,泰安制定出台全省首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项法规,威海建立“4+N”联合起草、重大立法项目专家会诊等工作机制,潍坊探索形成“二三四六”开门立法格局,济宁加强区域立法合作,与淮海经济区九个城市签署《淮海经济区立法协作框架协议》。监督工作方面,枣庄率先建成市级监察司法监督平台,德州推进实施“地方立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链条式履职模式,聊城探索开展政府及工作部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情况述法评议,淄博创新运用政务服务热线大数据依法强化对政府部门工作的监督,菏泽从审前调研、会中审议、意见形成、票决问效等关键环节系统优化审议监督工作,临沂国有资产监督改革工作经验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转发推广,日照实现届内政府工作部门监督“全覆盖”。代表工作方面,济南大力实施“双联”提升工程,打造形成一区(县)一品牌,东营建立基层人大代表联系网格员制度,探索形成代表履职激励约束机制,青岛健全闭会期间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和群众意见建议收集长效机制,推动办结率大幅提升,烟台率先对重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督促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与提出建议代表见面,等等。王乙潜代表发言中讲到他的履职事迹,有追求、有情怀、有担当、有作为,生动展现了新时代人大代表的风采。这些积极有益的探索成果,充分反映了近年来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同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尽责取得的可喜成绩,对于大家开阔视野、拓展思路、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很有帮助;充分证明了,哪个地方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能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哪个地方的人大工作就能取得好的成绩、产生好的影响、树立好的形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就能得到彰显。各位同志对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的“两意见、一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它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都很有针对性、建设性,会后我们将组织力量汇总、整理、归纳,对“两意见、一办法”进行修改和完善,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借此机会,我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标准高质量做好人大工作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第一,要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方向
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政治性是第一属性,讲政治是第一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讲政治不是抽象的、空洞的,而是具体的、实在的,关键要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使讲政治从外部要求转化为内在主动。刘家义书记强调,人大机关要做讲政治的表率,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从政治上想问题、干工作、抓落实。对于这些要求,我们必须谨记在心、践之于行。
要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分析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只有真正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才能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定不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和基本功,坚持不懈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求实效,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观察事物、分析问题、破解难题的能力。在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的同时,要扎实做好人大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引导人大代表和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善于从政治上把握和推动工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推动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共同行动,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扛牢的政治责任。我们谋划和推动人大工作,首先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思考和把握,胸怀“国之大者”,时刻关注党中央、省委、同级党委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推动什么,经常对标对表,找准人大工作切入点、着力点,做到党的中心工作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都要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按照党委要求抓好落实,以不折不扣的实际行动,彰显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政治担当。要善于从政治上衡量和检验成效。
中央、省委历来高度重视人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省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政策文件,对做好新时代全省人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各设区的市先后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结合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和方案,提出了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具体安排。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检视梳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同级党委有关部署安排的工作进展和实际成效,已完成的工作要进一步优化提升、争取更好的效果,未完成的要及时查缺补漏、拿出更加有力的实招硬招,要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把中央、省委、同级党委部署要求一项一项落实到位。第二,要坚持深学细悟力行,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是贯穿全年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都要结合实际抓实抓好这项重大任务,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强大动力。
要在传承红色基因、坚定制度自信上下功夫见实效。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逐步建立发展起来的,从其发端、萌芽、形成到确立、发展、完善,都是同党团结带领人民推进的伟大事业、开辟的伟大道路、创造的辉煌成就、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史是党的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史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多种方式,用好红色资源,教育引导各级人大代表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在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必然性,深刻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在学史明理中进一步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在牢记初心使命、办好为民实事上下功夫见实效。
以人民为中心,是人大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同依法解决群众实际问题贯通起来,深入察民情、听民声、访民意,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完善立法、加强监督、服务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特别要紧扣我省“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任务,聚焦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食品安全、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等民生领域深层次矛盾,从制度建设和执行层面推动完善维护群众利益、增进民生福祉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要在加强党的建设、推进从严治党上下功夫见实效。
运用党在百年历史中积累的宝贵经验指导管党治党、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我们要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查找、及时整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推动人大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走深走实。要着力加强常委会党组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持续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全面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队伍。要持之以恒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坚决纠正“二线”意识,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深不实、不痛不痒、不紧不慢、不担当不作为、“庸懒散拖”等问题,为高质量做好人大工作提供坚强保证。第三,要坚持发挥主导作用,以高质量立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进入新阶段,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任务重、数量多、要求高、节奏快成为常态。我们要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努力为我省“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要进一步加快重点领域立法。
去年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最突出的成就就是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这也是我们地方立法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大家要深入学习研读“十一个坚持”和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论述,切实用以指导和推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填补空白点、补强薄弱点。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体会议、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强调,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聚焦我省“七个走在前列”“九个强省突破”目标,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计划,就是紧扣总书记指示要求、按照省委部署安排来制定的。比如,围绕推动科技创新、建设科教强省数字强省,今年计划出台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修改知识产权促进条例;围绕加强环境保护、推动我省生态建设走在前列,年内将审议南四湖生态保护、节约用水、生活垃圾管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法规草案,加快推进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东平湖生态保护等立法,碳达峰碳中和立法的前期工作也在推进当中。各设区的市也要围绕地方党委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科学研究谋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立法工作重点,既要讲质量,又要讲效率,区分轻重缓急,坚持急用先行,统筹调度立法力量,合理配置立法资源,着力强化重点领域法规制度供给。要下力气探索丰富立法形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地方立法要有地方特色,需要几条就定几条,能用三五条解决问题就不要搞‘鸿篇巨制’,关键是吃透党中央精神,从地方实际出发,解决突出问题”“要研究丰富立法形式,可以搞一些‘大块头’,也要搞一些‘小快灵’,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注重针对实际问题确定立法形式,既有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这样系统性比较强的法规,又有长岛海洋生态保护条例、规范海洋渔业船舶捕捞规定等针对某一突出问题的“小切口”“小快灵”法规,都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践证明,法规质量不在篇幅长短,关键要从实际出发、解决实际问题,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对于设区的市来说,“小切口”立法指向明确、特色鲜明,易于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是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的好办法。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要积极探索采用符合实际需要的立法形式和结构,因地制宜开展补充性、特色性、先行性立法,以细化、量化、具体化的规定精准解决亟需解决的问题。要多方面加强立法能力建设。
这些年来,各市人大在加强立法队伍建设方面探索实施了一些好的做法,但仍存在着工作力量与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提高地方立法工作质量,离不开高素质的立法工作队伍。各市人大常委会要主动向同级党委汇报立法队伍建设情况,与党委组织部门积极沟通、争取支持,研究制定立法队伍建设专项规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实施。同时要注重发挥人大联系广泛的优势,通过多种渠道、借助各界力量补齐立法能力不足的短板。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等优势和专长,引导他们积极参与立法工作,从政治大局和专业维度、理论视角和实践层面提出立法建议,另一方面要深化拓展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家智库之间的立法合作,大力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及时就法规起草、制度设计、立法前中后评估、法规清理等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咨询专家意见或委托智库、第三方开展研究,积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提高立法工作水平,努力凝聚立法工作合力、增强工作实效。第四,要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着力推动法律法规和中心工作落实落地
人大监督是在党的领导下,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切实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围绕中心大局依法履职尽责。
要把握监督重点任务。
人大监督包括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和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监督。这两个方面都是人大监督的法定职责,都要抓紧抓实抓好。法律监督方面,要把着眼点放在推动法律法规实施上,坚决纠治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比如执法检查,要紧扣法律法规规定,一条一条对照检查,抓住影响法律法规实施的不利因素和典型案例,明察暗访,点名曝光,真正形成监督压力,督促有关国家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落实法定义务、依法推进工作。比如备案审查,要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不断完善备案审查程序,细化审查范围、标准和纠正措施,逐步将“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工作监督方面,要紧扣省委和同级党委中心工作,加强对新旧动能转换、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等工作的监督,帮助“一府一委两院”及时查找和补齐工作中的短板不足,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要拓展监督方式方法。
监督法规定了7种人大监督形式,都是经过深入调研、充分论证、深思熟虑才写入法律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具体工作中,我们既要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计划和预决算审查监督等经常使用的监督形式,又要积极探索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方式;既要用足用好法定监督形式,做实工作具体环节,又要注重工作创新,探索丰富监督手段。比如,常委会会议审议可以探索建立重点发言人制度,专业性、技术性强的专项工作报告可以引入第三方评估,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可以邀请公民参加和旁听,等等。要做实监督“后半篇”文章。
发现问题不是目的,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才是根本。要坚持持续监督、跟踪监督,对事关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咬住不放”、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督促政府及有关方面解决存在问题,坚决杜绝整改“半拉子”工程。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跟踪问效机制,连续多年围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探索实施了监督发现重大问题向党委专题汇报、常委会听取办理情况专项报告和分项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等措施,建立了专题询问发现问题信息库和电子台账,对重点问题整改情况随时跟进,推动人大监督由一次性监督向连续性监督转变,真正让人大监督长牙齿、能咬合、有力量。下一步,还要加强人大监督与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的衔接贯通、相互协调,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监督工作合力。第五,要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代表,工作开展靠代表,工作水平看代表,工作潜力在代表。我省各级人大代表约13万名,代表全省1亿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是党委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健全代表工作机制,更好地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
要统筹做好常委会联系代表与代表联系群众工作。
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按照“做到真联系、取得真效果”的要求,推动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直接联系,实现“双联系”规范化、常态化。要改进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协调组织工作,扩大邀请代表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活动的范围和频次,扎实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拓宽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要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建设,引导各级人大代表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与群众面对面、零距离地联系沟通,切实把同人民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真正发挥出来。济南市探索实施的“代表来了”“代表有约”“码上找代表”这些代表联系群众的创新举措,很有特点,也很有成效。各地也要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创新“双联系”方式方法,不断提升代表联系群众实效。要统筹做好代表议案和代表建议工作。
做好议案建议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责。一方面,要“提得好”,加强对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指导,组织和引导代表从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利益出发,根据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提出代表议案,根据本级有关机关、组织的职责提出代表建议,力求“内容高质量”,另一方面,要“办得好”,加强议案的审议和处理,密切与建议承办单位的沟通和协调,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力求“办理高质量”。同时,还要“讲得好”,把代表议案建议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成效宣传出去。要统筹做好代表服务保障
和履职管理工作。
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立足服务定位,提升服务水平,以优质服务体现对代表主体地位的尊重。有几项重点工作需要强调一下。一是创新代表履职培训方式,突出政治培训,做优履职培训,细化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持续提升代表工作信息化水平,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履职提供更为便捷、更加高效的服务。三是完善代表履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代表任期内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制度,规范代表履职档案,督促代表依法有效履职尽责。比如按表决器是代表依法行使权力的方式,可以赞成、反对或弃权,但是不能不按,这是对制度的尊重、对选民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再比如按时参会、审议时积极发言,都是依法履职的要求,不能想说就说、不想说就不说。对不按时出席会议、不依法执行职务或存在与代表身份不符行为的,要及时约谈提醒,严重的要终止代表资格。省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办法出台后,请各市人大常委会尽快研究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管理水平。第六,要坚持依法规范有序,认真做好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今年下半年我省将展开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实践,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都很强。全省各级人大要及早行动起来,提前着手安排,及时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制定新举措,保证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要严格把好代表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
根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人大选举制度、适当增加基层人大代表数量的部署要求和新修改的选举法,今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对我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还将审议关于选举时间和代表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重新分配全省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代表数量增加了,代表的素质和结构必须保证。各地人大要积极配合党委组织部门认真做好代表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审查工作,特别是做好连任代表提名推荐工作,认真核实认定代表候选人身份,严格把好代表“入口关”,确保候选人政治素质高、思想品行优、履职能力强、群众基础好,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在结构和比例上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要依法有序组织好换届选举各环节工作。
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过程,就是宪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具体实施的过程。各市县人大常委会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科学安排,精心组织,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加强工作统筹协调,依法有序推进选举委员会设立、选区划分、选民登记、推荐介绍代表候选人、组织选民投票等各环节工作,通过法定程序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相统一。目前,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正在起草关于做好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下一步将按程序报请省委转发,8月份还将召开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适当时机将组织开展调研视察,协调推动有关工作落实。要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严明换届选举纪律,是中央、省委始终高度重视、突出强调的重要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严明换届选举纪律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我们要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着力强化监督执法和责任追究,坚决纠治换届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行为。要扎实做好换届选举宣传工作,讲好人大故事、代表故事,充分调动选民参与选举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为选举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多年来,各市县人大常委会、各级人大代表对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借此机会,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下一步,全省各级人大要牢固树立人大工作“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加强联系沟通与交流合作,其中既包括立法、监督、代表工作上的交流合作,也包括调查研究、理论研讨、新闻宣传及自身建设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既包括上下级人大之间的纵向合作,也包括同级人大之间的横向合作,共同推动我省人大工作上下贯通、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