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环境下的核安全网络舆情应对实践与思考
2021-06-07王桂敏刘瑞桓张瀛戴文博王晓峰
■文 / 王桂敏 刘瑞桓 张瀛 戴文博 王晓峰
作者单位: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当前,以社交和信息发布为特征的网络媒体平台和客户端已成为“互联网+”的重要特征之一,也成为网络舆情产生和传播的聚集地。中国正处于从核能核技术利用大国向核安全监管强国转变的关键时期,核安全被纳入国家安全体系,同时也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有效防范涉核网络舆情风险,提升核能公众可接受度,确保核能安全高效发展,是核安全面临的诸多挑战之一。因此,有效掌握新媒体环境下的舆情演变规律,总结网络舆情应对经验,构建舆情应对新思维、新视角,对于新形势下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媒体网络舆情现状
了解移动互联网时代的网络舆论现状、传播特性,掌握政府部门网络舆论引导的对策措施,对于正确把握网络舆论导向,指导核安全舆情应对工作具有良好的借鉴意义。
(一)新媒体时代网络舆情特征
一是网络舆情监测环境更加复杂。互联网的加速度裂变式发展致使网络舆情监测环境愈来愈复杂,普通民众的网络话语权增强,网民意见对社会舆论的影响作用加大,各种网络信息鱼龙混杂、真假难辨,入网手机终端的数量和应用软件的种类剧增,数据网络安全问题凸显,网络舆情已进入“大数据时代”。二是网络舆情特征更加复杂。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网络舆情开始呈现体量巨大、类型复杂、价值密度低、传播速度快等新的特征,传统的网络舆情监管手段已经无法适应这些新的变化。
(二)网络舆情传播态势
近年来一些网络舆情事件,在大数据背景下网络舆情发展和传播规律呈现一定态势特征。第一,网络舆情载体多元化,跨平台交融传播。随着微博、微信的发展和手机APP等新媒体平台的不断出现,网民将同一舆情信息通过各种载体的不同优势进行广泛传播,加剧了网络舆情的发酵速度。第二,跨部门、跨领域网络舆情逐渐增多。网络舆情在发酵过程中被牵扯出多个部门或行业,使其持续复杂化,增加了相关部门联合应对的难度。第三,民族主义、政府行为等意识形态领域的网络舆情有所增加。一些境外势力利用敏感事件,特别是在新闻报道事实挖掘缺位的情况下,制造“阴谋论”,影响国内舆论环境,引发舆论风暴。第四,网民心态渐趋冷静、理性。随着网民素质的提升,网络舆论环境氛围发生了一定改观,网民抛弃了以往的“先入为主”,戾气有所下降,更多地可以以一种冷静、理性的态度参与到网络舆情表达和传播中去。
(三)政府部门网络舆情应对现状
面对新形势下网络舆情规律的变化,近年来政府部门也在积极扭转应对网络舆情的观念,对网络舆情的应对进行了积极探索,在应对方式和措施等方面有了一定的改观。首先是与网民的沟通方式不断创新发展,注重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的融合发展、线上与线下的相互结合。其次网络舆情应对方式的不断转变,摒弃了传统的删帖、冷处理等方式,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从严防死守向疏导沟通转变,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化解转变。最后是问责力度的逐步增强,在网络舆情事件中加大了对相关涉事部门和人员调查处分,公众满意度逐步提高。
近两年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密集出台网络新规,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网信执法程序、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以及论坛社区、跟帖评论、群组、公众账号等信息服务活动进行了专门规定,并对自媒体账号存在的一系列乱象问题,开展了集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纵观上述新规涉及的具体内容及举措,都彰显出将依法治网作为一种常态化的理念,体现了坚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的原则以及维护国家安全、信息安全的目的。
二、核与辐射安全舆情工作成效
在新形势下,核安全舆情工作的重要性已得到各界公认,做好舆情相关工作也已成为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的重点工作之一,尤其是发生涉核舆情及信息公开事件后,必须加强舆情工作,及时了解舆情导向、公众关注点,引导舆情向好的方向发展。
(一)网络舆情应对预案运转有力
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制定了核与辐射安全舆情工作相关预案,对舆情应对的目的、适用范围、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和各类报告的编写及上报等内容及各环节相应的准备措施作出了明确规定,并根据互联网形势变化及突发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定期进行修订和补充。通过实战演练及应急演习等方式,不断检验、评价应对预案的应变性和实际操作性,保持应对预案体系的完善。
(二)舆情分级响应与处置机制科学有效
分级评估网络舆情,开展全方位舆情应对是政府有效应对网络舆情的关键。根据舆情性质、影响程度、涉及范围等因素,建立了网络舆情分级指标体系,针对不同情况,启动不同的应对机制,实施差异化的处置方案,有效开展全方位舆情应对。首先,建立网络民意回应机制,切实解决舆情热点问题,做到回复网民制度化和解决问题常态化。其次,建立负面舆情引导机制,正确引导网络舆论。发挥主场优势,通过国家核安全局官方网站及微信平台发布权威信息,及时澄清事实。发挥权威媒体作用,搭建权威媒体发布平台,孤立非主流言论。最后,建立涉核舆情风险防范联动机制,科学化解舆论危机。尝试建立“上下左右”合纵连横的联动机制,构建中央和地方、上级部门和下级部门、各部门之间的舆情工作大格局。
(三)网络舆情应对工作规范有序
经过不断的舆情演习及实战演练,核与辐射安全网络舆情应对工作基本可以达到规范、及时、有序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做到24小时不间断,发现舆情时,按照舆情应对预案分岗分级展开应对行动,通过舆情简报、专报等及时上报舆情信息,提出研判建议;必要时,专家团队及网评员队伍开展网络舆情正面引导,并通过与各主流媒体的良好沟通,扩大传播渠道,有效化解舆情。
(四)软硬件措施保障有力
要在应对网络舆情应对中赢得主动,必须加强人才队伍、硬件设施、培训交流等方面的措施,做到保障有力。一是组建了舆情监测队伍与网评员队伍,做到及时监测和引导。二是配备了舆情监测系统服务平台及其他舆情应对所需的硬件保障设施。三是根据涉核舆情事件及公众关注涉核问题的跟踪、筛选,按照涉及领域不同,形成并动态更新通用应对口径库,保证舆情引导对外发布口径的一致性,提升舆情引导时效。四是定期举办网评员、信息员等培训班,不断提升舆情工作人员媒体素养、专业知识及技能。
三、存在问题
目前,中国核安全监管部门在网络舆情应对上已形成一定的规范办法,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和指导文件,也具备一定的实际处理经验。但仍尚存不足,尤其是新媒体环境下网络舆情信息呈现爆炸式传播,使得网络舆情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产生和发酵,更使得网络舆情应对策略上暴露出一些问题。
(一)舆情应对观念存在不足
面对网络舆情在新媒体时代凸显出的信息量庞杂、网络环境复杂等特征,舆情工作人员缺乏一些必备素养。首先,缺乏主动意识。对新媒体环境认识不足,对新媒体平台在网络舆情中的巨大能量不够重视,缺乏危机意识和主动学习意识。例如舆论引导员主动培育的个人微博、微信等信息渠道,在实际中真正活跃的账号,尤其是微博账号并不多,甚至还有部分账号形同“僵尸号”,平时难得更新消息,互动更是少之又少,一旦发生网络舆情需要发布及收集信息时,难以发挥“传声筒”作用,更难以引导舆情走向。
其次,缺乏大数据意识,对数据价值重要性认识不足。面对大数据时代,在舆情应对工作中,相关部门越来越重视获取数据渠道的扩展,但还是缺乏对大数据积极收集和主动挖掘,没有充分意识到大数据信息产生的原因和相互之间的内在联系。想要更好地控制舆情,必须走在时代的前沿,从思想根源上重视利用大数据,分析大数据的重要意义。
(二)舆情应对信息分析技术存在不足
由于网络舆情本身所处的网络环境相对较为复杂,比起传统媒体环境下的监管更为困难。因此,网络舆情应对离不开技术的支撑。目前,在舆情工作中,已经开展了与舆情分析平台的初步技术合作,但是对于掌握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过程中即时信息分析的能力还存在技术上的不足。
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处理海量数据有效性不足。新媒体环境下信息来源复杂且渠道多样,如何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理信息,发掘舆情相关信息,是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二是有效提取关键信息存在困难。随着网民对网络环境的熟悉,刻意规避敏感词等行为也给文本分析工作增加了难度。三是网络舆情应对速度有待提高。可能引发舆情的事件需要及时准确的识别和预警,已经爆发的舆情需要迅速研判态势为领导层决策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这些都需要通过技术革新进一步加快应对速度。
(三)舆情应对处置机制存在不足
一方面,核安全舆情回应专家团队建设不够完善。目前,在发生舆情事件时,一般会由该领域专业性较强的专家撰写回应文章,虽占据科学性、权威性等优势,但存在文章用语过于专业、表述过于抽象、缺少专业沟通技巧等问题,造成公众沟通效果欠佳,无法起到良好传播效果。
另一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网络舆情的传播媒介逐渐增多,从以前的论坛、微博,到现在的微信、抖音、快手等,载体越来越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能完全跟上这些新技术、新媒体的发展速度,导致舆情事件中各方力量在事件处置过程中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和规范。虽然国家网信办在近几年保持整治网络虚假新闻信息的高压态势,网络环境有所改善,但在涉核领域仍需进一步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机制,让谣言没有市场,让违法行为付出代价。
四、进一步完善核安全网络舆情应对方法及机制的建议
(一)着力提升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舆情意识
面对新媒体环境下多元的网络舆情传播方式,传统意义上的“黄金24小时”的舆情应对时间已逐渐滞后,舆情周期加速缩短,舆情态势瞬息万变。因此,一要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转变应对观念,认清新环境下网络舆情特征,积极主动切入应对,把握住引导舆情走向的机会,才能在之后的工作中占据有利地位。二要长存危机意识。传承“居安思危,思而有备”的思想,时刻保持危机意识,对于网络舆情要做到及早发现、及时解决。三要培养服务意识。在面对网络舆情问题时,不仅要按照基本要求及时公开,组织协调,更应关注舆情传播过程中网民的各种回复、疑问乃至诉求,应注意到其中所反映出的公众真实的态度及想法,主动配合答疑和信息公开。
(二)重点加强网络舆情管控力度
截至2019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8.54亿,互联网普及率为61.2%,移动网民整体渗透率达到99.1%。在这个“人人都是通讯社”的时代,许多社会舆论事件都是始于网络,并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因此一要深化与宣传部、公安网监、网信办等部门的信息协作和联动机制,强化在舆情管控和新闻发布等方面的沟通与合作,获取必要的工作支持,全方位掌控舆情发展态势。二要依托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涉核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机制,加强涉核舆情防范,加大网络不实涉核言论处置力度,严控不实、负面、有煽动性网络信息的传播范围。三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关于网络舆情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培养网民理性思维。
(三)努力夯实网络舆情应对基础保障工作
第一,充实人员队伍,提升人员理论及技术素养。逐步建立舆情职业人才培养管理机制,通过网络业务培训和资格认证制度等方式加强网络舆情队伍的建设,提升网络舆情工作者的理论及技术素养。第二,加强网络舆情的技术平台建设,确保对舆情监测平台的升级扩充,以及网站、新媒体等网络平台更新、运行维护等资金保障和技术保障。第三,利用大数据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分析技术创新。积极开展基于大数据的舆情数据抓取、监测、挖掘、分析等关键技术的攻关创新,实现由舆情监控向舆情预测转变,由重点关注静态信息向跟踪动态信息数据扩展,构建立体化网络舆情数据信息网络。第四,要深化拓展与专业机构的技术合作。一方面,增加与高校之间的合作交流。以定向培养的方式,选拔人员到高校相关专业进行系统培训学习;另一方面要深化与专业舆情分析公司的合作。
(四)积极推进网络舆情专家队伍建设
一方面,通过单位共建、部门合作、公共服务购买等方式,从高校智库、咨询企业和科研机构遴选出新媒体传播与管理、大数据舆情管理等高素质人才,与涉核领域专家共同搭建核与辐射安全舆情应对专家团队。当出现舆情危机时,两方面专家密切配合,将科学、权威的信息以适合舆论传播的方式扩散出去,并应用大数据管理模式与技术,做出舆情研判,掌控舆情走势,实现舆情管理的良性发展。另一方面要通过不定期开展网络舆情应对模拟实战演练,组织舆情应急机构人员开展突发网络舆情应急演练和处置技能大比武,在实战练兵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定期召开突发网络舆情典型案例交流会,不断提升网络舆情管理业务能力。
(五)不断强化网络议题设置能力
议题设置是积极引导舆论走向、做好对外宣传的核心和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一定要把握好“时、度、效”,为做好议题话题的有效传播提供了科学方法。“时”就是要把握议题传播的最佳时机。把握好时机,不滞后、不超前也不拖沓。对于突发议题,速战速决,打好“遭遇战”。对于长期议题,细水长流、久久为功,打好“持久战”。“度”要把握议题话题对外传播的区间数量和量变质变的关系。注意审时度势,该说的不能不说,该早说的不能晚说,不该说的不能乱说,该适当观察后再发声的不能盲目抢先。“效”要把握议题对外传播的实效。重点在议题传播主体、传播渠道、传播方式等方面,注重有影响力的人,发挥新媒体和影视片等传播优势,加强与媒体的交流与合作,确保议题对外传播取得最佳舆论引导和传播效果。